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被武警押赴刑场,此时游离状态,是不是已经什么也不知道了?
不是。
事实上,很多犯人并不老实。
押警通常不是WJ,而是FJ。
介绍过,每个犯人所配的押警不是一个人,而是“至少”三人。为什么有三人?
押赴执行场所的途中,死镣已经卸了,取而代之的是法绳。
法绳有一个“小机关”,或者说是一种绑缚手法吧,留出来一段,叫“颈绳”,顾名思义,知道它是做什么的了吧?
其实,绝大多数犯人在最后一程的时候不仅不是浑浑噩噩的状态,反而无比清醒。题目说的这种情况有没有呢?也有。但那是在三方问讯之前。
毕竟,三方闻讯的时候不可能让犯人以那种浑浑噩噩的状态进行,想什么办法也得让犯人明明白白的。既然已经清醒了,没那么快再陷入低谷。
过去,有公判的时候,三方问讯在公判大会之前进行。犯人在那个时候还会见到家属。什么人在那个时候还会不清醒?
所以,绝大多数犯人在最后一刻到来时不仅清醒,甚至情绪是兴奋的。
这时候,颈绳就有用了,强制让犯人冷静下来。颈绳是直到执行前最后一刻才卸,是由架手来卸。更多时候,是“只松不卸”。这个时候如果犯人还不老实,规定上“架手必须采取强制手段进行制服”,这种情况并不特别罕见。
所以,说犯人在最后一程时“游离状态”,这属于个例,极少。此外,比如过去,如果真遇到这种情况,或者是犯人吓惨了,过去讲,射击时要采用架立。
处于游离状态不能采取正常执行,毕竟万一犯人在最后半秒动一下那也是个事,所以……大家应该能想得到。
架立不是什么好事,给架手添麻烦,因为射击距离很近,5~6厘米的样子,崩架手一身那不也很讨厌嘛。架手肯定不愿意遇到这种情况,所以交给架手以后,架手想什么办法也得让犯人清醒起来。
犯人再怎么不清醒,架手至少能让他清醒到坐在椅子上。想要什么也不知道地离开这世界,那是不可能的。
死刑犯被武警押赴刑场,此时游离状态,是不是已经什么也不知道了?
死刑犯被武警押赴刑场的途中,这是他们人生最后的时光。在这个时候,由于死刑犯的性格和心理素质不同,他们的表现也是各种各样的。
记得在八十年代进行严打的时候,召开公判大会和对犯罪分子实行枪决的情况很多。在那个时候,讲究的是对于严重的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实刑从重从快地进行处罚和打击。
有一年,我县在“五一”之前召开公判大会,我作为学生,被学校组织去参加了公判大会。一开始都是领导讲话,对人们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最后进入公开宣判环节,只听会议的主持人一声高喊:“将犯罪分子押上台来!”
这时人群涌动,都知道压轴戏要上演了,都想看看拉上台来的是一些什么样的人?
我当时听到喊声之后,也都会感觉到莫名地紧张和兴奋,和同学们一起叽叽喳喳。接着就见几个犯罪分子被五花大绑地押到公判台前,他们一个个低着头,没有往日里的威风,每个人身后都站着两名武警战士。到这个时候,犯罪分子都是耷拉着脑袋,老老实实接受正义的宣判。还有几个女犯人把头压得很低,生怕别人看到她们是谁似的。这回知道不好意思了,那你们干坏事的时候怎么没有想到这些呀?
当天宣判的就有一个叫吴某某的故意杀人犯,其被判处死刑。我至今还对于宣判人员的发言记忆犹新,“罪犯作案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真感觉到这些话是铿锵有力,振聋发聩。想必一般胆小的犯罪分子,也都会被吓蒙的。而当时台上的吴某某却表现很正常,有一种毫不在乎的感觉。也许他感觉到自己死到临头麻木了,也许他是被吓傻了。所以看到他也没有很大的反应,倒是他身边几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浑身哆嗦,直冒冷汗。
公判大会结束后,对于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都会拉赴刑场执行枪决的。根据当时《刑法》的规定:对于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都是进行公开宣判,但是执行死刑并不公开示众。一般都是将死刑犯拉到一个事先指定的场所,进行快速地处决。
在将犯罪分子拉往刑场之前,有时候行刑的车辆还会在街上游行一下。这时候有很多人好奇,就会跟随着行刑的车辆后面参观、看热闹的。
那一天,我也好奇心特重,就骑着破自行车,跟着人群看热闹。因为被执行的人就是县城内街道上的人,他的家就在一条街道旁边居住。当押送他的车辆经过他家门口的时候,只见吴某某缓缓抬起头,紧紧地盯着自己的家门口。盯得有很长时间,但是他的家大门紧闭,没有任何动静。等车辆走好远了,吴某某还是扭头看着自己家的方向,久久不愿回头。
那一刻,不知道吴某某心理是怎么想的?想必他是很留恋自己的家乡,也可能是他想见亲人最后的一面,但是亲人们也许都不愿意再见到他,所以令他非常失望。
我由于一时心急,就骑车挤到了前面。当我去看吴某某的时候,发现吴某某也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当时心里一惊,真怕吴某某会记住我,对我打击报复。吴某某的那种眼神真是太可怕了,目露凶光,满脸杀气,真让我感觉到不寒而栗。幸亏他是被判了死刑了,不然的话,像这样的恶人留在这个社会上也是一个祸害。临死还是那么凶恶地瞪我,我真正感觉到刚才宣判人说的那句话,“不杀不足以民愤”是再正确不过的。
是的,对于那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就应当采取高压的态势,打击他们的嚣张气焰。
“谁让你犯罪了?你说你临死之前还对看热闹的人那么凶干什么?”
当游行的车辆走了一圈后,为了摆脱后面看热闹的人群,车辆都会加速离去的。我为了赶上看热闹,也都加速蹬着自行车。可是自行车哪有汽车跑得快,一会儿就不见汽车的踪影了。
这是我以前的一次经历,想必在八几年参加公判大会的人都会有这种经历的。这在当时是一种教育,也是一种法制宣传。
那些被武警押赴刑场的死刑犯,并非都像吴某某那样镇定,他们大多数的人被吓得浑身颤抖,面无血色。我也曾看到有的死刑犯听到最后的宣判后,走路都走不好,被两个武警战士架着、拖着往前走。
也有的犯罪分子可能是脑子一片空白,大小便失禁。这也是人们所说的一种处于游离状态,就是那种魂不附体的感觉。
从这里可以看出,干什么都别犯罪,做什么都别违法。贫穷和困难,粗茶淡饭,都不可怕,只要平平安安就是最大的幸福。而一旦违法犯罪,将会追悔莫及!
敬畏法律,做个好人,平安是福。
死刑犯被武警押赴刑场,此时游离状态,是不是已经什么也不知道了?
游离这个形容词并不准确,可能用颤抖和瘫软来形容更加确切,快要到刑场的死刑犯,大部分都已经无法独立行走了,需要法警架着,才能上刑场。
事实上,无论多么穷凶极恶的罪犯,在踏上刑场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浑身颤抖的,就像一只待宰的羔羊,软弱无力。
说到这里,我们就要说一说死刑犯在行刑前的状态,一般来说,法院判决之后,会将死刑申请递交给最高法院,因为需要执行死刑的话,必须由最高法院复核通过才行,当最高法复核通过后,会将审核通过的文件传回法院,自这个文件到达法院的那一刻起,犯人的命运就决定了。
一般来说,死刑犯的行刑时间是在最高法院复核通过后的一周内,没有具体的日期,具体的日期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掌握,而且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提前告知死刑犯具体的行刑日期,这其实就是一种保护,防止死刑犯在知道了具体日期的时候,做出一些激动的行为,比如自杀,蓄意攻击别人等。
不过在死刑复核通过后,法院的工作人员会让死刑犯写下遗嘱,一般被要求做这个动作,死刑犯也就明白了,自己应该是时日无多了,在这个时候,如果有想见的家人,死刑犯也可以提出要求,工作人员也会尽量满足,让死刑犯在上路之前能最后和亲友见一面。
一般情况下,这最后一面都是非常悲凉的,无论是多么凶残的罪犯,在这一刻,都非常的无助,都会忏悔自己的所作所为,有的会宽慰家人,有的会向家人抱头痛哭,有的会交代后事。等这一系列规定动作做完之后,死刑犯就会被带到房间,并且会被着重看管,工作人员会安排两个罪犯,作为这个死刑犯的贴身看护者,一是照顾他的日常起居,二是监视他,避免他做出了一些过激的行为。
等到执行死刑的日子确定了,在执行的前一天,工作人员会向死刑犯询问,问她想吃什么,或者还有什么别的要求,这么一问,死刑犯也就明白了,明天他就该上路了。所以可以点一些想吃的东西,烟也可以抽,但是酒就不能喝了。一般的死刑犯都会点几样自己特别爱吃的食物,但是真正能够完全吃完的,基本没有,毕竟明天就要赴死了,晚上的食物无论再豪华,估计也没有人能够好好的下咽了。
吃饱了饭,一般还允许死刑犯再购买一些商品,监狱里是可以买东西的,不过是固定时间的,这个时候会给死刑犯开个绿色通道,如果他有想要的,完全可以购买,比如香烟的。一般情况下,死刑犯都会买一堆东西,把账上的钱用完,然后自己可能不会吃太多,会把这些东西散发给房间的别的罪犯,感谢他们这一段时间的照顾,其实也算是个临别礼物。
然后就是漫长的长夜,死刑犯的最后一晚,基本没有人能够入睡,一个房间的别的罪犯,也不会睡觉,都会陪着死刑犯,看看死刑犯想干什么,他们就陪着他干什么。
有的死刑犯可能一晚上都不会说话,就自己坐在那儿,有的死刑犯可能还会强颜欢笑,装作无所畏惧的样子,但是眼角不经意流出的泪水,还是出卖了他。有的死刑犯可能会歇斯底里,对以前的行为后悔,这个时候舍友们也只能安慰她,却做不了太多了。
漫漫长夜过去了,太阳升起的一刹那,这个时候再看死刑犯,基本上都是有些颤抖的,因为生命马上就要终结,对死亡的恐惧是人类的本能,死刑犯也不例外。
随后,死刑犯警察带走了,到一个准备的房间,开始验明正身,验明正身的过程很简单,询问两句,再加上面部识别,也就足够了,然后就被装上车,运往刑场,这期间死刑犯是无法再见到家人了,家人们一般会在火化场等候。将死刑犯押上车,这个过程并不容易,不是因为他们挣扎,而是因为他们已经瘫软了,自己上不去了,只能由法警让他们押上车。
到达刑场,再一次验明正身,然后就该执行了,这个时候,基本上每个死刑犯都是颤抖着的,也说不出来话,因为他们的思维已经停滞了。然后会有两个法警按住他们,让他们成跪姿,然后一人拉住一边,这样他们就把死刑犯控制住了,最后行刑人员,瞄准后心的部位进行射击,一声枪响,一条罪恶的生命完结。
希望他们能够真正忏悔自己的罪行,来生做个好人,其实,只要真正目睹过死刑执行的人,都会有一种感慨,为什么不能作为一个守法公民,为什么非要去犯罪,事情里面有很多种解决的办法,非要走这么极端的方式,最后葬送了自己的生命,还害了别人,所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真的很重要。
死刑犯被武警押赴刑场,此时游离状态,是不是已经什么也不知道了?
这个要看是什么人了。有非常特殊的人,心理素质极好。不但没有进入什么“游离状态”,反而头脑清醒,啥也清楚。不信?就接着往下看。1983年8月,上级发布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命令。在经过一系列的调查、摸底之后,抓获了大批刑事犯罪分子。并且在经过审判之后,把几个罪犯列入了首批公开枪毙的名单之中。那天,在法院附近的广场上召开的公审大会结束后,这几名罪犯就被分别押上了卡车,拉到了距离县城大约两、三公里的一个废弃的砖场里,执行死刑。第一个被押下来的,是一个强奸杀人犯。他劫持了一个下夜班回家的姑娘。因为反抗不从,被他拿训练用的手榴弹砸晕。强奸之后,又残忍地残害了一番。最后把尸首扔下了崖底。别看他欺负人的时候,气焰嚣张。现在听说要枪毙他,公审后还没有拉到汽车上,屎尿的臭味儿,就从扎紧的裤腿处窜出来了。但是另一个年近六十岁的老汉,情况就不同了。这个人当过民兵,打过日本鬼子,也参加过解放战争。但是转业之后,他就随着行政区划的变更,成了其他县的人。并且仗着有功,在该县的一个繁华地段建起了旅馆。等有些单身女人入住之后,他就用手里的钥匙打开房门,实施强奸。前后奸污了二十多个良家妇女,影响极其恶劣!在枪毙的时候,枪声响过,六个罪犯五个脑袋开花,血溅当场。唯独他迅速侧卧在地上,毫发无伤。第一批开枪的人坐车走了,剩下个带队的,也是捂着口罩,眼上一副墨镜。持枪上前,按照口令行刑。就在近在咫尺的位置上开枪,这家伙又一次通过提前摇晃,摆脱了死神。另一个人开了第三枪,还是没有打烂他的脑袋!最后,他被法警拿着手枪,顶在后脑勺上,另外两个人各拧住一个耳朵,也不喊什么口令了,“呯”的一枪,他才老老实实地死了。打过很多仗没死的老兵,确实是不一样。可惜没有走正道。被枪毙后,他女婿来收尸,都说他不做好事,罪有应得。
死刑犯被武警押赴刑场,此时游离状态,是不是已经什么也不知道了?
我们部队曾经执行过押解死刑犯去刑场执行枪决的任务。无论犯罪分子心理素质多么强,多么凶残暴戾,一旦走向生命的最后时刻,大多都是浑身瘫软,抖若筛糠,甚至大小便失禁。
我们这儿有一个流氓团伙的头子外号陈三,年龄三十多岁,生的一表人才,却是蛇蝎心肠。此人父亲在公安系统任职,母亲在检察院工作。自恃有一定家庭背景,高层的社会关系,组成上百人的地痞黑帮团伙,多行不义之事,欺男霸女,流氓成性。巧取豪夺,无恶不作。行事凶狠暴虐,手段极其残忍,可谓臭名昭著,不可一世。
如此一帮乌合之众,没有正经工作,但生存下去需要庞大的消费支出,因此,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成为常事,普通百姓谈其色变避之唯恐不及,即便有些不知轻重自命不凡的人触及到他们的利益肯定会招致严重的打击报复,损失一些钱财的还算幸运,殴打致残者不计其数。
陈三一伙目光盯上了外地来本埠的房地产开发商,所有的地基土方,沙子水泥几乎都被他们承包了,外地揽工程送石料车辆的根本进不来,他们设置了眼线,期间也有不买账的开发商、小团伙自行其是,结果不言而喻,武力较量导致两死七伤,公检法一度介入,在纵横交错的关系网中找几个替罪羊大事化小,不了了之。包庇纵容致使他们的犯罪气焰更加嚣张,犯罪活动更加猖獗。八年时间血债累累,背负五六条人命案,却是逍遥法外。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中央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这个犯罪团伙被绳之以法,以陈三为首的五名骨干成员(四男一女)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为震慑犯罪,市里组织召开公审大会,电视台新闻频道予以实况转播。审判台上,陈三等人不知悔改,甚至微笑着东张西望,大有视死如归,慷慨就义的无畏无惧的气势,围观群众啧啧称奇,觉得他们看淡生死,从容淡定真是一条好汉!
我们部队执行任务的车辆是解放A141箱型货车,五个死刑犯每人乘一辆车,车上是荷枪实弹的武警战士押解,罪犯不在用手铐,而是用麻绳五花大绑,却是戴着脚镣,押解去刑场的途中,除了那个女死刑犯精神颓废外,其他男犯还东张西望,甚至笑吟吟的向人群点头致意。
等车辆驶出市区,死刑犯立即换了一副模样,不再昂首挺胸,也不再到处张望,垂下头闭起眼睛,不知心里怎么想!
车辆进入刑场,距离执行地大约100米左右停下来。武警发令让罪犯下车走向刑场,这时候的死刑犯没有一个是自己能从车上走下来的,都是两个武警给架下去,对死刑犯来说,短短一百米的水泥路就是黄泉路,死刑犯们的裤脚早就用绳子捆绑好,因为人的精神高度紧张容易大小便失禁,屎尿就留在裤腿里,防止溢出来。大多数死刑犯已经迈不动腿,只能由武警战士拖去行刑区域,如同待宰的羔羊!
行刑场地是用水泥沏好的石墩是犯人跪姿受刑枪毙用的,武警押解犯人依次跪下,每人一个墩位。发令员手举红色小旗,第一步、按照惯例验枪装子弹。第二步各就各位准备射击,用枪管直接顶在后脑勺上。第三步行刑执行射击。一般从后脑勺射入子弹,从眉心穿出!
大多数犯人到了行刑场,跪下受刑的那一刻,基本都吓的昏死过去了,极少有意识清醒,直面死亡的,至少思维模糊,精神高度紧张,确实是处于游离状态,至于受死前的几秒钟是否存在意识那就不得而知了。
武警开枪射击完毕后,发令员宣布再次验抢,然后,抓住死刑犯的肩膀抬起头来看看是否已经死亡,也叫验明正身!
死刑犯家属需要缴纳绳索费,子弹费,然后自行去殡仪馆领取罪犯的骨灰。(药物注射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不在此讨论范围)。
多行不义必自毙,犯罪分子以身试法,杀人越货,极端暴行,等待他们的只有不归路!
死刑犯被武警押赴刑场,此时游离状态,是不是已经什么也不知道了?
我以前在法院工作过几年,参加过执行死刑的任务,所以知道一些情况,跟大家交流一下。
死刑犯被武警押赴刑场的情况大多发生在2005年之前,这个时期执行死刑的方式是枪决,所以由武警负责执行。2006年之后,死刑执行的方式主要以注射为主,现在基本上都是注射了,枪决的情况较少,死刑执行任务主要由法警负责。
无论那种执行方式,题目中所说的游离状态还是不多见的,相反,死刑犯在被押赴刑场的时候一般都表现的非常淡定,心理早有预期,在思想意识里非常明白这一天迟早会到来,所以大多能够坦然接受。
毕竟法律是无情的,且一般判处死刑的罪犯都是暴力犯罪分子或者贩毒分子,他们不是直接剥夺他人生命,就是贩卖毒品牟取暴利,进而导致他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可谓作恶多端,危害性极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因此,死刑犯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再清楚不过,判处死刑完全属于罪有应得,罚当其罪。
而且死刑审理的程序非常复杂,至少要经过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省高院的复核审,最后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所以一个死刑判决生效执行一般都需要一年二个月左右的时间。而且,这还不包括公安侦查、检察公诉和一审被发回重审的时间,否则时间会更长,有的死刑判决生效甚至需要三四年的时间。
死刑是对人生命的依法剥夺,对死刑犯而言就是阴阳二重天,所以对其的心理压力不言而喻,经过漫长的时间煎熬和等待,大多数死刑犯的心理已经麻木,除了一些求生欲非常强的死刑犯,大多数死刑犯备受心理打击,不知死神何时降临,忧郁的情绪始终伴随其左右,让其生不如死,痛苦万分,所以有的死刑犯就会主动问死刑判决何时生效,等待的滋味不好受啊。
一旦对其宣读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死刑裁定,并于次日宣读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死刑犯除了有些失望,没有太大的心理波动,内心虽然会有些许的紧张,但也都是在自己掌控的范围内,甚至会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尤其是在宣判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核准裁定后,很多死刑犯都会问啥时执行死刑,并希望尽快执行,然后就彻底解脱了,不用再遭受不知死神何时会降临的心理折磨。
死刑执行当天,会见亲属之后,法官就会验明正身、宣读执行死刑命令,之后押赴刑场,一般死刑犯都很配合,神情也很正常自然,很少有吓到尿裤子的。死刑犯一般交流都很顺畅,还会对押解的法警说到时动手麻利一点,不要时间太长等等。
而且笔者有一个自己的认识,不知是否正确,对于这些死刑犯而言,他们一般心理素质都要好于常人,正因如此,他们才胆敢以身试法,危害社会,真是胆大包天,就是用错了地方。当然这是笔者在办理案件时候的一些个人体会,完全没有科学依据,属于自己实践经验的个人总结,很想以后能够做些这方面的调查研究,应该是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课题。
总之,死刑犯在押赴刑场的时候,并非什么都不知道,相反,一般他们都很正常,意识也非常清晰,所以不要用常人的眼光来看待一个死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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