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初为何采取郡县制与分封制并行的治国手段?而不是仅郡县制?
秦始皇就是采取单一的郡县制治理天下,最后亡国的。
所以,汉初吸取了秦朝失败的教训,采用多种手段来治理国家,包括分封制与郡县制并行不悖,主要原因如下:
其一、郡县制和分封制,无非是治理天下的一种手段而且刘邦在统一天下之后,分封了很多异姓王。这些异姓王,其实就是采取的周朝的分封制。
尽管后来刘邦剿灭了所有的异性王。但是,与此同时又册封了一大批刘姓王。事实上,诸侯王的势力范围是非常大的,很多地方实行的是分封制,这个也是历史遗留的问题。
采取分封制,事实上也是有好处的,起码在汉初的时候维护了刘家的天下。
因为同姓王在汉初,还是比较服从汉朝政府的统治的。起到了巩固汉朝政权的作用。
其二、郡县制也未必适合所有的地方比如少数民族地区就不能够实行郡县制,还是维持原来的治理方式。
也就是说,单一的郡县制是不足以治理好国家的。秦始皇简单否定了分封制,将全国划分为36郡。
比如:河东郡 太原郡 上党郡 颍川郡 南阳郡 九江郡 泗水郡 巨鹿郡 齐郡 汉中郡 蜀郡 巴郡 陇西郡 北地郡 邯郸郡 砀郡 薛郡 长沙郡等,结果造成秦朝的快速灭亡。
所以说,采取郡县制与分封制并行的治国方略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的。
尽管以后出现了七国之乱。但是在汉朝初期,诸侯王并没有对中央政权造成严重的威胁。
所以总的来说,汉初采取郡县制与分封制并行的治国办法,是可行的,也是行之有效的必要措施。
汉初为何采取郡县制与分封制并行的治国手段?而不是仅郡县制?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古今的政治家都善于从历史中汲取经验教训,作为治国理政的借鉴。秦始皇嬴政和汉高祖刘邦都是这样的君王。
秦始皇嬴政灭六国一统天下后,分析周朝春秋争霸、战国兼并的根源是西周采取的分封制。后来,分封的诸侯国势力强大,周天子失去了天下共主的地位,终至灭亡。
所以,秦始皇嬴政废除了分封制,采用了郡县制。郡县制加强了中央集权,实现了中央对地方的有效控制。但由于秦朝的暴政,秦二世而亡,只传国14年。
刘邦建立西汉后,即肯定秦朝郡县制对于中央集权的积极作用,也分析秦朝二世而亡的原因,是在于宗室子弟没有掌握军队和地方的实际权力,危难之时不能拱卫中央朝廷。
这样刘邦就采取了秦的郡县制来加强中央集权,又采用了周朝的分封制,封刘姓皇族子侄为王镇守地方。这样,就形成了汉初郡县与封国并行的治国之策。
汉初为何采取郡县制与分封制并行的治国手段?而不是仅郡县制?
中国古代的继任王朝都很善于从前朝的过失中提炼自己的治国之道。
简单举几个例子:周王室分封天下导致诸侯间互相征伐,所以秦朝因此改为郡县制;
隋朝世家大族实力过强,垄断官场,所以唐朝大兴科举冲击世家的权柄;
唐朝军镇实力不听中央调令,所以宋朝实行以文制武、强干弱枝的政策;
宋朝军费开支过大拖累整个国家财政,所以明朝实行府兵制......
因此,想知道汉朝为什么郡县和分封制并存,就要知道秦朝出现了什么问题。
郡县制的地方统治能力差这个可能很颠覆认知,郡县主官由中央统一指派,中央直接指挥地方,控制力怎么反而会弱于分封呢?这其实是执政基础的问题,郡县主官一般异地任职,且为了避免主官成为“新诸侯”,任期一般不会太长。而古代人口迁移较小,世家大族对地方有绝对的控制权,俨然就是无冕之王。郡县主官为了管理地方,就不得不依靠这些家族,所以其属吏就只能从这些家族中选取,而权力的掌控力最终都来源于执行环节,在这一环节被地方牢牢掌控之后,中央的权力就很难延展到基层了。且因为郡县主官任期较短,对于地方的治理意愿必然偏低,只图安稳。既没有权力落实的能力,又没有强行掌控地方的意愿。所以,秦末乱世才会出现郡守这种封疆大吏说被杀就被杀的情况。
山东郡县少年苦秦吏,皆杀其守尉令丞反,以应陈涉,相立为侯王,合从西乡,名为伐秦,不可胜数也。谒者使东方来,以反者闻二世。二世怒,下吏。後使者至,上问,对曰:“群盗,郡守尉方逐捕,今尽得,不足忧。”上悦。武臣自立为赵王,魏咎为魏王,田儋为齐王。沛公起沛。项梁举兵会稽郡。——《史记·秦始皇本纪》而分封制就可以避免这个问题,诸侯世代驻扎当地,对地方的治理意愿更强烈,且通过长期的治理可逐渐夺取权力运行各环节的权柄,真正做到对封国的绝对掌控。只要中央实力足够强大,封国仍听令于中央,那这种制度在掌控力上就优于郡县制。所以直到清朝,东南沿海还存在吴三桂、耿精忠、尚可喜三个封王,也就是三藩。
郡县制导致皇室实力过弱秦宗族在秦末乱世中基本毫无建树,这个问题和地方上没有赢姓封臣有直接关系。同姓宗族虽然在治世时总想着窃取中央权柄,但是在危亡时也有足够的意愿保卫中央政权,毕竟是同呼吸共命运的共同体。而章邯、司马欣、董翳则可以毫无负担得举兵投降。
而且,因为郡县制对地方的掌控能力较弱,即便秦国曾经统一了天下,但自陈胜起兵以来,实际的兵源地还是仅仅只有原秦国的关中地区,局势又变成了以一隅而对天下,而这次的各路诸侯再不是战国末年那些各怀鬼胎的家伙,秦朝怎能不败?所以,在巨鹿之战章邯投降之后,秦廷即便仍然掌控关中,却完全丧失了持作战续的能力。可惜秦并天下足足用了六世,而灭亡却只用了两年。
有亡秦这样惨痛的前车之鉴,汉朝必然会为了统治的稳固对郡县制进行补充。暂时的分封就是最好的办法。但长期的分封一定会令天下重回战国时代,所以权力稳固之际,削藩就是发展的必然。
万物早有规律,所有的英雄人物,虽然铸就了历史的滚滚洪流,但同时也是这洪流当中的一叶扁舟。
汉初为何采取郡县制与分封制并行的治国手段?而不是仅郡县制?
必须说明的是,刘邦在当时采取郡县与封国并行制。即在中央实行与秦朝相同的郡县制,地方实行分封制。这个措施是完全正确的。如果不采取这个政治架构,西汉完全有可能在刘邦死后有倾覆和分裂的可能性,而且在刘邦以及汉初功勋集团看来,东周亡于封建分封制,而秦国则亡于郡县制。在这种情况下,刘邦采取了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来确保大汉王朝的长治久安,郡县与封国是彼此监视。二者是平衡的政治状态。
汉初的封国制基本上是宗室或者是功勋集团的武将,在封国内这些王爵具有巨大的权力,几乎的国中之国,自行造钱收取赋税,不向中央政府缴税。甚至可以豢养军队。而刘邦之所以赐予封国这么大的权力,就是希望一旦发生威胁大汉王朝的叛乱的时候,封国能够起兵维护和保护西汉中央政府,避免如秦国末年天下暴乱。秦国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顷刻之间灰飞烟没。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所以刘邦在汉初封国很多,但有一个原则是王国军队的调遣权属皇帝,诸侯王无诏虎符不得擅自发兵。否则,即视为叛乱。可见刘邦对此也有所防范。
汉初一共封了八个异性王(包括韩信)但在刘邦临死之前基本上都被铲除(只留下长沙王吴芮)。在刘邦死于后形成了刘氏封国与郡县并行的地方行政格局。(非刘氏不王,非功不得封侯)。刘氏封国的存在是以血缘维护着效忠制度。但随着血缘分散和稀释,效忠程度必然降低,而随着封国实力的强大,与中央政府的矛盾也必然加大造反就是必然。汉朝中央政府必然要收回地方封国的统兵,造钱的大部分权力。七国之乱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爆发的,刘邦建立封国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大臣造反,而最终维护汉朝统治的恰恰是刘邦要防范的人。
刘邦只所以不全部采取封国制,担心汉朝如东周一样到最后分崩离析。天下大乱,所以在没有一个完美的政治体系下,采取这种混合型比较符合当时的情景。但随着天下的安定,经济的发展,封国的存在严重地阻碍了汉朝的经济发展。废除封国彻底完成郡县制就是历史必然。也就是说七国之乱的爆发就是必然的。但平定叛乱以后,基本上再也没有新的封国出现,对封国的限制更加严格。制度更加严密。分封与郡县杂糅是当时刘邦一个合理的选择。
等到汉武帝登基推恩令的实施。封国对中央政府威胁已经不复存在。从此封国制彻底告别历史舞台。郡县制成为封建王朝始终的政治制度直到满清覆灭。
我是清水空流,历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关注和点评。
汉初为何采取郡县制与分封制并行的治国手段?而不是仅郡县制?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这叫做郡国制度。
这是郡县制和封建制(分封制)并同实行的行政区划制度,持续到南北朝才逐步消亡。
郡国制度是有历史原因的。
汉朝建立以后,刘邦认为周朝搞分封制度,最终导致周天子被架空,出现无数实力派诸侯。
所以,汉朝使用了郡县制度。
汉代郡县制度和秦代的差不多,主要将国家分为若干郡县,由中央政府委派官员直接管理。
这种制度可以有效避免出现拥兵自重的军阀,但仍然有两个弊端。
第一,同地方豪强家族出现矛盾。
汉代还是比较落后的时代,中国进入封建大一统社会还没有多久。
传承以往的特点,地方主要是豪强家族在管理。
而中央政府的地方官,一般要和豪强家族搞好关系,才能保证中央的命令大体执行。
由于豪强家族是地方实力派,一般有血缘纽带,人数众多,盘根错节。
所以,这些家族不容易对付,一旦处理不好,可能出现大规模叛乱现象。
第二,可能出现宫廷内乱直接夺权的情况。
刘邦认为,秦朝的郡县制度很好,却过于集权。
而如果皇帝能力强,年龄大还好说,如果皇帝懦弱或者年龄幼小,皇权很容易被宦官、外戚、权臣操纵。
而由于国家高度集权,国家主要军事、政治权力都在中央,权臣、外戚篡位都很轻松,因为他们本来就掌握大权。
甚至,连无法传位的宦官也有威胁,赵高就是好例子。
所以刘邦没有采用单纯的郡县制度,而采用了郡国制度。
在郡县制度基础上,又推行封国制,郡县与封国并行,又称“郡国并行制”。
刘邦主要封国包括王国和侯国,全部都是刘姓子弟为王为侯。
刘邦的初衷是,如果中央有外戚或者权臣篡权,刘家人有能力反击,和他们对抗。
自然,刘邦想到这些刘家人有了权力,尤其是军权,可能会造反。
但退一步说,就算他们造反成功,皇位还是在刘家人手中,肥水不流外人田。
事实上证明,这个制度基本无效,反而引起了七国之乱。
当时以被封为吴王的刘濞为中心的七个刘姓宗室诸侯,由于不满朝廷实行削藩政策,剥夺地方诸侯权力,所以兴兵反抗,由窦婴、周亚夫所镇压。
期间造成很大破坏,仅仅邯郸战役就持续了10个月。
七国之乱后,郡国制度名存实亡。
诸侯王不掌握实权,只有名义上的官职和很高的待遇,具体政务由中央委派的国相负责。
汉代以后,南北朝时期就更夸张,诸侯王甚至不允许去自己的封国,长期在首都居住或者在其他地方为官。
由此,郡国制度基本废除。
事实证明,这才是正确的。
到了唐代,由于安史之乱需要地方镇压叛军,搞出了很多藩镇节度使,他们掌握地方军政大权,等于恢复了郡国制度。
结果,从此时开始,中国其实就是四分五裂,军阀格割据,混战连连,不知道死了多少人。
直到五代十国以后的宋朝统一全国,才彻底结束了郡国制度。
明代虽然也有郡国制度,但王爷在地方并没有任何实权,只是好吃好喝供着而已。
满清也搞了郡国制度,结果引起了三藩之乱。
汉初为何采取郡县制与分封制并行的治国手段?而不是仅郡县制?
由先秦时期的分封制进化到大一统的郡县制,这无疑是历史的进步。
但几乎全盘继承了秦代制度的汉朝,为何会在郡县制和分封制之间摇摆不定,最终选择了“郡国并行”的治理方式呢?
这是因为汉朝所面临的特殊历史环境所决定的,内无成例可循,外有严重边患。
汉朝所面临的困难,是后世所有朝代都不曾有过的“汉承秦制”是汉朝建立初年在国家管理方面所采取的办法,它几乎完全照搬了秦国所设立的国家架构。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汉朝是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由平民建立的王朝。
秦代虽然二世而亡,但他的前身秦国却有着丰富的国家治理经验,所以由“秦国”变为“秦朝”,只不过是管理的范围扩大了,但管理者都是经验极为丰富的熟手。
但汉朝不一样,这是一个半路出家的王朝,它的一系列参与建设的人自身是没有管理经验的,多是平民出身。
那么骤然掌控一个疆域辽阔的国家,这是不现实的事情,那就需要向秦国学习。
这就是为什么要全盘“继承”秦朝的架构。
但是,这里也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秦之前的朝代,夏商周都是采用了分封制,所以传承了非常久的时间。春秋战国虽然分裂,但名义上还属于东周,这一段时间就延续了五百年。
而秦国改用“郡县”之后,短短十余年的时间就迅速灭亡。
如果说秦国的官员都是昏聩无能也就罢了,但这一批人都是建国之时的精英人才,并非庸手。君主雄才伟略,臣下贤明干练,但却骤然灭亡,这在整部中国历史中都是一件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而秦朝恰恰也是郡县制的实验者,属于“摸着石头过河”,本身也没有经验。二世而亡,它对于汉朝的借鉴意义就更少了。
汉代不确定是否真的是因为国家治理方式出现了问题,但至少从表面来看,施行了“分封制”的夏商周国祚绵延,而改用“郡县制”的秦朝迅速崩溃。
这就不得不让人心里没底儿。
其实汉朝也不确定到底是不是“郡县制”的原因,只是有些警惕,并不是认为这种制度不好。
所以,汉朝采用了折中的办法,施行“郡国并行”的策略,想要通过分封一小部分的诸侯国,探清形势,再做考量。
虽然是“分封”和“郡县”一并采用,但还是以“郡县”为主,这就说明在当时汉朝人眼中,“郡县制”是要好过“分封制”的。
事实也证明,“分封制”在当时的环境里是不可能继续了,郡国坐大,战乱频仍。异姓王起兵造反,投降匈奴,险些令汉朝夭折;而同姓王觊觎王位,不服正统,也是险些令汉朝分裂。
这些事情虽然当下看起来是必然的结果,但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们得出这种结论所依据的事实其实就是汉代实践出来的,这并不能算作汉朝建立之初的弊病。
说白了,就是因为汉朝可以借鉴的经验太少,不得不自己摸索,后世之所以很少出现这样的现象,其实是因为汉朝已经为它们证明了这种方式的错误。
秦朝短命而亡的历史教训,汉朝总结了错误的历史经验“分封制”一个比较重要的作用就是“拱卫王室,以作屏藩”。
秦朝灭亡到底是不是因为“暴政”,这是一件值得争议的事情。毕竟存在年代太远,关于秦朝的一些历史结论很大程度上都是根据汉朝所说的观点,这种可信程度并不高。
从实际来说,无论是“焚书”、“坑儒”等对于思想上的统一,还是“修建长城”这种国防设施的建设,其中挑不出不合理的地方。
也就是说或,秦朝在管理国家的层面上并没有犯后世末代王朝那么严重的错误,而它的灭亡和北方的匈奴有很大关系。
秦朝建立之初,正好是北方匈奴部族完成统一的时间,两者几乎是同时完成的。
于是秦始皇预见到北方的威胁,不顾国家空虚也要北伐匈奴,派遣蒙恬率军三十万北上,几乎打残了匈奴主力,赶出国界线七百余里,同时迁移人口,建设“朔方”等城池,并且耗费巨大的国力、物力修建长城。
刚刚经历了五百多年的战乱,整个中原地区都处于一种非常虚弱的状态,秦始皇的这些举措自然会让人们的生活雪上加霜。
但这些都是不得不做的事情,历史已经给出了证明。
楚汉争霸仅仅四年的时间,那个已经被歼灭了主力的匈奴再次由冒顿单于完成了统一,并且迅速壮大,夺回了被秦国攻占的七百里土地,将“国界线”推进到了长城脚下,并没有逾越过去。
而汉朝在建立之初没有像秦朝一样对匈奴进行有力抵制,以至于被其压制了七十年之久。
试想,压制汉朝的匈奴是被秦朝打残了的匈奴,如果没有秦朝在之前的强势征伐,那匈奴要更为强盛,中原王朝是否等抵制住它的入侵。
而秦始皇的长城也成为了汉朝抵制匈奴最为重要的一道防线。
汉朝建立之后施行“分封制”,未尝不是考虑到这一原因,想要在中原和匈奴之间设立一些缓冲地带,以作为汉朝自身的屏障。
毕竟这也是有经验可循的,周朝所分封的北方诸侯国秦、燕、齐、晋等等,都曾经抵制住了匈奴的入侵,只不过那时候的匈奴尚未统一,义渠、山戎、猃狁等等部族各自为战,力量弱小而已。
汉朝总结秦朝灭亡的经验,在这一方面的总结是错误的,没有考虑到匈奴已经完成统一的事实。
所以,其施行“郡国并行”的制度,从作用上来讲并没有起到“屏藩”的效果,反倒是不得不防范那些分封出去的国家“倒戈一击”。
也不是没有先例,刘邦所遭受的“白登之围”就是因为异性诸侯国投降匈奴所致。
所以,汉朝其实面临着思想上和军事上双重压力,也缺少经验借鉴,只能走一步看一步,逐渐摸索。
“郡国并行”在今天看来是失败的,但也正是汉朝的失败,才让后世总结了足够多的经验。
未来在黑夜隐匿,于此静待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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