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把我档案丢了,现在我已到退休年龄,人社部门不给办理退休怎么办?

我正在办理退休手续,也有部分档案丢失的情况,说说我的办理过程不知能不能帮到你。

我是8月到退休年龄,单位人力资源部提前就通知我了,因为我想办理退休不是应该单位负责办吗?我也就没急,坚持上班到最后一天,单位负责办理退休的同事电话通知我,我有一段时间档案缺失,必须自己找回来,不然工龄会短,退休工资会少,我这才急了。

因为我96年在一个公司上班是临时工,当时买养老保险,公司是把我们外包给劳务派遣公司,我们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07年后我辞职进了现在的公司,养老保险还是续上了,但没有将以前的档案提交给现在的公司,就这样,今年退休,再去找档案,已经找不到了,后来去社保中心咨询了,说按要求是必须提供原始档案,没有就必须补档案,但一个临时工,以前的单位谁还会给你补档案,后来说提供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根据明细上的缴费时间算工龄,如果没有异议就可以,虽然我上班时间确实比买保险的时间早点,但为了能顺利办理退休,只能按缴费年限算工龄了,我觉得能这样已经是很人性化了,要不然我去哪补档案去。这就是我的退休之旅,希望你也能顺利办理你的退休手续。

单位把我档案丢了,现在我已到退休年龄,人社部门不给办理退休怎么办?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首先,我非常同情您的遭遇。早在多年以前,也曾遇到过类似事件,与您略有不同的是:我经办的员工的人事档案在他离开第一家公司时,由于缺乏档案意识,没有及时转递,后因他的第一家公司改制重组,他的档案被他的第一家公司弄丢了,直至在我公司即将要办理退休时,才想起来如何补办档案。当时也是费尽了周折,好在最后在我的帮助下,员工得以顺利退休。因为不同省(市)的人社部门对档案丢失补建工作要求会略有不同,今天重点结合辽宁省沈阳市对档案丢失补建情况以及如何办理档案丢失人员的退休事宜做经验分享,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起到一定借鉴作用。

一、问题分析

从您的问题中,可以提炼出3个关键点:一是单位把档案弄丢,二是已到退休年龄,三是人社部门不给办理退休。接下来,咱们逐一进行分析。

1.单位把档案弄丢了。一般情况下,应秉承“谁丢失,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因整理、保管、利用、转递、事故、灾害、破产、转制等原因造成职工档案丢失,致使职工无法办理就业、退休、社会保险、子女参军等有关事宜时,用人单位有义务且应及时帮助员工补办档案。

2.已到退休年龄。一般来讲,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之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因此,应确定您是否符合上述年龄条件。

3.人社部门不给办理退休。一般情况下,人社部门不会无理由拒绝一个符合退休条件的员工,不给其办理退休。我猜想,如果一定要说人社部门不给办理退休,无非以下几个原因:

(1)主要是由于您的档案丢失,导致人社部门无法对您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甚至退休年龄等情况进行有效认定。

(2)人社部门本着对员工负责的原则,以免造成工龄认定少了,给员工造成损失;

(3)在一定层面人社部门不给办理退休审批也是为了免责,没有人事档案,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等情况很难进行认定和判断,缺乏证据支撑。

因此,基于以上几点原因,对于人社部门不办理退休也就可以被理解了。

小结:

1.用人单位弄丢档案,那么用人单位有义务且应及时帮助员工补办档案。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档案丢失,影响职工不能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由职工单位或主管部门解决和落实相关待遇。

2.退休办理时要规避一个误区,不是所有符合退休年龄的都可以办理退休,还要符合以下要求:

(1)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或者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达到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25年和实际缴费年限5年的(此年限为沈阳市要求,全国各地会有一些差异)。

(3)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只有符合退休条件,且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达到您所在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时,且身份证年龄与档案年龄一致,方可办理退休。

二、档案丢失应如何补建档案,办理退休

第一步: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向属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予以备案;

注意:凡属档案丢失补办的,按照劳动保障管理权限进行属地化认定的原则,经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内容属实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劳动关系认定书。经省人民政府或者授权部门设立、批准,省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及在省统筹行业所属企业,其审核、认定工作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办理。

第二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补办档案,个人积极配合补办工作;

1.在补办时要尽量将职工档案补齐,或者将要件补全。要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工龄确认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下乡知识青年插队落户名册和地点、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到该人原始招工部门、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件必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2.若因客观原因,档案要件实在无法补齐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社会保障基本信息记载的资料为根据,出具证明。

第三步:用人单位携带补办完的档案,协助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总结

1.档案丢失并不可怕,放松心态,您可参照我提供的步骤,找用人单位协助重新对人事档案丢失补建,然后正常办理退休即可。这期间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过程也会比较麻烦,但也不至于退不了休。祝您能顺利退休!

2.希望更多的人能够树立档案意识,提高对档案的重视程度。早发现,早补救,不要等到退休时再想着补办。也希望工作一辈子的人,都能顺利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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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问答,感谢您的阅读。我是人事通,您身边的人事小助手。关注我的头条号“人事通”,更多精彩等你发现!

单位把我档案丢了,现在我已到退休年龄,人社部门不给办理退休怎么办?

这样的事,平时经常会遇到,大多是单位半死不活的下岗职工。你没有档案,人社局凭什么批准你退休呢?这肯定不能怨人社局,但已经把档案丢了,怨单位也没用了。摊上这事了,还得自己来想办法。我有几点粗浅的建议,供你参考。

一是要及时完善档案资料。

不要说单位丢了你的档案了,你就觉得这应该由单位来负责解决,记得靠别人不如靠自己,能把档案都能丢了的单位,还有什么值得可依靠呢?

还是自己回想回想过去,看自己手里有没有有价值的旧资料,比如:劳动手册、证书、记念照、奖状奖品、工资条等等。如有,要多搜集。

同时要尽快到单位财务及单位的主管部门或档案馆查找白己在单位工作期间的统计报表、缴费凭证、工资发放凭证等能证明自己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复印后加盖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这个也要多搜集。

对搜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形成新的档案资料。

二是要及时提交人社部门认定。

把自己认为已整理好的档案资料及时提交给人社行政部门,人社行政部门通过审核资料,查阅过去的人事劳动旧底册,对你的身份进行认定。识定结果,一般地方,都会以文件形式通知单位或个人。

三是要及时核对缴费信息。

在完善档案并认定的过程中要及时核对缴费信息,看看你实际缴纳情况和系统记录情况是否一致,看是否还存在应缴未缴的情况,如有,要根据人社局认定文件及时补缴。

四是要及时提出办理退休申请。

如果是企业职工,要及时向单位提出,如果是改为灵活就业缴费的话,要直接向人社部门提出。

以上几点,希望你能把握好。

单位把我档案丢了,现在我已到退休年龄,人社部门不给办理退休怎么办?

单位把个人档案丟了,人社部门不能办退休了,讲的头头是道,有理有据。按说人社部门按政策办事沒错。可是,单位把档案丢了,让个人负责,也不尽情理。档案又不是在个人手里,凭什么这个责任由个人承担。凭什么让个人补办各种材料,当初建档时也不是个人说了算呀!现在,档案沒了,个人有保管义务吗?个人有责任吗?肯定没有呀!所以,档案丢了,办不了退休,不应该由个人承担!所以,应该找到由原来一起入职的领导和同事证明即可办理退休!不要让干了一辈子了人,晚年享受不到退休待遇!

单位把我档案丢了,现在我已到退休年龄,人社部门不给办理退休怎么办?

职工工作了一辈子,档案没有经历个人手,却因为单位原因找不到了,确实非常可气。

现在职工办理退休必须要审核职工档案,尤其是审核职工档案内与社保缴费相一致的就业经历档案材料。没有档案,一般是不能办理退休的,除非是自己参加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

职工档案的内容

一般职工档案主要包含十大类,比如履历材料、自传材料、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材料、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出国离退休退职等材料等等。

职工档案的重要性

职工退休档案,经历必须完整,跟本人的社保缴费记录完全对应。要不就有利益受损的可能。

最重要的是像我们视同缴费年限的档案材料。个人不需要缴费,仅凭档案记载就可以视同缴费。视同缴费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由国家承担。主要视同缴费年限有这样4类情况:

第一,国有企业原固定工人在当地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上山下乡的知青从上山下乡开始计算连续工龄,因此也是视同缴费。

第二,需要国家安排工作的复退军人当兵入伍时间也视同缴费。不过从2012年开始,国家建立了军人保险制度。之后的兵龄就以实际缴费为准,不再视同缴费了。

第三,原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来失业或者转入企业工作,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时间也可以视同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同样是从2014年10月开始实施养老保险缴费,不再有视同缴费年限了。

丢失档案怎么办?

如果我们档案丢失,一般只有补办证明材料或者起诉责任人要求赔偿。

补办档案证明材料

档案是一个人一生的印记,一经丢失,无法补办。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其他证明,证明我们的就业经历,办理退休。

现今的就业经历材料一般都录了社保或者就业系统,丢失之后完全可以补办。如果全国打通相应的数据库,甚至纸质就业经历档案材料都可以不用。

如果是没有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之前档案材料,首先应当找原用人单位留存的职工档案材料,包括会计凭证或招用工登记手续等等。往往用人单位管理职工档案并不规范,很容易将业务档案材料丢失。那么只能以就业部门留存的业务档案为准。如果能查找到原始业务档案材料,复印件加盖相应部门公章就可以证明就业经历了。

只有极少数的个人档案或者就业经历材料,会在当地的档案局、档案馆等部门。

起诉维权

如果确实档案丢失无法补办,那么只能走法律程序要求赔偿了。但是由于档案材料丢失,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损失多少,往往又会陷入困境。

总体而言,档案材料对于其他人没有多大用处,凡是接触档案材料的人只要没仇没怨不会给你故意损毁丢失,好好找找会有很大几率能找到的。

单位把我档案丢了,现在我已到退休年龄,人社部门不给办理退休怎么办?

从你的情况来看,你不是属于自由职业者,也不是所谓的灵活就业人员,你是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因此,在你退休的时候,人社部门肯定要查阅你的人事档案,通过你的档案,他们才能确定你的出生年月,工作时间,工龄长短,缴费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基本信息,这样才能很顺利地给你办理退休手续。

现在你的档案被工作单位搞丢了,因此人社部门不给你办理退休手续也是正常的。但这只是暂时的,并不是说你今后因为档案丢失就无法退休了,只是要花一些时间,有点麻烦而已。

如果你确实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只是因为档案丢失的而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话,那必须先补办档案,档案补办完成之后,就可以正常办理退休手续了。所以对于这样的情况,实际上就是如何补办档案的问题。

职工档案丢失后如何补办?

必须明确,按照国家的规定,职工个人档案是由职工的工作单位或者地方人事部门保管的,因此档案丢失与职工个人没有关系。应该按照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职工个人档案出现丢失情况后,保管单位要主动为职工补办档案。在补办过程中,职工个人有义务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一、退休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手续并备案。在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之后,就可进行档案补办的后续工作了。这个环节需要注意的是:凡属档案丢失补办的,按照劳动保障管理权限进行属地化认定的原则,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内容属实的,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劳动关系认定书。经省人民政府或者授权部门设立、批准,省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及在省统筹行业所属企业,其审核、认定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办理。所以一定要搞清楚你工作的单位属于哪类企业,具体由哪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二、补办档案时所需要的材料,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为主到该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查找时职工个人有义务积极配合。职工个要档案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龄确认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到该职工原始招工部门、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件必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如果工作期间调转过单位,要有每次调转单位的调转手续;无单位调转手续必须出具调转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单或调转后第一个月的工资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经过用人单位及各方努力,职工档案要件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仍然无法补齐的,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社会保障基本信息记载的资料为根据,出具相关证明。如果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必须注明原因,比如辞职、除名、判刑、自动离职或其他原因。

四、如果职工原工作单位现已破产或被兼并,需出具破产兼并的相关批文,或到原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属工商管理部门查询单位注销时间并出具证明。 如果能提供以上资料,职工可以到市档案局办理查询补办相关档案手续。

综上所述,职工退休时由于档案丢失,只是暂时不能办理退休手续而已。在经过工作单位及职工个人的努力之下,职工档案仍然无法进行补办或者相关材料无法补办齐全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进行劳动关系认定,之后由相关部门出具认定书。有了认定书之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可以依据你在社会保障系统里的基本信息给你办理退休手续了。当然,如果你的档案没有丢失的话,那么上面这些繁杂的手续就可以全部省略,你就不会因此而担心的费心,甚至于闹心。由此可见档案对一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每年都有大量的毕业生从学校毕业,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因为各种原因可能在短期内不会就业,因此,如何妥善保管个人档案,就成为每一个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必须知道和必须办好的事情。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些方面的知识。

个人档案里究竟有什么东西?为什么这么重要?

由于时代的发展,现在很多人找工作的路径和方法与以前大不一样,同时也有很多人不像他们的父辈那样在一个单位干到退休。一些人频繁跳槽,一生中换很多工作单位已经成为常态。在这样的背景之下,部分应届毕业生认为找工作时只要带上简历和身份证件什么的就可以了,现在用人单位招聘肯定不会看档案了,只要有能力胜任工作就行。因此有近4成的高学历求职者都加入了“弃档族”,很多毕业生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档案放在哪里,也没有意识到人事档案没处理好将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

那么一份人事档案里到底有些什么东西呢?为什么它这么重要呢?这里我仅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为例。

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档案袋中主要包括4项内容:《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从2023年起取消)、个人人事档案、《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这其中内容最丰富的要数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这些材料记录着学生的个人经历,包括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奖惩证明、党团资料、学习和实习经历等,并且都是原件。当毕业生参加工作后,会面对如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养老保险办理、人事调动、社保福利、工龄计算等问题,在办理上述事项时都离不开档案。

所以千万别小看了人事档案,如果处理得不好,自己就很有可能就成了流动人口。不少毕业生就是大学毕业后,对自己的档案不闻不问,等到工作单位落实、晋级或招考时,才发觉自己的档案并不在学校,四处寻找而毫无着落,因此给自己带来很大麻烦。

档案如此重要应该如何保管才最妥当?

既然档案对个人来说是如此的重要,那么我们理所当然就要妥善保管,以免造成档案丢失,给自己今后的工作或生活带来不便。

目前国家对于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保管,现在主要有以下几种保管方式。下面分别给大家介绍。

第一种就是把学生本人档案转至生源地。所谓生源地就是学生考上大学之前所居住的地方。学生档案由学校转出之后,档案由所在地级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并保管。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档案保管安全可靠,以后在生源地就业时办理手续简单方便。

第二种就是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从2002年起,国家就规定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留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这种办法的优点是学校保管档案比较可靠,并且在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期间学校不会收取额外费用。缺点主要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学校都不能出具。

第三种就是把档案转至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不建议大家采用这种方法。因为人才中心只会帮你保管档案两年,而且在保管档案期间并不处理其他事务。两年期满之后,档案不能再无条件委托,有可能导致档案被封存。而且由于毕业生与人才中心交流相对少,有时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在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中,首先解答了由于档案丢失如何补办档案办理退休手续的问题,接着又向大家介绍了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保管问题。这些问题不仅重要,而且解决起来比较麻烦,所以一定要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不要到了需要档案的时候四处寻而不得,从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影响,甚至会因此耽误你的大好前程,那时就悔之晚矣。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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