微信被人骗了2000块,公安能通过对方微信号查到对方在哪里吗?

别人虚构事实,以卖票形式骗了我2000块,警察会管吗?能通过微信查到对方在哪里吗?

这个是不可能的,公安没有你想的那么神通广大。

微信是腾讯公司的

微信是腾讯公司的产品,不是公安的,微信数据全在腾讯公司手里,一旦出现你说的这种情况,全国各地的公安机关都得去深圳腾讯公司来调取证据。

调取什么证据呢,也只能调取这个微信账号注册人的相关信息,至于腾讯公司能不能通过技术手段,找到微信账号拥有人的位置,那只有腾讯公司自己知道了,即使有,腾讯公司也不会说有的,试想一下,如果腾讯公司通过微信,可以实时定位人的位置,那么人人将无隐私可言。

幕后骗子的手段

话说回来,公安机关通过调取腾讯公司的微信数据后就会掌握微信拥有人的信息。知道是谁,公安机关就好办了,总会有手段找到他。但实际上骗你的人不可能用自己的信息注册微信,包括绑定的银行卡也都是购买的他人的身份信息开通的。最重要的是,相当多的诈骗分子团伙都在国外,侦查的过程可能就会很长且复杂。

说点实际的

2000块钱在很多省份是不够立刑事案件标准的,这意味着公安机关不能使用刑事侦查的手段及相应权限。而且公安机关案件很多,很多案件根本没有太多精力花费时间去办理。尤其这种网络诈骗,侦查起来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所以你这种案件办理起来不会如你预期那么快,很可能让你不满意。但是只要你确实被骗了,去报案,警察是一定会管的。

微信被人骗了2000块,公安能通过对方微信号查到对方在哪里吗?

公安机关要找谁的话,没有微信号一样能找到,我们经常讲唯一完美逃避警察追捕的办法就是作案之后找个人迹罕至的地方自杀,当然了,本来就人迹罕至,不自杀也活不了多久。

但是通过微信被人骗了2000块钱,警察会不会管呢?这就看你怎么理解这个管了,按照《刑法》规定,诈骗罪起刑数额为2000元,但是在全国大多数省份,诈骗2000块钱都是达不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的,因为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意见只是一个框架,各省需根据本省经济发展状况制定实际标准,比如在河北省,诈骗罪的起刑点就是7000块钱,那么被骗2000,就只能以行政案件的方式进行处理,无法进入刑事案件侦查流程,除非有其他证据表面,诈骗你的嫌疑人还有其他犯罪行为,达到了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按照行政案件处理流程,公安机关会受理你的案件,受理了就说明公安机关会管,但是由于没有所谓“立案”这一程序,后续如何处理,就完全看领导意见了,恕我直言,损失2000块钱的行政案件排名不会靠前,什么时候能够“管”出来一个结果,就是件靠运气的事情了,毕竟找一个人虽然不难,但是要花的钱可一分都少不了,花20000块钱办一起2000块钱的案子(顺便说一句,即便抓到人,钱也回不来),财政的钱这么花,一年就得破产,近几年网络上小额的电信诈骗案件非常多,嫌疑人是特意选择不够立案标准的数额来诈骗,不是警察抓不住他们,实在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作为一个曾经专门打击电信诈骗的警察,我也感到非常无奈。

报案人眼里,自己的案子总是比天还大,别人的事情可以忽略不计,但是作为公安机关,不能这么看,因为有个公平原则,也要有公平原则基础上的轻重缓急,公安机关集中力量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是要以牺牲一般性侵财案件的破案率为代价的,虽然谁也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但是现实并不能随人心所欲。

最后,对于一般性侵财案件,还是建议大家不管数额大小都及时报警,目前公安机关一直在不断加大对各类案件线索和证据的搜集,也在调动资源向小微案件进行倾斜,很多朋友不太了解的是,因为太多人不报案,公安机关破案以后找不到受害人,也是特别头疼的一件事,前不久我就遇到某地警察打掉一个专业盗窃手机的团伙,2000多部IPHONE手机找不到失主,导致无法有力的追诉嫌疑人,不报案,只会让嫌疑人受益。

微信被人骗了2000块,公安能通过对方微信号查到对方在哪里吗?

首先,肯定会管,你报案后肯定会跟进,现在各地都成立了反诈中心,会由他们跟进,但是一定能查到么?不一定,因为用来诈骗的微信都不会是自己的,都是买来的,先不说想通过微信锁定个人信息,必须需要腾讯公司配合,每天微信被骗的成千上万,腾讯会不会没个都配合都不一定。即使配合你了。给了你他的个人信息,可当你千辛万苦找到的这个人并不是犯罪嫌疑人,他只是贩卖了个人微信银行卡电话卡啥的,而他卖给的人很有可能并不熟悉,所以无法为你提供出这个人,你又需要找到这个人,这个人可能是一个二道贩子把这个卡又卖给别人,层层叠叠的根本不容易找到幕后黑手,其次现在很多诈骗集团并不在国内,而在国外,想要找到并抓到并不容易。总体来说,查肯定查。但是想破,太难了,而且反诈中心每天的案子并不少。这种达不到立案标准比起其他几十万几百万的案子,按照轻重缓急肯定会有所不同。

微信被人骗了2000块,公安能通过对方微信号查到对方在哪里吗?

如果要查对方的身份信息是可以的,不光是微信,还有支付宝,甚至是微博,都可以查的到,因为这些软件登录都是实名制,所以对公安而言并非难事。

如果走民事起诉的途径,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一样可以调查到对方的身份信息。但是有了身份信息并不代表一定能找到他本人。

你的这个事情涉及金额并不多,你与对方之间的纠纷是涉及刑事犯罪还是单纯民间纠纷并不明确,所以直接找公安处理此事公安机关可能不会帮你查询。

但如果一但被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公安在核实对方身份后,可以将其列入在逃人员名单,找到他就很容易。之前代理一个团伙作案的刑事案件,涉案人员13人,一人在逃,其他12名被定罪判刑后,该在逃人员以为没事了,就出来找工作,结果在一次入住酒店时被当场抓获。

所以虽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并非绝对真理,但在技侦手段不断精进的今天,漏网之鱼被抓也是迟早的事。

再比如我认识的一位公安同志,就是一位网警,他专门负责监督网络安全,一旦发现有犯罪线索(比如散布威胁国家安全的言论),立刻将网民信息“落地”,然后展开调查。

所以,很多人以为网络上无人监管,在网络平台大放厥词,其实是非常不好的行为。不管是现在生活中,还是虚拟的网络空间内,规则是不应该突破的底线。

微信被人骗了2000块,公安能通过对方微信号查到对方在哪里吗?

微信被人骗了2000块,公安能通过对方微信号查到对方在哪里吗?

类似这样的案子,警方要是查的话,根本就没有任何难度。

例如,警方可以查微信注册的手机号,查财付通财产的去向,查登录的ip地址,查微信号、财产涉及到的其他线索。

现在的问题是,类似的小案子多如牛毛,警方如果要一个个地查,要消耗大量的警力和财力,反而影响了大案要案的查处。因此,对于小案子,警方多数是登记备案,集中精力办大案,经常是破获一起案子,会顺藤摸瓜带出以前备案的很多案子。

所以说,类似被骗一两千块的案子,该报案报案,但是不要希望警方专门成立专案组破这种小案子,但是警方也不是不管,相关案件会及时录入案件管理系统,如果这个案犯经常作案,后边迟早会被捉获,与他有关的案子也会拔出萝卜带出泥。

作为犯罪嫌疑人现在也有意通过缩小诈骗数额来规避警方打击,实际上这样做并没有任何益处。将来一旦破获,以前那些案子,无论大小们都会新账旧账一起算,跑不了的。至于他认为案值小不够立案标准,实际上是一种自欺欺人、掩耳盗铃的伎俩,没用的。

微信被人骗了2000块,公安能通过对方微信号查到对方在哪里吗?

好多人认为公安能量很大,微信号明明是实名制的,为什么有的案件通过微信号还是无法查清嫌疑人呢?

第一、注册微信号必须通过手机号码,而手机号码按照规定是实名制的,正常的微信号公安人员通过侦查的确可以查明犯罪嫌疑人。但是狡猾的犯罪分子为了实施犯罪,往往会收购手机号,甚至微信号实施诈骗,这样,手机号码、微信号都不是犯罪分子的,公安怎么查到犯罪嫌疑人呢?而出卖手机号、微信号的大多又是一些在校未成年学生,所以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带来很大困难;第二、以目前的认定标准,微信实施诈骗属于电信诈骗,不管涉案金额多少,都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部分地方成立反诈中心,会有专门的受案人员,所以遇到诈骗,不管结果如何,都去公安报案,公安机关通过大量线索梳理犯罪线索,有利于破案,或者是犯罪分子被抓获后,好找到受害人;第三、好多地方诈骗罪立案标准是5000元,电信诈骗降低到3000元,2000元的确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但是2000元可以治安处罚,而且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实施诈骗往往不是一起,好多都是几十起,甚至数百起,所以单纯的一案不够,但累计起来就够了;

最后,现在电信诈骗非常猖獗,严厉打击非常重要,但树立防骗意识也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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