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保姆因为上家主人吃螃蟹,没给她吃,要辞职,能聘请吗?
当然能请,为什么不能呢?我就没想明白,现在很多人付得起保姆每月动辄7,8000上万的工资,为什么却舍不得十几块几十块的鸡蛋,车厘子,大闸蟹?阿姨能吃多少?据我认识的阿姨群体,基本上都是主人客气她们尝个味,从来不多吃,想吃自己去买。主人家贵重食材如进口牛排,三文鱼,燕窝等基本上不碰,除非主人坚持。
现在都是什么时代了,很多雇主虽然嘴巴上念着人人平等,职业不分贵贱,但却把阿姨当成下人看待,吃饭只能吃剩的,水果只能吃快坏的,甚至一些过期的食物也给阿姨。很多阿姨连上桌吃饭的权利都没有。在他们眼里,似乎阿姨是垃圾桶,自己不要的,才往里面倒!完全不尊重阿姨。
阿姨辞职应该并不是因为没吃到大闸蟹,阿姨自己的工资吃大闸蟹也绝对吃的起,阿姨辞职应该是自尊受到了伤害,应该不仅仅是大闸蟹,还有过去的一些其它歧视,区别对待日积月累引起的吧!
之前读过一份关于离职原因的调查,很多人离职并不是因为钱没到位,而是心受伤了,尊严被践踏了,这个原因也同样适合于家政行业。
我朋友丽丽做高端家教,她工作的第一家家庭雇主对家里阿姨特别苛刻,吃东西也小气,稍微贵点的水果都是偷偷吃,连客气话也没有,丽丽说在那一家,照看孩子她也是尽本分看得过去就行。
在第二家雇主家,不管再贵的水果零食都会给她备一份,对她说话也客气,对雇主家的孩子,她也是尽心尽责,想不同办法提升孩子的学习兴趣,她经常熬夜学习育儿知识和智力开发只是,安排不同新颖的游戏,给予孩子全心陪伴和辅导。她这样做是将心比心。
也是在工作中我发现那些经常换保姆,抱怨找不到好阿姨的人家,其实也留不住高素质的阿姨,关键原因就是因为他们高高在上的态度,一些太太甚至和老公吵完架,找阿姨发火的。
不尊重阿姨的雇主,还是远离,希望他们能反思。
最后既然花高价请了阿姨,也没必要为了几十上百的吃食和阿姨计较,自己少吃一口,让阿姨尝尝也没有大的损失。阿姨在旁边看着,一个人或一家人吃,大多数人在吃时应该也会感觉到不舒服吧?
所以我觉得这样的阿姨当然可以请!将心比心,如果你是阿姨,雇主自己吃,连客气一下都不敢做,没人能心里舒服吧?这和食物无关,但和尊重平等相关。你觉得呢?
一个保姆因为上家主人吃螃蟹,没给她吃,要辞职,能聘请吗?
好多事要是一个词:“ 厚道”就全解决了。
我们家有一个相似的事。
今年冬天的时候,我在弟弟家养病。上海气候湿润温暖,适合哮喘病患者居住。弟弟一到冬天,老让我去他那里。
我有个“喘根子”,好多年了。这病治不好,只能保养着。我吃过好多药品营养品。其中就包括燕窝。我以前也吃过。断断续续的。后来,我一个好朋友是南洋人,他特别推崇吃燕窝。说这是慢工出疗效,贵在坚持。
每年秋天,他都从南洋寄给我弟弟一大包顶级燕窝。嘱咐他,给姐姐煮着吃,特别是在冬天。润肺止咳,平喘定心。
我在弟弟家里,他们家的老保姆就每天都煮给我吃。什么加雪梨加莲子,变着花样的做。除了我其他人都不吃。连弟弟的小媳妇也不吃。弟弟对她说:“这是马来半岛的顶级燕窝。你要吃我给你买同仁堂的。这是专门给大姐姐治病的。”
小媳妇表示:“我不吃,我又没病。那玩意又不好吃!”
可有一天,我弟弟无意中撞见了,他家打扫卫生的阿姨,在厨房用小勺舀冰盏里舀燕窝吃呢!
弟弟当时也没说什么。进屋就直接告诉小妻子。“明天让家政公司的人来,换保姆!”
弟弟在家说一不二。有时候也懒得和小媳妇沟通。就是这样的命令。小媳妇以前曾当过弟弟的秘书,对他的脾气很了解。也不敢问什么?
其实,小弟媳妇还挺喜欢这个保姆的。她是上海人。年纪不大,三十多岁。打扮的挺在意的。经常还能陪小太太去逛街吃饭。
“立刻解雇!这是为什么呀?”
小弟媳妇来问我,我也闹不清。于是,她只好照办了……
我是后来才知道这事的原因的。说实话,我也同意解雇!
这位阿姨不厚道。或者是说是职业操守不好。
我们无论干什么工作都是职业。我这个人从骨子里,就没有高低贵贱的思想。一视同仁。一个保姆,明知这是主家的贵重食材。不是给保姆提供的食物,就不应该吃。我要是保姆我就不可能去吃。
同理,我要是保姆,主家吃螃蟹。要是偏要给我吃,我可能出于礼貌接受。但是,要是不给,我觉得很正常。主家没有必要给。给我工资就行了。我是来工作的。不是认亲来的。凭什么要求同等待遇。不是我的,咱就不能不伸手!
职业都一样。
我们以前在国家机关工作。经常下到企业去调研。一到地方,和企业领导见一面,吃一顿饭,沟通一下工作。无可厚非。但是,在以后就要注意自己的职业操守了。吃吃拿拿,然后呢?
多少人都是这样一步一步的……
这是什么行为?
其实都一样。当干部也是保姆。国家的保姆。
同理,当保姆也是一种工作。“按操守业”是所有职业的基础。无一例外!
我们家以前也用保姆。我那时身体不好,特别不好。整天萎在炕上,也不爱吃饭。老伴那时经常给我买点高档水果。比如: 车厘子。二百四一斤。那是两千年。多贵呀!
我就自己吃,怪别扭的。让阿姨也尝尝。阿姨是个河北大妈。拿起一个放嘴里嚼了嚼…… “嗯!咱知道是啥味儿了!这就得了!以后还是你吃吧!咱不吃!咱苹果大鸭梨的吃啥不行,这金贵物,还是你吃。多补补身子……”
河北大妈自此以后,从来都不吃车厘子。要是夏天的大西瓜,冬天大鸭梨人家倒是不客气。
这是厚道人。这样的人,当保姆是好保姆。要是当领导干部也是个好干部!
那位要螃蟹的保姆。那位偷燕窝的保姆,当保姆不合格。她们要是当了干部,那老百姓就遭殃了!
同人同理。好多事,咱厚道人干不出!
一个保姆因为上家主人吃螃蟹,没给她吃,要辞职,能聘请吗?
要是我,我就不会聘请她。因为吃螃蟹这个事里也蕴含着职业道德。
一、保姆到雇主家干活儿,主要是为了挣钱我们干什么事都要讲“不忘初心”。显然,保姆到雇主家干活,主要还是为了挣钱。你把活儿干好了,雇主按照合同付你钱,你把钱挣到手了。你的目的就达到了。
二、吃螃蟹等贵重食品在合同里有约定吗?我想,一般来说,合同里都不会有对于保姆吃一些食品的约定吧。那么,吃螃蟹这事,肯定要看雇主家的经济情况来定,如果雇主家经济条件好,雇主肯定是不会在乎你吃不吃螃蟹的。如果雇主家经济条件一般或者不太好,他们就不会给你螃蟹吃。
三、不给保姆吃螃蟹伤害保姆自尊吗?人生而平等,这是上天赋予人的基本权力。但显然,不给保姆吃螃蟹和平等、自尊划不上等号。螃蟹是雇主买的,重点给哪些家庭成员吃,不给保姆吃,是雇主的权力,这也是《物权法》所规定的物品处置权。保姆脸皮薄,觉得不给她吃螃蟹就是伤自尊了,面子上过不去,纯属是过于自尊。
四、不给吃螃蟹就要辞职说明保姆职业道德不过关一个好的保姆,应该有自己准确的职业定位,奉行基本的职业道德。那就是在雇主家就是保姆,而不是家庭成员,不要想同家庭成员有一样的地位,因为雇主付给你钱了,你把该干的活儿干好,按月拿钱就是了。而不应该计较那些吃吃喝喝,更不要觉得不给吃就是伤了自尊。
很难想象,为了没给螃蟹吃就辞职的保姆能在下一家干好,她可能还会想没给她龙虾吃,所以辞职。或者没给她吃车厘子和山竹,所以辞职。她的心是玻璃心,一不小心就碎一地,说不干就不干了。
五、不给螃蟹吃就要辞职的保姆不是好保姆
在此,我举个例子。
两个月前,我姐夫住院做手术。按照医院要求,雇了一个护工。护工一昼夜工资240元,管吃管住,晚上在病房沙发床上休息。
手术前,我姐夫身体状况挺好,吃喝拉撒均能自理。所以,护工的工作很简单,就是陪伴一下我姐夫,一日三餐订一下饭,打打饭,饭后刷一下饭盒。再有就是举手之劳的活儿,不过就是倒一下水、递一下药片。这240块挣得算比较容易了。
姐夫雇的这个护工是位中年男人,老家是西部省份农村的,是护工公司介绍过来的,看起来比较实在。但恰恰是在吃的问题上,这个护工表现得有些吃相难看,令人不太舒服。
在他打饭回来后,按照分餐制的要求,他拿出自己的饭盒分餐。他也不征求我姐夫的意见,自己往饭盒里拨菜。那天,主菜是炖鸡翅中,一份七个,炖得挺好吃。他一下子就拨过去四个,给我姐夫剩三个。遇到炖黄花鱼时,他先把最肥、刺最少的鱼肚子拨到自己饭盒里,剩下头尾留给我姐夫。我去看姐夫,买了些山竹、青提等好点儿的水果,洗后放在茶几上吃,护工吃得比我姐夫吃得多。
那天,家里蒸了四个大闸蟹送过来,姐夫对他说:“一人两个,你拿两个。”护工毫不客气,拿了最大的两个到自己的饭盒里。这次,他却失手了。看来,他没怎么吃过大闸蟹。他不知道,大的大闸蟹是公的,没有小一点的带黄的母的好吃。还是我姐夫好心告诉了他,给他换过一个母的吃。他吃时很利落,一下子把蟹爪拧下,扔到了垃圾篓,只把蟹身拿到嘴里啃着。吃得太粗糙,让人感觉有些浪费。
我背地里和姐夫说:“你是病号,你自己吃,不给他吃不行吗?”姐夫说:“我自个儿吃,让他看着,还是不太好意思。还不如我少吃点儿,心里得劲儿。”
这就叫抹不开面子。
我举这个例子主要是想说明,雇主抹不开面子,让保姆或护工吃,保姆或护工也要有一些面子,保持基本的职业素养。如此岂不是相敬如宾,你好我好大家好?
那种有东西和雇主抢着吃的“老油条”保姆或护工,貌似占了嘴上的便宜,实际上会吃工作上的亏。姐夫的护工,只干了九天,便不再用他了,由我顶替他护理姐夫了。假如他做得好呢?我本可以不去,继续由他护理。
因此,题主问:一个保姆因为上家主人吃螃蟹,没给她吃,要辞职,能聘请吗?我回答:这样的保姆盲目自尊,没有自己的职业定位,不具备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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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保姆因为上家主人吃螃蟹,没给她吃,要辞职,能聘请吗?
不建议请这个保姆。
大部分的保姆,刚来的时候都不会要求跟雇主家平起平坐,也都有自知之明,她们宁愿不吃那口螃蟹,也会跟雇主分请主次,干好本职工作,以获得利益最大化。
我举个例子,
许多年前,我雇过一位特别能干的女性,长得五大三粗,声音好听,老公突然得病,她才30几岁,只能出来干家政。
她是全天保姆,不住家。有一次家里吃大闸蟹,3两还是4两之上的,当时她的工资是一个月900(当时市价是800),给她吃,她坚决不吃。家里稍贵点的东西她也不吃,但是干活很实诚,因为干得特别好,我们在年底会给她发奖金,顺带给她年货。她很高兴,这种状态在我家干了4年,工资也逐年递增,大家也相处愉快。
另一个例子。几年前还请过一位半天的家政人员,负责打扫卫生做晚饭,人确实很能干,但是把我家当成她家了,连我的衣柜也要收拾,衣柜确实有些凌乱,当时感觉挺高兴,但是后来她事事要插手,做饭洗衣都要按照她的方法来,虽然她经验多。她弟弟家是做晒衣架的,她就建议我在院子里做一个固定晒衣架,我也同意了。
人穿戴很时髦,第一天见面的时候,我还以为认错人了。不过这些都不是问题,问题是她事事喜欢指手画脚,把自己当成女主人了一般。
她在我家期间倒是没发生吃大闸蟹的事情,因为是半天家政,不管饭。那时候还不流行看手机,但是我看报纸的时候她也坐下来看,我对她一直比较客气,因为她干活确实不错。
这种状态持续了2个月,她的存在感越来越强,我只能变了态度,然后她就辞职了,我也舒了一口气。
现在人工越来越贵,不住家的全天保姆要每个月4500以上,但很多家庭对保姆百依百顺,恨不得供着,怕她对孩子不好,怕她不用心干活等等,其实这都是不对的。
保姆的本职工作就是看孩子,干活,额外的只能是基于干得好的情况下的奖励。
这里要声明一点,不是说保姆就低人一等,是因为工作性质的缘故,比如在一家公司上班,员工是不是也要跟上司一样平起平坐,这显然是行不通的。
主次分明,这样大家都舒服,对吧?
一个保姆因为上家主人吃螃蟹,没给她吃,要辞职,能聘请吗?
要是我的话,是不会请这样的保姆的。
虽然现在都说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可保姆要清楚自己的身份,人家请你来是当保姆的,不是請你来做客人的。你自己到雇主家来也不是为了吃螃蟹,是为了挣钱,挣钱了回自己想吃买啥。人家吃螃蟹你也想吃,人家女主人买一件貂皮是不是也得给她买,人家天天喝燕窝也要给她订一份,也太不拿自己当外人了。
这样的保姆坚决不能用。
一个保姆因为上家主人吃螃蟹,没给她吃,要辞职,能聘请吗?
阿姨是丁克家庭,在她52岁的时候,她的丈夫就因患病离开人世了。自从她丈夫离开人世之后,她觉得自己每天都闲在家里,总是会想起已经离开人世的丈夫。
于是,她寻思着找点事情做,让自己的生活过得充实,以免总是想起伤心事。后来有一次,她去菜市场买菜的时候,在菜市场内看到一张广告招工牌。
广告牌上写招保姆,工作时间两个月,工作任务是负责照顾家里的老人,并且包吃包住。当时她觉得自己合适去当保姆,因为工作时间仅有两个月。
因为她没有照顾老人的经历,所以她担心自己坚持不下来,但是那份工作,仅有两个月左右。所以她寻思着,自己咬一咬牙也许能坚持下来,不至于半途而废闹笑话。
决定之后,她顺着广告牌上写的地址找到了雇主的家。经过跟雇主进行一番交谈之后,她得知雇主是一位65岁的老人,因为不慎从楼梯上摔下来,生活暂时不能自理。
同时,通过跟雇主交谈之后,她感觉雇主蛮好讲话的,所以认为不难伺候,因此就接下了保姆这份工作。她在雇主家工作的第一天,雇主对她很客气。
家里的冰箱里有什么好吃的都告诉她,并且嘱咐她,想吃就自己拿,不用客气。当时,她觉得雇主聘请她的时候已经说了包吃包住,所以水果应该也是可以随便吃的。
于是,她每天都吃着雇主的儿女买回来给雇主的水果。刚开始的时候,雇主也没有因为她天天吃家里的水果而批评她,后来就出事了。
那是阿姨去雇主家当保姆一个月之后的事情,那时候雇主跟她已经很熟悉了,雇主得知我阿姨的丈夫已经离开人世,而且还得知我阿姨无儿无女。
于是,雇主对我阿姨说:你没有丈夫,也没有孩子,连一个完整的家都没有,不如今后就跟着我搭伙过日子吧,至少我还能给你一个完整的家。
阿姨寻思着,他年龄比自己大,而且自己也已经52岁了,已经错过了生孩子的最佳年纪,所以没有必要跟他在一起,因此拒绝了他。
但是他并不甘心,他又对我阿姨说:我有一条渔船,出海捕鱼,年利润有二十几万呢。你跟我在一起之后就不用再这么辛苦做保姆了,我能保你衣食无忧。
面对雇主跟她炫富,她也不甘示弱,所以对雇主说:我丈夫离开人世的时候,留下140万元,而且在市里还有一家私人医院,每年仅依靠收租金就有20万收入。
雇主以为她胡说,于是又对她说:既然你这么有钱,为什么还来我家当保姆。阿姨觉得跟他争论没有意义,所以直接给他看自己的存款余额。
雇主看到我阿姨的银行账户里有一百多万之后就沉默了,我阿姨以为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所以她仍然坚持留在雇主家里,任劳任怨的做好本职工作。
可是,没想到第二天就出问题了。当时雇主正在家里的客厅看电视,而我阿姨像往常一样,拿着雇主的儿女买回来的荔枝,坐在雇主旁边吃。
阿姨就坐在他旁边吃他的荔枝,他是看到的但是他没有说话。一直到吃中午饭的时候,阿姨吃了几只螃蟹,结果遭到了雇主的批评。
他说:我花钱请你来我家当保姆,照顾我的饮食起居,可没有让你吃我的水果和吃我家的海鲜。我阿姨回答:我刚来你家第一天的时候,你不是说,包吃包住吗?
雇主说:我说的包吃包住是指吃普通的饭菜,可没有指你可以吃水果,也没有指你可以吃价格昂贵的海鲜。你每天吃一两斤水果,还有半斤海鲜,这得吃掉我多少钱?
他们争执了很久,但是争执不下。所以阿姨带着他到家门口,想让路过的人来评理。他们遇到的第一个路人,是一位中年男子。
当他们向那位中年男子说明情况之后,他表示,既然聘请保姆的时候,说好了是包吃包住,保姆当然可以任意吃雇主家的水果和饭菜,雇主听了那位男子的回答之后不服气。
所以,他们又继续找另外一位路人来评理。第二位路人,是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老人了解情况之后当场就批评那位雇主太小气,竟然连保姆吃点水果和吃几个螃蟹都斤斤计较。
最后,雇主还是不服气,所以要求我阿姨带他去律师事务所。因为之前已经有两位路人进行评理,都是认为我阿姨做得对,雇主做得不对。
所以,我阿姨信心满满地带着雇主去律师事务所,然后把他们的情况向律师说明。律师了解情况之后对他们说,既然是包吃包住,当然可以吃雇主家里的水果和饭菜。
阿姨听了律师的回答之后,心里自喜,可是后来,律师却对我阿姨说:请你拿出雇主聘请你去他家当保姆,并且拿出他承诺给你包吃包住的待遇的凭证。
我阿姨拿不出凭据,所以律师建议我阿姨赔偿她当天吃了雇主家的那些水果和螃蟹。无奈之下,阿姨把雇主送回家之后,自掏腰包去街上买了一斤荔枝和一斤螃蟹赔偿给雇主。
经历了这件事情之后,阿姨就辞职了。她回到村里义工,每天闲得没事做的时候,就会去帮助邻居做点农活,日子虽然过得不是很充实,但是她感到很幸福。
因为截至今年,她丈夫已经离开人世有三年之久了,她也已经从失去丈夫的悲伤中走出来。但是她并不想再婚,只是想一个人安度晚年。
通过了解阿姨的经历之后,我们不难看得出来,她的雇主,其实就是因为我阿姨没有嫁给他,所以他怀恨在心,因此才会出尔反尔,不给她吃家里的水果和海鲜。
而我的阿姨,她的前半生,都是由她的丈夫来照顾,所以她几乎没有社会工作经验的她只能吃哑巴亏了,因为她拿不出雇主批准她吃水果的证明。
其实,关于保姆应不应该被允许吃雇主家的水果和饭菜?这个问题,从正面角度来分析,我认为应该分为包吃包住,和不包吃不包住两种情况来下结论。
第一种,是既包吃又包住的情况下。
聘请保姆,给保姆的待遇是既包吃又包住的情况下,是指保姆可以选择在雇主家里居住。同时,在雇主家里,雇主有得吃的情况下,保姆也能吃。
当然了,不排除在上岗之前,雇主增加另外规定。比如,雇主规定,家里的珍贵食品,名酒或者珍贵水果,不允许保姆吃或者允许保姆少吃。
第二种,不包吃也不包住的情况下。
保姆是不能吃雇主家里的食品的,雇主给吃是情分,雇主不给吃是本分,因为雇主只花钱请保姆来做事,并且已经给了让双方都满意的报酬。
如果雇主已经给了相应的报酬,保姆再吃家里的水果或者海鲜,那么雇主聘请保姆的成本就会增多。结果是雇主造成损失,所以雇主有意见也是正常的。
比如,保姆月薪只有3000元,但是保姆每天吃雇主家价值20块钱的螃蟹,那么一个月下来,雇主就得在原工资3000元的基础上,再多开支几百块钱。
不过出于工作需要,我建议,雇主不要太抠门。无论聘请来的保姆是否有包吃包住的待遇,我认为都应该给保姆适当吃家里的东西,因为有时候是工作需要。
所以,当一位保姆,因为雇主不给她吃家里的螃蟹而要辞职,这个保姆是没有做错的,所以如果我们家里需要聘请保姆,依然可以聘请她。
因为雇主不给她吃螃蟹,就意味着雇主为人小气,不把她当人看,或者是雇主不支持她的工作。试想一下,保姆在给雇主家煮螃蟹的时候,难道不该先尝一下味道吗?
所以,保姆适当吃雇主家里都食物,是在工作的职责范围之内,因此我建议雇主应该给保姆吃家里的食物。如果担心损失太多,可以规定可以吃多少。
最后我想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为了防止发生在我阿姨身上的事情再次发生,所以我建议,无论是雇主还是保姆,在工作之前都应该签有合同。
合同里应该包含保姆的工作职责和包含保姆的工作酬劳,待遇等等。只有保姆在上岗之前跟雇主签工作合同,才能避免日后会有矛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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