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被执行死刑的时候,会感觉到疼痛吗?有何依据?
从全球范围来看,保留死刑的国家中,近现代的主要行刑方式包括电椅、绞刑、斩首、枪决和注射;而行刑方式不同,带给死刑犯的疼痛感自然是不一样的。如果非要说哪种行刑方式最为残酷,当属石刑法。
死刑是一种极刑,也称生命刑,是以剥夺死刑犯的生命为刑罚方式。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保留死刑的有55个左右。而行刑方式也千差万别,现代主要以枪决和注射为主,但在过去,诸如火刑、虫噬、钝击、碾刑等这种较为残酷的行刑方式也较常见。
我国是保留死刑的国家之一,实际上近些年来我们已经取消了一些适用死刑的罪名,但对于一些罪大恶极、影响恶劣的犯罪份子,死刑是最有震慑和警示作用的刑罚,这大概也是得以保留主因。
过去,我国在死刑执行上以枪决为主。从1997年开始,我们将注射死刑纳入行刑方式中来,形成了枪决、注射死刑并存。我国是全球继美国之后第二个引入注射死刑的国家,之后菲律宾、泰国、越南等国家也将其作为死刑执行的一种方式。
各国之所以将注射死刑纳入进来,实际是从人道主义出发的。相较于枪决,注射死刑不仅表面上更显人道,不会“见红”,更重要的是几乎对死刑犯不会带来任何生理上的痛苦。
为什么注射死刑几乎没有任何痛苦?如果简单解释,注射死刑所使用的药物并非是我们所认为的“毒药”。实际上,注射死刑的药物包括三种,即硫喷妥钠、巴夫龙、氯化钾,三种药物无一例外都是无毒或者低毒的。之所以能终结生命,原理是通过静脉注射,在三种药物“各司其职”下,逐渐让其呼吸衰竭、心跳终止而致死,而非依赖剧毒。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硫喷妥钠是药物成分之一,而其作用是让死刑犯丧失意识。也正是因为硫喷妥钠有让人丧失意识的功效,所以理论上被执行人是感受不到痛苦的,最多可能行刑前有心理上的痛苦。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巴夫龙所产生的呼吸衰竭和肌肉麻痹作用,被执行人就感受不到了。而氯化钾是为了让心跳加速,从而使得药效推进遍布到全身,辅助加速是它的主要作用。
从药物无毒的成分和致死原理来看,被执行人自然是感受不到痛苦的,这就是为什么说注射死刑是最为人道的死刑执行方式。其实如果不从原理角度出发,三种药物同时也用于“安乐死”,药物成分和配比几乎与安乐死无异,安乐死既然感受不到痛苦,那注射死刑自然也是一样的道理了。
虽然注射死刑让死刑犯感受不到痛苦,显得更为人道,但相较于枪决,实际上注射死刑的成本更高、环境要求更高,需要建立专门的药物注射室或药物注射车,相较于枪决只需要在空旷地带执行,投入和成本无疑是巨大的。也正是基于成本的考量,所以现阶段我们并未完全摒弃枪决,多数地区还是以枪决为主,像云南昆明这种完全告别枪决的城市还是少数。
综上,如果单说注射死刑能否给犯人带来疼痛,毫无疑问疼痛感是所有行刑方式中最低的,甚至无任何痛苦可言。
当然,注射死刑的应用面还不算很广,当下枪决仍然是主流行刑方式。但尽管枪决显得不是那么“体面”,实际上也无疼痛感可言,毕竟枪击的是要害部位,能在瞬间致死,还没等疼痛感通过神经刺激传导到大脑,实际上死刑犯已经倒地了。所以枪决的疼痛感也可以忽略不计,除非是“补枪”,但补枪的概率极低,一般都是一枪毙命。
如果非要说疼痛感最大的行刑方式,当属“石刑”莫属。石刑是一种非常古老的行刑方式,也被普遍认为是最残酷的行刑方式。尽管古老,尽管一些国家取消了这一行刑方式,但在某些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比如阿富汗、伊朗、伊拉克、苏丹、印尼等,依然还保留着这种古老而残酷的行刑方式。
所谓石刑,即把犯人的下半身埋在沙土中,然后众人手持石块对其击打,直至死亡。这个过程对犯人造成的伤害和疼痛感自然不言而喻。更重要的是,石块是专门事先挑选过的,目的就是为了给犯人带来强烈的疼痛感,以此达到最大惩戒和作用。
除了石刑,像绞刑、电刑这类的行刑方式,基于不能瞬间致死的事实,实际上也会给犯人带来疼痛,只不过不会像石刑那么显著。
综上而言,执行死刑时,犯人能否感受到疼痛,关键看行刑方式是哪种,如果是注射死刑或枪决,那么疼痛感很小,甚至几乎没有。如果遇到绞刑、电刑、石刑,那就另当别论了。
犯人虽然罪大恶极,剥夺其生命权也是依法审判后作出的,目的是给予他惩罚和对他人起到警示的作用,这本身无可厚非。
但从人道主义出发,剥夺其生命的同时,能否做到尽量减少其痛苦?能否给予其最后的体面?实际上这也是人格保障方面的要求。当然,各国的司法体系不一样,究竟采用何种方式行刑,我们也不能对其评头论足。
我国现在死刑的执行方式只有枪决和注射两种,这两种行刑方式几乎没有任何疼痛感所言,这也是我们司法进步、给予每个人以人格保障的最直观体现,可圈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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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被执行死刑的时候,会感觉到疼痛吗?有何依据?
犯人被执行死刑的时候,会感觉到疼痛吗?有何依据?
以前的枪决死刑可能会有痛苦,但是现在的注射死刑,几乎没什么痛苦了。
1、前些年的枪决,一般是用步枪,对准后脑或者后胸射击。
如果是对准后脑射击,一般来讲死刑犯会在瞬间死亡,有不少甚至天灵盖都会揭去了,这种情况几乎在一瞬间就会死亡,没什么痛苦。
如果是对准后胸射击,射击部位准的话,一般是将心脏洞穿,死刑犯在一分钟内死亡;如果打的有点偏,一般不会立即死亡,然后会有副射手补枪,这样也会短时间死亡。
2、近几年来,死刑执行,大部分采用注射死刑。这种死刑,人犯躺在执行台上,由法医进行消毒、打通道(就是将针头扎入静脉),然后执行人员按动电钮,三种药液会自动注入静脉,一种是麻醉剂,注入以后就会失去知觉,一种是肌肉松弛剂,注入以后呼吸肌失去活动能力,最后一种是氯化钾,注入以后心脏快速停止跳动。整个执行过程也就是几十秒钟就结束了,最后心电监护仪上的波形变成直线,意味着人犯已经死亡,死刑执行结束。可以说注射死刑虽然费用比较多,但是没有一点血腥和痛苦。
以上回答供参考。
犯人被执行死刑的时候,会感觉到疼痛吗?有何依据?
死刑,犯人会不会非常痛苦?没有人知道,不过,这还要看使用什么方法执行死刑了。
古代的死刑,基本上都是以增加犯人,特别是罪大恶极的犯人的痛苦的方法来执行死刑。比如凌迟,也叫千刀万剐,再比如腰斩,什么油炸、水煮等等,好像是犯人越痛苦,惩罚力度就越大。
但是,社会在前进,死刑的行刑方法,也在不断进步,人们对于死刑犯也越来越人性化了。因此,现在的死刑,都是使用尽量减少犯人痛苦的行刑方法,尽量地让犯人“瞬间”死去,或者是在“不知不觉”中死去。
目前死刑常用以下几种方式 :
1、注射死刑
这是向犯人的静脉里注射可以致人死亡的药剂。犯人躺在行刑的床椅上,身体可以活动的部位被固定住,连接心电监视设备。
行刑时,首先向犯人的静脉注射麻醉剂,使得犯人失去知觉,然后注射松弛剂,使犯人的心脏和肺肌肉松弛,最后注射剧毒药剂,迫使心脏停止工作。
现在很多人都认为这是最人道的死刑方法。
2、电刑
这是通过电击犯人的心脏或者大脑的方式,破坏大脑神经或者是使心脏麻痹,从而致犯人死亡。
电刑分为低压电刑和高压电刑,低压电刑电压一般不高于200伏,一般用于审问。而高压电刑一般在2000伏到3000伏,永远死刑犯行刑,美国常用的死刑犯行刑电刑电压是2600伏。
行刑时,犯人被固定在一个特制的椅子上,两臂或者脑袋上安装电极,一般都是3个人操作, 但是只有一个按钮连接在电路上。下达执刑的命令后,三个人不知道是谁的按钮起作用。
3、绞刑
绞刑虽然比较古老,但是目前,绞刑在日本仍然是主要的死刑方法,前几年美国处决萨达姆就是使用绞刑。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处理日本战犯,使用的也是绞刑。
目前日本的绞刑执刑程序比较复杂,犯人首先要在一个忏悔室进行忏悔,然后一个幕帘打开露出行刑室。犯人进入,站在一个“回”字的中间,警官将绳套套在犯人的脖子上。
执刑官是三个人,每个人面前各有一个按钮,但是只有一个按钮起作用。当听到“行刑”的命令后,三个人同时按下按钮,“回”字形翻板打开,犯人坠落。在一个大玻璃墙后,有检察官观看执刑全过程。10分钟后,绳索将犯人放下,法医验尸确定死亡。
4、枪决
枪决,是我们比较熟悉的一种死刑执刑方法,可以是一名犯人,也可以是多名犯人同时执刑。
在我国,很多罪大恶极的死刑犯在枪决前,要开共判大会,然后拉入刑场执刑枪决。枪决一般射击犯人脑袋,基本上一枪毙命。特殊情况也有经过补枪才死亡。
而有一些国家,执刑人一般都是5人,但是只有一个人的枪里有子弹,这样可以防止犯人家属对执刑人进行报复。
上面 我们介绍了目前最常使用的几种死刑执刑方法,到底是哪一种方法犯人的痛苦最少?因为犯人都死了,没有第一手资料,所以只能从不同的死刑死亡过程来推断。
在上面介绍的四种死刑方法中,最没有痛苦的,应该是注射死刑。注射死刑因为没有痛苦,现在的安乐死也基本上采用这种程序。
一针麻醉剂,犯人失去知觉,剩下的所有程序,都是在犯人不知不觉中执行,犯人在安静中死去。
注射死刑,犯人没有半点痛苦。
第二没有痛苦的是枪决,枪决一般射击脑袋,由于枪口距离脑袋非常近,子弹速度又快,当子弹瞬间进入脑袋,在神经来不及传导的时候,大脑已经被破坏,犯人会在一瞬间失去知觉,随后心脏停止跳动而死亡。
枪决应该是排在第二没有痛苦的方法。
第三没有痛苦的是绞刑。现在的绞刑,使用的绳套上面都有一个又大又粗的绳结,在犯人下坠后,这个大绳结会瞬间在人体重量的作用下将犯人颈骨掰断,瞬间有一个剧痛之后便没有知觉。不过,绞刑真正死亡,是在行刑后一分钟左右。
死刑痛苦最大的应该是电刑。
人的身体电阻不同,通过身体的电流大小也不相同。电流经过心脏后,会有一个痉挛、震颤的过程,这个过程时间长短因人而异。如果某一个犯人身体电阻较大,这个痛苦的过程就会较长。反之就会较短。
不管是电阻大小,电刑一般都不会立刻死亡,至少也要数秒甚至更长时间。
美国第一个被处电刑的犯人,威廉.凯姆乐第一次行刑后,还有知觉,第二次行刑,浑身都冒烟了,人还没有死亡,当进行第三次电击后,犯人才死亡。显然这个犯人的行刑过程是非常痛苦的。
犯人被执行死刑的时候,会感觉到疼痛吗?有何依据?
犯人被执行死刑的时候,会感觉到疼痛吗?有何依据?
被告人张四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被初审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张四毫不犹豫上诉于上级人民法院。
终审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移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死刑”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初审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死刑命令。
那一日,人民法院决定执行张四死刑。张四乃是我的老乡,我特意随同人民法院执行法警前往羁押死刑犯张四的看守所,提人并“验明正身”。随后将张四绑赴刑场执行死刑。
执行死刑时,法警命令张四跪于地上,在张四后背心脏处画上圆圈。人民法院执行法警用枪抵住圆圈击发,只听得张四大声惨叫“痛啊、痛啊”!须臾,法医查验时,发现张四仍有生命体征,即补两枪,张四呻吟着:“痛死我了“才断气身亡。
犯人被执行死刑的时候,会感觉到疼痛吗?有何依据?
亲眼见过几次枪毙犯人,其中一次,第一枪打心脏未死,犯人从跪势变俯卧在地上,绳未解,头和脚会动,喊:大军,痛得很,再来一枪。补枪后死亡。
犯人被执行死刑的时候,会感觉到疼痛吗?有何依据?
2005年4月1日,在黑龙江省方正县的一处刑场,22岁的美女死刑犯毕丽梅被执行死刑。随着一声枪响,毕丽梅应声倒下,不大一会儿便没有了声息。法医现场验尸后,确认毕丽梅已经死亡,很快毕丽梅的尸体便被拉到了殡仪馆。
毕丽梅是因为移情别恋杀害了自己的前男友蒋某某而被判处死刑的。因为她的案子在当地曾经引起过不小的轰动,所以在执行死刑那天,很多人到刑场围观,他们亲眼看到了毕丽梅被执行死刑的过程,大家都相信毕丽梅已经当场毙命。
不过,正当毕丽梅就要被推进火化炉时,她却突然苏醒了,她坐了起来并且发出了痛苦的声音!这下可把火化工吓得不轻,他连滚带爬地从火化车间跑了出来,边跑边喊:诈尸诈尸了!
听到火化工的喊声,毕丽梅的家人连忙跑进去,他们看到,已经在刑场被宣布死亡的毕丽梅此时真的复活了!毕丽梅的亲属赶忙扶住她。同时,从来没有遇到过种情况的殡仪馆人员赶忙给执行法院打电话。
很快,法院的有关工作人员就赶到了现场。
他们在来殡仪馆时还不太相信会发生这样的事,当他们赶到殡仪馆,看到流着泪并且还在痛苦呻吟的毕丽梅时,连他们自己都不敢相信这是事实。法医询问她是不是毕丽梅,毕点头承认。经过法医的现场检查,原来行刑时子弹是从毕丽梅的后脑勺射入,从她的嘴里射出的,子弹穿过她的脑部时,只伤害到了部分小脑,而最重要的脑动脉却没什么大损伤。当时毕丽梅只是深度昏迷而已,并没有当场死亡。
毕丽梅的死而复生,却给法官和检察官带来了难题。如果是在刑场上发现罪犯并未死亡,那么当场补枪就可以了。但是毕丽梅已经被从刑场上拉到殡仪馆来了,这可怎么办呢?同时,毕丽梅的家人看到她已经活过来了,他们认为毕丽梅已经被执行过死刑了,不应该再执行第二次。所以他们请求法官和检察官放过毕丽梅。
但是,考虑到毕丽梅是被判处了死刑的人,那么她就必须死!这样才能给受害者有个交待,才能体现出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因此对毕丽梅的死刑执行不能中止!随后,行刑的法官为了降低毕丽梅的恐惧感,穿着法医衣服来到了火化间,以检查伤口的名义,让毕丽梅趴在床上,迅速朝着她的后脑补了两枪。
通过这个例子,我个人认为,毕丽梅在刑场上中枪之后,因为她并没有当场死亡,所以在中枪之初她应该是感到了强烈的巨痛!正是在这种剧烈的疼痛和枪伤的双重作用之下,才使她在刑场上出现了深度昏迷的现象,从而让现场的法医产生了误判!之后,她在殡仪馆苏醒之后,因脑部的枪伤所产生的疼痛感肯定是非常强烈的,这种疼痛感一直到她被补枪真正死亡之后才会消失。所以,罪犯在被执行死刑的时候,绝对是会感到疼痛的。
目前我们国家对罪犯执行死刑有两种方式,一是枪决,二是注射。但注射现在并没有在全国铺开,只有很少的地方使用,大多数地方对罪犯执行死刑仍然采用的是枪决的方式。
采用枪决执行死刑的方式,罪犯是否会感觉到疼痛?由于工作关系,我经历过很多次死刑执行,多次到过执行现场。我们这里到目前为止,执行死刑时仍然采取的是枪决的方式。早些年代,执行死刑时很多时候是用步枪打罪犯的心脏,后来改为用步枪或者手枪打罪犯的头部。之所以这样改,主要就是因为以前采用打罪犯心脏的做法,常常需要对罪犯进行被枪,也就是说有的罪犯并不会一枪毙命。
我现在仍然清楚地记得我第一次到执行死刑的现场的情景。当时被执行死刑的罪犯一共有6人,按照惯例,执行时用步枪枪击罪犯的心脏部位。为了便于执行人员瞄准,法医还提前在每个死刑犯后背的心脏位置画了一个白色的圈,执行人员只需要对准圈内的中心位置开枪就可以了。
枪响之后,死刑犯们无一例外全部脸朝下倒在地上,同时他们的手脚不停地抽搐和抖动,时间短的十几秒,时间长有几十秒。直到所有人都不动之后,法医才上前验尸。在验尸过程中,有三个死刑犯是被重新补枪了的,其中有二人被补一枪,有一人被补两枪才被鉴定为完全死亡。
从上面的执行过程,我们可以推断,即使是那些被一枪毙命的罪犯,他们有十几秒钟的时间是没有真正死亡的,在这段时间之内,有的人肯定会感觉到疼痛,只不过这种疼痛可能过于剧烈,很快他们就疼昏了过去而已。至于那些被补枪才彻底死亡的,如果他们没有陷入彻底的昏迷,那么他们肯定会感觉到剧烈的疼痛。当然,即使他们还没有死亡,也不会有人当场去问他们痛不痛!只能从他们的表现上进行推断。我认为,在没有彻底死亡之前,其中的一部分罪犯应该会感觉到剧烈的疼痛。只不过他们再也没有机会把自己的感觉讲出来罢了。
正是因为采用枪击心脏的方式,不能让很多罪犯一枪毙命,几年之后,我市在执行死刑的时候,改用枪击头部的方式进行。之后我同样到过几次现场。改用枪击头部的执行方式之后,就很难再看到补枪的情况了,基本上是一枪毙命。刚开始的时候还用步枪,子弹从后脑进从面部出,有些时候罪犯不配合或者执行者部位没拿准,执行后死刑犯的脸部有点“难看”,所以后来步枪都不用了,改用手枪就行。同时让罪犯张开嘴巴配合执行,子弹从后脑进从口腔出,这样的执行效果就干净利索多了。这种执行方式,罪犯即使有痛苦,时间也非常短,基本上就是一瞬间的事,可以让他们痛快上路。
采用注射执行死刑的方式,罪犯是否会感觉到疼痛?从1997年开始,我国对执行死刑的方式进行了改革,除采用枪决外,还增加了注射执行死刑的方式。相对于枪决来说,注射执行死刑对罪犯来说在生理上没有疼痛感,有的只是心理上的恐惧感。当然采用枪决时他们的恐惧感更强烈,很多罪犯被吓得路都无法走,只好由法警把他们拖到执行位。
很多人认为注射执行死刑时,是用毒药把罪犯给毒死,所以他们在死亡之前肯定会感觉到疼痛。其实并不是这样,这是人们对注射执行方式不理解而产生的误解。
事实上,目前我国对罪犯采用注射执行死刑时,并不是使用我们通常意义上的毒药。注射死刑时,对罪犯使用的药物包括硫喷妥钠、巴夫龙、氯化钾三种。这三种药物都是无毒的。之所以能用它们来能终结罪犯的生命,不是用这些药物“毒死”罪犯,而是通过药物作用,让罪犯首先丧失意识,而后呼吸衰竭,最终心跳停止而死。事实上可以看作是用药物把罪犯给“麻”死的。
硫喷妥钠是一种发作极快的巴比妥酸盐,经常用于麻醉。在执行死刑时,最先注射的就是这种药。使用这种药物后在极短的时间之内,罪犯就完全没有意识了,意识丧失之后,他们自然就不会感觉到任何痛苦了。巴夫龙能让肌肉松驰和呼吸肌麻痹,而氯化钾是为了让心脏停止跳动,这样罪犯就会在毫无意识的情况下死亡。
所以,从注射执行死刑的步骤和所用药物的机理来看,这种执行方式对罪犯来说是没有任何疼痛感觉的。当然,心理的恐惧感仍然是不可避免的。当罪犯被带入执行室,然后被捆绑在执行床上直至药物注射进他们体内之前这段时间,他们肯定是非常恐惧的。这也是人的本能。但相对于采取枪决执行死刑的方式,可能这种恐惧感会小一些。当然我在这里也只能是猜测,毕竟谁也不知道罪犯在面临死亡时的恐惧感有多强烈。
综上所述,就目前国内执行死刑的两种方式而言,采用枪决的方式,罪犯是会感到疼痛的,如果是枪击心脏的执行方式,导致罪犯感觉到疼痛的机率更大一些。如果是采用枪击头部的方式执行死刑,那么罪犯感觉到疼痛的机率就会小得很多。具体原因不用我再过多分析,大家用常识来分析一下就可以知道了。至于采用注射的方式,那么罪犯除了恐惧感之外,是不会有任何疼痛感觉的。而且采用这种方式执行,罪犯死后不会在身体上留下任何创口,相比采用枪决的方式,显得更人道一些。
此外,在世界上有的国家,还有其他执行死刑的方式。比如绞刑、石刑、电刑等。这三种执行方式中,绞刑和石刑给罪犯带来的痛苦是相当剧烈的,尤其是石刑是非常残忍的执行死刑的方式,这种执行方式给罪犯带来的疼痛感就非常剧烈而且时间很长,这里就不再过多论述了。哪怕是电刑,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出现过失误,导致罪犯被反复执行,这时你能说被执行的罪犯没有感觉到疼痛吗?显然是不可能的。
不管是采用哪种方式执行死刑,它的最终目的都是剥夺罪犯的生命。因此大家一定要有敬畏法律之心,不要轻易触犯法律,更不要因一时冲动而犯下大错,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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