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战与参战有什么区别?
作战与参战是有区别的。首先:凡是接到中央军委下达的参战部队进入战区都属于参战部队,参战部队所覆盖的范围比较宽:有后勤、野战医院、高炮、航空兵、作战部队,但是作战与参战的本质上的区别就在于作战是针对具体的目标也就是说在一线同敌人面对面的交战也许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参战有可能还在赶往战区的路上,还有就是在战区内待命。
作战与参战有什么区别?
中央军委对此早有定论。
参战退役人员的界定
参战退役人员是指曾在军队服役并参加过作战的退役人员。
作战是指武装力量打击或抗击敌方的军事行动,具体界定为:我军为抵卸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为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的抗击敌方的军事行动。
主要包括自卫还击作战、防御作战、对逃离大陆的国民党军队的作战、出国支援作战、平息地区性武装叛乱作战,以及军委、总部认定的其他作战行动。
参战退役人员包括直接参加战斗的人员和作战指挥人员、作战保障人员。
作战与参战有什么区别?
我任为作战和参战本来就不应该有区别,作战就是参战,参战就是参加战斗。参战的认定范围应该是有一定界定标标准的,各军区因战区战斗形势的需要,派往前线集结并进入主战场,阵地的陆军师团营连就是最首要的作战部队,而且是成建制的作战部队,这应该是不用质疑的。这些部队就是受领了某一时段,某一区域的进攻或防御作战。至于战区常驻防守的部队可能有部份分队,或人员只配属了担任主要作战部队在情报搜集,地形道路的向导工作。只能是算部仿人员参加了某次战斗。不是只要这是这个部队的人员,出差的,在职不在职的,早己退伍的,还未入伍的,边境只要有其他部队在作战,十年二十年,担不担任主要作战位务,驻守的这个部队都在作战。其实建国后的历次边境反击战真正能攻善守的,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部队,伤亡最大的部队是常驻的,还是受领任务机动集结的部队。这些当过兵的人大家都心知肚明的,只是说本来党和政府对部份有限的参战人员体现点温暖,財力有限,僧多粥少的,在这点小小的利益面前还有部分同志付合不付合的都往这靠,己经把曾经退伍不退色的军人风格丢掉了。这就是我个人的看法,
作战与参战有什么区别?
作战、参战必须分类,作战与参战其实很好认定,以档案记载证明有《作战》两字而且档案有记录的为真正作战退役军人,如1984年老山、者阴山作战,除14军40师、41师外,有一部份后勤如:某油库、某仓库、某综合库、兵站、汽修连、军修连等等,这些单位虽然没上前线,但是算参战单位。如弹药库,战场每打一发炮弹都有弹药库功劳,汽車团担负战场物资运输,抢运伤员肯定算参战单位。个别野战医疗所在前线担负战场救治,算作战单位。没有在一线的野战医院、驻军医院不能算作战,算参战。有些单位人员别说到达战场,就连炮声都没听见过,伤员都没见过。最可笑的是有些连那场战役都不知道还被认定是参战人员。所以有档案证明是当时部队认定参战人员,准确率百分之95以上,无档案证明又得到认定人员准确率反之。本来不复杂的事人为复杂化,才出现扯不清楚、理不清楚这种讨论。
作战与参战有什么区别?
一
作战部队是人指参加对前线某某区域或者具体到那个山头,那个阵地的点对点的清除拨点战斗,如兰箭B行动等著名战斗。而参战指的范围就更大一些,比如一个军区为单的参战部队,他包括部兵,炮兵,后勤,汽车运输,小到卫生,担架队等等一系列作战指挥保障,正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打好一场战役,后勤保障是非常重要的,这一切都是参战部队的序列!这是我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作战与参战有什么区别?
简单来说就是作战,是直接与敌军正面交锋,直接作战。参战就是参与子某个战役,扶助作战工作,比如:司机班,炊事班,通讯班,卫生员以及一切后勤保障人员。
一九六七年五月,我们高炮营接受军委命令,前往越南国内进行轮战,届时八个多月,我是炮班的,是直接作战军人。还有司机班,炊事班,指挥班,通讯班,卫生员等后勤人员,还有就是铁道兵,工程兵,运输食品,弹药等军事人员,他们参加了入越战争,他们不是直接对敌作战,但是他们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战争是整个部队的事情,怎么能分别对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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