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在大多数人离了婚女方都是坚决不要孩子也不出抚养费呢?
这样的情况还是有的,我妈妈家一个邻居就是这样的,现在她已经老了希望得到儿女的陪伴,可是儿女终将会让她失望。
在她年轻时她的孩子还小,她经常和自己的丈夫吵架,男的能喝大酒喝醉了就打她,她实在是受不了了离了婚,她有两个儿子她哪一个也不要,就自己走了,而且孩子一直长大到结婚她一分钱也没花过,就跟她后来找的丈夫过着自己的小日子,从来也不去看孩子,她跟后来嫁的丈夫也没有孩子就她们俩人的生活,有时也是吵架,但是也没有再离婚,日子就这样的过着。
直到到了老年,她后找的丈夫生病了得了脑出血,抢救的及时没有生命危险,就是走路不太利索他从来不愿锻炼下楼,每天蹲在楼里不出来,慢慢的肌肉萎缩了彻底的瘫了卧床不起了,老头有点儿退休不是很多,老太太每天还得出去拾荒贴补家用,每天早上起早做好饭,喂老头吃完自己在出去干活,中午再回来做饭中午喂完饭再出去拾荒晚上再回来,每天都非常劳累,回到家还得洗老头的尿布有时候她说都活够了太累了,儿子一直也不来看她。老头终于瘫了三年走了,剩下她自己一个人。
前年才开始联络小儿子,小儿子生病了,隔一段时间就得透析,而且小儿子家也很困难,也许是年龄大了也害怕孤独渴望亲情,有时她自己攒点儿钱也给小儿子,到了过年就上小儿子家过年,大儿子恨她不理她,也从来不让她去自己家,现在每当过节时她看到别的老人家的子女回来,她就特别羡慕常常说:“你看人家多幸福,过节儿女都回来,多热闹咱是不行呀!比不了人家呀!什么时候我儿子也来看看我就好了。”
有时在楼下遇上我妈妈,总是说起来没完没了,这也是孤独寂寞的写照,大部分时间她不愿留在家,因为太孤独。所以自己不愿在家,就到黑天才回家,因为吃完饭就睡觉了。大儿子始终不肯原谅她也不管她,所以每天就是自己一个人。她错就错在年轻时不该抛弃自己的儿子不管,即使过不下去必须离婚但不该不拿抚养费,不关心自己的孩子,那么现在孩子对她冷漠也不奇怪了,因为没有陪伴也没有感情,离婚不代表和自己的孩子断觉来往有付出才有回报。
其实无论男女第一次婚姻第一次的选择太重要,如果一时没看准人那么这一辈子都糟心的没完没了,对孩子也是无尽的伤害,所以无论男女第一次的选择一定要选择好。对自己的以后的人生负责。
为什么现在大多数人离了婚女方都是坚决不要孩子也不出抚养费呢?
哪有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呢?离婚后,女方选择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是不得已而为之。
女方带着孩子很难再嫁。
这是因为很多男人胸怀不够宽广,不愿意扶养别人的孩子。视别人的儿女为“拖油瓶”,就说明了这一点。
关于抚养费,我不完全同意提问者的说法。因为妇女的社会地位提高了,经济能力也比以前强了,很多妇女离婚后会承担抚养费。我村老肖家的媳妇,离婚后就一直给钱孩子,还买衣服买玩具,还经常把孩子接过去玩几天。
但是,也有一些妇女自身难保啊,没有能力扶养孩子。有一些妇女认为孩子是男方的,自然该男方扶养。甚至有一些妇女因为怨恨而失去理智,更加不会帮男方扶养孩子了。
既然离婚,就好聚好散吧,孩子归你,你就自己扶养吧。没必要讨要抚养费,连孩子都养不活,你就别离婚啊。
为什么现在大多数人离了婚女方都是坚决不要孩子也不出抚养费呢?
至于为什么现在离婚的女人,不要孩子又不出抚养费,在现实生活中,此类现象较为普遍存在。
原因是她为自己再婚,没有累赘单身一人,容易被新的男朋友所接受。
其次也有可能认为,她生的孩子是为前夫,传种接代姓前夫姓,也是她不要孩子的原因。
不给抚养费是不为自己,和新找男友,精神和经济上增加负担。
我认为这两个道理的,可能性特别大,但到头来孩子长大成人后,后悔的日子在后面等着她,哭的白子在后面。
为什么现在大多数人离了婚女方都是坚决不要孩子也不出抚养费呢?
这表现在兩方面。一,怕拖累,不好再嫁,又怕再婚男嫌弃小孩,不能成就婚事。不给生活费是成了家以後,如果给前夫小孩生活费,会引发再婚家庭很多矛盾,或夫妻不和!所以不给小孩生活费,是离婚女子通过深思熟虑得出的结论!二,在此不难看出,此离婚女子自私,心肠狠,全不念自已的骨肉情!象这种女人,即便再嫁,那男的也未必幸福!说到这里,不幸福原因我想朋友们都知道了!不论男女,贵在贤良,爱心,责任,担当!如果连这基本做人要素不具备,就难有幸福可言,即使再婚,结果还是一样的!
为什么现在大多数人离了婚女方都是坚决不要孩子也不出抚养费呢?
首先,提问者所提的问题有问题,你所指的“大多数女人”不确切。就我所知,单位的或是熟知的离婚的有工作的女人,绝大多数孩子都归了女方,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
只有一个离婚的女人将孩子留给了男方,是因为男方家庭条件好,男孩已上大学,心疼他妈,不想让他妈压力太大,自主选择跟了他爸。
提问者所指的“大多数离了婚的女人”,当是指的农村女人。据我所知,我们村里离婚的人家,若是女孩的话,有的会被母亲带走,如果是男孩的话,基本就是留在男方家里。
所以,我的回答只能是就这些离婚时不带走孩子的农村女人来讲。她们之所以不带走孩子,多数不是因为不心疼孩子,或是心狠,而是不得已而为之。
1、农村女人离婚后,如果家里有嫂子或弟媳,基本就断了带着孩子在娘家生活的念想。农村女人出嫁后,娘家一般不再是真正的家,自己回娘家,只能是“客”的身份。如果离婚后带个孩子长住娘家的话,一般会给娘家的家庭带来不和睦。所以,只能是忍痛割爱,将孩子留给男方。
2、如果是有工作的女人离婚后带个男孩儿,再婚的选择余地非常小。如果是农村女人的话,离婚时带个孩子,再婚的话,男方家里基本会有一个孩子,而他们一定会再生一个,这样的话,三个孩子,有的同父,有的同母,关系相处起来很让人头疼,因此,也便狠心将孩子留在男方家里。
3、说是将孩子留给了男人,其实是留给了公婆。我们村里凡是儿子离婚的,不管是孙子还是孙女,都是爷爷奶奶来带。否则,儿子不易再婚,即使再婚,也怕后来的儿媳对自己的孙子或孙女不好。
而娘家妈一般不会替女儿拉扯女儿离婚时带过来的孩子,当然,不是娘家爸妈不乐意,而是嫂子或弟媳根本不能容,除非公婆的条件特别好。可在农村,绝大多数公婆的条件能好到哪里去?
有句话是:宁肯跟着要饭的妈,也不跟着当官的爸。还有一句话是,有后妈便有后爸。所以,除非不得已,没有多少女人会在离婚时不要自己的孩子,不管是有工作的还是没有工作的。
所以对于离婚时不要孩子的女人,我们当理解。不过,孩子归了男方的话,爷爷奶奶的后半生就甭想消停了。除非儿子能挣来钱,否则,爷爷奶奶的日子可想而知啊!
因此,为了孩子,还是当忍则忍,不当忍也要忍,别动不动就离婚!
为什么现在大多数人离了婚女方都是坚决不要孩子也不出抚养费呢?
大多数人离了婚,女方都是坚决不要孩子,也不出抚养费,权威解读来了!
一、离了婚的女人,坚决不要孩子,也不出抚养费,是大多数吗?
首先,女人选择婚姻,不论是嫁给哪个男人生了孩子,都是女人身上掉下的一块肉。没有哪个母亲不爱自己生的孩子的,说大多数离婚的女方离了婚,坚决不要孩子,也不出抚养费,有失偏颇!离婚的女方,坚决不要孩子,也不出抚养费的情况极少,更多的可能出于无奈的选择。比如说,女方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在财务上不自由,没有条件抚养孩子,这种情况 ,也可以理解。至于特别极端的女人,好吃懒做,道德败坏的女人,有这种情况也不能排除。
二、法律关于孩子的监护权与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1.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与抚养义务问题
对未成年子女来说,父母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义务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消除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变,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如果男女离了婚,对女人来说,你放弃子女的监护权可以,但是不履行抚养义务,甚至连抚养费也不出,这也不行。因为抚养教育子女是夫妻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这既是权力又是义务。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女人在社会各方面都与男子有相同的权力和义务。不要一讲权力时就男女平等,一讲义务,就说孩子是丈夫的,姓丈夫的姓,所以必须由男方来抚养,这种观念是错误的!
2.对于女人来说,离婚后以不出抚养费为前提条件,放弃对子女的监护权,法律上允许吗?
离婚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如果抚养方的经济条件可以满足子女的健康成长的,可以给予批准。
3,孩子到底判给谁,法律是有规定的,不是想要就要,想不要就不要的,要以法律为准绳
孩子到底判给哪一方,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判定的原则就是“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基准。
一般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况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男方有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离婚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在离婚双方都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如果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女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差距不大,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男方出轨,则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7)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条件相当,如果女方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自己选择是否随母生活
3.不管是否离婚,抚养未成年的孩子是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孩子如果判归一方抚养,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的,如果拒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离了婚的女方,不要孩子的话,有得有失
离婚对男人与女人来说,都是痛苦的选择。而孩子总是做母亲的挥之不去牵挂。女人离婚选择不要孩子也是去无奈。因为对于选择要再婚的女人来说,孩子是拖累。因一般说来,离婚后还要带着孩子要选择建立新的家庭,都有不小的难度。为再婚的对象能否接纳女人与前夫生的孩子?这是个大问题。另外,孩子能否接受母亲选择再婚,特别是男孩子,大多数未成年的男孩子很难接受母亲再婚!但也不是没有例外。但这需要时间来磨合,需要特别大的耐心。如果女人离婚后,选择不要孩子,再婚的难度就小得多。
要不要孩子,本质上来说,就是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离婚后的女人选择不要孩子,也不出抚养费,这种情况是有的。而不出抚养费似乎跟不要孩子捆绑在一起。也就是说女人将不出抚养费作为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前提条件,这样就断绝了离婚后与前夫有任何联系。这样的话,女人再婚就没有了后顾之忧。
四、结论
夫妻双方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医疗费或是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具体负担多少、以怎样的方式给付,由双方协议。如果孩子归男方,女方是要给付相应的抚养费的。新的婚姻法规定,不论是夫妻哪一方,即使放弃对子女的监护权,也要担负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这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已经达成了“女方放弃孩子的监护权并且不出抚养费的共识”,且离婚协议中的这一共识,在不影响未成年健康成长的前提下,法院会批准。如果离了婚的女方,坚决不要孩子且不支付抚养费,即使女方与男方达成共识,在影响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法院也不会支持这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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