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开车未减速溅行人或摩托车手一身水后逃离,算肇事逃逸吗?
交通事故的定义:交通事故的定义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雨天开车未减速导致雨水溅到行人或自行车、摩托车手身上,然后快速驶离现场,不属于交通事故或“肇事逃逸”,属于驾驶员自身素质极低,不文明驾车,属于道德范筹,是违法行为。
遇到此类现象,行人或者非机动车驾驶人,可记住违法车辆车牌号,及时向交警部门(122)报警,用法律武器惩治这种驾车不文明现象。
《交通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交警接到报警后,经核实情况后,根据情节恶劣程度,对行为人最低罚款100元,不记分。
雨天开车未减速溅行人或摩托车手一身水后逃离,算肇事逃逸吗?
不好吧!假如别人溅自己一身水呢?将心比心万事诚!
雨天开车未减速溅行人或摩托车手一身水后逃离,算肇事逃逸吗?
小题大做无语了。
雨天开车未减速溅行人或摩托车手一身水后逃离,算肇事逃逸吗?
谢谢头条君的邀请!
这个不算肇事逃逸。
只能算是疏忽大意,也可以说成是一个人的素质问题。
不过开汽车和骑电瓶车或摩托车的,在下雨天,特别是辅道上的时候,真的要慢一点,路面不平坑洼较多,积水深浅不一,很多人都不注意这个事情,开或骑着车唬地就冲过去了,电瓶车跑不赢汽车,自行车跑不赢电瓶车,那行人就更不用说了,跑得快溅得跑得慢的满身污水,很多时候只能望车兴叹,而无可奈何!
这雨天坑洼积水溅人一身,是一个很讨厌的事。我在骑自行车的时候,被污水溅到身上很多次,那能怎样?很多时候过到有水的地方,后面来了车,你想躲也无处可躲,想快也快不过人家,汽车或摩托就那么唬地一声就过去了,然后留下被溅了一身水的人在那里凌乱。
你就算再忙,也不在那么几分钟吧?
某些时候,适当的慢一点,与人方便,自己方便
还有那喇叭声,也是路上让人莫可奈何的事情。
我也会开车,但在城市,汽车喇叭基本是形同虚设,我不会用它。
但是有很多次,我在骑自行车的时候,会被后面猛地一声喇叭声,惊得三魂少了两魄。
那天骑自行车,路被围起来在修,早高峰路一窄人就多,你想跑也跑不起来,大车小车都只能慢慢往前滑行,后面的急性子就开始按喇叭,一个电瓶车在我后面猛地一声喇叭,吓了我一跳。
他按一下还不算,按着喇叭不放,明明都看到前面堵起了,就是把喇叭按破也走不动呀!
可他就喜欢按着喇叭玩,这噪音简直是折磨人,我回头看了他一眼,他还是按着喇叭不放,你不顾别人,自己也难受吧?我不知道他心理承受力咋那么强大。
我实在受不了,就说:“师傅,你能不能不按喇叭了?你看前面都堵起的,你按也走不了啊?不然你把车扛过去吧!”
他咧开嘴笑了,露出一口白生生的牙,老老实实跟在了后面,不再按喇叭。
还有汽车,有些时候,明明是他们开车借道,但是他在辅道上拼命按喇叭,跑得飞快,其实那电瓶车本身都跑得很快了,他们是摩托车的速度,自行车的刹车,很多出车祸就是电瓶车跑的太快,而刹车又不好。你一催,他跑飞起来了,刹车又软,而又是两个独轮子,一碰就倒…………
遇上走路的人,你开车更不应该催,行人一般看到车来了都会避让,只有一些老年人,他耳朵不好,视力也不行,你在后面按下喇叭,他慢吞吞地回过头来看你一眼,再慢吞吞地回过头去继续走,你催的有意思吗?要想快,就上高速去飙。
所以开车少用喇叭对自己好,对行人也是一种尊重。
城市里面开车根本用不着喇叭,在乡间可以用得上,那些路七弯八拐,在转弯的时候必须要打喇叭,否则有的人开车会占道,乡村路一般中间没有划线,转弯抹角的地方根本看不到对面,而有的人他不打喇叭,直接就转过来了,喇叭在这个地方是很有用的。
每个人的素质不一样,有素质的人,就算没有污水,在有行人的地方,也会慢慢滑过去,而不会横冲直撞,似乎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在路上跑。
雨天开车未减速溅行人或摩托车手一身水后逃离,算肇事逃逸吗?
谢谢邀请不算肇事逃逸。只能算品质低下,道德行为。
肇事指的:出现交通碰撞伤害,伤亡事件。导致被撞人或物受到损害逃离现场的。
成为肇事逃逸!
雨天开车未减速溅行人或摩托车手一身水后逃离,算肇事逃逸吗?
我经常碰到这样的事,虽然不算擘事但很气人,倒是很多洒水车让我赞赏,每当路边有行人时他们打水压减小,让过行人,这也标志着一个城市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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