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老人超市偷东西被抓,被挂牌示众并高喊我是小偷,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看了一些条友的回答,几乎都认为超市工作人员的行为是错误的,反而避而不谈小偷偷东西这一违法犯罪行为!
在这些回答中,除了认为超市工作人员侵犯了偷窃者的隐私,侮辱了偷窃者的人格之外,甚至还有把超市工作人员的行为上升到违法犯罪层面的!
这些回答让人觉得,由于小偷偷东西这一违法犯罪行为才引发的超市工作人员对小偷的处罚行为,反而成了条友们口诛笔罚的错误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
我有几个疑问想问一下各位条友,这位为老不尊的小偷在偷东西时,把自己的人格抛到了何处?还是他在有尊严的进行偷窃行为?
这位老人偷东西的行为,是隐私吗?隐私确实是一个人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个人私事,但一个小偷在公众场合进行的公然违法犯罪行为,也是隐私?
我个人认为,不管是老人还是儿童,不管是残疾人还是孕妇,当他们在超市这样的公众场合进行偷窃时,早已将自己的人格尊严弃之如敝履,你又何必把别人扔掉的人格捡还给他们呢?
而且他们的这种偷窃行为,是赤裸裸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并非隐私。所以,超市工作人员对小偷挂牌游行的这种惩戒行为,合情合理,并无不妥!
当然,如果超市工作人员对小偷惩戒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比如小偷当场突发意外疾病,不治而亡,或者小偷事后因此选择自杀。那么超市和超市的工作人员,都将难以脱身事外,这也是超市工作人员在遇到同类事情时,需要特别警惕的地方!
湖北一老人超市偷东西被抓,被挂牌示众并高喊我是小偷,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挂牌示众侵犯人权
过去的几十年代,抓住小偷挂个牌子游街示众。我单位有个工人在70年代是个惯偷,在一食品店一个车正在卸猪肉,乘无人看守之机,他扛一猪肉半回家。在厂内多次偷毛坯活塞环,被保卫科抓住,脖子上挂他偷的活塞环,游厂一周。在那个年代,法院判决后,将犯人押上大卡车胸前挂个牌子,写上什么强奸犯,什么杀人犯。胸前挂牌子示众司空见惯,觉得该让他们丢脸见丒。
随着法制越来越健全,我们国家再也不是"和尚打伞一无法无天"的社会,是法制社会了。在《刑法》中去除了对罪犯的"游街示众"。在1月1日实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固然任何人进入超市不得长三只手,买商品付钱天经地意,超市防损无可厚非,如果任其偷下去,超市早晚会赔个精光。
但让老人挂牌示众,并喊"我是小偷",用这种方式羞辱老人,我认为不妥。所说偷,看偷的价值和偷的次数,偷的手叚,偷带来的后果,分3个层次:一,叫小拿小摸,偷拿的数量小,价值不大,这个叫小拿小摸。一般由道德来约束,超市严加防范,不给任何小拿小摸创造机会,避免经济损失。二,叫盗窃行为,这个是一般人说的小偷。以秘密方式,乘人不备,窃取他人或国家,集体的财物。偷的价值比小拿小摸要大,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构成盗窃行为标准也不同。盗窃行为,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最高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三,叫盗窃罪,偷窃达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构成盗窃罪。按《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老人在超市拿了多少商品没有交钱?把老人叫到办公室让其交款,记录在册。1次批评教育,2次警告,3次让打电话由子女领回,小拿小摸次数较多,累计价值较大,可打电话给辖区派出所,由警察来处理。有可能说我纵容老人偷拿超市商品,我纵容吗?
给老人挂牌示众,并要求老人喊"我是小偷",有可能涉嫌侵犯了老人的名誉权。如果老人起诉到法院,有可能赔偿的金额超过老人拿的商品价值。因此超市老板在处理顾客偷拿商品这件事要慎重。
湖北一老人超市偷东西被抓,被挂牌示众并高喊我是小偷,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近日,据湖北襄阳的网友反映,某超市内一老人挂牌行走,牌上写“我是小偷”。据悉,该老人在超市内行窃被工作人员抓现行,工作人员以此举对老人进行惩罚。视频中,工作人员对着老人说,只要贴着“我是小偷”的纸条在超市转一圈就不追究其责任。
结合相关信息,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
超市疑似使用私刑。从表面上看,超市的这一操作似乎是大快人心。老人本身也认可了超市的这一处罚方式,我估计老人应该是一名惯偷了,甚至可能在偷窃时候经常被抓,这样子来回几次,怕是羞耻感都没有了,因此一副无所谓的态度。但实际上,这种行为是非常可怕的,也很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除了国家机关之外,其他人并没有任何权力在公开情况下对他人进行类似的私刑。这样没有经过正规流程的所谓正义,如果不断发生,那么社会治安的稳定都可能受到影响。专业的事情应该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滥用私刑只可能造成自己成为另一种犯罪行为的实施者。
老年人犯罪同样应该严肃处理。然而实际中,超市做出如此举动我认为也是可以理解的。究其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因为公安机关其实很难像事件中在超市进行偷窃的老人这样上了年纪的违法犯罪者做出适当的处罚。一方面,这名老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比较轻微,偷窃的东西价值不会很高;另一方面,如果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一旦过程中发生什么意外,负责人可能还要承担责任。
我认为,公安机关这种过于谨慎的处事态度其实很让大家感到受伤。这一事件中,如果偷窃者换作是一名年轻人,恐怕当地派出所至少会将其带回所里进行批评教育并且进行记录,如果是累犯者,甚至可能对其采取行政拘留。而一旦违法犯罪者变成了老人,搞不好带回所里这一步都可能会省掉。
要想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各地的公检法机关必须做到以身作则,带头维护起法律的尊严,尽可能让每一名违法犯罪分子都得到应有的处罚,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受害者讨回公道。从某种程度上说,为了避免承担责任而主动回避某些应尽的职责,是缺少职业道德的行为。
老人的家属在哪里?另一个疑问是,这一事件中的家属究竟在哪里?老人年事已高却仍然在进行着违法犯罪的行为,实在是令人唏嘘。老人是因为什么原因进行偷窃值得关注。究竟是因为日常生活无法得到保障还是老人本身有某些精神方面的疾病?
不管怎样,老人的家属都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既然老人经常出现这样的行为,就应该对老人进行严加看管,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看到自己的家人在外面受到这种的侮辱,难道老人的子女不感到尴尬么?
湖北一老人超市偷东西被抓,被挂牌示众并高喊我是小偷,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近日,湖北一位老人在超市偷东西被抓 ,背后贴着“我是小偷”字样的纸牌 ,嘴里喊着:我是小偷 ,这是啥情况呢 ?
小时候,我记得妈妈教导我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不要偷拿别人家的东西 ,去人家玩耍的时候,不论看到多么喜爱的东西 ,都不要偷偷拿走 。偷着拿人家的东西 ,这种行为是不齿的 ,会被人叫做小偷 ,严重者还会受到惩罚 。
听了妈妈的教导 ,去别人家玩的时候,见到怎么喜爱的东西 ,我都不敢去拿 。妈妈的 教导 ,让我一生受益 。
在日常生活中 ,会有很多诱惑 ,面对诱惑,一个人要有原则 ,不义之财不可取 。
1月11日 ,在武汉一家超市内 ,有一位身穿黑色衣服的老人 ,他偷偷拿了超市的东西 ,被超市的工作人员发现后 ,工作人员拿来一张纸 ,白纸黑字在上面写着 ,我是小偷 ,那张白纸看来是事先有准备 ,字体是打印上去的 ,不是临时手写的 。
工作人员把写着小偷字样的白纸,贴在老人后背,老人穿着黑色的衣服 ,一张白纸在后背上虽然有些歪斜,但很显眼 。老人在工作人员的指示下 ,在超市里走动着 ,嘴里大声喊着 我是小偷 。
这个老人 ,一时没有控制住自己的贪念 ,偷拿了超市的东西 ,他这样做不对 ,老人心里也明白,自己偷人家东西 理亏 ,超市工作人员要求他带着小偷字样的纸牌,在超市转一圈,虽然老人心里有不甘 ,但想到自己有错在先 ,这样在超市转一圈儿,虽然很丢人 ,但是如果自己不答应 ,又怕超市把自己移交到相关部门 ,那样自己同样要受到惩罚 。
我觉得 ,老人偷拿超市的东西确实有错在先 ,发生这样的事情 ,如果超市里的工作人员采取一种更合情合理的方法来解决 ,会更好一些 。让老人当众自己喊小偷 ,在店里转一圈儿 ,这样做有一种游行示威的感觉 。小偷儿违法 ,如果数额巨大 ,超市应该交由相关部门 ,如果只是十元八块的 ,也可以在经济上进行惩罚 。有些店里有这样规定 ,偷一罚十 ,或者偷一罚百 。
超市这样做 ,显然是为了泄愤 ,对小偷进行震慑 ,可是震慑小偷的同时 ,别的顾客在超市里看到这一幕 ,心里也会有想法 。
让老人挂牌儿在超市里自喊小偷游行 ,严格的来说,也是一种非法拘禁的行为 ,只是老人有错在先 ,当时老人是哑巴吃黄连 。
做人做事都要有原则 ,善念是前提 。超市开店 ,顾客就是上帝 ,虽然那位老头儿偷东西有错 ,是不是先问清老人偷东西的原因 ,如果老人家里确实有困难 ,放过他这一次 ,对超市也不是什么损失 ,还会树立很好的口碑 ,招来更多的顾客 。
生活中 ,总会发生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 ,得饶人处且饶人 。在视频画面中看到,老人步履蹒跚的在超市里走着 ,听到老人嘴里喊着我是小偷 ,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很酸楚 ,虽然我知道老人偷东西不对 。
湖北一老人超市偷东西被抓,被挂牌示众并高喊我是小偷,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我认为超市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尤其是挂牌示众,并高喊我是小偷。国家没有法律法规,允许你们私自采用这种方式处理,这样做侮辱了人格,侵犯了人权。
类似这种小偷小摸的事,经常出现在超市里。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后应该报警,让公安人员依法处理。切莫自作主张违法行事。
湖北一老人超市偷东西被抓,被挂牌示众并高喊我是小偷,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事件湖北襄阳发,有个六旬老人家,闲着无事商场逛,逛着逛着就发傻。趁着员工不注意,顺手牵羊把货拿。商品价值并不大,多是调料或盐巴。而且搞惯一把手,先后多次被人抓。每次都是挨点骂,没有报警与处罚。
这日老人又步踏,来到某一老商家,旧操旧业手发痒,又把小的商品拿。明知监控到处挂,居然沉着不害怕。结果东窗事又发,工作人员现行抓。一看又是这爹爹,气得鼻歪只磨牙。情急生智出妙法,就向对方把话拉。
你是愿意喊警察,还是愿意牌子挂?如果愿意牢中押,马上我就打电话。如果不愿受惩罚,你就挂牌把步踏,游走商场一个圈,一不罚款二不打。老人一听忙应答,那我自愿挂牌吧。工作人员就准备,去把牌子电脑打。
老人前胸与后背,两块纸牌白花花,我是小偷四个字,工工整整很实扎。老人背着商场走,有人跟着一边话,一把年纪怕丑不,今后是否还会拿?老人居然笑着答:今后应该不会吧。
此事依我个人看,虽然有点涉违法,但是一没把人打,二又没有将人骂,三是双方协商好,四是慑鸡把猴杀。我看也是事不大,批评改过就算哒。商家也是苦衷有,面对老人偷无法,就是将其交警察,批评几句就回家。此举就是吓一吓,唯愿效果不会差。此事告诫所有人,处事为人要守法,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它。(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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