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李星星妈妈把14岁的女儿交给陌生人鲍毓明的行为?出于什么原因?

最近,鲍毓明这个事件一直被大家关注,都在等待最后的结果。确实,这位精英人士的庐山真面目实在太可怕了,整件事情的发生也让人费解。我对作为李星星的亲生母亲把自己14岁的女儿送给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抚养的行为有几点反问!

行为分析

母亲把亲女儿交给正值盛年的陌生男子抚养,甚至很“放心”地随他们去北京,听之任之。

这是:

1. 首先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母亲是一个不称职的家长。

2. 鲍某带孩子离开母亲的视线,而却没有干涉,母亲觉得女儿送出去就归别人管了,自己得到彻底解脱、不管不问,其做法和思想是不正确的。

3. 介于鲍某的身份地位,就信任这个陌生男子,忽视了可能的危险,这是母亲不谨慎的做法。

4. 母亲甚至觉得女儿跟在鲍某身边,比呆在她这个单身母亲身边磕磕碰碰讨生活要好,这是不够理智的行为。

行为背后的原因

1. 母亲网络认识了鲍某,得知鲍某学历高,觉得鲍某很优秀,便有意向和他联系,盲目信任鲍某。

2. 母亲送养的动机,按照另外的报道有其他说法,母亲是想替女儿找个“养父”冲灾,这是母亲的个人迷信。

3. 据多家媒体报道的公开信息,女儿童年并不完整,父母关系很差很早就分居,生父还打过她。母亲看到鲍某的发帖表示愿意诚心收养之意,母亲给女儿找养父本意的出发点是好的。

4. 觉得女儿以后当了鲍某的养女可以有出息,母亲为了女儿的未来做打算。

总结

一个做了母亲的成年女人,母亲就应该脑子清醒点,保持理智,帮助女儿防备抵御人心的险恶,迷信的母亲忘记了自己作为母亲的职责和警觉,拱手把女儿送给不知底细的陌生男人,而亲手打开了女儿的第一道地狱之门。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青云计划#

如何看待李星星妈妈把14岁的女儿交给陌生人鲍毓明的行为?出于什么原因?

一件事情的发生背后必然有一个相对复杂的原因。

李星星妈妈之所以能把14岁的女儿交给陌生人鲍毓明“抚养”,背后一定有一个复杂的原因:

第一、从现有掌握的信息来看,李星星的妈妈曾经组建了一个失败的家庭,经历了一段失败的婚姻,李星星也从小失去了快乐美好的童年,生活在一个不幸的家庭里,甚至经常被生父殴打。单亲妈妈带着女儿,生计都是一个大问题,根本就给不了孩子幸福的生活,更不要说美好的未来,现在孩子连学都上不了,所以从内心深处想找一个靠山,想给孩子找一个依托。

第二、李星星的妈妈从网上认识了鲍某,看到鲍某的资料难免会心动,难免会信任,鲍某高学历,高地位,高收入,各方面条件都很好,各方面都很优秀,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坏人呢?这也是她一直以来想给女儿找的那种所谓的靠山和依托。

第三、从李星星妈妈的角度上来说,有这样一个有地位,有金钱,有名气的“养父”来扶持女儿,女儿未来的路一定会比较顺畅,比跟着自己颠沛流离,食不果腹,日子没有着落,连学都上不了要好得多;

第四、作为母亲,经历过一个不堪回首的痛苦家庭,遭受过一些罪,从她的内心是希望女儿能跟着鲍某,在鲍某的大伞下不要再受苦受罪,先把学上好,将来能有好的未来,好的前途。

但善良的心常常被邪恶所牵制和利用,李星星的妈妈送女的的初衷是想女儿有一个好的归宿,好的未来,她一定没有想到真是因为她的这种盲目轻信,却将女儿推向了深渊。

她可能也没有想到鲍某光鲜的外表和包装下却是另外一副模样。

如何看待李星星妈妈把14岁的女儿交给陌生人鲍毓明的行为?出于什么原因?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李某母亲将14岁女儿交给鲍毓明是什么原因?

同鲍毓明玩弄未成年少女,是完全没有任何关系的。

至于李某母亲无论什么原因将女儿交给鲍毓明,对于鲍毓明的定罪并没有任何关联。

所以,不能解释为什么李某母亲是卖女儿或者卖童养媳,就可以为鲍毓明脱罪。

这从逻辑上并不成立。

强行这样解释,就是无良知和法律常识的下流行为。

这是我们要明白的先决条件。

实际上,鲍毓明自己是美国籍,又是法律界人士,他应该很清楚在美国这种事情会怎么样。

很简单,美国如果同低于18岁少女发生关系(各州法律稍有区别),而男性年龄大于女方4岁以上,无论少女是否自愿都定为强奸,会被重判。

这是因为美国的司法比较成熟,它从根本上上保护未成年少女。因为成年男人有一万种方法,可以让心智尚未成熟的少女“自愿”和他发生关系。

比如美国1名27岁男青年,同1名15岁少女发生关系。虽事后少女自称是自愿的,而且少女从外形看来几乎是成熟女人,但仍然将男青年判处二级强奸罪。

这种案件 在美国很多的,这是美国法律对少女的保护。

虽然我们多认为美国是性开放国家,但不代表他们法律上不保护未成年少女,允许她们“自愿”和成年男人发生关系。

其实稍微有社会经验的人都知道,就像上面说的那样,成年男人尤其是在社会上混的中年男人,骗一个未成年少女上床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而少女很可能在当时多年内认为这是爱情或者感情,甚至会保护这个男人。

要等到多年后少女长大成人,才会意识到过去的幼稚,很多女人因此自杀或者一辈颓废。

比如台湾美女作家林奕含最近就自杀了,年仅26岁,原因是她未成年遭到老师诱奸。

因当时自认为是爱情,没有报警,其他人也并不知道,导致这个教师借机脱罪。

结果,她从高中开始就固定到精神科接受诊疗,曾3度试图自杀未果,两度考上大学都因健康原因辍学,最终还是自杀身亡。

至于李某某的母亲,确实可能存在一定的监护不利。

她自己是安徽乡下人,一条腿有残疾,后来又和丈夫离婚,靠在南京卖早点养活一对儿女。

而李某某本来一直是在老家由爷爷抚养,爷爷死后只能来南京交给母亲。

可能是李某某母亲实在不堪重负,才将自己的的责任草率交给别人。

她也许有自己的责任,但这同鲍毓明的罪行没有关联。

说通俗点,各有各的罪,不代表你有罪,我就没罪了。

如何看待李星星妈妈把14岁的女儿交给陌生人鲍毓明的行为?出于什么原因?

无论李星星的妈妈在这个案子当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甚至她妈妈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但这些跟李星星对鲍某明性侵的控诉,是两件事。

这起新闻我也看过相关报道,杰瑞集团前副总裁鲍毓明“未成年养女”李星星指控性侵一案引发持续关注。

双方各执一词:

4月11日中午,经过中间人转达,鲍毓明回应了@南风窗 记者提问。他表示,李星星(化名)控诉的内容存在不实,他将适当做些维权工作。然而,据此前南风窗记者多次联系鲍毓明,均未获得回应。他解释说:“因顾及双方隐私,先暂缓公开披露”。

12日晚,红星新闻记者专访了李星星的代理律师,北京千千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孝权。他表示,事实证据部分现在谁都没有发言权,应该由办案机关去处理。现在李星星的精神情绪状态非常不好,拜托媒体在报道时考虑受害者的特殊状态。

一个刚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她的年龄、认知水平、判断能力,还很不成熟。而作为她的监护人养父鲍毓明,不但没有起到正确引导她教育她,让她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反倒那么长时间对她性侵害,给养女身体及精神上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痛,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如何看待李星星妈妈把14岁的女儿交给陌生人鲍毓明的行为?出于什么原因?

将14岁的女儿交给一个陌生男子,无论如何,这种做法都是极其错误的,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一个未成年的女子,单独置身于一个陌生的成年男子的监管之下,很难让人不产生“羊入虎口”的联想。

事实证明,这个高学历、高收入的男子鲍毓明并不像他表面给人的印象,他的种种行为可以称得上是卑鄙无耻,是道德败坏,是践踏法律的尊严。对于他,法律一定会给出公正的判决,这一点我们丝毫也不会怀疑,也必须给以严惩,才能彰显法律的意义。

只是在这里,我想更多的谈谈这位母亲,据说她是出于迷信才将女儿送与鲍毓明的。把未成年的女儿送给陌生男子,这本身就极具风险,我们只能祈求上天保佑,这个男子是一个好人。至于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谁也不能保证。孔子讲“危邦不入”,一个女子也应该知道不让自己置身于危险的境地,作为一个母亲,她完全应该知道,这样做面临的危险。可她还是这样做了,也许她是出于好心,认为改变了女儿的命运。可事实却是这样的残忍,不仅没有让女儿摆脱贫困,相反将女儿拖进了黑暗的深渊。

至于这位母亲是有什么想法,我们不知道,但随着调查的深入,一定可以接示出真相。不管怎么说,这位母亲的做法都是极其错误的。

保护好自己的女儿,让她免受伤害,是母亲的天职,一定要选择正确的方式,慎之慎之!

如何看待李星星妈妈把14岁的女儿交给陌生人鲍毓明的行为?出于什么原因?

谢谢您的问题。李星星的母亲将14岁的女儿交出,在信息不明的情况下只能猜测。

当年的相识。有媒体报道,2015年4月,李星星的母亲通过网友介绍认识了鲍毓明。鲍毓明个人特质并没有吸引李星星母亲,主要是因为鲍的名校学历、律师身份,使李星星母亲产生了信任,认为女儿可以托付给他,可以依靠他。仅仅半年后的11月,鲍毓明领着14周岁的“养女”李星星到北京上学,从此开始了她的噩梦。

可以肯定的责任。李星星的妈妈把14岁的女儿托付给未婚的40岁成年男性,本身就让人疑惑与不安。多年来,李星星妈妈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也没有承担起任何做母亲应有的保护责任,已经不是法盲说辞可以解释,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不能肯定的原因。第一,像上面媒体说的,李星星的妈妈盲目崇拜名望权威,一厢情愿地认为女儿跟对人,就能接受更好的教育和享受更好好生活,而忽略了对方是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成年男性。第二,有媒体报道称鲍毓明可能通过网络“收养”受害女孩,现在还没有证实,但也足够引起我们重视,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欢迎关注,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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