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对比西方的绞刑,为什么中国古人的刑罚动不动就是打屁股呢?

古代西方惯用的绞刑属于极刑,也就是结束犯人性命的刑罚,古代中国能与之对应的应该是砍头,而不是打屁股。因为打屁股并非极刑,其中又包含了惩戒、惩罚、羞辱、拷问等多种因素,其目的并不是想要人命,当然“杖刑”除外。

而砍头与绞刑一样,同样属于极刑,其目的纯粹为了结束一个人的性命,这是中国古代时期最惯用的极刑,从商周到民国,一直是最“流行”的极刑,直到几十年前,才彻底被枪毙取代。因此,绞刑和打屁股不能相提并论。

在古代中国,对于打屁股的刑罚有个文词,叫做“笞杖”,你看古人的语言多文明,但手段却很野蛮。所谓的“笞杖”,并非就是简单的打板子,其中花样很多,虽然受罚的部位都是屁股,但是所用的工具却有多种,细的有藤条、竹鞭、钢条等,粗的则有竹杖、木板、铁棍等等,这些东西打在身上,轻则皮开肉绽,重则落下残疾,非常之可怕。

不论古今,打屁股无疑是最简单的惩戒方式,更不需要复杂的刑具,实在找不到棍子,拿鞋底子抽打几下都行。古代习惯用这个刑罚除了简单之外,还可以借此羞辱受刑者。在影视剧中,往往我们可以看到县太爷把令牌一丢,左右几个衙役将犯人按在地上就打。其实这只是一种演绎手法,而在历史上并非如此,凡挨打之人,必须褪掉裤子,将臀部露在外,有时候还要在腹部垫上一切物品,使得臀部抬高,一则是便于行刑,二则是可以让看热闹的看的更清楚。

在众目睽睽下被褪了裤子打屁股,换作任何人都觉得丢脸,若是女犯就更加不堪。清代李伯元著作的《活地狱》其中讲到凡女子犯罪,必是当众一通羞辱,褪其衣裙脱其鞋,任那些泼皮登徒子们看了满眼,有无赖汉还要上前抓捏把玩一番,这杖下不死人,面子也丢死人。

纵观古代,不论是皇帝对大臣,还是太爷对人犯,还是主子对奴婢,还是家长对孩童,一贯手法多为打屁股,真可谓真正的简单又粗暴。

最后需说明一点,打屁股并非东方人的专利,西方人也同样有之,只不过他们使用的工具多为一些细物,受刑者这是多是站着受罚。自中世纪开始的许多作品之中,频繁记载这种刑罚,而且欧洲的皇室之中也普遍流行,因此欧洲的宫廷和贵族之中出现一个特殊职业,叫做“挨鞭童”。就是找一些跟皇子和贵族之子差不多的孩子,在主人家的孩子犯错需要受惩罚时,他们出来替代挨打,虽然看上去这些孩子挺可怜,但是挨打是有报酬的,而且比一个皇室杂役收入还要多,有些孩童因为少年时期替小主人挨过打,长大之后被封为贵族的也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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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对比西方的绞刑,为什么中国古人的刑罚动不动就是打屁股呢?

古代的中国人为什么喜欢打屁股的,因为打屁股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一种侮辱,虽然说这种情况并不会导致人死亡,但是,打屁股能够对犯人的心理上造成严重的折磨,而且古人玩打屁股已经有很多的花样,在工具上就有很多的讲究,而这些打屁股的刑法也是可以要人小命的,这主要是看打屁股的人的心情了,

在明朝皇帝们就喜欢对大臣们进行打屁股的刑罚,美其名曰廷杖,这种刑罚就是让大臣们出丑的一种方式,也充分的满足了皇帝的变态的心理,也让其他看得到的大臣们知道,不要不惹恼了皇帝,否则下场就和这些挨打屁股的人一样,非常的丢人。

明朝的大臣们上朝的时候就要带足了银子,因为皇帝一不高兴就会打屁股,这时候只要贿赂皇帝身边的太监,那么就会保得小命,这个板子有可能是空心的,打在身上虽然啪啪作响,但是不要性命,如果没有得到贿赂,太监们就会往死里打,他们用的板子几下就能把人打死,逃得性命的大臣里,会迅速的用一张羊皮糊糊在自己的屁股上面,这样屁股上的烂肉还可以恢复成原来的模样,只是这羊皮屁股,永远都不能改变了,当然这是也变成了一种身份和荣誉的象征,

你想想能够挨皇帝屏障的人,这身份能力是一般人吗?这些人到了地方上那都是当地有名望的人,即便是县令了也不敢得罪。

历史上对比西方的绞刑,为什么中国古人的刑罚动不动就是打屁股呢?

“打人别打脸,打屁股,打不坏。”中国人打屁股传统悠久,小到家庭教育子女,大到官府审理犯人,现代家教中打屁股的惩罚还经常见。

拿中国式“打屁股”和西方式“绞刑”来对比,我感觉这个对比不是很恰当,毕竟“打屁股”不会致死,除非是官府要刻意为之;“绞刑”是死亡之刑法,上去一套就死翘翘。

西方的绞刑,是比较普遍的普通人死刑方法,只有贵族才能享用砍头。与之相对,东方的砍头,则是比较通用的死刑方法,平民、贵族都适用。

刑法中弄死人,毕竟是少数,大部分还是以教育为主,所以中国人常见的是选择“打屁股”。而西方也是有“打屁股”的,有时候会站着打,当然他们更多会使用“抽鞭子”。

“笞杖”是古代最广泛的刑法,“笞”的本意是指用竹条或者木条抽人,“杖”的本意是拐杖。古代实行“笞杖”的时候,经常会用别的东西来代替杖具,尤其准备要人命的时,比如用比杖粗得多的棒、用铁骨朵。

“打屁股”是“笞杖”的一种,叫“杖臀”。宋、元、明都规定“去衣受杖”,就是必须脱掉裤子打,这项规定对女子很有威慑。因为女人一旦受刑,不仅是皮肉之痛,而且是精神之辱。不少女人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打,因为受不住羞辱,回家之后便寻了自尽。

“这无情的棍棒教我挨不得……不由我不魄散魂飞。”元代著名杂剧大师关汉卿在《窦娥冤》里这样描写窦娥受刑的场景,可见官府的棍棒也是够阴毒的。

前文提了一下,“笞杖”有时会取人性命,当皇帝、官员下达笞杀、杖毙的时候,打手们就会加重处罚。行刑时,他们就会猛击犯人,使之当场死亡或者回家后也活不久。

不管怎么讲,中国古人的刑罚还真是动不动就“打屁股”,其下手的轻重缓急都有讲究,最终目的是维护统治需要。

历史上对比西方的绞刑,为什么中国古人的刑罚动不动就是打屁股呢?

西方的绞刑只是剥夺人的性命,中国国代的杖刑却是剥夺人的尊严。在提倡“礼义廉耻国之四维”的社会里,如果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脱光了打屁股,自然是比杀头更残酷的惩罚。

古代的统治者正是看准了这一点,才让杖刑大行其道。而在受刑的人群中,尤其以女人和官员两个群体所遭受的精神耻辱最为严重。

杖刑源远流长自古有之,女子受刑一般都是因为通奸或者受亲人连坐,受刑方式也主要是“去衣受刑”,也就是脱光了衣服打板子。这对于重视名节的女人来说,无疑是巨大的耻辱。在受刑后,即便是性命能够保住,颜面尽失之下,很多人也都会选择自尽了。

更何况在行刑过程中,衙门的差役们如果没有接到贿赂或者存了龌蹉之心,往往在受刑之前,就将女犯拉到大堂之上,先去掉衣物进行羞辱,旁边围观的无赖子弟更是趁机上下其手,围观取乐。这对于女犯来说,简直是生不如死。

历史上记载,明代抗倭名将胡忠宪在获罪后,他的妻女就遭受了上述非人的待遇。一代名臣受如此屈辱,令人叹息。

更有的地方官把杖刑作为教化地方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更是毫无人道可言。清朝的文人俞樾曾记录过一件事,说是当时有个县令年纪很轻,为人十分轻浮,而且对男女奸情之类的事很感兴趣,以至于很多案件都被他捕风捉影定为通奸案,然后将女子去衣杖刑。这个县令最后因为贪污罪被处死,他的妻女也遭受了相同的经历,当时的人都说这是报应!

相对于女子来说,读书人的脸面也是十分要紧的。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当了官老爷高高在上,却被人脱了裤子打屁股,这肯定是颜面尽失了,其中的屈辱不用想也能知道!

不过明朝嘉靖年间,大明的文官们却一度以受杖刑为荣,没被打过屁股,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忠臣。这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正德皇帝朱厚照驾崩后没留下后代,皇位落到了他堂弟朱厚熜头上。以内阁大臣为首的文官集团为了限制皇权,开始在辈分上和皇帝死磕。他们坚决认为皇帝应该把亲爹称为叔叔,而把朱厚照的爹认为亲爹。嘉靖皇帝岂能不明白大臣们的心思,毫不犹豫地维护自己亲爹的名位,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大礼仪”事件。

文官集团不是好惹的,一个个如同打了鸡血般激动,内阁首辅杨廷和的儿子杨慎还鼓动大家说:“国家养士百五十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好像皇帝如果不管亲爹叫叔叔,大明就要亡国了!众多大臣不仅上上书皇帝,更到皇宫的门前跪着哭谏。

嘉靖皇帝是明朝有名的狠人,不仅智谋深而且手腕狠,当即大打出手,将五品以下的文官廷扙了180多人。 当是时,大明左顺门前,将近二百名文官脱光了裤子被打屁股,实在是亘古未有的壮观啊!当场有17位细皮嫩肉的仁兄被打死了,其余全部受伤!

生活在嘉靖年代,如果屁股没被打过板子,那就不是忠臣!

当然,杖刑行刑的过程,在各个环节也是可以通融的前提是要送上大把的贿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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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对比西方的绞刑,为什么中国古人的刑罚动不动就是打屁股呢?

中国古代,最早的刑罚有五种,分别是“墨、劓、剕、宫、大辟”。

也就是脸上刺字,割掉骨头、割鼻子、割JJ和割脑袋。

这个做法是按照金木水火土的逻辑进行的:

火能变金色,故墨以变其肉;金能克木,故剕以去其骨节;木能克土,故劓以去其鼻;土能塞水,故宫以断其淫;水能灭火,故大辟以绝其生命。”

到了汉朝,有一个著名的小故事:缇萦救父

有个小妹子叫”缇萦“,他爹有一次犯事了要割鼻子,小妹子觉得太残忍了,就找汉文帝说清。汉文帝十分感动,于是从此割鼻子的刑罚改成了抽300鞭子。

好多人当场就被打死了……还不如割鼻子算了。

后来,五刑就逐渐演化成了”笞、杖、徒、流、死“。

这五种刑罚里,就有了抽鞭子、打屁股、蹲监狱、流放、砍死。当然,这五刑是框架性质的,过去的老五刑也偶尔在用,用的不多就是了。

在实践中,一般判处”流放“刑罚的,都是知府级别的人才可以;死刑必须上报皇帝核准。在和老百姓联系最紧密的机构——县官那里,打屁股打了也就打了。

所以这就造成了对老百姓来说,动不动就脱裤子打老百姓屁股的假象;一般皇室是不用的——例外在明朝,没事干喜欢把大臣脱了裤子打屁股,但这说白了是羞辱人,好多大臣忍不了,屁股没被打完自己就碰死了。

至于欧洲,一个死刑就有好几十万的故事,在这就不提了吧。

历史上对比西方的绞刑,为什么中国古人的刑罚动不动就是打屁股呢?

题主用西方的极刑绞刑与我国古代的常规刑罚“打屁股”来类比,这显然是对古代刑罚缺乏了解的表现。古代与西方绞刑相当的刑罚有绞杀、射杀、腰斩、斩首等,还有更比它更残酷的刑罚如凌迟、剥皮等。“打屁股”算不上极刑,更算不上酷刑。

“打屁股”的学名叫做“笞杖”,这是我国古代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刑罚。这里头其实包含了两种轻重不同的刑罚,也就是“笞刑”和“杖刑”。笞刑比较轻,是用小荆条或小竹板抽打犯人的臀部、背部或者腿部的刑罚。

而杖刑就相对较重了,它是用大荆条或棍棒击打犯人臀、背或腿部的刑罚。二者的最大区别就是轻重有别。据说,笞杖是继承了古代父亲责打教育儿子的方式,最后被作为一种常用的刑罚,所以“打屁股”家喻户晓。

在汉代以前的五刑当中,并没有笞杖。汉文帝时期,将肉刑用笞杖来代替,这看似没有肉刑残酷,但笞杖的数量都是三百起步,就是打不死,也会落个终身残疾。汉景帝时又将笞杖改为二百起步,但仍有囚犯被打致死。

在整个汉代,犯人死于笞杖刑罚的大有人在。笞杖时用的刑具是用茎长五尺的竹子,大头的致敬为一寸,小头为半寸,竹节削平,抽打屁股。隋朝以后,笞杀或杖杀的事例依然不绝于书。如隋文帝笞杀楚州参军李君才,又棒杀两位少卿。

到了唐朝,笞杖刑罚代替了大部分的死刑刑罚。对各地俘获的反贼首领,大都采用杖杀来处死。唐代也有大臣因笞杖而死的案例,酷吏侯思止就被宰相李昭德笞杖而死。北宋初年,商河知县李瑶、内班董延谔就被太祖赵匡胤杖杀。

明代规定要对大臣实行廷杖,好多的官员因受杖致死。清朝时期废除廷杖,但仍有皇帝杖杀人的案例,此人正是雍正皇帝。他在看戏时,将私下打听常州官守的优伶立毙于杖下。不仅是雍正如此,很多的官员也热衷于笞杖之刑。

大家都知道,《水浒传》中的囚犯入狱时都要挨一百杀威棒,扛不住的也大有人在。古代执行笞杖时经常用棒来代替杖具,棒要比杖粗很多,用它打人更具有杀伤力。辽代时除了杖之外,还有木剑、铁骨朵、沙袋等。

有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用杖打屁股。如果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打屁股。宋、元两朝都是剥去衣服受刑。明代继承旧制,规定妇女犯奸罪需要笞杖的,必须将裤子脱掉受杖。这对女性而言,不仅是皮肉之痛,更是精神折磨。

这种规定引发的社会弊病也随之而来,有人会买通行刑衙役,对受刑的女性进行百般凌辱。升堂之前,女犯的被脱掉裤子示众,叫“晾臀”;行刑完毕,将女犯拉到门前大街上,叫“卖肉”。很多女犯不堪凌辱而自杀。

清朝延续了这种裸体受杖的刑罚,比明朝有过之而无不及。明朝还有一种类似于笞杖的刑罚,那就是廷杖,它是笞杖之刑的特殊形式。皇帝在宫门后或朝堂上公开对大臣予以杖责,明朝的廷杖手段之狠、次数之多,都是世所罕见的。

有“打屁股”的,就有“治屁股”的,比起这些残酷的笞杖之刑,这些个别人的善良之举也显得微不足道。清代浙江秀水县人诸锦是县衙的衙役,他怜悯所受杖刑之人。他将竹杖泡在尿桶里,受刑的人屁股既不疼,伤口也不化脓。

还有南宋一个名叫郑金腥的人,他专门研制了一种名叫“杖丹”的药方。他经常将这秘方给受了笞杖之刑的人使用,效果十分的明显。在这些酷刑肆虐的古代封建社会里,这样的善举实属凤毛麟角。

所以说,中国古人的“打屁股”是有悠久的历史的,执行起来既方便又实惠。笞杖之刑既能当极刑来使用,又能当常规刑罚来教育人。虽然古代笞杖能替代部分极刑,但它比起西方的绞刑来说,还是一种常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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