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秦军士兵连工资都没有却还要为秦国浴血沙场?
秦国之所以强大,关键是有一支强大的军事力量。
维持这么一支军事力量是需要大量的财政支出的,但由于秦国实行的是义务兵役制,这就减少了巨大的经济负担。
义务兵役,也就是没有工资,那如何保证军队的战斗力哪?
这得益于秦国实行了一套严格的兵员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军功制。
01
兵役管理制度
秦朝沿袭了战国时期的郡县征兵制。
男子到了十七岁就要登记到“傅籍”上,以后根据战争的需要,随时应征入伍,到六十岁才能免除兵役。
平时,郡县负责军事训练,而且有严格的军训制度。
秦朝法律规定,如果射手发弩不中,御手驾车不熟练,骑士和马匹课试最劣等者,都要受到处罚,负责督训的官吏及负责选募者也都要受到处罚。
秦朝军队高度统一,军权高度集中,军队指挥、管理体制严密,兵役制度完善。
这种几乎是全民皆兵,藏兵于民的兵役制度,既保证了充足的兵员,又减少了财政的支出,一举两得。
秦朝还根据不同的军事任务,将兵员分为京师兵、地方兵和边兵。并且具体分为:材官(步兵)、骑士(骑兵)、楼船(水兵)、轻车(车兵)等兵种。
京师兵主要来自内郡,实行一年一轮换的制度;
地方兵平时负责地方治安,战时听从中央调遣;
边兵负责戍边,平时实行屯田。
各种兵种及使命,编制严格,目的明确。
02
军功制
仅仅有一套完善的义务兵役管理体制,还不能充分调动士兵的积极性。
秦朝采取了军功制,来刺激士兵建功立业的欲望,保证了军队高度的战斗力。
秦国自商鞅变法,开始设置以赏军功,共分二十级: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彻侯以一县为食邑,并得以自置吏于封地;关内侯有食邑、封户,只能衣租食税而已;大庶长以下十八等,皆有岁俸。临战,斩敌首一级(颗),即赐爵一级。秦朝废除了世袭的官爵分封、继承制度,采用军功赏赐的办法,鼓励普通士卒建功立业。
不论出身,只要有本领,能杀敌立功,不仅生活有保障,而且可以不断晋级为军官,甚至可以封侯。
明确的军功制度,保障了秦朝军队旺盛的战斗力,也吸引了大量的军事人才进入秦国。
这就是秦朝军队,即便没有工资,也会浴血奋战的根本原因。
设想一下,哪一个出身贫寒的热血男儿,不渴望通过这个方式改变命运,光宗耀祖呢?
而且通过军功得到的爵位,是可以由后代继承的。这就是所有大将冒死杀敌,勇于上阵的原动力。
这个制度也大大刺激了普通民众平时练兵习武的强烈欲望,一旦战争需要,就立马奔赴疆场杀敌。
这也是秦国能够一统天下的根本原因所在。
为何秦军士兵连工资都没有却还要为秦国浴血沙场?
秦军号称“虎狼之师”,秦军士兵也是当时最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通过史书的记载和现代考古发现,我们可以知道秦军的强大与秦兵的凶猛与商鞅变法中推行的“军功爵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军功爵制的历史优越性了解历史的人知道,商鞅变法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在秦国推行“军功爵制”。它的内容在中学历史课本中也有所提及。因此大家觉得再提这个说法不免有老生常谈之嫌,但是军功爵制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军事体制,它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社会关系的调整。而正是这一点体现出了军功爵制的历史优越性。
军功爵制是对世卿世禄制度的挑战:战国之前,各国普遍实行的是世卿世禄制,即主要的官职和权力都掌握在奴隶主贵族手中,他们世袭高官厚禄,同时掌握大量的土地和奴隶。而还有许多庶人家庭则同样负责劳作服役,缺乏上升通道和空间。而军功爵制的推行就为这些庶人家庭提供了最好的上升渠道,就类似后世科举制对士族政治的挑战一样。秦国的庶人家庭通过在战场上取的军功,不断获得封赏,彻底改变家族命运。而作为世卿世禄的旧贵族则失去了凭借制度直接获得高官厚禄的机会,甚至会被那些凭借军功快速晋升的庶人家庭反超。
军功爵制是对井田制的挑战:在西周到春秋时期,各诸侯国都在推行周公姬旦总结完善出来的井田制。这是一种奴隶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或者说贵族私有制吧,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时难以说清,但是有一定可以肯定就是普通的庶民对土地是没有所有权的,他们只有对土地使用权,并在奴隶主贵族的驱使下与奴隶一起在土地上劳作,只能比奴隶略好一点勉强维持温饱(或者说温饱也难,但是比奴隶略强可以肯定)。而军功爵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凭借军功可以获得“授田”,即可以让普通的庶人获得自己支配的土地,而且军功越多获得的土地越多,这比任何“工资”都更能吸引那些庶人。
综上,秦国的这种军功爵制在开拓庶人政治空间和让庶人获得土地这一重要生产资料上有着极大的作用,这也是顺应了当时春秋战国时期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历史背景,也就极大的刺激了秦国士兵的作战意志。而且这种军功爵制的做法并非秦国独有,其实战国七雄几乎都或多或少的采用了类似的制度,有的还比秦国实行的更早,但是为何秦国效果最好呢?
军功爵制武装起来的秦军为何不同?为什么没战国七雄中大都采用了类似军功爵制的制度却没有取得秦军的效果呢?这个问题在当时就有人进行了思考和解答。如今几千年过去了,我们不得不承认他分析的很有道理。这个人就是儒家宗师荀子。他在《荀子·议兵》中对战国时期三支著名的强军进行了分析,对比了三者的不同。
齐国技击:这是战国时期齐国的王牌部队,荀子评论这支军队时,提到了它的制度就是进行货币赏赐。也就是在齐国技击军中获取战功的人,可以获得赏金但是没有土地赏赐。因此荀子认为这种赏赐没有做到解决根本的问题。因此荀子认为齐国技击的士兵对付小蟊贼或者比较弱的敌人时表现会很好,但是一旦遇到强敌劲敌就很会很快溃散,毕竟士兵们大部分不是葛朗台,不会为了一点点赏金反而丢了性命。
魏国魏武卒:这支部队在熟悉历史的人中是比较有名的,是战国初期魏国的一直强悍的重装步兵。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是魏国在战国初期称霸一时的重要法宝。但是荀子同样认为这支部队的军制仍有问题,因为这支部队的士兵一进入魏武卒的部队就会脱离奴籍,同时获得与庶民一样的土地使用权,即仍采用井田制一般的份田的做法给以土地的使用权,同时还可以或的免除赋税的待遇。但是这种方式使得魏武卒更新较慢,同时成本极高,国家难以长时期支撑。
秦国锐士:这时当时荀子对秦国精锐的称呼。同时他也分析了为什么秦军的士兵如此强悍。即秦国的军功爵制在前文中提到的两大特点,一个是使士卒有了晋升社会地位的渠道,这一点其他各国虽然也有,但是他们的改变还不够彻底,士卒至多从奴籍变为庶民,极少数人才能成为贵族。但是秦国的军功爵最为彻底,如果没有军功,哪怕是秦国宗室也一样不得封官授爵。而秦军士兵如果持续获得军功,就可以获得官职和爵位,这就有效刺激了庶人家庭对官职、权力和地位的欲望,并有效将之转化为秦军士兵旺盛的战斗意志;二是军功爵制虽然有允许战功爵位世袭的制度,但是总体上来说没有新的军功,这些家庭就会衰落下去,于是他们只能不断的加入秦军,去战场上不断的获取军功,才能不断提高家族的地位和权力。
由此可见,秦国的军功爵制从两方面有效的刺激了秦国百姓,让为了不多获得封赏而变得嗜血顽强,从而使秦国军队正成为了虎狼之师。
法家思维有效助推了秦国军功爵制度的推行还是出自荀子的《议兵》一篇中,他对强兵之法的分析中提到了“隆礼、效功,上也;重禄、贵节,次也;上功、贱节,下也”。意思是在强兵之法中推崇礼法、考核战功是上等的办法;看重利禄、推崇气节,是次一等的办法;崇尚战功、卑视气节,是下等的办法。这也就是秦国军功爵制推行的重要保障——秦法。
秦法的推行使得秦国从上至下形成了一整套法家法治的思维。在秦国一切事物基本都按法律执行,上至国君、下至黎民都是如此。这就使得秦国在兑现封赏上有了较高的保障,秦军士兵浴血疆场,换来的军功能够有效兑现,这就反过来继续刺激秦人通过军功改变命运的欲望。
秦法的严苛又让秦军士兵不敢于怯懦或懈怠。试想一个两千多年前就有一套类似现代的标准化军工生产流程的国家是多么让人敬畏。他们的法治想象我们现代人估计都要自叹不如,所以秦军士兵不敢于在战场上退缩,因为他们知道进可能获取更大的军功改变命运,退则必然面临严酷的惩罚,所以秦军士兵在前有利诱,后有钢刀的环境里必然迸发出超越常人的作战意志和战斗力。
为何秦军士兵连工资都没有却还要为秦国浴血沙场?
这个问题可以分三个层面来谈。
第一个层面,工资只能解决要不要参军的问题,但秦法设计从根本上回避了这个问题。它施行的是征兵制,这得益于什伍编制、纠发连坐、聚邑为县等强有力的基层控制措施。成年男子必须参军,平时农耕,在县尉统一领导下训练,战时接受国家统一调遣。也就是说,秦人必须打仗,没得选。从秦简可以看出,喜在外打仗,要自带武器、装备和粮秣,这些国家不承担。
第二层面,狠抓人口生产和耕、织二本,保证战争的可持续性。我们知道,秦国地狭人稀、资源匮乏,所以每次战役之后,除掠夺土地、财物之外,秦军还会掳掠青壮人口。战争,打的就是兵员、粮食和物质,人口、农耕和手工业可谓秦人三大国本。第一批秦法“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第二批秦法“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貌似移风易俗,实则加速人口生产。所以秦人根本不惧打仗,死了还有父、兄、子、侄顶上来。如果没有这一点,秦国就不敢轻易发动战争,因为决策者必须承受全军覆没对国家根本的损害;而战争频仍,秦人死战,某种程度上侵略战争已转化为父兄的复仇之战,拼死也得干。
第三个层面,尚首功,“各以率受上爵”;最狠的是重军功,“宗室非有军功者,不得为属籍”。作为配套制度,明确尊卑爵秩等级、田宅臣妾衣服差次。这就有了重大意义,世袭制被军功制所代替,秦王、公子、公孙以发动战争、攻城夺地为荣,有爵者位至卿侯;老百姓以打仗作为安身立命、谋取富贵的捷径。所以张仪说“秦人捐甲徒裼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虽有夸饰,但秦法把人民变成了战争狂魔却是事实。
综上,秦孝公、卫鞅通过自上而下的铁血变法,把秦国打造成了战争机器,其嗜血掠夺的本性注定了秦国会在战争中越打越强。这种变法,也是军国封建制对奴隶制的划时代变革,也是对秦国奴隶的大解放。秦军士兵虽然没有工资,但在大秦战车的驱动下,成为嗜血狂魔和投机公司的股东,其收益远大于募兵制下所得,因而浴血死战。长平之战,“秦王闻赵食道绝,王自之河内,赐民爵各一级,发年十五以上悉诣长平,遮绝赵救及粮食”,可见军功制对原魏地也是极具诱惑力的,从而成为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
但大秦战车随着六国归一,其崩溃也是必然的,考验其社会治理能力、中原对四夷归化能力的时候到了。天下归秦,不可再自相残杀掠夺,战车已无动力;而劳师以远,与匈奴、南越死耗,国内必然民不聊生;归秦后六国人民并没得到实际好处,有的只是奴役和压榨,真正的统一并没有完全实现!直到秦末农民战争爆发,才将七国贵族和地方割据一并埋葬。
因此,既要肯定秦国变法对统一六国的历史意义,也要看到秦的统一实际是华夏族之间的血腥屠杀,其对战国文化成果的彻底毁灭,也是有目共睹的。淹鄢,焚郢,烧夷陵,八百年楚国灿烂的文化在白起之手成为灰烬,此类不胜枚举!
为何秦军士兵连工资都没有却还要为秦国浴血沙场?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秦军拼命是有丰厚的回报的。
商鞅认为秦国人勇于私斗,但怯于公战。
这不是说秦国人懦弱,自私,主要是秦国打仗的奖惩制度有问题。
以往,秦国男丁去为国家打仗,即便胜利也没有什么奖赏,死伤了更是自认倒霉。
这种情况下,谁去为国家拼命(其实是为贵族),岂不是脑子有病。
久而久之,秦国男人宁可去以村子为单位 群殴厮杀,以维护本村利益,也不愿以为国家打仗。
然而商鞅变法以后,就完全不同。
秦国军功爵法规定,无爵的士伍斩首一级就晋爵一级,想做官的可以做五十石之官(相当于伍长),斩首二级就晋爵二级,有资格做百石之官(相当于什长)。
也就是说,普通小兵斩杀一个敌人,就有丰厚的回报,成为五十石的官。
这是立竿见影的回报,只要你愿意拼命,这是能够办到的。
当然,这也不是让你搞个人英雄主义,不管团队协作。
秦国军法,每伍若有一人阵亡,其他四人有罪。但如果你们每人杀死一个敌兵,就能免罪。
所以,在秦军作战中,掩护战友是第一位的,比割人头还重要。
当然,如果是惨烈的战役,战功标准会降低。
比如攻城拔寨的先锋部队,伤亡率非常高,会有特殊的优待。比如敢死队之内,一队18个人,只要全队斩杀5个敌人,就都会进爵一级。
期间就有人战死,爵位则由他的家属继承。
这可以说是最早的绩效考核,大大提高了秦军的积极性。
大家注意,秦军有很多不穿衣甲的所谓轻兵。
在我们看来,当年大军对阵首先就要放箭,不穿衣甲岂不是死路一条。
其实,这些部队就是所谓的敢死队。他们举着盾牌,当先冲入敌人阵内厮杀。为了便于近距离肉搏的灵活性和冲击的快速,这些人不穿衣甲。
自然,他们的死伤率极高。
根据秦军考核他们只要能够杀死足够的敌人,即便死了也可以有家人享受进爵的待遇。
所以,这些人豁出性命也值得,都是为了家人。
这种考核制度,是秦军统一六国的重要原因。
为何秦军士兵连工资都没有却还要为秦国浴血沙场?
春秋战国时代的秦军是一支著名的骁勇善战之师,他们英勇无畏,忠诚于国家的事迹在《诗经》中有记载。《国风·秦风·无衣》: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不论春秋时期还是战国时代,秦军士兵确实没有工资,但是他们依然在战场上舍生忘死,为国公战,原因只有两个:其一、先秦时代全民皆兵,土地就是国家给他们的“工资”;其二、商鞅变法后有了《军功爵》,只要将士们在战场上斩首敌军立功,战后的报酬远远高“工资”。怯于私斗,勇于公战的秦人不仅仅是在尽国民义务,更是在为自己的前途而战!
战国以前,战争是贵族的特权,普通百姓没有参战的权利。军队的组成是贵族领主作为军队骨干,奴隶作为仆从军。战争胜利后,占领的土地根据贵族领主的功劳进行划分,各个领主各获得一份土地,这些土地就是参战的物质奖励。对于有功的领主,还可以获得加官进爵的机会,这是社会地位的提高。至于奴隶军士,他们依附于自己的领主,由领主进行赏赐。
春秋时期流行车战,一辆战车就是一个基本的作战单元,一辆战车称为一乘,拥用一千乘战车的国家就是大国。一辆战车配备甲士三名,一名持戈,一名操弓,一名驾车,这三名甲士均为贵族子弟;每辆战车配备步卒七十二名,这些步卒都是是贵族的奴隶。秦国有军争传统,贵族们都希望取得战争的胜利,这样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土地,有了更多的土地就可以发展壮大。
战国时代各国都先后变法,主要是废除奴隶制,将奴隶晋升为平民,且平民拥有参军权。平民的财富依然是土地,除了国家分给他们的土地外,他们还可以通过战争立功取得更多的土地,取得更高的地位。大秦《军功法》规定,普通士兵斩首敌人一颗,可获得爵位一级,赐土地一倾,赐田宅九亩,一个儿子可以当公务员。秦国爵位二十级,每升一级待遇就会提高一个层次,因此秦国士兵能在战场舍生忘死为国而战!
为何秦军士兵连工资都没有却还要为秦国浴血沙场?
实际上在唐朝府兵制度崩溃以前,军队去打仗,基本上都是自带兵器、干粮的,也就是说,都没有工资。
唐朝是第一个实行募兵制的朝代。所以秦军没有工资,这是一个极为普遍的现象。
但是秦国自商鞅变法开始,制定了严格的征兵制度,也就是全面兵役制度。
根据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秦竹简材料来看,凡在秦国统治地区,身高达到6尺5寸以上的男子(17岁左右)都必须向官府进行兵役登记,称“傅籍”。而且在长平之战僵持阶段,秦惠文王嬴稷在秦国境内作了第二次全面征兵,把年纪范围扩大到了,凡秦国男丁,下自14,上到60,全部上战场,又征发了20万军队,开赴前线。可以说基本上也算是把秦国的家底给压上了。
通常我们说强扭的瓜不甜,但是在司马迁得笔下,秦军上了战场那状态,光着膀子就冲上去了,而且腰上挂着人头,胳膊下夹着俘虏,这气势,其他诸侯国军队看到就已经败了一半了。
实际上商鞅变法之前,秦军也不能打。五万魏武卒就可以轻松打败50万秦军了。
实际上商鞅只用了两个措施,留让秦军爆发了惊人的战斗力。
第一个措施,实行连坐制,轻罪重典。
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凡民有二男劳力以上的都必须分居,独立编户,同时按军事组织把全国吏民编制起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不准擅自迁居,相互监督,相互检举,若不揭发,十家连坐。——《什伍连坐制》这样一来,秦王准备打仗,在做战前动员的时候,就非常清楚自己手里能立刻组织起多少军队来,打多大规模的仗,心里就非常有底。但是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实际上就被牢牢地束缚在了秦国土地上,违法成本就特别大,而且时刻接受这严密的监督,这些监督正好是来自于身边的人。
而一旦犯了罪,秦国的刑法则非常严峻,在传统五刑的墨、劓、刖、宫、大辟的基础上,发展出了很多花样,最后商君本人就是死于自己指定的刑法“车裂”。
第二个措施,奖励耕战,实行20级军功制度。
秦国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共分二十级,分别为: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大良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就拿最低等的公士来说,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敌人"甲士"(披甲勇士,一般为军中精锐前锋)一个首级,就可获得一级爵位(公士)、田一顷、宅一处和仆人一个。关键是这些即便自己后来死了,也还是可以被家人继承的。
商鞅变法之前,打仗靠觉悟,打好打坏都是替公族打的,所以没啥战斗力,但是涉及到自己利益的时候,斗凶斗狠,不遗余力。但是自从商鞅变法以后,秦军一听说要上战场了,那眼前的就不是敌人,而是滚得满地的金子,爵位,房子,土地。所以能不奋勇么?
商鞅变法以后的秦军,在战场上退一步是满门抄斩;进一步就是爵位厚禄。名义上是给秦王打仗,但实际上也是给自己赚得现实利益。
所以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秦竹简里,发现的秦兵黑夫与兄弟惊的家书,主要内容就两点,让家里给自己寄点吃的穿的,另外自己的军功爵位落实了没有?
文/炒米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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