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何罪之有?李逵为何要杀它全家?

首先李逵你自己没有看好你娘,然后老虎饿了捕食天经地义,你为何要杀老虎呢?而且只有两个小老虎吃了你娘,两只打大虎并没有吃,李逵为何要滥杀无辜?

老虎把李逵的母亲吃了,怎么能说是何罪之有呢?

吃李逵母亲的虽然是两只小老虎,但是在大老虎的帮助下才能完成,莫非要李逵只杀小老虎,不杀大老虎么?杀死吃掉自己生身母亲的老虎,怎么能叫滥杀无辜呢?

饿虎扑食是天经地义,杀死吃人的老虎也是天经地义,这样的老虎为什么就不能杀呢?那个年代又没有保护野生动物的说法。所以题主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在此基础上,无论从道义上讲,还是从情感上讲,李逵杀死四只老虎都合情合理,既是为自己报了血海深仇,也是为民除害,是一件应该被称道的大好事!

当然,李逵有许多事情做得不仗义,确有滥杀无辜之嫌。

1、江州劫法场,当已经从法场救下宋江后,在突围的过程中,李逵手持两把板斧,不论是官兵还是围观的老百姓,他逢人就砍。连晁盖都看不下去了,大声地喝斥他:不关百姓的事,不要滥杀无辜。

2、为了迫使朱仝上山,李逵竟然残忍地杀害了朱仝带出来赏灯游玩的四岁的小衙内。其惨无人道令人发指。气得朱仝要和他拼命,声称,不杀掉李逵他坚决不上梁山。

3、三打祝家庄,李逵明知扈家庄的扈诚已投靠梁山,但他仍然冲进扈家庄,把扈氏男女老少全部杀光,而且还放火烧房,把扈家庄夷为了平地。

以上事例,都可以说明,李逵是个做事没有底线的人,说他滥杀无辜并不夸张。

但是,他在以往的所作所为,与杀死四只老虎完全是两码事,二者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我们在评价一个人的时候,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功是功,过是过,优点不抹煞,缺点不掩饰。功过分明,优劣分清。只有这样,才是一个正确合理的方式方法。

总而言之一句话,李逵杀死四只老虎的行为,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老虎何罪之有?李逵为何要杀它全家?

怎么这样问,老虎吃了李逵的母亲,这么大的恨还说何罪之有?要说李逵滥杀不称好汉,就杀虎一事没错。

老虎何罪之有?李逵为何要杀它全家?

假如说老虎捕食天经地义,那么,李逵报仇也是天经地义,有何怪哉!

世人只知道武松打虎,知道李逵杀虎的朋友就比较少了。《水浒传》第四十三回,“假李逵剪径劫单人,黑旋风沂岭杀四虎”,李逵因见宋江父子相聚,自己也想念家中老娘,于是要求也下山搬取母亲。结果,李逵到家和他哥哥李达发生争吵,背着老娘后,怕李达领人赶来,只奔乱山深处僻静小路而走。到沂岭上,老娘直呼口渴,待李逵好不容易取得水来,原处却不见了老娘。

“走不得三十馀步,只见草地上一段血迹。李逵见了,心里越疑惑。趁着那血迹寻将去,寻到一处大洞口,只见两个小虎儿在那里舐一条人腿。”

如果照问题说的老虎何罪之有,那李逵更加罪加一等了,因为说不定他把老娘放在离老虎洞口很近的地方,这是在诱惑老虎吃人吗?

武松费了全身气力才打了一只老虎,李逵接下来一人就干掉了四只老虎。先是用朴刀搠死了两个小虎儿,接着是一刀从母大虫粪门戳入,整把刀都直送到老虎肚里去了。

唯一有点打斗分量的是对付那只吊睛白额雄虎,

“那大虫望李逵势猛一扑,那李逵不慌不忙,趁着那大虫的势力,手起一刀,正中那大虫颔下。那大虫不曾再展再扑,一者护那疼痛,二者伤着他那气管。那大虫退不勾五七步,只听得响一声如倒半壁山,登时间死在岩下。”

感觉这招法,像我们之前小学语文课本里面学到的唐打虎啊,不知道有没有朋友看过唐打虎的?

假如照提问的思路,这头大虫向李逵扑来,李逵只有躲开,赶紧跑了,这杀了大虫,起码防卫过当了。

李逵是否有罪,不由我们来定,要放到当时的历史环境来说。李逵下山,碰到一批猎户,“这两个小虎且不打紧,那两个大虎非同小可。我们为这两个畜生,正不知都吃了几顿棍棒。这条沂岭,自从有了这窝虎在上面,整三五个月没人敢行。”

由此可知,李逵这是为民除害,所以他后来也享受了一回当打虎英雄的待遇。接着,画风突变,被认出是黑旋风灌醉绑了,幸亏朱贵、朱富兄弟出手相救。李逵一贯的杀人如麻,被救后无辜猎户估计都被搠死些个,三十来个士兵都被搠死了。这些都是后话。

总之,放在当时的历史环境,李逵杀虎,一方面是为自己老娘报仇,另一方面也是为民除害了!

老虎何罪之有?李逵为何要杀它全家?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你妈妈被老虎吃了,你以后看见老虎就想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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