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总把犯人发配边疆充军,不怕他们不遵守纪律,甚至叛逃吗?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往哪里叛逃,送你去的地方基本都是几百里没人烟的,你往哪里跑。
苏联时期流放犯人,派一群士兵乘坐卡车押解犯人,从城市出发开上十多天,然而丢下去,留下工具、部分口粮。
犯人们不存在逃跑的可能性。因为周边几百里都是无人烟的地方,你没有交通工具根本就无法逃出去。
而且,这些流放地不是在北极圈内,就是西伯利亚,或者是中亚戈壁、
即便你携带一些粮食也是没用,路上不是被冻死,就是渴死,甚至被野兽吃掉。
所以,从流放地逃走的犯人只有两种可能,第一作死,第二有人从外边带着交通工具接应,第二种多是政治犯。
古代中国也是如此,流放地基本就是这几种。
第一,沙门岛。
这种海岛基本无法逃脱,沙门岛是经典之一。
沙门岛地处于我国山东半岛的东边,也就是蓬莱岛的北面。它在海中,距离蓬莱也有7公里距离。
海面经常会有风浪,而岛上严格管理船只。即便你搞到诸如木材这类漂浮物,最大可能性是淹死在海里。
退一步,你就算逃到蓬莱岛,也是官府的地方,人口密集。一个犯人蓬头垢面,往哪里躲?还是会被捉住。
犯人如果想从沙门岛逃到边疆,就只能向北到达东北的老铁山。
辽宁省的老铁山距离沙门岛有40多公里,即便你有漂浮物也是不可能游到的,等于是做梦。
其余岛屿大体也都是这样。
第二,宁古塔。
宁古塔周围都是广阔无垠的荒地。宁古塔有新旧两城,相距25千米。旧城位于松花江左岸支流海浪河南岸,今为黑龙江省海林市长汀镇旧古城村。
这里在古代压根就是不毛之地,人口极少。
不要说逃走,就算当时流放犯人从山海关到宁古塔,有1100多公里距离。
古代出了山海关以后,大量犯人不是死于宁古塔,而是是在赶去的路上。
资料这么写:王家祯《研堂见闻杂录》称“宁古塔,在辽东极北,去京七、八千里。其地重冰积雪,非复世界,中国人亦无至其地者。”吴兆骞在给其母的信中说:“宁古寒苦天下所无,自春初到四月中旬,大风如雷鸣电激咫尺皆迷,五月至七月阴雨接连,八月中旬即下大雪,九月初河水尽冻。雪才到地即成坚冰,一望千里皆茫茫白雪。”方拱干曾说:“人说黄泉路,若到了宁古塔,便有十个黄泉也不怕了!”
可见,赶到宁古塔都这么困难,何谈你逃走呢?
向南逃走不可能,只能向北。
而当时宁古塔已经是廖无人烟的地方,沿途经常走上一天,看不到一户人家。
从宁古塔向北,在古代基本就是无人区,除了自然条件恶劣没有道路以外,只能见到少数的达翰尔等少数民族猎人。
试问,你跑到这里去干嘛?茹毛饮血吗?
第三,伊犁。
伊犁就不同了,犯人确实可以逃出伊犁,跑到中亚去。
但是,试问你敢去中亚吗?
谁都知道,中亚自古以来长达几千年,都是游牧民族互相厮杀的战场。不要说你区区几个犯人,就算是当年大唐、蒙古商队,有大量士兵武装保护,动辄也被游牧部落劫掠杀光了。
犯人被流放,好歹还有一条活路,去中亚逃亡其实去送死。
更惨的是,你不是被当场杀死,而是被掠走成为奴隶。
作为犯人流放好歹还要遇到皇恩大赦天下的机会,成为普通老百姓。
而一旦成为中亚骑兵的奴隶,可是世世代代为奴隶,永世不得超生了。
至于到了流放地不服从管理怎么样?
沙门岛会告诉你怎么样。
沙门岛天高皇帝远,当地监狱长叫做“通寨”,负责掌管所有犯人。
不要小瞧这个官,他掌握着岛上犯人的生死,只手遮天。
库长的是,每年朝廷给予沙门岛的粮食衣物非常少,在通寨贪污完之后更是所剩无几,只能维持一二百犯人生活。但沙门岛的重刑犯在最多的时候足足有两千余人。所以,通寨没事就借口小问题杀死犯人,以减少物资消耗,甚至还连坐杀人,“人命如草芥”。所以,只要上了沙门岛,就算拼命遵守纪律,尚且不见得保住性命,更别说同通寨对抗。
古代总把犯人发配边疆充军,不怕他们不遵守纪律,甚至叛逃吗?
我们在水浒故事中可看到,林冲被发配充军,受到押狱的折磨,用开水烫伤了林冲的脚,烫成了大水泡,穿上草鞋,寸步难行,走在半路的山林中休息,押狱要害死林冲,突然间,跳岀个鲁智深,押狱受到惊慌,要他们背着林冲走路。
因为,以前的人、犯了法,是尊守法规,如,林冲若要打死押狱,不在话下,这些押狱就命归黄泉。
还有武松杀了潘金莲被发配冲军,走到半路,押狱突然要害死武松,结果押狱成了武松的刀下鬼,这是万不得以的事,因为,他不出手就没命了,所以,以前的、能人、高人、犯了法是遵守法规。
古代总把犯人发配边疆充军,不怕他们不遵守纪律,甚至叛逃吗?
我是炒米,我来回答。
所谓发配充军,就是把犯人驱离文明社会,让他在边陲苦寒之地自身自灭,这种刑罚仅次于在肉体上彻底摧毁犯人。
在漫长的历史岁月里,恶劣的生产环境中,古人的思维禁锢,是现代人不可想象的。
所谓“画地为牢”,画个圈圈就能困住一个人。离开了熟悉的社会环境,对于一个严重依赖环境存活的人,就相当于宣布了他精神的死刑。
宋代以后的刺配充军,这种意味更为浓厚。
赵匡胤果然武人出身,他定下的刺配规则,在犯人脸上留下金印,让犯人无法逃回正常社会中。因为即便犯人在刺配途中溜走,或者越狱逃离,脸上的金印将自己是“贼配军”的身份公之于众,并且一直会带到棺材里。
即便到了发配的牢城营,赵匡胤的祖训,一百杀威棒在等着犯人。
这一百棒下去之后,再壮的硬汉,也是非死即残。其实打衰身体还是其次,关键是这一百杀威棒打的是犯人的脊梁,也就是彻底打掉一个人的傲气和骨气,让他彻底成为一个没有气节的可怜虫。
即便有幸像宋江、林冲、武松那样,逃过杀威棒的,落草为寇,举起义旗,公然和朝廷对叫板的。
普天之下,各郡县全城通缉。父母乡老无不受到连坐之祸。
古代社会结构经络分明,点、片、面,纵深结合,民间各种保甲制度,别说藏匿一个大活人,一个苍蝇都藏不住。
对于一个囚犯而言,不逃回到犯罪前原来生活的环境中,逃跑又有什么意义?能逃到哪里去?古人安土重迁,死后重视落叶归根。
一句永世不得回中原,早就将他们的筋骨和宿愿全部打断了。
古代总把犯人发配边疆充军,不怕他们不遵守纪律,甚至叛逃吗?
【追索历史,探寻过去】
古代官府发配犯人去边疆,还真的不怕他们不遵守纪律,乃至叛逃。当然,末代王朝那种乱世的情况除外。
为什么不怕犯人叛逃呢?总结了一下,有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受黥(qíng)刑,在脸上刻字我们经常会在一些古装电视剧中看到这样的场景, 官员在审完案定完罪后,对一些重犯做出审判时,会说出一句经典的台词:“刺字发配边疆”。
这种在监犯的脸上或额头上刺字或图案,再染上墨加点装饰盖个戳,作为受刑人的标志的刑罚叫做“黥刑”,作用是表明该人的身份,并防止其逃跑。
这个刻了字是不好抹掉的,如果叛逃就意味着你将无所遁形,一旦被发现并查明正身之后,将会面临更严重的刑罚。
宋代著名将领狄青和《水浒传》中的英雄林冲、宋江等脸上都有这个受黥刑后留下的痕迹。
青奋行伍,十余年而贵,是时面涅犹存。帝尝敕青傅药除字,青指其面曰:"陛下以功擢臣,不问门地,臣所以有今日,由此涅尔,臣愿留以劝军中,不敢奉诏。"
第二、有随行看守,且身负沉重枷锁一般被发配到边疆的犯人都会由兵部安排人手随行看管押送。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确保犯人不会逃跑,安全抵达目的地。
2、要对犯人的衣食住行进行统筹安排。
3、随行有人方便到达目的地后做交接,不然没有形成闭环,会使流程不完整。
第三、人生地不熟,容易迷路发配边疆充军流放,这句话已经告知犯人目的地只会是偏僻遥远的地方,同时也意味着这些地方必然是苦寒之地,一般人不会常往。
中国自古以来国土辽阔,历代君王对流放发配之地的选择也是煞费苦心,西北绝域、西南烟瘴、东北苦寒以及一些荒芜的海岛都前后成为过流放地。
在清宫剧中经常可以听见的发配之地是“宁古塔”,这里常年冰封,万里雪飘。这流放路途约有4000里路,时间长达四个月的徒步迁徙,试问在这种情况下,谁敢轻易尝试中途逃跑呢?
并且,古代人出行也是得有身份证的(也就是路引)。陌生人入境,首先要查的就是这路引。可作为逃犯,路引是想都不用想的事,肯定是不会有的。
古代是个熟人社会,即便你成功出逃了,你在没有当地户籍的情况下,贸然出现在一个陌生地界,当地人拿眼一瞟就知道你不是本地人,立刻就有人报官把你给抓起来。
第四、连坐制使人不敢轻易犯险,以致拖累家人连坐是指在本人未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却因为与犯罪者有某种关系(比如亲属)而受牵连入罪。
实行连坐法的目的,就是要使得人们互相保证,互相监视,互相揭发,一人有罪,五人连坐,使人在为非作恶前考虑一下犯罪成本,从而降低犯罪概率。
“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民人不能相为隐”。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连关系最亲密的夫妻和最亲近的朋友,也不能互相包庇,而要在发现犯罪之人后向政府检举揭发,使得任何“恶”与“非”都不能隐匿。
第五、古代的交通是极其不便的在古代没有汽车、火车、飞机的情况下,只凭借两条腿,这几千里地怎么跑?更何况流放发配的地方不是南边的“天涯海角”瘴湿之地,就是东北雪域的“宁古塔”这类苦寒之地,再不然就是西北荒凉的戈壁滩。
别说古代了,就是现在这时代,在你不敢也不能乘坐交通工具的情况下,让你从这些地方独自一人悄没声息的跑回来,也是一样的不容易。
结语:综上所述,非官府不怕你跑,实为犯人不敢也不能跑啊!
这茫茫荒野跑细了腿,好不容易到一地儿讨口水喝,发现你面有黥刑,直接报官抓了你领赏,然后你家人还得受牵连,这等代价只要是良心未泯的一般人是不会去尝试的。除非那些天性凉薄之人,只顾自己不顾家人朋友。
因此,古代官府流放犯人,一般都不担心犯人叛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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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贝勒 原创首发
古代总把犯人发配边疆充军,不怕他们不遵守纪律,甚至叛逃吗?
我们经常在一些影视剧里看到,一些犯了罪的犯人很多都是被发配到边疆充军,很多人觉得奇怪,在古代发配路上难道不怕他们不遵守纪律,甚至叛逃吗?答案只有一个,根本不怕叛逃,逃了也是死,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犯人不敢跑也跑不了,古代有一个罪名要做连坐!首先是拖家带口跑不利索跑一个杀全家,代价太大。再加上发配的边疆都是自然条件恶劣的荒芜之地,几百里甚至上千里荒无人烟,野兽出没,活着逃出来的概率为零,仅此两点就不怕你逃跑。一个人逃跑还比较方便,可是拖家带口,如果是真的选择逃跑的,朝廷会下令抓回来的,人太多逃跑一点都不容易,这样子很容易又会被抓回去了,抓回去就不仅仅是被惩罚一下这么简单了。古代有那些我们想也想不到的酷刑,所以既然去了,就安安静静的在那里待着吧!虽然生活苦一点,可是至少还是能够生存下去的,只要活着,就没有什么不好的了。
二,古代的交通条件和恶劣环境想跑也跑不了!咱也不说古代,就是40年前,在国内去偏远小地方都是有一定危险的事,那时候“车匪路霸”那叫一个狠啊,别说普通民众了,没有足够武装的队伍碰上了他们,东西一抢,,车往山沟里一推,有警察来问就装什么都不知道的淳朴山民。
在古代当你被发配到边疆的时候,都是有人押着你去的,指不定路上还会有人想把你杀了,因为这时候你已经属于朝廷重犯了,所以可能会有人想要杀了你,毕竟你是一个犯人,你死了皇帝也不会继续追踪了。或者你在被发配之前得罪过什么人,等你困难的时候别人就会来报复你,这些都是经常见到的,更不要说你还有机会逃了。去了边疆,那里不仅仅是交通不方便,而且守卫森严,如果你真的选择逃跑,被抓回来可能连命都没有了的。
所以不是不怕犯人逃跑,首先也很少会有人有这样的想法。因为不管你再高贵的身份,去了那里你就是一个普通的犯人,没权没势,吃的还没有那些守卫的士兵吃得好,在那里更不要谈什么地位了,去了那里,没有人会在乎你以前到底是什么地位。
因为去了那里你只有好好听话,不然也会被打死,而且还没有人来管理,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都怕被发配到边疆,而且皇帝惩罚人的时候也是发配到边疆。逃跑也不是很容易的,而且被抓回来的下场还很惨,所以说很少有人选择逃跑的。
文:唯恋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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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总把犯人发配边疆充军,不怕他们不遵守纪律,甚至叛逃吗?
发配和充军都是惩治罪犯的,但他们不是同一种刑罚,发配跟充军都是要罪犯偏远地方去,可是发配仅仅是要罪犯到那里做苦工,服劳役而充军是要到部队里去服兵役。
“充军”的刑罚在以前的朝代没有出现过,只是在宋朝的时候,才诞生了这种刑罚,蒙古人没有入主中原的时候也有这个刑罚,明代时候施用比较普遍。
《宋史·刑法志三》:"刺配之法二百馀条,其间情理轻者,亦可复古徒流移乡之法,俟其再犯,然后决刺充军。"
因此我们才会在《水浒》中看到林冲在被高俅设套违法后,被“刺配杖击二十,刺配远恶军州”。
林冲手持利刃到了白虎节堂,也就是中央警备司令部,高俅给出的罪名是谋害首长,按说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但是审理的官员孙定得知是高俅陷害,就想从轻发落,给了一个刺配充军的刑罚。因为林冲带凶器闯入白虎节堂一事属实,林冲对此也供认不讳,却无法证明高太尉曾经约他看刀的事实。
由此看来,刺配是轻于死刑却重于一般徒刑的刑罚。,
我们说充军开始于宋朝,只是说宋代把充军写入刑法,之前历朝也有充军事实,但是比较随意的,偶尔使用一下。
到了元朝,充军就更加普遍,不过元朝时候叫“出军”不叫充军,但惩治对象也都是重罪犯人、充军方式则为随军出征和守卫边疆两种方式。
明朝时候,充军作为刑罚也写入大明法律中。
《大明律》制定“军官军人犯罪免徒流”文,规定:
“凡军官军人犯罪,律该徒流者,各决杖一百。徒五等,皆发二千里内卫分充军;流三等,照依地里远近,发各卫充军。”
为什么到明朝使用这个刑罚比较普遍呢,因为明代实行的是卫所制度,军人和平时期拿起锄头去种地,战争来了放下锄头拿起刀剑去打仗。
那时候军人不但是终身制(打不动了退休),也是世袭制,一般来说不增加兵员,因此让罪犯充军就成为补充兵员一种方式。
那么问题来了,让罪犯去充军,不怕他们不遵守纪律,也不怕他们逃跑吗?一般来说,充军是重刑,苦海无边,但是在部队里遵纪的话还有盼头,可以戴罪立功,听话的孩子有糖吃,为什么要不遵守纪律,自讨苦吃?
即使罪犯没有什么本事,没有戴罪立功的机会,皇上如果生孩子了,打胜仗了,皇子公主大婚,或者是新皇登基,都会大赦天下,说不定就会有被释放回家,重新做人的机会,干嘛要违纪?
说到叛逃就更不会了,因为充军的地方都是苦寒偏远之地,充军的地方最近的1000里,最远的3、4千里,部队驻地都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无人烟的地方。
那时候没有公路,没有出租车,也没有手机,没有导航,离开部队能不迷路?能不能活着走到繁华地方都是问题。
而且边远地区都是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比如有“瘴疠”之地的湖广与北鄙之称的辽阳。
罪犯充军原则一般是南人发到北方去,北人发到南方去。
这样一来,你逃出去之后,服饰不同,语言不通,走到大街上,一眼就会被人发现,大家不把你抓起来送官,也会举报你。
如果你不去人多的地方,不但弄不到食物,还会成为野狼、野猪和老虎的盘中餐。
总之逃出去是凶多吉少,不逃还会有活路,逃出去死路一条。
同时大家别忘记,我们这些俗人都能想到犯人会逃跑,皇帝老儿和大臣都是绝顶聪明的人,怎么会想不到充军的犯人会逃跑,那样的话罪犯会到处流窜危害社会,他们早就未雨绸缪,想到对策了。
什么对策,那就是脸上刺字,林冲的脸上不就刺字了吗?走到哪里,都是招牌,等于告诉大家,我是罪犯。
当然,由于过去没有身份证,你在没有到达充军地点的时候,杀了押解你的人,花钱让人整容,还是有希望改头换面,隐姓埋名,开始新生活的。
但是到了军队驻地,开始充军了,罪犯是不会领军饷的,身上也不会有一分钱,你逃出去想要整容,钱都是个问题,整容费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唐代的时候,充军犯人不在脸上刺字,剁掉一节脚指头,整容师也没有办法。
这样你逃出去,冬天还好办,夏天的时候,大家都光着脚,或者穿凉鞋,你穿个暖鞋,这不就暴露身份了吗?
再说你不能不娶媳妇,两口子在一起,老婆看到你少一个脚趾头,指不定就会大义灭亲告发你。
尽管如此,充军逃跑的人也不能说没有。因为充军的人有相当一部分是亡命之徒,喜欢铤而走险,属于“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那种人。就像现代监狱,既有高墙还有电网,越狱的事情也还会发生,总不能怕越狱就把监狱拆了,或者是把犯人杀了。要依法治国,对于以身试法的人,只能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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