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贿赂太监出手即几千两,他为什么不把自己这些钱用在北洋?

晚清曾流传一副讽刺李鸿章和翁同龢的名联:“宰相合肥天下瘦,司农常熟世间荒。”

这样的对联能流行,说明李鸿章在民间老百姓的心目中就是个贪官,而且还是巨贪。

李鸿章到底“贪”了多少钱呢?

近代著名社会活动家、教育家,与李鸿章有过不少接触的广东人容闳,在他的回忆录《西学东渐记》中说,李鸿章有私产四千万以遗子孙。

这种说法当时很流行。

但与李鸿章同时代的梁启超不认同这种说法,梁启超在李鸿章刚去世后写的《李鸿章传》中认为,李鸿章留下的遗产没有那么多,“数百万金,概意中事也。”

鉴于梁启超不是李鸿章阵营中人,没必要往李鸿章脸上贴金,这种说法听起来多少中肯一些。

除了真金白银,说李鸿章是巨贪的还有另一种说法,“半个安徽都是李家的”,李氏家族在最盛的时候,有田257万亩,李鸿章这一支每年可收租五万石。

但经近代史专家研究认为,李氏家族有田257万亩这种说法明显夸张了,从每年收租五万石反推回去,李鸿章这一支在安徽所拥有的田产大概在6万亩上下(1896年安徽东乡的地价为每亩七十四银元,六万亩就是四百万多银元。)

关于李鸿章到底给家族留下了多少遗产,真金白银这一块无处查去,能让后世一窥究竟的只剩下李鸿章孙子李国超手里的一份李鸿章死后,三个财产继承人的分家《合同》,但这份分家《合同》分的基本都是田产、地租之类不动产,真金白银没有提及,整体算下来,大概也就是六万亩,四百多万这个数。

不管是多少,有一点是明确的,李鸿章为官的确有贪财的一面,不像继他出任直隶总督的袁世凯,一生不爱财,死后丧葬费用还要昔日的部下、故交来搭伙凑。

李鸿章有贪官的污名,除了他确实敛财、聚财,还有一点让民间百姓厌恶乃至痛恨,李氏家族喜欢以权谋私,搞经营,做生意,吃各种红利。

芜湖被称为李氏家族第二故乡,之所以有这个说法,那是因为芜湖是在李鸿章当权之后发展起来的,开埠之后迅速成为全国的四大米市之一。

这里有什么问题呢?

开埠乃国家方针政策,李氏家族成员,在知晓李鸿章主导的这个政策后,提前一大步涌向了芜湖,搞房地产公司,搞米厂,搞各种实业,政策红利吃的那叫一个爽。

李鸿章之子李经方就是其中的佼佼者,说他是当时芜湖最大的老板,一点不为过。

但这些并不是李鸿章的全部,又或者说用通体乌黑来定义李鸿章并不客观。

先来说贿赂太监,这是晚清官场的一大陋习,要办事,不贿赂李莲英之流,很可能要遭遇事倍功半的困境。

在当时,除了左宗棠这样罕见的硬派人物不吃这一套,就是恭亲王、醇亲王也要乖乖地按规矩给李莲英之流掏银子。

李莲英何以如此嚣张呢?

很简单,这中间有很大一部分是替慈禧办事,帮慈禧敛财。

谈到李鸿章又贪又贿赂一事,许多人往往会讲一个话题,李鸿章要是真爱国,清廷腐败不作为,他应该把私财拿出来用在北洋建设上,那样或许就不会有甲午之败。

这种说法忽略了一点,即便李鸿章有财,有心,他也不敢这么做。

开玩笑,这是私养军队,杀头的罪过。

对于北洋,李鸿章其实有良苦用心的一面。

甲午战败后,李鸿章赴日议和,离北洋大臣任,由王文韶接任。离任前,李鸿章列册交代,其中有“淮军银钱所”存银八百余万两。

这笔钱是李鸿章带兵数十年,由“截旷”、“扣建”而积攒出来的。

所谓“截旷”、“扣建”均为清代军队中的专门术语。

军队发生缺额,需要募兵替补,称为“顶名吃粮”,但顶补的日期不能衔接,差额日期的军饷须逐日扣除,这部分扣下来的军饷就称为“截旷”。

清代通行阴历,士兵月饷以三十天计算,遇到只有二十九天的小月,须扣减一天,小月又称“小建”,故而小月扣减下来的军饷就称为“扣建”。

按照当时官场的陋规,这笔灰色收入,李鸿章是可以列入自家腰包的,但李鸿章却把它当作北洋压箱底的公款,存在那里,仅利息一年就能收几十万两银子。

王文韶曾对梁士诒感慨,如果我王某人带兵,此款是否应当交出,尚且要费一番斟酌,然而文忠(李鸿章)漠然置之。

既列作公款,王文韶离任后,由荣仲华(荣禄)而至袁慰亭(袁世凯),中经庚子之乱,此款独能保存。

因为这件事,王文韶大赞李鸿章“公忠体国,廉介可风。”

袁世凯后来小站练兵,气象雄阔,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有这笔巨款支持的缘故。

曾国藩曾评价李鸿章,拼命做官,里里外外如果看清楚的话,这拼命二字,既包涵着李鸿章的私心,也包涵着李鸿章的公心。

总之,李鸿章,一张面具下是鲜活的血肉。

李鸿章贿赂太监出手即几千两,他为什么不把自己这些钱用在北洋?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1904年4月李鸿章直系子孙留有一份《分家合同》,如今在合肥大兴集李鸿章享堂的陈列栏展出。美国学者苑书义(福尔索姆)在李经迈的儿子李国超处见到过这份合同,并征得主人同意,收入专著《李鸿章传》里。

这件《分家合同》,不包括金银财宝等动产,只涉及分布在安徽、江苏、上海市的土地、房屋和一处当铺等不动产,又没有注明这些不动产的规模、价值,因而难以估计李鸿章遗产的总值。此外,上海图书馆保存的李鸿章档案里,还有一份《李氏积善堂房地产契约集》。李鸿章在招商局、电报局、开平煤矿、中国通商银行等都有不少的股份。

李鸿章发迹之后,他们六兄弟曾在安徽老家大量购置田产,并建造“大者数百亩,小者亦百十亩”的庄园式宅第。关于李氏家族拥有的土地,据说在最盛时期达250多万亩。这些土地一般都是采取“万亩建仓”的办法,委托亲朋管理。现已知仅在合肥、六安、霍山等地建立的“仓房”就有几十个。李鸿章名下的田产,每年可收租5万石。据统计,李氏在合肥东乡占耕地约60万亩,占当地耕地面积的三分之二。

从这些第一手史料可以看出,李鸿章无疑是相当富有的。梁启超说:“世人竞传李鸿章富甲天下,此其事殆不足信,大约数百万金之产业,意中事也。”几百万两白银,大约合今人民币10亿元左右。

也就是说,李鸿章公开的遗产就有数百万两白银。

而甲午海战的惨败,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北洋水师只有3门中口径速射炮,日军则有大量速射火炮。

双方海战中发射的炮弹高达1:20,北洋水师被日本速射炮修理惨了,整个舰队几乎不是被击沉,就是被重创,却没有击沉1艘日军军舰。

然而,1894年3月31日,根据北洋水师丁汝昌的汇报,李鸿章向朝廷上奏,要求为北洋舰队添置新式火炮。

北洋舰队打算向德国的克虏伯公司订购18门120毫米速射炮和3门105毫米速射炮,用来替换定、镇、经、来、济、威6艘军舰上的旧式火炮。如果这一计划得到批准的话,北洋舰队的单位时间火力投送量将会得到大幅度提升。

这一方案打算花费61万两白银用来购置21门火炮。

刘步蟾甚至提出,最低程度要购置12门克虏伯120毫米速射炮给“定远”、“镇远”换装,耗资仅有35万两白银。

然而,腐败的满清政府拒绝给钱,最终就不了了之。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李鸿章这么有钱,而北洋水师又是他的嫡系部队,区区35万白银或者61万两白银,不到李鸿章总资产的十分之一。

李鸿章真的关心北洋水师,他应该知道战争随时可能爆发,应该不惜代价增强武力,应该自己掏腰包拿出钱来。

然而,这是没有。

其实,李鸿章和某夹头的套路是一样的。他根本不关心国家民族的死活,只是做一份工作而已,以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如果李鸿章活在今天,他恐怕也是反美是工作,赴美是生活。

李鸿章贿赂太监出手即几千两,他为什么不把自己这些钱用在北洋?

李鸿章到底有没有贿赂太监,史料上没有记载,这件事见于一些文学作品中。当李鸿章利用职权为自己敛财确有其事,不是谣传。

1898年3月16日(公历28日),俄国七等文官璞科第由北京致财政大臣密码电:今天我付给李鸿章五十万两,计值486000两(按银行所用公砝两重量折算);李鸿章甚为满意,嘱我对您深致谢意。同时我当电告罗启泰。我没有机会将款交给张荫桓,因为他非常小心。——《七等文官璞科第由北京致财政大臣密码急件》

沙俄的财政部长维特在1897年冬,曾经安排沙俄驻北京的代表,给李鸿章在银行里存款五十万卢布,另外给张荫恒送了二十五万卢布,俄国人不是冤大头,不会做赔本买卖。

1898年的3月27日,由李鸿章和张荫恒代表大清国,与沙俄签订了《旅大租地条约》,把旅顺和大连的沿海地区租借给了沙俄二十五年,作为军港使用,以便沙俄的军舰在此过冬。

张荫恒没有参加过科举考试,没有什么真才实学,民间传说此人是个文盲,但此人却官运亨通,位居总理大臣,总览大清外交财政大权。在中日甲午战争后,还引荐光绪秘密会见中国的敌对国家政要伊藤博文。此人多次因贪腐被弹劾,但因为跟李鸿章关系非常几次涉险过关。

在此之前,李鸿章还陷入一个丑闻,不但跟俄国有关,也很张荫恒和有和珅第二奕劻有关。这个惊天丑闻,涉及臭名昭著卖国条约《中俄密约》。

很多人为李鸿章辩护,认为中俄密约是平等条约,没有猫腻;既然这样为什么要偷偷摸摸,条约的内容讳莫如深,要把原件锁到慈禧的密码柜里,民国时候才被公之于众?

1896年9月28日,《密约》在北京换约,奕劻、翁同龢、张荫桓三人是中方操盘手。

而在当时,李鸿章因此受贿丑闻已经闹得沸沸扬扬,妇孺皆知,但由于三个大清权臣运作,条约还是如期签订。

为了让大清签订这个出卖中国东北利益的密约,沙俄煞费苦心。1896年6月,沙皇尼古拉二世举行加冕典礼,“特意”邀请李鸿章参加,并待以国家元首级礼遇。

据后来解密的俄方文件显示,华俄银行董事会曾经拨出300万卢布“为事业进行之方便而耗用”,并且说明这300万卢布将分期支付。

“财政议定书”的目的“是要李鸿章放心,知道该款项已在形式上决定了。”

李鸿章1898年俄方为加快与中国签订《东省铁路公司续订合同》而贿赂给李鸿章的,为609,120卢布。

由此可见,李鸿章确实是会做生意的,既然这么会把握商机,在洋务运动一系列商业活动中赚点外快就不足为奇了。

被公之于世的李鸿章不动产就多达10亿元,可见“合肥天下瘦”此言不虚。

有人说,既然李鸿章这么有钱,他为什么不把自己这些钱用在北洋舰队上?

其实对于李鸿章来说,钱和北洋舰队同样重要。

伴君如伴虎,尤其是在爱新觉罗手下打工,作为一个汉人大臣的处境是非常危险的,

随时有可能会失宠、会失势、会丢官、甚至会丢命。

而要想巩固自己的地位,想避免这一切,只有牢牢抓住军权,扩大自己的势力,让朝廷不敢轻易动自己。

从这个意义上讲,淮军和北洋水师是李鸿章的资本、筹码和保命的本钱,李鸿章能不全心全意投入吗?

但李鸿章保命保权,仅仅靠专权是不行的,要朝中有人。

决定自己生死荣辱的人,非慈禧莫属,慈禧身边的宠臣跟不能小视,这些人可以无事生非、进谗言陷害你;也可以在你真的有事的时候,罩着你,在慈禧跟前为你美言、让大事化小、化险为夷。

因此兴办水师跟贿赂太监,这两样事对李鸿章来说都是生死攸关的事,李鸿章都会非常重视。

因此,李鸿章无论如何不会把向太监行贿的钱省略掉,去投入到兴办水师中去。

事实上,海军建设并不指靠李鸿章的小金库,至少名义上它是大清海军,自然应由国家财政投入。

李鸿章是个政治家,也是个精于算计的人。让大清国库出钱,安插自己的亲信,让北洋舰队成为自己的护身符,可谓一本万利。

正因为如此,在跟日本发生冲突的时候,保存实力是李鸿章的基本战略,他的亲信多数当了逃跑将军,事后都能还从轻发落。

客观地说,李鸿章不能说没有政治抱负,但他的政治抱负是放在自己私利之后的。

李鸿章贿赂太监出手即几千两,他为什么不把自己这些钱用在北洋?

沿街两侧的商铺大门紧闭,几百名日本警察手持刀、剑躲在屋后巷尾,日本百姓们则藏在屋里,手持棍、棒和石块儿屏住呼吸,似乎在等待什么。

忽然,一个负责放风的日本武士低声喊了一声:“来了!”循着手指的方向,远处码头黑压压一片,涌过来几百名北洋水师的官兵……

这是1886年8月15日,日本长崎街头发生的一幕。

半个月前,也就是8月1日,北洋水师镇远、定远、威远、济远四舰前往日本长崎三菱造船所检修,并顺便对日本进行“亲善访问”。

8月13日,北洋官兵上街购物,与当地人发生争端,把前来调停的一名日本警察打成重伤,打人的水兵受轻伤后被警察逮捕。北洋水师的官兵闻讯后,几百人赶过来围住警察局闹事,要求放人。

长崎当地政府在北洋水师坚甲巨舰炮口的威胁下,被迫放人并赔礼道歉。

15日,450名北洋官兵放假一天,再次上街游玩时,便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

他们被蓄谋报复的日本警察和上千名日本民众围堵、殴打、砍杀。北洋官兵死5人,六人重伤,失踪五人,38人轻伤;日本警察死5人,数十人受伤。

这就是震惊一时的“长崎事件”

李鸿章对外如果有一颗虎狼之心,借此事件,只需命令北洋舰队向日本开炮,逼迫日本给予巨额战争赔偿,这笔巨款就足以养活北洋水师一阵子了。

与此相比,贿赂太监那几千两白银只是微不足道的小钱而已。

但是,从他对北洋水师的使用上可以看出,李鸿章只是把这个花重金买来的庞大舰队,当成一只“花瓶”而已。

李大人没有充分发挥“花瓶”的作用,对“长崎事件”处理失当,是一生最大的败笔。

“长崎事件”中,日本人对我官兵的报复行为,如同战争行为。北洋水师总教习英国人朗威理主张用武力解决,炮轰长崎,并趁机灭掉日本海军。

当时日本只有“扶桑”、“金刚”、“比叡”三艘近代化军舰,每艘才三、四千吨,只能称为海防舰。

而当时北洋水师的“定远”、“镇远”两艘坚甲巨舰,每艘就7200吨,实力远在日本海军之上,如果当时采用武力方法解决,灭日本海军不费吹灰之力。

另外,十几年前长崎还有一笔旧账未算。

1874年,西乡从道的军队在长崎港待命,不顾英、美反对,以及日本政府暂缓行动的命令,“士气强盛,其势难止”,以保卫琉球民众为由,率兵入侵台湾,这就是历史上的“牡丹社事件”。

在英国公使威妥玛斡旋下,中日达成《北京专约》,清廷赔偿日本50万两白银,还承认日本出兵台湾是“保民义举”,这给日本后来吞并琉球提供了口实,“西乡大暴走”成为日本军国主义的榜样。

本来趁“长崎事件”,大清应该老账新账一起算,用武力好好教训一下野心日益膨胀的日本人,杀鸡给猴看,向世界展示北洋水师的威武和强大,同时打消英、俄对大清属国朝鲜的觊觎之心,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但当时,不论是丁汝昌还是李鸿章都不主张动武,仅把北洋水师当成一个威慑的工具和摆设,逼迫日本谈判,“乞求”给点儿面子,磨磨唧唧跟日本人交涉了半年之久。

在各退一步的情况下,中日达成了如下协议:日方赔偿中方52500元,中方赔偿日方15500元,中方人员在日医院治疗费用由日本承担,凶手各自惩处,互不干涉。

李鸿章自以为挣足了面子,但也刺激了日本以战胜北洋水师为目标,加速发展海军实力的步伐。

明治天皇据此认为:“立国之务在海防,一日不可缓”。从天皇到子民勒紧裤带,节衣缩食,掀起了“海防献金运动”,并大幅提高海军经费的财政预算。

仅过了三年,日本就购买或建造了“千代田”、“吉野”、“秋津洲”、“八重山”等舰只。

“长崎事件”后,大清购置了几艘巡洋舰和鱼雷艇,便不再有所作为。

清廷无视当时海军发展速射炮的潮流,以及日本卧薪尝胆发展海军舰队的不轨图谋,把海军经费挪作修建颐和园和给慈禧“老佛爷”祝寿的事宜上。

北洋水师只被当做看家护院的摆设和花瓶,整天东游西逛不干正事,乐此不疲沉浸于所谓的亲善访问和“威慑”上,只求外表“强大”好看就行,哪管“瓶”里边儿空空如也。

1894年,羽翼丰满的日本海军在规模及质量上,已经全面超越北洋水师,并在中日甲午海战中成功复仇、灭掉了对手,逼迫清廷签订了《马关条约》,拿到两亿两白银赔款,使日本国力一飞冲天。

可见,中日对海军的认识、发展和使用的理念不同,导致了各自不同的命运。北洋水师虽然属于李鸿章的势力范围,但毕竟是大清建立的舰队,他缺乏战略眼光和谋略,根本不可能把钱花在北洋水师身上,更不会以战养舰,贿赂太监只是为了个人的私利而已。

李鸿章贿赂太监出手即几千两,他为什么不把自己这些钱用在北洋?

李鸿章还真不是一个清官,他有钱的很,民间有句说法“宰相合肥天下瘦,司农常熟世间荒”说的就是李鸿章和翁同龢!李鸿章当官时,的确是贪官,把自己吃肥了,他死后据说为后代留下了几千万两白银,这有点夸张,几百万还是有的,还有几万亩的田产,可见他富得流油啊!

晚清官场,官员贪污受贿很平常,官员个个都是有钱人,当然你不贪污除外!李鸿章贿赂太监出手几千两白银,贿赂的太监就是李莲英,其他太监李鸿章是不会塞钱的,可李莲英不同啊,他是慈禧身边服侍的太监,你要叫慈禧求慈禧办事,还真的要给李莲英塞银子,否则李莲英暗中使手脚,你就办不成事啦!所有求慈禧办事的官员都要给李莲英贿赂银子,这是官场的惯例,李鸿章也不能例外!李鸿章作为一品总督,还真有钱,贿赂太监都几千两,那北洋水师多年没有添置军舰,李鸿章何不用自己的私房钱去购买军舰,增强北洋水师的实力呢!其实李鸿章还真不敢那样做,朝廷已经有北洋水师是李鸿章的私军的说法,说李鸿章是用朝廷的银子培养自己的海军,李鸿章要避嫌啊,如果真用自己的私房钱来补贴北洋水师,那就做实了私养军队的口实了,私养军队可是和谋反一样的罪名啊,是要抄家灭族的啊,李鸿章尽管是总督,也不敢那样干啊,别人肯定会举报他,盖不住啊,也许能保留一条命,可官职肯定没有了,那李鸿章还能管理自己心爱的和能依仗的北洋水师吗,可以说有北洋水师在,就有李鸿章权力的一天,李鸿章不会冒险那样做让自己失去了管理北洋水师的机会,哪怕北洋水师被拖欠军饷没有增添军舰的机会,这就是挺自私的行为,补贴会死,不补贴,虽说战斗力没上升,可本钱还在啊,你是李鸿章就知道怎么选了!

李鸿章虽说明里不能补贴北洋水师,没有说暗地里不行啊!其实李鸿章暗地里还真拿自己的钱去补贴北洋水师的,只是不动声响罢了!因为朝廷已经多年拖欠北洋水师的军饷啦,北洋水师的军舰维修,保养,人员的工资,许多部分还是李鸿章一个人出的呢,用自己的灰色收入,或者从朝廷那里捞油水来补贴北洋水师,可这治标不治本啊,杯水车薪啊,增强北洋水师战斗力就必须获得新的军舰,可购买军舰就是国家层面了,一艘军舰至少几百万两白银啊,李鸿章所有家底也许能买一艘的,可你李鸿章不敢说啊,说我自己出钱买军舰,不就落实了私养军队的罪名吗,命都会没啊,怎么做啊,暗地里你也不敢去自己买军舰啊,毕竟军舰这么大块头,很容易就被人发现啊,就算朝廷允许李鸿章自己出钱买军舰,可李鸿章的家底能买几艘呢,一两艘好像也起不到大作用啊,当然有好过没有,可是李鸿章舍得自己破产也要买军舰吗,李鸿章还是个封建官僚,让自己割肉补贴北洋水师,还真没有那么高的品德吧,补贴一些可以,可破产来补贴还真不行!

说实话,李鸿章对北洋水师已经尽力了,也算不上亏待,甲午战争失败也不是李鸿章全部责任,一个这么烂的满清,不输才怪呢!

李鸿章贿赂太监出手即几千两,他为什么不把自己这些钱用在北洋?

在晚清,贿赂太监这种事是存在的。

因为如果你不去贿赂李莲英之流的太监,你就根本没法打通关节,通过太监把话递给慈禧太后,从而达成自己的目的。尤其是一些人微言轻的官员,他们根本没机会上达天听,又或者他们想办的事本来就是非法的,所以就只能通过这种私人渠道去解决问题。

说白了,这就是一种官场潜规则。

但是,晚清重臣李鸿章有没有贿赂过太监呢?

首先来说,正史对这个问题是没有记载的,一些文学、影视作品里倒是有。比如电视剧《走向共和》里,李鸿章曾经多次贿赂李莲英,希望他能在太后面前美言几句,顺便就解决了北洋水师的经费问题。

但问题是,即便李鸿章真贿赂过李莲英,那点钱也不够支付北洋水师买大炮的钱。

比如在1894年,李鸿章曾经向朝廷上奏,为北洋水师添置新式速射炮21门,共计需要花费61万两白银。结果,清廷拒绝给钱,李鸿章的上奏石沉大海。如果北洋水师赶在甲午战争爆发前添置了速射炮,局面断不会如此被动。

由此可见,李鸿章贿赂李莲英几千银子,相比于北洋水师的经费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不过,要说起李鸿章的身价来,能不能长期养一支海军,很难说,但若只是购置几十门速射炮的话,那简直是绰绰有余。

李鸿章究竟有多少钱呢?

容闳曾说,李鸿章有私产四千万。但同时代的梁启超在《李鸿章传》中,曾提及李鸿章的个人财产应该在数百万金上下。

考虑到梁启超的立场比较中立,他的说法肯定不会故意洗白李鸿章,所以应该能够采信。

而后世学者根据1904年李家的分家合同,以及其他一些流传至今的地契,大体折算出李鸿章名下各地田产、房屋等不动产,大约在6万亩上下,如按照每亩地74银元算,应该就是四百多万银元。

这么算下来,基本上和梁启超的说法差不多。

当然,这四百多万银元不包括现金,也不包括李鸿章在招商局、电报局、开平煤矿等公司里所占有的股份。如果算上这些,李鸿章的个人财产数量还会增加不少。

如果李鸿章愿意牺牲自己,拿自己的私产给北洋水师买炮买弹甚至买军舰,那甲午战争的结果可能还很难说。

但私养军队,还是把国家的军队私有化,这可是杀头的罪过,谋反的前兆。

所以,精明如李鸿章,是绝对不会干这种傻事的,除非他不想要自己的脑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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