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为了两个儿子的婚房,再嫁老伴,无奈老伴死后,无处去怎么办?
曾经有位母亲在马路对面,看到自己刚会爬行的孩子爬到了自家楼台边缘(可能是二、三楼),孩子远远见到母亲,探身就往前猛爬,身体探出,转眼就会摔下,母亲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穿过马路,跑到楼下接住了孩子。后来她想不起来当时是如何做到的,自己也觉得匪夷所思。
母爱是无私的,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儿子受苦母亲会深感同受,所以会做出奋不顾身的举动。
不评论母亲这种自杀式的爱是否妥当,只谈谈孝道和赡养的于情于理于法。
于情:“百善孝为先”,有如此母爱的母亲,一定会有同等孝顺的儿子,两个儿子可以轮流照顾,老母亲一定会觉得曾经的付出非常值得。
于理:老母亲本应该安享晚年,没有想到会出现如此变化,再嫁又是为了两个儿子结婚彩礼或者住房,儿子应该承担责任,赡养老人,养老送终。就算是受恩于外人,也要投桃报李,更不能做“过河拆桥”的事,眼见母亲如此处境而置之不理。
于法:国家法律规定,子女有义务、有责任赡养照顾老人,遗弃老人会受到道义谴责和法律惩罚。
希望两个儿子安排好一切。
母亲为了两个儿子的婚房,再嫁老伴,无奈老伴死后,无处去怎么办?
咋办?回二个儿子家中养老,这也是唯一的办法,向这种情况,二个儿子莫非还让老娘在走一家不成?
母亲为了两个儿子的婚房,再嫁老伴,无奈老伴死后,无处去怎么办?
两个儿子都去哪了,母亲做出了这么大牺牲,为了儿子买婚房而最嫁人。现在母亲的老伴死了没地方住了,儿子们都不管不顾,这俩儿子也太不孝顺了,赶紧叫他们把老娘接回家尽孝。
01百善孝为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把你们养大,都给你们买了房(或造了房),给你们娶了媳妇,却忘了最亲的娘。人只有一个娘,十月怀胎而来,生了你、养了你,还为了给你们买房而再嫁人,而你们现在却不管不顾。估计你们也是天要落雨,娘要嫁,由着她去了。认为娘都嫁出去了,不用你们再管了,娘的事不是你们的事了。
其实这个想法非常错误,是不孝的行为,于情于理都是不应该的。
一、法律上,子女有赡养义务。无论娘有没有再嫁,娘老了你们都要抚养,天经地义的,你们无法逃脱这个责任。
二、要懂得感恩之心。母亲既然做出了这么大的牺牲,就该你们孝敬她了,而不能袖手旁观。我刚看过一篇文章,说孝顺也是一种资产,因为你是孩子的榜样,孩子都看着你们父母的行为,如果父母不孝顺,那么这个资产等于零,没有把这个资产继承下去,你们孩子的资产也是零,将来也不会好好孝敬你们。
02两兄弟赶紧把老娘去接来,好好孝敬老娘,别让老娘伤心了,你们兄弟俩是轮着养,还是怎么养,是你们的事。反正都要担当起赡养老人的责任,子欲养,而亲不待。不管什么样原因,都不能多计较,娘总是娘,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时光短暂,与亲人在一起的时光是有限的,我们都应该好好珍惜这份亲情。
母亲为了两个儿子的婚房,再嫁老伴,无奈老伴死后,无处去怎么办?
叶落归根,再回儿子身边。我们这里这种情况不少,有的嫁了好几家,最后还是回到了儿子身边,也没听说儿子儿婚嫌娘壮实时没给带孩子。儿女们也明白,人生最需要人的时候一个是小一个是老,小的时候爹娘不管子女会冻饿而死,可人老了没人管也会冻饿而死。为了不让生自己养自己的父母不会冻饿而死,多少有点良知的也会接收老人的。
母亲为了两个儿子的婚房,再嫁老伴,无奈老伴死后,无处去怎么办?
讲一个真实的故事。
二秃子病死的时候,唐连香才三十四岁,儿子六岁,人生最大的不幸中年丧偶,她赶上了。
还没来及擦干眼泪,便开始闹饥荒,屯里饿死的饿死,逃荒的逃荒,一下子空了起来。
家里没有男人,孤儿寡母,年景又差,谁能想到,唐连香是如何把儿子养大,把这个家撑起来?
很多人劝她,包括她的父母,姐妹,不行再找个男人嫁了,四条腿的蚂蚱不好找,两条腿的人到处都是。都被她一笑拒绝,这些年,她耳闻目睹前窝后养的争吵不断,害怕儿子受到了委屈。
她的儿子,从小因为营养不够,发育不良,和同龄人相比,长的又小又矮,又老实,经常受人欺负,没奈何,唐连香一直把儿子带在身边,直到十岁了,别人家小孩上小学三四年级,他才念一年。
曾经有段日子,吃了上顿没下顿,眼看家里就要断粮,正好屯子里有个叫毕老五的男人,刚死了婆娘,带着一个半大姑娘,有人把两家情况一比较,就想撮合两家成一家,老找老的,小跟小的,谁知两个老的半推半就同意,两个小的不干,特别是小姑娘,压根就没把小男孩放在眼里,公开放话:闭着眼晴,两手乱摸,随便抓着一个男人都比他强。
这件事对娘俩打击很大,在心里留下了很深的阴影。
岁月如梭,时间如电,一眨眼功夫,儿子长大成人,唐连香也老了。
谁知有一天,突然传来她要再嫁的消息,人们一下子愣住了。
一打听,原来有人给儿子提媒,女方是一个离婚的,带着一个女儿,愿意嫁给儿子,彩礼十万,配送三金,而且要三间房子。
其实这要求并不高,但难就难在房子上,房子给了儿子,她就无家可归,也不知这女人给儿子灌了啥迷魂药,一个非她不娶,一个非你不嫁,就在这时,有人向她投来橄榄枝。
前面我们说到的那个毕老五,这些年一直单身,女儿早已出嫁,见她窘境,便传过话来,愿意娶她,把房子让给儿子。
万般无奈,唐连香收拾一下,搬了过去,一个月后,儿子在粉涮一新的房子里结婚了。
本来事情到了这里就算是大结局,有情人终成眷属。偏偏老天喜欢捉弄人,硬要来个棒打老鸳鸯,好事难成双。
刚开始的时候,这两家相安无事,唐连香没事就经常到儿子家串门,帮助照看孩子,后来,儿媳怀孕生孩子,她就两家奔波,帮忙打理,好在毕老五性情豁达,也不挑剔。后来孩子大了,上幼儿班,老两口便负责接送,一家人欢天喜地,其乐融融。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突然有一天,帮儿子干活的毕老五一头裁倒在地,在紧急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这飞来的横祸一下子把唐连香打垮了,悲伤之余,她开始料理后事,这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毕老五的女儿在葬礼上突然宣布父亲生前的一切财产包括房子都属于自己,她拿出一份遗嘱,上面赫然有毕老五的亲笔签字。
原来,这女儿一直对父亲再婚耿耿于怀,当年毕老五为了娶唐连香,曾私下和女儿达成协议,死后房子归女儿所有,唐连香净身出户。
这下好了,唐连香一下成了孤家寡人,儿子,儿媳也把她拒之门外。
没想到这也是个性格刚炼的主儿,眼见得走投无门,一气之下,喝了百草枯,等人发现了,已经死去多时。
母亲为了两个儿子的婚房,再嫁老伴,无奈老伴死后,无处去怎么办?
为了给儿女腾房,把自己嫁出去,这种现象太普遍了,我家隔壁楼门就有这样一位老姐。
她姓滕,我们都管她叫滕姐,今年81岁。以前谁都不知道她是再婚的,有一天遛弯儿时有人问她:“搬来十几年了,怎么没见过你家孩子们呢?”她说:“为了避免闹意见,都不让他们过来。如果有事我就去找他们。”这时我们才知道她是再婚家庭。
二十多年前她小儿子结婚没房,不得已,嫁给了比自己大十岁的这个老伴儿。
按理说在一起过这么长时间了,应该算是不错的。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伴儿的儿女们对她的防心越来越多。
老伴儿家里拆迁时,他的儿女怕老父亲去世后,房子落在后妈手里,几个儿女把拆迁款平分了,给老两口租了我们小区的房。每月的房租从老伴儿的退休金里出。
老伴儿85岁那年,患半身不遂,瘫在了床上,儿媳妇过来把老头儿的养老金卡、身份证、户口本等所有有效证件都拿走了。生活费一分都不给。
老两口每天吃的、喝的都是老伴儿的儿媳妇早晨送过来,她送什么菜,就做什么饭。
为这事,滕姐曾找过居委会,想让他们调解一下。但老伴儿的儿女说:“我们一没轰你走,二没不给你饭吃,你还想怎样?”
滕姐心里憋屈,回家找自己的儿女诉苦,可儿女们谁都不想管,他们说,你们家的事我们怎么管?
一次她跟小儿子商量,想搬回自己的老屋住,可儿子儿媳都不同意,说“您都嫁出去二十多年了,再回来算怎么回事!”
后老伴儿的家不容自己,亲儿子家不接纳自己,滕姐整天郁郁寡欢,愁眉不展,经常在小区里一边遛弯儿,一边抹眼泪。她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但愿我先死,免得被他们给轰到大街上去。”让人看了即可怜又心酸。
今年年初她终于走在瘫痪老伴儿前头去世,从此不再担心无家可归了。
再婚家庭本身就有许多理不清、扯不断的关系,如果能在婚前签一个“君子协议”把一切问题都在婚前说清楚,处理好,婚后就会避免很多矛盾的发生。
人老了都希望有个伴儿互相关心,互相体贴,做儿女的在支持父母再婚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到,当老两口有一个先去世,另一个是不是应该让他(她)在这个家走完最后一里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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