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玉“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事”,袭人为何不拒绝还伏身而笑?
袭人是《红楼梦》里主要的丫鬟之一,历来褒贬不一,而贬低她的人一个主要证据就是袭人曾经跟宝玉有云雨之欢。
关于这一段的描述,实在是十分丰满详尽而有意识,先是宝玉遇到了红楼里第一风流妩媚之人秦可卿,然后宝玉就在秦可卿那睡着了,梦中跟秦可卿模样之人完成了男女之事,也平生第一次有了作为男人的第一次生理反应。后来就被伺候他的丫鬟袭人看到了,袭人也不避讳,给他换了裤子。宝玉正是半大小子,精力旺盛,梦中意犹未尽,便跟袭人完成了好事。
在明清小说之中,男女之事的描述本属平常,但是像宝玉这样年纪幼小而且带着种种前因后果的描写怕是头一次的。联想到作者曹公的显赫出身,不难想象这很可能是曹公自身经历改编,因为没有相似经历,真的很难想象有人居然会这么写书中主人公的第一次,充满了真实性。
因为有了这事,很多不喜欢袭人的人就把这个当作攻击她的一个重点,说她不知检点不守妇道,表面温良恭俭让,实际上骚浪贱扈狂。然而,实际上,这是冤枉袭人了。
首先看看这件事情本身,宝玉做了春梦,裤子脏了,袭人那时候年纪也不大,她怎么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呢。在伺候宝玉之前,袭人伺候过史湘云和贾母,似乎没有了解到男人的事情。但是面对宝玉时,她却似乎什么都知道,表现的十分自然。那这说明什么呢,说明袭人很有可能得到过某些指点,要么就是她刻意学习过一些注意事项。毕竟她伺候的人身份不一般,不仅是贾府的宝贝疙瘩,而且性别也不一样了,必须小心谨慎。在伺候宝玉这个少爷之前,袭人应该了解到自己可能遇到哪些问题,到底该如何解决,还有就是自己以后的身份前途,这事做的好,以后是可以做姨娘的。搞清楚这些事以后,袭人这才开始尽心尽力的伺候贾宝玉。
贾宝玉虽然被贾母戏称混世魔王,但本质上还是蛮好的一个小孩。他长得十分漂亮,异性缘更是好的不得了。其实女孩子一般早熟,何况袭人还大了宝玉两岁。不要说古代了,就是在今天,好多十四五岁的小姑娘也都是最乐于表达感情的年纪,她们在这方面要远比同龄的男孩子积极主动。袭人虽然性格温柔内敛,但也是女孩子,看到这分雕玉琢一般的小少爷,肯定是十分喜欢的了。碍于丫鬟身份,她并不敢向贾宝玉表达这份爱意,只能在日常起居方面表现得尽心尽力,好好的伺候贾宝玉。
另一方面,袭人在贾府里呆的也久了,各种男人也见过,古代女子地位低,何况她还是个丫鬟,其他男人其实在骨子里是瞧不起她这种人的。然而贾宝玉不一样,贾宝玉从小在女人堆里长大,思想也清奇,他是发自内心的尊重女性,喜欢女性。袭人聪明机敏,她自然能够感受到这个少爷的与众不同,对于这种发自内心的尊重十分受用。要知道袭人本名花珍珠,因为家境不好自小被卖为奴婢,什么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没尝过,她也都认命了。但是在贾宝玉这里,她得到难得的尊重和关怀,爱上贾宝玉也就顺理成章的了。还有就是贾宝玉本身喜欢女孩子,尊重女孩子,也有一系列手段逗女孩子开心,这些手段是所有小女生都没有抵抗力的,更是把袭人深深迷住了。
本来呢,袭人作为贴身丫鬟,她已经从各种途径学习了解过男女之事,而贾宝玉作为小少爷,却从来没有人教过他,自然也没这方面心思,袭人也只能把这份喜欢压在心底。但是在秦可卿那里一呆,秦可卿在梦中把一切都传授给了贾宝玉,贾宝玉一下子就开窍了。看到身边言笑晏晏妩媚动人的袭人,自然就忍耐不住,而袭人呢,早早就对贾宝玉有意思,也是情之所至,当然不会拒绝了。可以说,贾宝玉跟袭人之事,根本原因就是四个字:两情相悦。
可以设想一下,如果贾宝玉长得又胖又丑,然后脾气暴躁,对下人非打即骂,一点也不尊重。这样的贾宝玉袭人会喜欢吗,显然不会。这样的贾宝玉如果真的要强上袭人,袭人第一反应肯定就是反抗,因为她厌恶这个人这是女人的本能反应。当然了,出于实际考虑,再有就是男女体力差别,袭人最终还是会做男女之事,但是这是被逼的,袭人一点不会高兴,有的只是怨恨和厌恶。所以啊,这事本身就是因为贾宝玉和袭人郎才女貌,两情相悦,然后朝夕相处,日久生情的结果,没有什么好说道的。
前面就说了,像袭人那个年纪的小女孩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对这事没有抵抗力也是很正常的,所以她跟贾宝玉的云雨之事,感情上面情难自禁是第一位的。至于说有没有实际利益的考虑呢,这方面也会有,但绝对不是袭人的主要目的。
前面就说了,在伺候贾宝玉之前,袭人就把自己的定位和可能遇到的问题想得很清楚,自己以后最好的前途就是做贾宝玉的姨娘,现在小少爷既然已经知人事,那么他这方面的需求就绝对不会少,即使这次拒绝了,以后肯定还会有。与其自己扭扭捏捏,惺惺作态,倒不如实实在在的满足贾宝玉的好。自然而然的,因为这事,自己在贾宝玉心目中的分量也确实加重了。至于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还有得到了王夫人的允诺,袭人的姨娘似乎坐稳了,这时候袭人反而表现的更加庄重,不再跟贾宝玉亲热。这时候的袭人其实主要是出于实际考虑了,因为她不能在未来的主母面前跌份。
为什么作者非要安排上这一段,而且还是在贾宝玉第一次春梦的时候,我觉得是有深意的。贾宝玉从小就是在胭脂堆里长大的,跟他交好的可不止这些丫鬟,还有史湘云、林黛玉、薛宝钗等小姐们。贾宝玉虽然尊重女性,但是他如果一时兴起,难不成要这些千金小姐们破身吗。而袭人的存在正好替那些千金小姐挡了这一劫,像后来袭人也不做这事了,就有了小丫头碧痕,这对贾宝玉这种大户人家的少爷来说,这事再平常不过了。
总的来说,袭人作为一个从底层摸爬滚打出来的丫鬟,她有自己的心机有自己的打算都是很正常的,倘若是个傻白甜,她也做不了大丫鬟。而袭人本质不坏,对待主人尽心尽力,也一直都清楚自己的定位和身份,其实是做丫鬟里面难得的一人了。
宝玉“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事”,袭人为何不拒绝还伏身而笑?
梦遗后的贾宝玉,似乎是“意犹未尽”。因为梦中“可卿”尽管风情万种但毕竟是“虚幻飘渺”,远不如眼前的这个“抚媚可人”的袭人来的实在。贾宝玉的“第一次”给了袭人,还是袭人的第一次给了贾宝玉就不是那么重要了。主子宠幸一个丫鬟其实并不需要长时间的酝酿感情,一时兴起是常有的事。
“袭人伏身而笑”这个情节,是小说《红楼梦》第六回的一段故事,这一段故事描写了贾宝玉梦中的“第一次”和现实中的“第一次”,尽管这两个“第一次”都未必是真的,但是至少是读者知道的第一次。
第六回当中的贾宝玉,其实还是一个刚刚生理成熟的少年。一个有了性意识的少年。相信秦可卿的高贵和美貌让贾宝玉倾倒,但秦可卿大约是把贾宝玉真的看成了不懂事的孩子。所以当贾宝玉在宁国府玩累了的时候,秦可卿很自然的让贾宝玉在自己的卧室“午睡”。
在辈分上贾宝玉是秦可卿的“小叔叔”,从严格的封建礼教的角度来讲,“叔叔”睡在“侄媳妇”的卧房肯定是不合礼制的,但是秦可卿认为贾宝玉只是一个和她的弟弟秦钟差不多大的孩子。当然秦可卿也是比较喜欢贾家的这个“万千宠爱在一身”的小公子,加上贾母十分宠爱贾宝玉,于是,贾宝玉就睡在了秦可卿的卧房。
秦可卿的卧房极其雍容华贵,并且尽显“皇家气质和风范”。在这么个空气中都带有诱人的“女人味”的卧榻上,贾宝玉做了一个关于“女人”的梦,警幻仙子也罢,金陵十二钗的正副册也罢,其实也就是对世间的女人的性格、类型以及不同的生活轨迹和结局做了一个总结。
比较实在的,就是警幻仙子传授贾宝玉“男女之事”,并在梦中“实践”了一次,实践的对象就是秦可卿,这肯定是和睡在秦可卿的床上有关。这个梦的结果,就是贾宝玉“梦遗”了。这标志着这位少年开始进入了“青春躁动期”,“性”对他已经开始有了诱惑,而由此而产生的“情”的困惑也开始了。
贾宝玉被春梦惊醒,底裤湿了一大片,被伺候他换底裤的袭人发现了。显然袭人曾经经历,至少是知道男孩子“梦遗”这件事,她问宝玉的时候是带着明显的“调侃”成份:这脏东西怎么回事?是不是干什么坏事了?说这话的时候,袭人是面带羞色的,说明比宝玉大两岁的袭人,性成熟的程度要比贾宝玉早好多,也懂很多。
贾宝玉尽管也很不好意思,但还是给袭人讲了他的梦境,这其中自然少不了关于“男女之事”的描述。按理说这样的描述对于一个毫无“性经历”的女孩子来说应该是十分的“难为情”,就像钱钟书描述那个听到“梅毒”二字的女中学生,正确的反应式“面红耳赤,捂起耳朵,仿佛听到了这两个字耳朵立刻就失去了贞操”。但是,袭人却没有,她的反应是“伏身而笑”,这种笑,自然是“娇羞”的笑,这样的笑是很容易挑起像贾宝玉这样的刚刚被唤起“性意识”的少年的某种欲望。
于是,贾宝玉便“强”与袭人实践了一次警幻仙子梦中所授“男女之事”。
袭人之所以没有拒绝,应该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对于“男女之事”的好奇,袭人听了贾宝玉的“梦境”之后,“羞的”伏身而笑,这说明袭人对这样的事情不排斥,袭人比贾宝玉大两岁,自然懂得要多一些。这很正常。
第二,袭人不想拒绝贾宝玉,严格的说是不能拒绝贾宝玉。袭人是贾家的丫鬟,是那种“卖身为奴”的丫鬟。她的归宿就是给家宝玉当“女人”,而最好的结果就是能当上“妾”而且不是比妾地位更低的“通房丫头”。那么必须讨好贾宝玉就是袭人的唯一选择,当然讨好包括对于“男女之事”的顺从。
第三,在那样的一个环境下,以袭人的身份地位,她大概也不敢坚决的“拒绝”,如果动静闹大了,那么“勾引主人”的罪过是一定要安在袭人的头上,这样的名声会让袭人在贾家无法容身,在封建社会,主子勾引甚至是强暴奴婢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奴婢勾引“小主人”学坏,那是不能容忍的,最坏的结果有可能会呗卖到非常不堪的地方,或者强行嫁给最不堪的人。
所以,袭人很顺从,顺从的结果就是早早的成为了“宝玉的女人”,早早的占据了那个“妾”的位置。
宝玉“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事”,袭人为何不拒绝还伏身而笑?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袭人是半推半就。
大家应该知道,袭人是所谓的心机婊。
她出身低微,是花家的女儿。当时父亲早逝,母亲和哥哥连饭都吃不上,只得将袭人卖到贾府为终身奴才。
终身奴才是不可以赎身的,也就是世世代代都是奴才。
然而,袭人在贾府发现了一种完全不同于之前的生活。
贾府是当时全国首屈一指的大贵族家庭,不但极端有钱,而且极为有权势。
他们的关系上到皇上的被窝里,下到当地的知府。
就财富上来说,八竿子打不着的刘姥姥上门打秋风,王熙凤抬手就给了20两银子。
要知道,20两银子就够一户农民一年的开销了。
袭人跟着贾宝玉,也享受了很多荣华富贵。
比如吃饭的标准很高,吃什么有什么;喝茶,那些高极茶叶在外面有钱也买不到;王夫人随便赏点衣服和日用品,民间普通人家的小姐看都没看过。
可惜,袭人是家奴。她的命运一般只有两个,第一年龄大了同贾府的一个男性奴仆结婚,因为她是终身仆人,生下来的孩子还是仆人;第二被王夫人赏赐可以嫁到贾府之外去。然而,以花家这种普通市民,袭人最好不过嫁给一户普通老百姓人家。
要知道,贾府的仆人比如周瑞家、赖大家,在外面都比别的地主、富户要牛。就算仆人的仆人,也就是晴雯的表哥(本来是赖大的仆人),也不比外面的普通市民要差。
这样,袭人就等于连续降低了好几个等级。
人见识过极度的荣华富贵,想要降下去可就难了。尤其很多女人,天生就有强烈的虚荣心,不可能再去受苦。
所以,袭人打死也不愿意选择上面两条路。
然而,还有一条路,就是赵姨娘的路。
赵姨娘本来就是和袭人一样的世袭仆人,然而一天不知道什么原因被主子贾政睡了,发生了关系。
由此赵姨娘一跃成为姨娘,也就是妾。后来赵姨娘生了两个儿子,一下子在贾府站住了脚。
原则上,赵姨娘地位仅仅低于贾母、贾政、王夫人,其余所有人也比不上她,包括贾珠的老婆李贽,亲戚王熙凤等等。
所谓有样学样,袭人没什么文化,但心眼很多,自然要学赵姨娘了。
当时袭人的处境不妙,她有强劲的对手,就是晴雯。
所谓贤妻美妾,妾当然要美貌。而晴雯比袭人漂亮得多,不是一个档次。
女红是当时妾重要的能力,袭人的技术还可以,但晴雯更是绝佳。那个著名的孔雀衫,全城的裁缝高手都搞不定,晴雯却一下子就补好了。
再说伺候人方面,袭人虽然勤勉,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不但晴雯能做到,下面麝月、秋雯等人人人都可以。
更重要的是,晴雯是贾母选定给贾宝玉的妾。贾母都说了,她是觉得晴雯适合做贾宝玉的妾,才放在他的身边。
到了这种地步,袭人想要站稳妾的地步,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和贾宝玉发生性关系。
她最了解贾宝玉,直到他非常老实、负责任,只要有一次关系就绝对不会松手。
所以,袭人此次半推半就,两人发生了关系。
要知道,这在贾府绝对是极大的丑闻。
后来在贾府发现了一个春宫的荷包,把邢夫人王夫人差点吓死,把贾府闹得天翻地覆。
而贾瑞仅仅是调戏了王熙凤,就被王熙凤折磨致死了。
贾宝玉同金钏儿调笑了几句,金钏儿就被王夫人打骂赶走,被迫自杀。
如果此时穿帮,袭人肯定只有自杀一条路。
说明什么?
真的是豁出去了。
女人心,海底针!
宝玉“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事”,袭人为何不拒绝还伏身而笑?
关于这个问题,先纠正两种错误的说法。
一是有种观点,认为袭人之所以与宝玉同领警幻所训之事是因为她是内定的姨娘,请问何时何人内定的?
荣国府对宝玉妾侍有决定权的有三人:贾母、贾政、王夫人。
贾母对宝玉妾的人选清清楚楚是晴雯。晴雯死后,王夫人欺骗贾母说晴雯得了“女儿痨”,所以让晴雯出去了。贾母说晴雯模样、言谈、爽利、针线都好,只有晴雯将来宝玉房中使得(即做妾)。可见袭人与宝玉发生关系时觉得自己是贾母给宝玉的,即使这样做也不为越礼,完全是作者一贯的狡猾笔法,让袭人自欺欺人,给自己的行为找个理由,给自己壮胆而已。
贾政同样没考虑过让袭人做宝玉的妾。第七十二回中赵姨娘想为贾环求彩霞为妾,贾政的回答是:我已经看中两个丫头,将来一个给宝玉,一个给贾环,但是现在他们还小,不能耽误读书,过一两年再说吧。七十回以后宝玉已经十八岁了(二十五回癞头和尚救宝玉时说:青埂峰一别十三载矣,宝玉十三岁;四十五回中黛玉告诉宝钗自己十五岁了,宝玉长黛玉一岁,应为十六岁;五十三回写除夕,之后宝玉十七岁;七十回写年近岁逼又是一年,之后宝玉十八岁)如贾政所说再过一两年才给宝玉、贾环安排屋里人,宝玉差不多就要二十岁了,而袭人比宝玉大三四岁,到时候袭人就二十三四了。贾府的规矩,丫鬟二十左右要么放出去,要么配小厮。所以贾政看中的丫头肯定没有袭人。
王夫人是内定了袭人,但那是三十三回宝玉(大概十四五岁)挨打之后袭人趁机会向王夫人“忠言进谏”,说恐怕宝玉与别人做出什么事来坏了名声,这话直击王夫人心坎,换来王夫人的感激信任,才内定袭人为妾。但是宝玉挨打的一个重要诱因就是金钏之死,金钏之所以被王夫人打一巴掌骂作下流娼妇撵出去,是因为金钏怂恿宝玉去拿贾环与彩云(俩人可能在鬼混),这种情况王夫人都认为金钏把宝玉勾引坏了!如果王夫人这时候知道早在宝玉十二岁(第六回大概是这个年龄,因为二十二回宝钗过十五岁生日,而宝钗比宝玉大两岁)刚进入青春期就跟袭人发生了性关系,估计王夫人得疯了!袭人别说被内定为妾,撵出去都算轻的!
袭人这一次可谓贼喊捉贼的表演相当成功。王夫人不但认为袭人懂道理不会跟宝玉有什么事,摆脱了袭人自己的嫌疑,而且视之为心腹,安排袭人如果宝玉与人“作耗”,只管来告诉她,成了王夫人的耳报神。
还有一种说法是封建社会贵族之家丫鬟与男主人发生关系不算什么。好好看看第六十五回兴儿给尤二姐讲贾府秘辛时怎么说的:贾府的规矩,爷们“大了”,娶亲之前屋里放两个伺候的姑娘。事实是什么呢,安排屋里人有规矩:一是年龄大了发育好了,以古人的观念也得十五六岁吧。宝玉十八岁了贾政还不给安排呢!二是得家长给安排,家长通过观察了解亲自选定了人,有个简单的仪式(比如王夫人告诉凤姐算是小范围官宣,袭人给王夫人磕头等。上文说过,袭人这是通过欺骗得到的)才能正式放到屋里。
可以跟丫鬟发生关系的是结婚成家成为一家之主的男主人,如贾珍贾赦之流,哪里是宝玉这种刚进青春期(第六回)的小少爷!
所以,袭人这样做是作死的节奏啊!
那袭人为什么这样做呢?挨宝玉窝心脚时作者告诉读者了:“一向争荣夸耀之心”啊,争取做宝玉的妾啊,只有成为宝玉的妾,袭人才能避免要么配小子要么放出去做市井小民妻妾的命运。而且这时候袭人不知道发生性关系的后果严重啊,直到金钏之死,袭人才明白是犯了大忌,所以赶紧补救,向王夫人表忠心摘清自己。
另外,细读第六回两人发生性关系的文字,我们会发现,虽然作者写宝玉“强”袭人,但事实上是袭人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诱惑宝玉发生了关系。
发现宝玉遗精,真正老实羞涩的丫鬟该怎么做?给宝玉一件干净衣服换好默默退出去就完了。
袭人怎么做?虽然明知道是怎么回事,故意问是什么啊,为什么啊,而且在宝玉给她“细讲”梦中性事时,袭人一不制止,二不非礼勿听离开,而是“俯身掩面而笑”。
袭人做出这般姿态,宝玉刚进青春期,刚做了平生第一个性梦,又刚复述一遍,能控制住性冲动才怪!
所以,哪里需要宝玉用强?袭人步步为营诱宝玉入套才是真相,至于半推半就,故作姿态罢了。
袭人上位的初级目标顺利达成:自此宝玉视她与别个不同。呵呵,心机婊绝非浪得虚名!
所幸无人发觉,是的,假如这时候被王夫人知道,袭人的下场参考被王夫人怀疑的晴雯、芳官、四儿的结局吧。
顺便说一下对这句话的理解:袭人服侍贾母心中只有一个贾母,服侍宝玉眼中只有一个宝玉。怎么理解呢?有人说是赞美袭人忠心呀,我们要换个思路,试试把这句话续下去会怎么样:投靠王夫人心中只有一个王夫人,嫁了蒋玉函眼中只有一个蒋玉函。这哪里是忠心啊,明明是说袭人得新忘旧,可以干脆利落地背叛原来的主人啊!
当然,作者写的是“千红一哭”,是“薄命司”,袭人固然可恨,也自有其可怜之处,假如袭人有好的原生家庭,有良好的教育,可以追求自己的事业,哪里需要这样出卖自己出卖姐妹呢?也不过是封建制度、男权主义的可怜牺牲品罢了!
宝玉“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事”,袭人为何不拒绝还伏身而笑?
《红楼梦》第六回,宝玉梦中被警幻仙子训云雨之事,梦中遗精,袭人为宝玉更衣时发觉了,当时已心知肚明,但为宝玉更换小衣时,仍细问宝玉怎么回事,宝玉一一对袭人详细描述,袭人羞的掩面伏身而笑。而“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娇俏,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这就是故事的来龙去脉。
那么袭人明明知道宝玉到底怎么回事,为何还要向宝玉打听详情,当听完"羞羞"的事情,不说转身避走,反而掩面伏身而笑呢?这其实就是袭人的目的:与宝玉共同体验警幻所训之事。
袭人与宝玉共赴云雨,许多人以为是宝玉强迫袭人,袭人是被逼无奈才屈从的,实际上,从一开始,袭人都是这件事的始作俑者。而这小判断,就是从这句"袭人羞的伏身掩面而笑"上露出的端倪。
袭人本来比贾宝玉大两岁,人又聪明,又渐通人事,发觉宝玉梦遗,若是本分,就该避过不谈。可是袭人不但细问,问过之后又做出撩人之态:伏身掩面而笑。仔细分析袭人这个动作,其实很撩人的。一男一女,本都是青春年少,男的刚刚粗知人事,正是欲求不满,跃跃欲试阶段,又被袭人重新提起羞羞之事,而袭人正是花骨朵的年纪,含苞待放,口里问着少男男女之事,身体做出撩人动作,恐怕是个男人都抱不住火吧。
所以文中虽说是“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之事,实际是袭人用话撩开云雨面纱,又伏身掩面勾引宝玉上钩,接着又故作姿态半推半就,最后还为自己找了借口。成功地把自己演绎成为一个被主人强了的弱者形象,迈开了自己,成为宝玉姨娘的第一步。
宝玉“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事”,袭人为何不拒绝还伏身而笑?
谢友邀,袭人是通房丫头,那是做侍妾陪养的,早晚都会为宝玉待寝,当然乐得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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