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感觉外国打猎的都是带装弹不多的猎枪,而不是自动步枪?

谢邀,别小看“装弹不多”的猎枪。很多的猎枪威力大着呢!

首先要说猎枪是一个独立的武器范畴,和军用的步枪并不搭边。

主要的原因在于很多的猎枪是为了猎杀中大型动物而存在的,例如野牛、象、驯鹿或者灰熊。这些动物的体格可要比一个壮汉要强壮的多。一般可以撂倒一个人的步枪子弹则很难撂倒一头野牛。干这些事情就得用专门设计的猎枪了。

一般的来说,大型的猎枪口径都远大于咱们的军用自动步枪,例如雷明顿788猎枪:

这把枪很像老式的拴动步枪,但打的子弹可以大到.44的马格南弹。

这是一款枪口动能超过2000焦的大型子弹。用这么大的子弹其实就为了打鹿。

但要注意的是一个788配备的.44马格南弹匣里面最多也只装入3发子弹。再多的子弹也没有。

为啥不用重机枪突突猎物呢?

这就得从打猎这件事来说了。目前来说打猎并不是维生手段,而是一种悠闲的运动爱好。说白了就是在用大型野生动物来练习枪法顺便寻求刺激感。

在这种大趋势下往往是要求一枪命中一枪撂倒的。如果使用重机枪来突突猎物虽然效率高了,但是乐趣也就没多大了。

而且,如果一枪打出后并没有真正给猎物造成致命伤,这些猎物也就直接都跑散了,也基本上没有什么开第二枪的机会。

所以从实用性到逼格上来考虑猎枪其实都不需要太高的射速,因此也就不会做成自动步枪的形式了。

如果想提高一枪毙命的能力,只要能抗的动,各种大号猎枪有的是。只不过当枪变大当时候重量和尺寸也就过大,并不容易携带,同时后坐力也会变大,这样子再打连发恐怕是拿不住。

最后还有一点,狩猎往往会取得动物的肉,但具有保留价值的还是皮毛。如果用自动步枪枪突突出来的猎物,那么珍贵皮毛也就没有了收藏价值。

所以说嘛做人还得适当的讲究一点。

为什么感觉外国打猎的都是带装弹不多的猎枪,而不是自动步枪?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其实,原则上西方狩猎可以使用任何合法的武器,只要法律允许

也就是说,你如果合法持有狩猎用重机枪,你也可以用它去狩猎。

但普通老百姓,多持有只装弹几发甚至一发的猎枪去狩猎。

原因如下:

第一,狩猎其实不需要多少子弹。

国外的狩猎没大家想的那么简单,扛枪上山就随便打了。

其实,美国狩猎方面有非常庞杂的法律,对于任何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

各州法律不同,但一般规定了在何时何地可以狩猎的动物种类和数量。

通常可以合法狩猎的动物种类很少,主要是野兔、鸟类等小动物。

如果狩猎大型动物,比如鹿、野猪,甚至熊,各州法律不同,但一般需要申请特别许可证,要花一笔钱还要等待批准。

写到这里,大家应该发现,这些动物根本没有必要用连发武器对付。

小动物之类,采用普通的单发或者两发猎枪,也就足够了,打得中就打得中,打不中就是扫射也没用。

大型动物之类,传统猎枪一两发子弹也足够致命。

这主要是猎枪的口径通常都比较大,传统的7.62毫米苏制子弹,不被推荐射击野猪等大型动物。

而7.62毫米子弹杀人已经毫无问题,更大口径子弹打野猪基本一枪一个。

第二,狩猎的乐趣不是单纯的杀戮。

美国各州对于猎杀动物也有限定,总体只是让猎人享受狩猎的乐趣,而不是单纯为了杀戮。

猎枪必须使用合适的枪械,对猎物进行人道射击。也就是,不能刻意杀伤猎物但不致命,这样是违法行为。

《金刚狼》电影中,有人故意用威力不足的有毒弓弩狩猎黑熊,目的是让黑熊发狂,以此取乐。结果发狂的黑熊逃走后,肆意攻击人类,杀死了很多人。这个用弓弩的猎人,就是违法了,要坐牢的。

同时,猎人射杀猎物以后,必须把猎物带回进行列用,不是吃肉,就是用皮毛,但这些一般都是自用,不能买卖,不然也是违法行为。

很多州法律规定:到猎场滥杀,让猎物横尸野地,肆意浪费野生资源,不管有无猎证都属非法。

所以,狩猎的乐趣就在于一两枪击毙猎物。

其实,有过打猎经验的人都知道,往往蹲守一天只能见到一两只野兔,甚至什么都看不到。

打猎的乐趣就是搜索、伏击、射击、击中,而不是单纯为了开枪杀猎物吃肉。

其实,打死的鸟类绝大部分是不能食用的,还不如去超市买一只鸡。

美国今天还有很多酷爱打鸟的狩猎爱好者,欧洲人喜欢狩猎松鸡,这种狩猎难度很大,很有挑战性。

第三,美国对于狩猎枪支管理严格。

当然不是所有州都是如此,但绝大部分州对于狩猎枪支有着严格的规定。

很多州规定,狩猎枪支必须是专用猎枪,以来复枪为主,这种枪可以使用霰弹猎杀鸟类,也可以用大口径独弹头猎杀大型动物。

当然,一些州也可以允许使用手枪狩猎,但主要是防身。因为狩猎多少存在一定危险性,比如猎杀野猪可能会被攻击,手枪可以用于防身。

一些州允许使用大口径滑膛枪猎杀水鸟,这种使用大量的霰弹。

而且,有些州规定,这些猎枪无论可以装弹多少发,一律最多允许装弹3发。

有个州更是夸张,规定只要发现猎物才可以装弹,以防止枪支走火。

总之,全自动武器是不可能用于狩猎的,半自动武器在一些州可以用于狩猎,但装弹有限制。

其实狩猎是美国的一个传统文化,今天高度城市化的美国,也有6%的美国人会狩猎。

至少一半美国总统都将狩猎作为爱好,比如老罗斯福总统就酷爱打猎。

既然是打猎,当然用猎枪,难不成用火箭炮吗?

为什么感觉外国打猎的都是带装弹不多的猎枪,而不是自动步枪?

这个结论是错误的,“外国”的范围太广泛,不携带使用自动步枪狩猎的地方并不多,基本上都是法律执行严格的发达国家。在非洲很多地方,黑叔叔们只要有条件,别说自动步枪,连用RPG轰击野生动物的事情都不算稀奇。在俄罗斯西伯利亚、新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靠近北方极地的地区,不打猎也需要带上自动步枪防身,冬眠的熊苏醒的季节,普通人不用自动步枪实在没有能够防身的把握。而北美地区和欧洲一些国家,打猎是一项消遣方式,需要分季节、分猎种,领取专门的执照或临时凭证才可以狩猎,同样在美国,过去狩猎管控还没那么严格时,拿自动步枪去狩猎的也大有人在。现在美国人狩猎不用自动步枪,是因为现在美国法律中,私人已经不允许拥有自动武器,可以合法持有自动武器的执照如今越来越少,没人舍得用这些珍贵的自动武器去打猎。具体到打猎本身,现在也有很多法律规定,让使用自动武器狩猎很容易给自己惹麻烦,因此使用自动步枪狩猎的行为在北美地区已基本禁绝。欧洲地区如今狩猎的基本都是小型动物,斑鸠、野兔之类,而且欧洲那种野兔真比老鼠也大不了多少,用自动步枪去打,这些猎物中枪后,多半就碎的都没有遗体可以提供炫耀。澳洲对于狩猎的法律是偏重于对猎物的人道死亡,对猎物中枪数量、受伤死亡时间,甚至拖运猎物尸体都有严苛要求,稍不注意就会犯法,所以都没人愿意打猎,有一阵子澳洲野猪泛滥,花钱奖励民众去狩猎野猪,都没人愿意去打野猪,后来先是动用军队,后来是专门对狩猎野猪作出法律让步,才使局面好转。对北美和澳洲这样有大猎物的地区,很多人大概想不到,单就打猎本身而言,不考虑很多猎手个人对枪支的偏执爱好,自动步枪对大猎物的威力,是没有猎枪大的,猎枪独头鹿弹说是鹿弹,只是在北美多用于狩猎雄鹿,实际上连冲起来的野猪,暴怒的熊,都可以一枪放翻。很多非洲地区偷猎大象、犀牛,以盗取象牙和犀牛角的盗猎团伙,只追求狩猎效率,也是喜欢用这种猎枪和枪弹,反倒是携带的自动步枪,只用于跟反偷猎的开战,并不用于打猎。对人来说杀伤力颇大的自动步枪,面对大型猎物的杀伤力很让人无语,如果是俄罗斯那样为了防身,拿自动枪乱扫一通,不在乎把猎物打得烂糟糟的当然也行,但那不是打猎。正经狩猎的打法就是讲究一枪毙命,以前的夸张狩猎传说里,为了猎物皮毛的完整性,还讲究打眼睛,还有那种从两只眼睛里穿出去的吹牛说法。打大猎物的鹿弹伤害情况有点类似以前前膛枪对人体的伤害,不是说现代自动步枪威力比前膛枪笑,只是近距离挨了前膛枪铅丸子,动能是完全作用在人体之上。欧洲那边也有同样的猎枪,只是现在不太用的到鹿弹,打小东西的霰弹用的更多。而且欧洲人有穷讲究的习惯,狩猎活动的用枪,光鸟枪都有专门分类,传统习惯上欧洲大概是唯一绝大多数人,有机会狩猎时,自己也不愿意选择自动步枪的地区,人家要的就是仪式感。

为什么感觉外国打猎的都是带装弹不多的猎枪,而不是自动步枪?

用什么枪什么弹是根据狩猎对象和狩猎环境以及法律是否许可来决定的。首先,用的枪弹必须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对于飞鸟野鸡兔子这种小型快速运动的动物,可以靠得近,用霰弹枪最好。霰弹枪有效射击距离短,只有50到70米,30米距离效果最好,其子弹出枪膛后一大片,不需要很精确瞄准(但也要瞄),快瞄性好,对快速运动中的这些小动物有较好的命中率。其它独子儿枪打运动中的小动物,十分困难。霰弹枪在密林密草中打运动猎物比其他枪好使。但对熊、野猪、鹿、狍子,黄羊等大型动物,霰弹枪的射程和杀伤力都不够,除非打埋伏近距离射击,但很难。这时用栓动,半自动,狙击枪打开花弹(达姆弹空尖弹)最好,这种弹遇到物体变形大,威力大,止动效果好,同时它没有军用枪弹(内有钢芯)的穿透力好,遇到小树就会挡住,不易飞得太远以免误伤人类,相比军用枪弹安全一些。但这种枪在密林中使用,树林会遮挡视线和枪弹,影响射程。对成群的大型动物猎杀使用自动步枪、机枪最好,就怕不允许用。

为什么感觉外国打猎的都是带装弹不多的猎枪,而不是自动步枪?

这个问题老梁来回答。

为什么老外打猎用猎枪?是因为他装的子弹少吗?不,是因为这哥们够猛。

说道这里估计有小伙伴要呲牙了:“够猛?你咋不怼个重机枪呢?这哥们更猛!”

您这就想岔气了,咋说呢?猎枪这哥们和咱军队使用的武器,您别看他们都是吐子弹的,但这压根就是两条不交叉的路数。

您想哇,狩猎的对象是啥?小了的是兔子,大一点是鹿啦,羊啦的东西,再猛一点,那就是老虎,豹子,狗熊,更猛的就是一张嘴咬石头蛋子更嗑西瓜子一样的河马大哥。

对于这些个东西,他们的皮毛,甚至是皮肤,就有着天然的防御力,至少比咱人类的皮肤要牛叉很多的。

您这子弹威力不够的话,能保证一枪就把这玩意撂倒吗?如果撩不到,那您面对的将是一张血盆大口。

活下来都是个未知数,就看老天爷给不给这份运气了。

说道这里估计有小伙伴要说了:“你装的子弹多点,不就有更好的保障吗?”

咋说呢?毕竟大威力的子弹,就意味着这货的个头就越大,相对来说他的弹匣里头允许装的子弹就要相应的减少。

这基本上就是一种不可调和的矛盾,您想装的子弹多一点,不好意思,这威力就要相应的减少一点。

这是一点,老天爷是公平的,有取才有舍吗?

再有一点,现在的狩猎,大多都是为了娱乐,而不是为了生存弄点肉干啥的填肚子,讲究个打的猎物越多越好,不是那样的。

一帮人出去要狩猎,您这好,整了一把AK47上去,别人这刚瞄准,您这就“突突突”,横扫一大片,猎物打到没打到这到是其次,一家伙全跑了。

你在干嘛?他们都不想和你搭伙了。

再说,现在狩猎也是有规矩限制的,毕竟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也是越来越小,他也架不住你这么突突。

很多国家就算是允许你狩猎,他也会限制使用突突的自动武器。

而且,现在的娱乐效果,是这猎物的皮毛,您这一突突,全是窟窿眼子,这就不好了吧!毕竟吃肉仅仅是个添头,而不是他们的需求。

在咱经常看到的电影里,狩猎总是用双筒猎枪,其实他是让你用第一发子弹干掉猎物,如果干不掉猎物,这猎物掉过头来要报复的时候,用来自卫的。

双筒猎枪的好处就是,这玩意的发射如同一支威力牛叉的散弹枪,一枪怼出去,在正前方形成一个扇形的弹幕,猎物想要冲过来,不可避免的就要受到伤害。

你就算是个新手,抓牢了猎枪,别开枪的时候,把枪管子甩脸上上就成,而猎物一旦被击中,基本上不死也残,就可以大大的降低狩猎者危险性。

而且一般情况下,猎枪的操作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再加上他的重量比起自动武器来说要轻上许多,带着他追击猎物,还是比自动武器轻松一点。

对了,顺便说一句,现在很多人认为猎枪的子弹太少了,于是他们整出了可以装三发子弹的猎枪。貌似已经很多了!

好了,今天就写到这里,喜欢的朋友加个关注,顺手点个赞呦!

为什么感觉外国打猎的都是带装弹不多的猎枪,而不是自动步枪?

不管是猎枪还是自动步枪都能用来打猎,区别在于用猎枪打猎的人显得高贵,用自动步枪打猎的人显得比较屌丝,仅此而已。

猎枪在过去可以视为生产工具的一种,这一点不管是西方国家还是我国都一样,比如说“铜炮枪”(燧发枪的别称),在云南、广西等少数民族聚集地几乎一户一杆,既可以用来打猎,也起到安全保卫作用。

铜炮枪比起步枪来说威力小、火力低,但是对于狩猎而言,这样的性能已经完全足够,因为不管枪膛里有多少子弹,如果无法保证“首发命中”,猎物就会因巨大的枪声而逃离,很难再有补枪的机会,甚至整个猎场都会因此失去狩猎机会。

随着野生动物的减少,以及涉枪案件的增加,我国不在允许民间使用猎枪,所以我国的猎枪技术上的发展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狩猎运动、活动也基本绝迹。

国外狩猎也是如此,在过去猎枪装弹不多的主要原因是枪械技术的制约,而现在仍然使用装弹不多的猎枪进行狩猎的原因可就是体验狩猎乐趣了。

因此很多上层人士在参加狩猎运动、活动时宁愿花重金去定制装弹不多的猎枪也不愿意用大众价格去购买装弹多的自动步枪,在他们眼里猎枪是取乐工具,而自动步枪则是上不了台面的武器。

下图为使用弹容量只有2发的猎枪进行狩猎活动的狩猎爱好者,他手中的这杆做工考究的猎枪年产量只有各位数,能玩得起这种列强的人非富即贵,他们最喜欢在磨磨蹭蹭中体验狩猎乐趣。

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狩猎这样的血腥场面也开始不被大多数上层人士所接受,狩猎这样的高级游戏就开始转变为“打飞碟”竞技运动,即飞碟射击体育运动项目。

即便是已经成为体育竞技运动的一种,飞碟射击仍然属于“贵族游戏”,普通人根本玩不起,更别提参加训练选拔和参加比赛了。

装弹不多的猎枪显得尊贵的原因就在于它性能足够落后、造型足够落伍,往往越是这样的猎枪,使用的人越显得高贵。

如果飞碟射击运动中有人使用自动步枪,那么场面就显得非常有喜感了,人们的乐趣一定会从运动本身带来的乐趣转移到使用自动步枪的人身上。

上层人士的世界对于普通大众而言是很难理解的,其中就包括了狩猎所带来的乐趣,在我们眼里,一支弹容量为15发的半自动步枪或者弹容量为30发的自动步枪必然胜过弹容量为单发、双发或者5发的猎枪。

这一点与我们无法体会到垂钓爱好者在钓鱼时取得乐趣是一样的,爱钓鱼的人不是喜欢鱼,而是喜欢钓的过程,如果只是单纯的为了鱼,那么用渔网无疑效率更高,这就是垂钓爱好者钓到大鱼以后合个影就放生的原因。

用装弹不多的猎枪进行狩猎的乐趣就在于1~2次射击中决定猎杀成败,从而享受这个过程,取得的猎物很少会拿来使用,多数猎物会被割下头颅用来炫耀。

下图为扛着雄性驼鹿脑袋回家的狩猎爱好者,他手中的猎枪弹容量为5发,这个驼鹿脑袋将会被他做成标本展示在家中最显眼的地方,以炫耀自己的战绩,而驼鹿肉最多的身体则全部抛弃,可见真正狩猎爱好者的乐趣主要体现在精神层面上,而不是物质需求层面上,自动步枪高效的射杀无法满足他们的高品位精神乐趣需求,简单来说这些上层人士享受的就是那股磨磨蹭蹭的劲。

如果换成自动步枪,猎杀效率无疑是高过猎枪的,但是这样的猎杀并不是为了取乐,更多的是用来裹腹,狩猎一旦与裹腹有关,那么乐趣就不复存在了,上层人士是不会去做这种与取乐无关之事的,真的上不了台面。

比如说澳大利亚政府组织的野兔猎杀行动,这样的有组织猎杀行为更像是一份工作,所以参与的人大多使用装弹量多的步枪对泛滥成灾的野兔进行射杀,相当于渔民用渔网大规模捕鱼,上层人士是不可能用高贵的猎枪去参与这种毫无乐趣的围猎的。

最典型的代表则是美国“红脖子”(泛指没有文化的白人农场主),由于野猪泛滥,他们的狩猎具有效率要求,因此“红脖子”大多喜爱采购配备夜视瞄准仪的民用版AR-15型自动步枪进行猎杀,一晚上能射杀十多头野猪,这样的人即便再有钱也被人们冠以“红脖子”的外号,可见在上层人士眼里这种狩猎行为是何等的屌丝程度。

下图为乘坐直升机使用自动步枪对野猪群进行疯狂射杀的美国德州农场主,他们的装备非常高档,已经脱离了屌丝范畴,但是使用高效射杀工具的行为仍然会被视为土豪,这样的狩猎行为与渔网捕鱼并无本质区别,档次是非常低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第一、用装弹量不多的猎枪打猎是一种高贵的狩猎游戏,狩猎者在使用老式猎枪进行狩猎的过程中能体验到高雅的乐趣,这样的猎枪也显得非常上档次。

第二、自动步枪虽然同样可以狩猎,但是高效的猎杀行为显得非常屌丝,属于低级趣味的狩猎活动,上不了台面,所以真正喜欢狩猎的人更愿意花大价钱去装备装弹不多的老式猎枪,而不是使用价格大众化的自动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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