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宅基地户头是爷爷名下的,父亲和二叔是城市户口,三叔是农村户口,这该如何继承?

农村的宅基地,户头是爷爷名下的,父亲和二叔是城市户口,三叔是农村户口,如何继承?

这里再强调一遍,农村的房屋继承,是继承宅基地之上的民房,宅基地是无法继承的,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不归农民个人,归农村集体所有。不过宅基地的使用权政策是地随房走,继承了房屋,那么房屋下的宅基地使用权便归房主使用。

至于题主说的这种现象,爷爷名下有一栋农村房屋,爷爷三个儿子,大儿子和二儿子是城市户口,老三是农业户口,怎么继承这栋房屋?这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原则上讲,土地法和继承法是两个不相干的法律。从继承法上看,三个儿子不管是啥户口性质,都可以平等地继承父亲在农村的房产。根据题主家的情况,如果爷爷奶奶都已经去世,父亲弟兄三人再无其他兄弟姊妹,那么弟兄三人依法平均分配这栋房屋。但是,父亲和二叔是城市户口,继承来的房屋有所有权,但宅基地只有暂时的所有权,待房屋倒塌村集体可收回宅基地。而三叔是农村户口,如果继承该房屋,就不存在这种限制。问题是,一栋房子一般是4间,兄弟三人继承,肯定无法将房子分开,所以,通常情况下,兄弟们平均协商,或者谁放弃继承权,或者将房子卖掉,将款项兄弟三个平分。但是如果真是这样,肯定街坊邻居会笑掉大牙的。

像题主说的这种情况,在农村一般是有分书的,即爷爷在世时给三个儿子分家,这个老屋分给谁,实际上在分书上已经载明,该是谁的就是谁的,不再存在继承争端问题。通常情况下,大儿子和二儿子在城市,一般是放弃了该房屋的继承权,小儿子在农村,再根据祖屋归老生儿的常规处理方式,这栋老屋一般是留给小儿子的。

但是各地情况不同,各家情况也不同。题主家里有没有分家和正式的分书,做为孙子辈未必清楚,所以,你应该向父辈问清楚,没必要提前惦记农村的这栋老屋。何况,你父亲是城市户口,一般情况下你也是城市户口,即使争得三分之一的继承权,这三分之一的农村房屋,又有何用?卖掉分钱,又能值几个钱?我就不信你父亲和二叔两家城市人,会回家和小兄弟争一栋农村的老屋。

所以,不管家里有没有分书,也不管法律如何规定,做为城市人,特别是孙辈,没有必要惦记农村爷爷留下的老屋,叔叔在,回去肯定有人招待你们。如果为这点事和叔叔闹僵了,没了亲情,你争得三分之一的老屋,这农村你还回得去吗?

农村的宅基地户头是爷爷名下的,父亲和二叔是城市户口,三叔是农村户口,这该如何继承?

这个宅基地如果已经确权,你的三个长辈都有继承使用权。现在的问题是:你爷爷是死是活你没有交待清楚,如果你爷爷还健在的话,你的三个长辈现在只有尽孝心的义务,没有任何理由来争这个宅基地的继承使用权。如果你爷爷仙逝了,根据农村现在宅基地整顿的政策,农村的宅基地要求一户一宅,你三叔已经有他自己的宅基地了,你爷爷的这一处将要被集体重新收回,你的三个长辈谁都不要再有非分之想了。

明白吗,你本身也是城里人,就安心在城市过日子吧!

农村的宅基地户头是爷爷名下的,父亲和二叔是城市户口,三叔是农村户口,这该如何继承?

由于交待不清楚,咱们先按爷爷是独立一人,连奶奶也不存在了。而且爷爷无女儿,只有三个儿子。现在提出的问题应是,如果爷爷去世了,三个儿子应如何继承爷爷的宅基地?

首先讲明,宅基地主权归村集体,承包权、使用权才归个人。所以也可以说,单说宅基地,爷爷去世后,三个儿子是不能继承的。然而宅基地上边的房子,属私有财产,可以继承。按继承法三个儿子不管户口在哪里,都可平均继承其三分之一。现在有地随房走的政策,只要房子不倒塌,谁拥有房子,谁就有权继续使用下边宅基地。但也有规定,上边房子维护可以,不得翻建。一旦房子毁坏,下边宅基地将被村集体收回。

假如爷爷户口之中还有奶奶,房产首先由奶奶先占去50%,爷爷之50%由奶奶和三个儿子四人继承。如果爷爷还有女儿,女儿和儿子一样享有继承权。

农村的宅基地户头是爷爷名下的,父亲和二叔是城市户口,三叔是农村户口,这该如何继承?

宅基地没有继承问题

我离开农村己65年了,老房子和门前的菜园早就处理了。

据我所知,农民对农村的宅基地没有所有权。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农民怎么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向所在的村集体提出申请,或者使用祖辈传下来的老房子,并且是一户只有一处宅基地。这几年乡镇政府给农民各家各户发《宅基地使用权证》,并且明确与四邻的界限。

有了宅基地使用权之后,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的户头是爷爷的。

那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是爷爷。

爷爷活着,只有爷爷有使用权。

你问的实际上是问爷爷(奶奶)不在了,宅基地归谁的问题?

你说你父亲和二叔是城市户口,意味着脱离了你爷爷宅基地所在村。

宅基地只分配给该村村民使用,不是本村的村民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当年城里人买农村房办不了小产权证,就是这个道理。

看来你父亲和二叔对爷爷的宅基地不享有使用权。

我这样说你别不乐意。

那你爷爷死后宅基地谁有使用权呢?

一定会想到你的三叔。

因为你的三叔是农村户口,意味着仍是该村的村民。

但据我所知,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细则规定,一家只允许一处宅基地。

如果你三叔和你爷爷住在一起,爷爷死了,这宅基地自然是你三叔有使用权。

到乡镇政府去办理宅基地更名手续。

如果你三叔不和你爷爷住在一起,自己有宅基地。

你爷爷的宅基地是否归你三叔使用呢?

我理解是不可以的。那样你三叔就会有二处宅基地了。

但实际上拥有二处宅基地的情况有。

那可能是村民没反映,村委会睁一眼闭一眼不愿管这得罪人的事。

你爷爷老房子是你爷爷的遗产,有个继承问题。

你爷爷立下遗嘱给你三叔,就是三叔的。你父亲和你二叔没有份,不得继承。

如果爷爷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

你父亲,二叔,三叔有权继承。

如果有姑姑也有继承权。

别以为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剥夺出嫁女的继承权是违法的。

如果没有姑姑,或者姑姑不在了。

只有你父亲,你二叔,三叔3人继承。

一般来说3人平均分配。对你爷爷尽赡养义务多的适当多分,有条件赡养但不赡养,可少分或者不分。

对房子作价,哪个继承人居住这房子,对不居住的继承人给人家钱。

农村的宅基地户头是爷爷名下的,父亲和二叔是城市户口,三叔是农村户口,这该如何继承?

在老三另有宅基地房的情况下,三个儿子对老父留下的房子有同等份额房屋继承权。

老爷子的大儿、二儿是城镇户口,只有房屋继承权,无宅基地继承使用权,也就是说房子在他们名下,可以居住使用,但只能保持现状不能翻建。

三儿子按现有农村宅基地法有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也可以有房屋继承权,房子在合适时机可以翻建。

在继承分割完成的情况下,后期处理有三个方案可供选择:

一、宅基地房确权三儿名下,地上附着物及房屋折价,三儿适当给两个哥哥补偿取得地房完全所有权;三儿身在农村已有宅基地房,他的子女未结婚达到分户条件,取得这个宅基地房后,属一户两宅,如果将来子女长大能分户,结婚有房无后顾之忧。

二、房屋确权归户口在外的两个哥哥,两个哥哥给三弟一定补偿,房屋可以住,可以修缮不能翻建,地随房走,两个哥哥退休回老家有个落脚之处,逢拆迁不管货币置换或房屋置换补偿相应比在三儿名下一户两宅补偿得到的会更多。

三、三兄弟分割完毕不做后期产权转移,宅基地房形成三国割据各占一方,至于如何居住使用或如何房权转让慢慢考虑。

前两个方案各有利弊。农村近期不拆迁,弟弟的子女分户不久将至,第一方案比较好些;如果拆迁已有苗头,弟弟的子女又达不到分户条件,第二个方案整体上有利。第三个方案是相持不下产生,但又最为合法,我估计这种结局可能很小,但不排除可能有。

房屋分割难均衡,在互不想让,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抓阄是一种快捷方式。

份额确定,后期如何处理,不用我们过于操心,我们也不能想的过于复杂,说不定兄弟团结,发扬风格,根据乡村发展形势,顺利确定最佳方案。

农村的宅基地户头是爷爷名下的,父亲和二叔是城市户口,三叔是农村户口,这该如何继承?

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只有村集体成员才有资格申请宅基地的使用权。你二叔和你爸爸已经将户口从农村迁移到城市,就已经失去了农村宅基地的权利,但由于你爷爷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有房屋,房屋的使用权依然是你爷爷的,你父亲,二叔,三叔对宅基地上房屋的使用权依法享有继承权,房子不倒,你父亲及你二叔三叔一家人可以永久居住,但是,你父亲和你二叔不得新修建,扩建,改建。你三叔是可以正常享受修建,扩建,改建的。

关于如何继承的问题应分两部理解?

一、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不存在继承。但宅基地上房屋使用权是可以三弟兄合法继承的,按地随房走原则,其实继承了房子也继承了宅基地。

二、按合情合理,协商一致原则。你父亲三兄弟对你爷爷的房产可以这么处理:

1、三兄弟平均分配房子使用权。你父亲和你二叔也可以到农村居住用于休闲养老。

2、你父亲和你二叔如果没打算回去居住,可以将房屋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你三叔或者同村其他人员(直接送给你三叔也行)。一但你爷爷的老房子垮掉,你父亲和你二叔就失去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那老屋基就默认成为你三叔家的宅基地或者耕地了,你三叔有良心可以多少给点钱给你父亲和你二叔,不给你两家也是没办法的。

3、抛开法律层面讲,也可以用你爷爷和你三叔户头申请,三兄弟合伙出钱将老房子翻修成较大新房子,三弟兄可以永久居住,一但遇上征占赔偿,可以用你三叔和你爷爷户头进行征占赔偿,但赔偿金三弟兄协商合理分配。这是抛开法律来讲的,弟兄和睦可以这样处理,不和睦还是算了吧,提到钱亲兄弟撕破脸的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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