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但没有分到土地,集体土地被征,没地农民怎么办?

农村户口没有分到土地,集体土地被征没地农民怎么办?

我想这位朋友要问的是,农村户口没有分到土地,在遇到集体土地被征收时,是否有权获得土地征收的补偿款。只要是你是农村集体经济的一员,在遇到集体土地被征收时,无论你分没分到土地,都有资格获取相应的补偿。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就这三部分补偿资金来看,除了青苗补助及地上附着特补助,无地农民不能获得外,其他两项都是可以和其他村民一样获得的。

因为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制,其他承包到农村土地农民,只是拥有承包期内的土地使用权。这个承包合同,是要排除土地征收这样的不可抗力的情况在外的,遇到不可抗力,土地承包合同无法执行下去,不存在双方谁违约的问题,合同应该自动终止。但在合同终止时,对于土地上的青苗和农民进行的其他投入,征收方应该给予补偿,这种补偿在整个补偿费中所占比重很少,是针对土地承包的农民的,没有分得土地的农民不可能取得这份补偿。

而对于土地征收补偿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分配,是以征收开始时农村实际在册人口来计算的,人为只要是该农村集体经济以内的成员,面临失地问题,都存在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的问题,不是依你当初有没有分到土地而论的。当初没有分到土地的农民,多是有特殊情况,只是村集体在承包期内没有土地调整给他们,不是他们不应该拥有农村的土地。不过,这些补偿的具体费用,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测算,有很麻烦的测算公式,所以补偿标准因村而异。

综上,只要是正常的农村户口,在该村的集体土地被征收时,不管你是否承包了土地,都有资格获得土地补偿费用和安置费用,只是无法获得土地上的青苗及附着物补偿。但是,有些农村中存在空挂户的现象,就是个别人户口没地方落,经村委会或上级组织同意,暂时把户口挂在该村,实际上不是本村村民,这种人一般是不得与农民争利,不应该获取土地征收补偿的。

农村户口但没有分到土地,集体土地被征,没地农民怎么办?

农村户口没有分到土地,集体土地被征没地农民怎么办?

这个问题,是当前农村农民当中议论和关心的一个热题。

三十多年,农村的土地没有重新分配,新生农民基本都没有土地。不赶上征用,人们只靠种地时,还感觉不到有地和没地的差别,可一旦遇上征用拆迁,地多地少的差别,一下子就显现岀来。农民的关注点也一下子集中到了这个方面。征地拆迁,没有土地的怎么办?没地的人口都十分关心。如果家庭内部有老人去世的,相互还能替顶一下,可只增不减的家庭,眼看着别人大把的往家里拿钱,也真叫人眼红。可是上面没有政策,下面也只能这样。没有土地的农民到底怎么办?目前各地的做法也不尽相同。我们这里就是谁家的土地,征用赔偿时,就归谁家。不分人口多少,就按实占土地亩数计算,征用方赔偿多少,谁家就得多少。地上青苗费、大棚建设费、安置费,这些都归农民个人所有,一次性到位。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款,由村统一结算,暂时归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这部分款项,征地结束以后,土地补偿费这部分由村集体提留20%,作为公积金和公益金;剩余80%由全体村民共同参与分配。这个分配数额就按人口计算,也不管你是否占地没有,也不分是否有地没地。这个分配方法合理不合理,也就是这么分了。虽然意见也不少,但这已经是事实了。其他地方怎么分配的不得而知,只是把我们的做法和大家唠唠,供大家参考。

农村户口但没有分到土地,集体土地被征,没地农民怎么办?

农村户口的人没有承包到集体的土地分几种情况:

一,超计划生育人口在二轮承包土地时没有上交社会抚养费,当时的土政策是这样的人不予上户口,所以它当时没有户口,就没有土地承包权。

二,婚入人口,有些打工认识的,恋爱结婚了,但户口不在一个省市,当时转移迁发户口手续比较麻烦,一个关口收次费,所以有些人结了婚就没有迁入户口,这样的情况也没有土地承包权。

三,二轮承包时一些服刑人员,因为农村户口已经注销,也没有土地承包权。

当然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就是抱养别人,亲戚朋友家里面的超计划生育小孩子,这些人也没有土地承包权,,,,,,

现在集体土地被征收,如果这些人和土地承包人一样,均等分配土地补偿款,在农村(现在的农村)是完全没有可能的。

土地补偿款只能在承包人中间圴等分配,其他人不能参与进行分配。

致于农民没有土地怎么办?这是一个社会现象不是个别现象。全国估计有近一亿人没有承包土地,具体办法就是:八仙过海,各显其能!

农村户口但没有分到土地,集体土地被征,没地农民怎么办?

你的意思我明白,就是说你没有分到土地,现在村集体的土地要被征收,我们这些没有耕地的农民可以获取赔偿款吗?这个是肯定的,不管你分没分到耕地,只要村里集体土地被征收,你都有获取补偿的权利,这就是你应有的权利。

你是村里的一员,你有获得村集体补偿的权利,只要村里有集体活动你都可以参与,这和你分没分到地没有关系,因为你是村民,你完全有权利获得补偿,因为征收的是村集体的土地,这里面也有你的股份,这是全体村民的财富,大家都有权利获得补偿。

只要村集体办事,你都可以参与,因为这是你的权利,所谓集体包括整个村里的居民,只要你的户口在村里,你就有权利,当然如果户口不在村里你是没有这里权利的,首先你的户口必须在本村,就这么多要求。

为什么叫村集体土地,因为这是大伙的,大家都有权利获得补偿,这里面包括所有人,只要你的户口在本村就有权利,希望大明白。

村里只要集体做事,每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征地,就包括所有人,因为这是村集体的财产,这是大伙的财产,每个人都有权利。

农村户口但没有分到土地,集体土地被征,没地农民怎么办?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我做过土地方面的工作,我来从专业政策角度分析一下这个问题吧!

首先农业户口且没有土地的人是特别多的,尤其是土地二轮承包以来新增了很多无地人口,在国家大政策要求土地延包三十年不变的背景下,这些人很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分到土地,所以解决这些人的问题就变得特别迫切。

首先对于集体土地的概念大家要明白,土地都是集体所有这个改变不了。但是集体土地的大部分耕地已经被分包到户,那么其余剩下的就属于没有分包到户归集体所有的土地。所以如果这部分土地被卖掉,理论上意味着村里拿不出土地用来分配,更谈不上后期该通过哪种途径调整,但是这些“集体土地”被卖掉以后的所有收入都划到村集体的账户上,这些钱就该优先用来解决无地人口的保障问题,所以这个思路重点体现的就是保障性。

其实新增人口要地,首先就需要有充足的后背耕地资源可供分配,尤其是至少村集体能拿出机动地来给新增人口分配。实践中也出现了几种做法来应对人地矛盾,有的村小调整比较频繁,结果调来调去现在没地了,就算再有新增人口出现也只能没地;有的村是只调整一次就彻底把机动地和集体土地分配干净了,目前很难在找出多余的土地给无地人口分配;还有一种情况就比较符合提问所说的,就是集体土地数量还是相当可观的,但是从来没有调整过,所以保不齐如果后期这些集体土地被卖掉以后,那无地人口岂不是更不能分地了?

其实大家倒完全没必要进入这个误区,集体土地卖了确实拿不出地给新增人口分,但是政策框架内来说,地卖了钱还在,可以通过其他手段加以保障。一句话说明的是政策是死的,可人脑子是活的。集体土地被卖掉以后可以用这些钱优先给具有农业户口且没有土地的人买社保,社保相当于就是保障待遇,地没了可以用其他手段弥补过来。并不一定对等的说一定是必须分地才叫彻底把这个问题解决,就看如何让有地和无地人口都能得到保障。

关于这个问题,我在之前做土地确权工作时也和很多农户聊过。我要说明的是我也是农民,心思也是一样的,任何政策都不能让所有人满意。比如就这个事,集体土地卖了没地可分可以拿钱给这些人交保险,就在这样的问题上就能出现多种声音。有的农户认为“还是这样便宜,啥也不用干就有人给交保险”、“其实交保险也不合适,得到60岁以后才能享受,中间这么多年的种地收益还是得不到”、“我还是愿意要地,万一哪天卖几亩,能收入几十万”、“我有地但是我愿意要保险,种地也不挣钱,总有一天老了种不了地”等等吧,关于这个类似的说法大体上代表了一部分农民的真心话。

小编看法:土地最重要的作用还是用来以保障生存为主,而不是用来养家糊口,我们经常说土地是口粮田也许重在体现提供口粮这个作用上。

如果大家都想着自己能分地,有一天把地卖了拿钱,都是这样的心思话,那任何问题也难解决。

其实任何关于集体土地被卖,面临无地人口该怎么解决的问题上,给交社保也许真是一个比较不错的办法。如果有地农户认为这是坐享其成,不妨可以作出交换,用你的地还无地农户的保险,反正在这个问题的抉择上,都是必须有舍有得,完全不能让所有人满意。

农村户口但没有分到土地,集体土地被征,没地农民怎么办?

作为农村土地被征购,这笔钱应该怎样去分配,特别是那些现在沒有分到土地的人,该不该也有权力去分配这笔征购土地钱。可以说这个问题是现在农民共同讨论的热点。我在半月前报导过我附近村庄,修高铁车站一村民小组的土地全部被征购,这笔征购款在分配上,通过了半年之久的相互争论,才得到处理的过程文章。

因为现在国家的快速发展,可能明天就会在你的村庄出现土地会被征购,到底这笔土地征购款应该怎么去分配处理,确实是所有农民都应该参加讨论的问题。因为现在所有的农村都存在着人均土地分配不平衡的情况,甚至有的已经是多年无有分配到土地。特别是有的农民以后就会永远失去土地,作为以后再出生的人,也会终身失去土地,所以这笔征购土地款应该去怎么分配,确实是一个需要去深刻讨论的社会新问题。

首先我认为对于那些现在无有分配到土地的人,他们完全有权力去分配到这笔土地征购补偿款。虽然土地现在是农民自己种着,那只是农民有耕种使用的权力,并不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土地的归属管辖权力永远是属于国家的公有资源。所以作为现在国家征购的土地补偿款,完全是应该按照现有农业人口,人人都有份去分配,才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是土地国家无有征购完,还剩下来的有土地,也应该从新按照现在的实有人口,从新进行分配才是合理的方法。在去年我地附近一个村庄修高铁车站,把一个村民小组的土地全部征购了。因为有修高铁征购的,也有修高铁车站征购的,因为价格还不一样。他们这个村小组为了这笔全部征购土地款,整整相互争论了半年之久,才统一了分配意见,就是人口统一结止到十月一日零点止,凡是现有人口人人有份平均进行了分配。从十月一日零点以后再出生的人,也就永运终身失去了土地,才把征购的土地补偿款全部分配下去。所以作为在土地征购中,国家征购的土地款,应该按照现有的农业人口,完全是应该按照人人有份的原则进行分配,才是合情合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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