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出嫁女必须迁出原户籍地吗?为什么?
关于《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出嫁女必须迁出原户籍地吗?为什么?
如今的户口制度,没有这一强性的规定,农村夫妻结婚后,女方可以到男方家落户,男方也可以到女方家落户,这是自愿的原则。一个社会的根本制度,不能因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就说变就变。在我们国家,农村的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待遇,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剥夺这种权利。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就是把每个农村村里管辖内所有的“三资”,包括资金、资产、资源这“三资”,全部清查登记。其目的就是,通过清产核资,将这部分资金、资产、资源进一步管理起来,活化起来,防止流失,创造效益。
农村的清产核资结束以后,将进行折股到人。为了股权分配公平合理,农村的人口就要进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确认,被确认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才有权利享受这个股权,有了股权,才能享受今后的收益分红。正是因为如此,在个别农村就出现了歧视出嫁女的倾向,认为出嫁女已经结婚,户口就该迁到婆家去,就不该享受本村的利益。
农村的妇女结婚后,户口到底该不该迁走?按照以的老规矩,出嫁女是泼出去的水,户口就必须迁出。现在已经没有这个说法了,哪个地方的经济条件好,人家就选择在哪个地方。男方选择到女方落户的,也已经成为正常。像这种情况,在确定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时,也都被视为正常现象。所以,那种认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出嫁女必须把户口迁除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关于《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出嫁女必须迁出原户籍地吗?为什么?
谢谢邀请,集体产权改革只有保护公民利利意,不能强逼公户口的迁入,强逼出入是为法的行为。谢谢友友们祝友友们天天好心情。
关于《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出嫁女必须迁出原户籍地吗?为什么?
男女平等,出家女,嫁到男方,不一定能落户,比如北京,上海,或者是现在的雄安新区,雄安新区,生小孩都不好上户口,如果嫁出去,能立刻上户口,那所有女人都想嫁到这些大城市。等于一方不接受,一方也不能强制你把户口移走。所以土地政策,就规定减人不减地,增人不增地。另外农村有人私自把耕地置换和买卖,改成宅基地,盖房,也有农村改耕地种大棚,你说他地减少了,是因为他把地换钱了,所以更不会给他增地了。在说因为耕地产生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华北平原,河南,河北,山东,山西,人均分地也就1人1亩地,村里地多的就多分,地少就少分。你去东北,新疆,内蒙,地广人稀,人均分地几亩,几十亩,几百亩的都有。
关于《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出嫁女必须迁出原户籍地吗?为什么?
答:出嫁女不用迁出户口。
股民身份认定,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部分农村基于传统,以民主的名义,要求妇女迁出户口,或不予认定股民身份,这些都是不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九条规定,“登记结婚后,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并未要求女方必须迁出户口。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成员身份的确认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对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当中,任意侵犯妇女权益的问题,可向农工委或妇联咨询、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出嫁女必须迁出原户籍地吗?为什么?
在很早以前,女孩儿结婚时,会同时将自己的户口迁入婆家,这也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时,同时办理的一项内容。女孩儿将自己的户口转进婆家,代表着自已“不再后悔”的决心,同时"嫁出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说明女孩不会再与娘家有瓜葛。同时认为,只有将户口转入婆家,才算是婆家人。而且从此,婆家村里有什么福利,才可正式分上一份。实际上女孩结婚转户口是历史上形成的名正言顺的原因。
可是現在,女孩结婚,转户口不再是"必须"了,有些仅仅是为了自己生的孩子能顺顺当当落上户口而己。因为眼下政策,女孩结婚转不转户口己无关紧要了。比如,由于眼下以户为单位划分的承包地,规定到2055年不变。为此,女孩即使转走户口,其承包地仍然算留在娘家,而婆家并沒有她的承包地,这与不转一个样。包括房子、家产,均不会因为转户口而改变。所以如今嫁人、入赘对户口谈薄了,重视的是法律了。
只有拆迁补偿时,对人口安置补偿大家关心的多,因为沒户口就设有人口安置补偿,所以,一旦婆婆家拆迁,结婚女孩转户口就抓紧了。
关于《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出嫁女必须迁出原户籍地吗?为什么?
这个问题可以肯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没有规定出嫁女户口必须迁出。
出嫁女,入赘婿等在农村属于特殊人群,按旧时农村习俗,在本村一些权益是享受不到的,但现在法律上对他们的合法权益有了保障,出嫁或入赘户口遵循自愿原则。
近几年,随着土地确权以及各项惠农补贴的发放,城镇化的加快,这些都是以户口为依据的,因此出嫁女,入赘婿等的合法权益受侵害问题时有发生。
这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充分考虑了这些问题,其实改革本身就是为了明晰每一位集体组织成员在集体中的权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正在各地试点推行,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改革是为了核实集体的资产,资源,资金,摸清家底,资产股份化。成员界定,农民变股民。这样就进一步明晰了产权归属,保障了农民权益。同时集体变股份制,在发展市场经济上有了基础。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在具体村实行时,都是在县乡指导下进行的,有十几个步骤,主要的步骤是清产核资,成员登记,股份量化。在成员登记这个步骤是有严格规定的,首先村改革小组要确定成员界定的基准日。过了这个时间出生的不登记,死了不减(可继承)。其次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要确定集体成员身份认定办法,出嫁女或入赘婿总体上坚持不能两头空,更不能两头占,只要有一个村确定了成员,另一个村就不能确定了。成员登记后要在村里公示7天,有异议的可以调查核实,无异议后报乡镇再审查,公示,然后报县级审核。
总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充分保障了出嫁女的权益,如果对政策有不清楚的可以向乡镇政府或县农业部门咨询,反映问题。
个人理解,具体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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