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场上有没有在关键时刻给战友一枪的?纪律许可吗?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萨沙第8766条回答。

要看是什么国家,什么军队。

在缅甸,缅共的新兵们刚刚进入战场,就被告知一个原则:一旦自己受了重伤,无法逃走,也无法得到战友的救援,就必须果断自杀。

当然,如果你发现战友受了重伤,却无法带着他离开,就要果断开枪将他打死。

这个原则看起来似乎很残酷,但在缅北战争中是必须的。

为什么会这样?

主要是两点:

第一当然是防止军事情报泄露,但普通小兵也不会知道什么重要情报,这个可有可无;第二是如果不这么做,伤员只会死的更惨。

这是因为缅甸政府军对于战俘非常凶残。

一旦抓住缅共战俘,政府军就会百般虐杀,以恐吓其他游击队员以及群众。

常见的就是殴打致死,就是枪托砸、手榴弹敲、拳打脚踢,活活将你打死。

这就是最轻的,稍微厉害一点,就是火烧,将手上战俘浇上汽油或者什么易燃物,点火以后活活烧死。火烧是十级疼痛,死者苦不堪言。

还有更狠的,就是活着开膛。将受伤战俘绑在大路边的树上,活着开膛破肚处决,尸体留下来示众。

那么,相比起这样惨死,显然还是自己对脑袋开一枪比较爽快,至少死的无痛苦。

邓贤的小说中,缅共一个排同敌人发生了遭遇战。这个班全部是中国知青战士,其中一个小伙子连中数枪,倒在地上。

班长是当地缅甸少数民族土著,让其他中国知青先走,他留下来殿后。

知青们认为班长是准备扛着伤员撤退,还很感动。

谁知道到了安全地区,班长却一个人来了。询问之下,知道班长根本没有救人,而是对着他脑袋打了两枪。

当时几个中国知青群情激奋,高喊“杀人犯”包围了班长,就要动武。

结果上面高级军官赶来,对他们破口大骂,还关了禁闭。

在这种情况下,这个知青负了重伤,他们又是小规模游击队,谁能扛着一个100多斤的人,躲过近在咫尺的缅军追杀?

为了防止他被缅军残杀,班长只能将他打死。

大概一个多月以后,他们再次遭遇缅军,伤亡发生激战。

这次是班长被一发迫击炮弹,炸断了双腿,倒在地上不能动弹。

傍边的中国知青要抬着他走,班长一把推开这些小伙子,因为缅军距离他们只有几十米了。一个中国知青明白是什么意思,只能对班长胸口打了几枪,将他打死。

这就是战争的残酷性,这世界上最残酷的就是战争了。

其实,电影《野鹅敢死队》里面,最后福克纳上校亲手打死了腿部受伤,无法跑上飞机的好友瑞弗上尉。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瑞弗上尉已经打光了子弹,会被黑人士兵活捉的。

而黑人士兵曾经将军医老妈,活着用弯刀大卸八块。

福克纳上校只能打死好友,帮他解脱。

在这之前,福克纳也打死了一个队友,他也是受了重伤,必死无疑,只是一时还没断气。

当时雇佣兵没有能力救活他,也无法带着他撤退,将他留在原地不管,可能会被黑人士兵残杀,只能将他打死。

还有更狠的,就是电影《桥》里面,意大利籍游击队员,亲手用炸药炸死了亲如兄弟的小游击队员班比诺。

为什么?因为这个炸桥的人物,比这个小分队所有人的性命都重要。

一旦班比诺被德军活捉,在敌人严刑拷打下恐怕会说出计划。

那么德国人会立即加强对桥的防御,炸桥就会失败,那么就会有5000个游击队员送命。

相比这5000人,无论是班比诺,还是意大利人,甚至游击队长老虎,都是可以牺牲的。

大家还记得意大利人,扔炸药时的吼声吗?“不要怕,班比诺!”

一味鼓吹战争的人,基本都是不需要上战场的。

战场上有没有在关键时刻给战友一枪的?纪律许可吗?

在战场上,有的战友负了重伤,为了不拖累大家,为了减轻痛苦,负伤者会请求战友,给自己一枪。

这时,一般人不敢做主,由在场的最高指挥官,征询大家意见后,下命令,才会忍痛开枪。

在国共战争时期,国民党兵怕死,往前面冲锋的时候,军队专门组织有执法队,执法队跟在士兵们后面,士兵们只能前进,不能后退,连回头往后面看,也不允许,违犯者,执法队格杀勿论。

战场有战场的规则,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只要是人道与合理的举措,纪律应该都是许可的!

战场上有没有在关键时刻给战友一枪的?纪律许可吗?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们跟随所在部队参加了老山前线对越防御作战。

参战前的临战训练中有一项非常重要的教育课程,那就是“光荣教育”。

光荣教育的主要内容就是不当俘虏。一旦在形势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就应该采取自我光荣的办法。因此,在参战期间,每个前线官兵都携带有一枚光荣弹,这就是为在最后时刻,准备与敌人同归于尽用的。

除此以外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如果发现在十分紧急的情况下,战友无力实现自我光荣,比如战友身负重伤,即将被俘,而自己又无法解救时;又或者是战友无法实现自我光荣,比如战友已经被俘,失去了自我光荣的手段。那么在类似这几种情况下,就应该主动帮助战友光荣。

因此,你说的这种情况,至少在八十年代以前,不是可不可以的问题,而是必须这样来做。不是纪律允不允许的问题,而是战场纪律规定必须这样做。

战场上有没有在关键时刻给战友一枪的?纪律许可吗?

答:开枪不是儿戏,这问题太恐怖了。战场上有没有关键时刻给战友一枪的,题主问的关键时刻不知指什么事,是战友要害你,你要开枪自卫呢还是何种特别情形。开枪有那么随便吗?何况还是战友,战场上枪是用来打敌人的。如果关键时刻真有必要开枪,这事要问法律有无规定,而不是看纪律。法律与纪律是两个不同的层面,绝对不能混淆。问纪律是否许可这是天大的笑话,也是无知。

我们看战争片时,常有镜头出现国民党军官很随意就能枪毙一个,但我没发现一个镜头是人民解放军干的。那么关键时刻能不能给战友一枪呢?答案是:肯定不能。我记得好象法律有此规定,在战场上如果出现叛国投敌的行为,紧急情况下可以开枪,但那不是对战友,而是对叛徒,叛变了就是敌人,是无耻之徒,对这样子的人不能心软手软,一枪了之。当然必须是迫不得已,铁证如山,挽救无效,经批准才行。

中国没有哪条纪律规定会做出这样子的许可,唯有法律。比如,公安机关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如果犯罪嫌疑人持枪,刀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自卫时,可以当场开枪击毙。这是法律允许的。

如果在战场上有战友身负重伤,生命难保,痛苦不堪,求战友对自己开枪结束痛苦,题主你作为战友,你下得了手吗?不能,换作我更不能,因为是战友,是兄弟。

所以在战场上关键时刻给战友一枪的可能性,必须依法而不是依纪。

战场上有没有在关键时刻给战友一枪的?纪律许可吗?

战场上在关键时刻给战友一枪的情况会出现,这也是纪律所允许的。

根据对越作战老兵回忆,在正式上战场之前有一个紧贴实战的临战训练。期间,参战士兵会进行射击、投弹、爆破、土木作业、自救、互救等科目,以求最快适应战场环境。

此外,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细节,参战部队都会配发“光荣弹”。从名字上就能看出来,这是到了关键时刻与敌人同归于尽的。

1987年1月,47军139师组织了一次拔点作战,代号“黑豹行动”。在行动中,来自甘肃文县的董永安烈士,不幸被越军冷炮击中。董永安为了不让越军俘虏,牺牲前嘴里叼着“光荣弹”。

除了关键时刻使用“光荣弹”之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发现战友在绝境情况下,无力实现自我光荣,要主动“帮助”战友。如下列情况:

战友身负重伤,即将被俘,而自己又无法解救时;

战友被俘无法实现自我光荣,失去了自我光荣的手段。

由此可见,只要上了战场就要做好随时牺牲的准备。至于关键时刻,能不能给战友一枪,这里有两个例子可以说明。

第一个是《战狼1》中,冷锋的父亲是参加过对越反击战的。根据剧情来看,冷锋父亲当时是排长,手下被越军击中,倘若前往救援,难免会出现“围尸打援”的困境。冷锋父亲眼看战友处于极度痛苦中,又苦苦哀求希望能给自己一个痛快。结果,冷锋父亲还是万般无奈的扣动了扳机。

虽说《战狼》是一部电影,可艺术来源于生活。像冷锋父亲那样在非常情况下的非常之举,事先没有纪律要求是不可能的。

接下来的一个例子更有说服力,不仅能说明可以在关键时刻给战友一枪,而且纪律也是允许的。

收复老山作战中,我军有6人被俘,分别是67军王念顺、李林海、姜文达、缪莆荣,14军的汪斌。其中,汪斌是唯一一位被俘的军官。汪斌在被俘前,挣扎着向距离其不到70米的2连6班班长花国顺高喊:向我开枪!

花国顺出于战友情谊,没有给汪斌一个痛快。誓死不做俘虏的汪斌,就在准备拉响最后一颗手榴弹自杀的时候,被越军用枪托砸晕了。结果,汪斌不幸被俘。汪斌是一个政工军官,自然明白战场纪律,仍要求战友向他开枪。

根据对越作战老兵的回忆,再结合我军相关实际情况,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关键时刻可以向战友开枪,这也是纪律所允许的。

战争是残酷的,枪炮一响就会有流血牺牲……我们不希望战争,但并不怯战!但向战友开枪的情况,还是希望永远不要出现。再多说一句,那些在电脑屏幕面前,动不动就叫嚣战争的键盘侠,绝大多数是不用上战场的……

战场上有没有在关键时刻给战友一枪的?纪律许可吗?

这个问题,据我在战场上的几天经历中,还没有发生过。战友之间是兄弟关系,是亲哥们,只有冒死舍命去救战友的,没见过亲手开枪杀自己的战友的。我就是在火线上救负伤的战友而被敌人机枪火力点用机枪击伤而致残的。我先后抢救过徐自雄,常超淼,彭子远三位战友,我是在救彭子远时负的伤。

谁会舍得开枪杀自己的兄弟呀?既下不了手,又容易暴露目标,不直得。但是,有的战友在负重伤后,痛得受不了,自己用手榴弹自杀的有,本连有个广西入伍的四零火箭筒手就是这种情况下,他负伤后,口中高喊:‘’同志们永别了!‘’后自己用手榴弹自杀的。还有一个湖南入伍的战士,负伤后,痛得大骂越南鬼子:‘’老子Ⅹ你妈妈的X,痛死老子啦,有本事再来一枪,打准的,莫让老子难受哇!‘’话未落音,只听得机枪短点射声后,再也听不到他的骂声了。

在战场上,自救互救非常重要,既可以尽可能地减少战友或自己的痛苦和伤亡,又尽可能地避免暴露目标,保持战斗力。

以上就是我在战场上的所见所闻和经历,这是血的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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