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裹小脚这种残忍的行为,在当初的民间非常盛行?
清朝余怀写了一本《妇人鞋袜考》,其中写到了南唐李后主纵情声色,其“宫殡育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纲带缨络,中作品色瑞莲,令育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著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从此之后,这个风气就流传开来,民间人都纷纷效仿。
大家贵妇、闺秀仿效也就罢了,她们不用劳动。而民间妇女也效仿,这就走上了歧途。据记载,宋代名人中只有程颐一家的女人不裹脚,可见这种丑恶风尚早已流毒全国。
清康熙三年,朝廷曾诏令全国禁止妇女裹脚,旋即又于康熙七年罢除此禁。到了十九世纪中叶,太平天国在他们的政权范围内,下令妇女放脚。
为什么女子要缠足?
缠足风俗产生以来,各王朝经久不衰,其原因是什么呢?
缠足的起源发展与我国封建礼教的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又受政治环境、社会风气、文人的鼓吹等因素的影响。
首先,最根本的原因是封建礼教观念的不断强化, 缠足成为限制女性自由、维护女性贞操的有力工具。
其次,限制妇女接触外界,防止她们被伊斯兰教侵蚀,维护儒家文明。伊斯兰教大约与唐朝同时崛起,从唐朝中后期,经过五代、两宋,阿拉伯世界通过海上贸易,与中国接触日益密切。在沿海的泉州、宁波等港口,当时清真寺遍布。妇女自由行动,很容易被伊斯兰教所俘虏。而一个妇女身后影响的就是一个家庭,这些家庭则是儒家文明的根基。因此,当缠足的风俗遇上扩张的伊斯兰教,儒家士人就开始顺势鼓吹缠足。限制了妇女的行动,她们就不会被伊斯兰教给吸引入教了,也就不会动摇儒家文明的根基。
第三,审美观念的改变是一个重要的因素。社会普遍以足之纤小屈曲为美,至清时更发展为“三寸金莲”,妇女为迎合社会的统一审美, 不得不有意无意地进入缠足的社会洪流中。
第四,为满足男性逐渐扭曲的性心理。随着封建社会后期社会风气的演变,女子小脚便逐渐成为满足男性变态性需求的工具。
第五,便是文人的宣扬鼓吹。宋元明清时诸多文人鼓吹小脚之美。
综合上述这些原因,裹小脚这种行为就在古代民间盛行起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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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裹小脚这种残忍的行为,在当初的民间非常盛行?
妇女缠足究竟起源于哪朝哪代,何年何月,估计没有一个人能说清楚。就缠足的目的而言在现代人看来这本身就是一个谜,小脚究竟美在哪里?古代男性为何对“三寸金莲”有那么迷恋?女人们为什么能甘心情愿的忍受着那么大的痛苦,以缠足来悦己媚人。
缠足起因以“月”之形表现阴柔之美
缠足的风俗之所以产生并且经久不衰的原因最主要的因素还是古人的审美观念。导致三寸金莲的审美观念,追根究底还是要从阴阳学说讲起。在古人的传统思想里,阴阳说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阴阳学说讲究男是阳、女是阴;刚是阳、柔是阴;直是阳、曲是阴;强是阳、弱是阴。反应在审美观念上,女性的美就要体现出她们“阴柔”的一面,女性要柔弱、娇小、娴静,要有柔和的曲线。美女一般都要有樱桃小口、瓜子脸、杨柳细腰这些特征,至于脚也不能例外。
宋代以前虽然没有缠足风俗,但是那时还是有女足以纤小为美的观念存在。东汉末建安民歌《孔雀东南飞》就有“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之句,这句话明确的赞美了女足的纤小。
缠足时代一双小脚要达到到“瘦”、“小”、“尖”、“弯”、“香”、“软”、“正”七个标准,其中“瘦”、“小”、“尖”所求的都是足型要小,“弯”指的是小脚要有“折腰”和“凹心”,同时穿的小鞋也要有弯曲之美,鞋底要做成弓形看上去就像一弯新月。
“弯”、“软”也是为了追求女性柔美的审美观念,金莲缠就的女子只能凌波碎步,摇摇摆摆,行动如弱柳扶风。
小脚被视为女性美必不可少的条件缠足风俗产生后,以小脚为美的畸形社会时尚,导致了当时的人们把小脚视为女性美必不可少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只要三寸金莲缠的好,即使是相貌平庸、身材一般的女子也会受到人们的称赞,反之哪怕是女子长的再美如天仙,唇红齿白的也只能落个“半截美人”之名被人嗤之以鼻。
明代的大同和宣府就被视为美女产地,就因为这两地的女子脚小而出名。清末益阳小镇桃花江的美人之名远扬全国,甚至被写成歌词,也是因为当地的女子以小脚著称。
俗话说“要想人前显贵,必得背后受罪”,缠足时期的女子们为了能获得“美”的称誉,纵然是破皮伤肤、断骨折筋也在所不辞,结果使得缠足之风愈演愈烈,一发不可收拾。
男尊女卑的礼教制度在古代社会为了巩固等级制度和宗法关系而制定出的礼法条规和道德标准,都充满了对女性的歧视和压迫,这些都与女性缠足风俗的产生与发展有着密切关系。
古时礼教首重男女之别,注重男主外女主内,女子一生只是围着锅灶转,不许走出家门,更不容在社会上抛头露面,有人说“女子必须缠足,否则壮如男子,为丈夫者不能制服也”。
所以把女子之足断骨裂筋裹成三寸金莲,使她失去自食其力的生存能力,才能使其在男人面前自觉卑贱,才能确保女子们“夫为妻纲",才能让她们“
在家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为什么裹小脚这种残忍的行为,在当初的民间非常盛行?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裹小脚的原因如下:
第一,限制妇女的地位。
裹小脚会影响妇女的基本行动能力,连快速奔跑都不行。
那么,妇女在这种情况下,基本失去重体力的劳动能力,通常只能依赖丈夫生活。
试问,连跑步都不行的劳动力,谁会雇佣,所以古代妇女找工作是无稽之谈。
由此,妇女必须依靠丈夫,成为丈夫的附属品,男尊女卑也就是注定的。
大家注意水浒里面潘金莲如此嚣张,但却没有主动离婚的权力。在那个时代,只有丈夫休妻,没有妻子主动离婚(除非丈夫有特别重大过错)。
第二,病态的审美观。
古人很喜欢小脚。因为普通女人不可能光着脚到处走,穿上鞋子就会觉得脚很小。
其实,需要小脚的并不只有中国,东亚民族都不喜欢女人大脚。
当年客家女人不裹脚,跟随洪秀全打江山。
即便洪秀全,也戏称他们是大脚婆,这可不是好话,说明他们不符合洪天王的审美观。
第三,某方面的要求。
大家也许不知道,裹脚以后妇女行走是比较困难的。
想要走得稳走得快,就必须拉紧肌肉,尤其是臀部肌肉。
久而久之,某方面就等于长期进行锻炼,永远不中断。
而当年妇女生孩子又多,照常理来说因为松弛会影响夫妻生活。
但因小脚时刻都在锻炼,可以让生过孩子的妇女也保持向少女一样,增强男人们的愉悦感。
总之,说来说去,就是没把女人当人。
为什么裹小脚这种残忍的行为,在当初的民间非常盛行?
裹小脚这种行为是封建社会的畸形审美观念所致。在封建社会,宫廷和官场是社会风气的滥觞。由于统治阶级和贵族们认为小脚是美丽的,上行下效,愚昧的民间也就视小脚为美,乃至把小脚唤作“三寸金莲”。在当时的人看来,小脚就是“女性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起源与发展裹小脚行为的起源传说之一是南北朝的萧齐东昏侯萧宝卷的宠妃潘玉儿:
(东昏侯)又凿金为莲华(花)以贴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莲华(花)也。——《南史·齐纪下·废帝东昏侯》也有说陈后主的宠妃张丽华是天生小脚,于是部分女性出于模仿偶像而开始缠足。而另一种起源传说则是来自于南唐后主李煜,因为他喜欢宫嫔睿娘的小脚状态,就让她缠足做新月状,并因此成为皇宫里最受宠的一个女人,于是皇宫里开始流行缠足,由于皇帝的表率作用,小脚成为时尚,继而官场与民间也相继流行。总之不论那种传说,都和昏君的畸形审美、风流韵事是分不开的。
而据现代学者考证,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
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宋史·五行志》这是宋朝皇室、宫中女子缠足的例证。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尸尚未发现有缠足者,可见在当时缠足也并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满人女子几乎很少有缠足的。
任何一种流行都是由上流社会的贵族兴起,继而发展到民间,宋朝宫廷中出现了缠足,继而在贵族妇女中流行开,然后这股风气开漫延至民间,历经几朝,到清代终于成泛滥之势。那么为何这种畸形的审美观念会被很多人甚至女性自己所接受呢?我觉得有以下几点原因:
男尊女卑的产物父权制社会“男尊女卑”传统习俗的产物。从孔子“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的高论开始,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不良传统一直延续着。一旦把女子的脚缠成了“三寸金莲”,女性在劳动和交往方面必定会大受制约,只有困守家中,甚至站立、行走都要扶墙靠壁。这样一来,不仅让“男主外,女主内”顺理成章,也让“男强女弱”成了铁定事实,女性如有什么不满、反抗、私奔之类的举动,就更是难上加难了,唯有忍气吞声,听任摆布。这完全是父权制社会对女性施行的压迫和控制。
酸腐文人推波助澜酸腐文人的推波助澜。例如有一种以妓女的小脚鞋玩“行酒”的游戏,为很多文人所喜爱,由此可见文人低俗之一斑。不仅如此,更有酸腐文人兴趣盎然地把探讨小脚当作“学问”来做。他们不嫌毫时不惜笔墨地撰写文章,细细品评,以卑劣为乐事,以下作为荣幸,唯恐不能将玩小脚的美学成分和调情作用诠释清楚。
清代有一个叫方绚的文人曾自诩为“香莲博士”,写成了一篇题为《香莲品藻》的文章,费尽心机地把小脚划分为五式九品十八种,分别进行仔细地品味和赞赏。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方绚居然因此而会名声大振!由此可见,酸腐文人的无耻和卑劣也为小脚风气的延续增加了不可忽略的砝码。
不同时期的审美观差异不同历史时期的审美观念不同。古今中外的历史上曾经有过很多奇特审美观念的流行,例如春秋时期的楚灵王喜欢“细腰”女子,于是“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历史上欧洲人也曾有过这种审美观,甚至于女性如果脱掉束腰会受到道德上的指责,而穿戴束腰也造成了大量女性的死亡案例。日本曾经流行女子将眉毛剃掉,将牙齿涂黑的审美观,这种审美其实相对来说还算比较温和,毕竟不需要以摧残健康为代价。泰国与缅甸的边境有这样的一个部落,以长脖为美,女孩子从五岁开始就必须在自己的脖子上套一个铜圈,一年加一个,重量在一公斤左右,所以这个部落的女孩子脖子的长度大都在20厘米以上了。
我国唐朝以丰腴为美,到现今社会的“白骨精”为美,历朝历代女子流行的妆容都不一样等等,实际上都是不同时期人们的审美观念不同所致,这其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类似于“细腰”“裹小脚”这类摧残身体的畸形审美观。实际上当今女性追求的骨感美,由于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健康,也在此范畴内。
综上,“裹小脚”这种畸形的审美观最初可能只是偶然间在宫廷、贵族中出现,但出于对统治阶级的盲目模仿,逐渐流传开来,而这种审美暗中迎合了“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与当时男性的心理需求,再加上酸腐文人的推波助澜,于是终于成为了一种普遍的审美观,就此风行于世。为什么裹小脚这种残忍的行为,在当初的民间非常盛行?
古语有云: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可见缠足这种陋习对女性造成的痛苦有多大,这一种古代的畸形审美观,祸害了中国女性千年之久。那么问题来了,既然缠足是种残忍行为,为何在民间如此盛行经久不衰呢?这要从缠足的起源谈起。
缠足的起源和缠足的过程据考证缠足始于五代时南唐后主李煜后宫。在李煜后宫中,有一舞女叫窅娘,她纤丽善舞,风姿绰约,李煜专门命工匠制作一台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璎珞,中作五色瑞莲。又令窅娘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而舞于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后主颇为欢喜。
此后的千年之中,缠足便成为女性高贵优雅的象征,尤其在明清两代,缠足成为祸害了无数女性的陋习,一直到五四运动后,才逐步把这种陋习加以废除。
虽说缠足是自主自愿的,但在一些文人雅士的宣扬下,缠足不可避免的成为男人口中的雅事。比如苏东坡在词中写道“纤妙说应难,应从掌上看。”连豪放派的辛弃疾都不可避免的写出了“淡黄弓样鞋儿小,腰肢只怕风吹倒”的词句来,由此可以看出,三寸金莲实在是当时女子的一种美的表现方式,也多是迎合男性的审美而为。
当然,缠足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是是一个漫长而又痛苦的过程。约从五六岁起,在八月二十四这天为女子缠足,缠时先脚拇指以外的四指屈于足底,用白棉布条裹紧,等脚型固定后,穿上尖头鞋,白天行走之时让人搀扶,以活动其血液。晚上将裹脚布用线密缝,防止脱落。这样的过程一直持续到七八岁,再将指骨弯曲,用裹脚布再次密缝,此后日复一日的加紧束缚,使脚变形,最后只靠脚上的大拇指行走,缠到“小瘦尖弯香软正”的地步才算大功告成。
如此痛苦的过程富贵人家缠足也就罢了,为何风靡各个阶层女性人群呢?首先,缠足是女性富贵优雅的象征。清朝有一首打油诗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小姐下楼格登登,丫头下楼扑通通,同是一般裙钗女,为何脚步两样声?”从这首打油诗就可以看出缠足在当时应该是女性尊贵的表象特征。元人伊世珍在其《琅环记》中写着缠足的理由。
问富贵家女子必缠足何也?答曰:吾闻之圣人重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阀之中,欲出则有帷车之载,是无事于足也。
以上可以看出,缠足的确是显示身份的一种象征,因为普通农家的女性毕竟还是要靠劳动吃饭,自然不会无事来缠足,凭空白添麻烦。
其次,为了迎合古代男性的审美观。如李煜宠爱的舞女窅娘就是这样一个心态来迎合男人的。明朝唐伯虎在其诗句中赞叹三寸金莲道:“第一娇娃,金莲最佳,看凤尖一对堪夸,新荷脱瓣月生芽。”除了这些闺房之乐外,男性把缠足之绣花鞋都当成了行酒娱乐之具,并美其名曰“金莲杯”,明朝陶仲仪曾记载“杨铁崖见舞女有缠足纤小者,脱其鞋载盏以行酒”的故事,还有《水浒》中西门庆脱潘金莲绣花鞋来吃酒的故事。
还有更甚者,曾异想天开想以“缠足御边”。明朝中期,有名唤黄冈瞿的官员,建议御边时便主张“诱化其俗,令彼妇女习中国法,俱束缚双足为弓样,使男子惑溺,减其精力。”以缠足之术御边,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实在是荒谬绝伦,怪诞之极。
最后,风靡各个阶层的缠足,最重要的原因是女子为能找个好婆家。这也是不容争辩的现实。在当时,不管穷人富人,娶妻一为生养二为金莲,相貌品德一般放在此二者之后的。河南安阳有歌谣说:“裹小脚,嫁秀才,吃馍馍,就肉菜。裹大脚,嫁瞎子,吃糠菜,就辣子。”为了女儿能找一个好婆家,就算爹娘再不愿意,也德狠心为她缠足,这也是被世俗所逼而致。
缠足是在女性阶层中是广泛性的,山西、山东、甘肃、陕西缠足之风最为兴盛,缠足成为女性最重要事情,如若是大脚则父母为耻,婆家为辱,女子下场会凄惨无比。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女性缠足虽然是一件极其痛苦残忍之事,但在当时却又几乎是一种作为女人的硬性指标存在着,与其一生的命运也息息相关,所以即便再不愿意,还是要继续进行这种不可思议的自残行为。
结语:愚昧造就陋习,陋习又约定俗成延续着这种愚昧。男人们口口声声念叨着圣人之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讽刺的是要求女性为了迎合他们这种特殊的审美观而损伤身体,所以说女性的缠足史既是一部风俗文化史,更是一部女性的血泪生活史。为什么裹小脚这种残忍的行为,在当初的民间非常盛行?
裹脚的历史离现在并不遥远,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出生的女子大多都会裹脚。裹脚主要是用布帛把关节扭屈,把脚上的横弓和纵弓扭到最大限度,达到脚掌消失的目的。最标准的小脚是三寸,这就是所谓的三寸金莲。
古代女子裹脚兴起于北宋,直到民国时期,历时900多年。为什么能够长盛不衰呢?主要有两个原因。
1.以小脚唯美
自古以来,文人以女子羸弱为美,尤其北宋最为盛行,男人喜欢女人的小脚,主要是为了欣赏把玩。李渔的《闲情偶寄》有这样一句: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摸,此用之在夜者也。就是说,女人的脚要瘦要柔,白天看着喜欢,晚上摸着舒服。
就连辛弃疾、苏轼这样的大家也欣赏女人裹脚,认为小脚为美。四大名著《金瓶梅》中的潘金莲,之所以非常出名,也因为缠了一双好脚,让西门庆念念不忘。当时,整个社会都以小脚为美,女人们只好拼命地折磨自己的脚,只为取悦男人,不论是是青楼娼妓还是良家妇女,在这方面的想法都是一样的。
2.小脚爱国论
到了清朝,女子裹脚达到了最巅峰,只是让人奇怪的是,满人又不裹脚,怎么会更流行呢?原因说来很可笑,竟然是因为爱国。满人入关之后,推行了“剃发令”,男人的头发被整了,可是女人的裹脚却没能禁止。文人们屈服了,却给女人带了顶高帽子,叫做“男降女不降”,把裹脚上升到爱国层次。
古代女子社会地位低,大多没有生存能力,只能依靠男子而活,男人喜欢小脚,女子也只能照做,不能违背;到了清朝,文人们将裹脚提高到爱国的层次,男子都背不起这个锅,更何况女子呢?因此,裹脚才盛行90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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