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和知县有什么区别?
从春秋战国时代起,秦国等诸侯国已经逐渐废除分封制,建立郡县,由中央直接统治,而此时的县级最高长官就已经被称为“令”了,这是“县令”的起源。
到了秦汉时期,常规情况下,一般对人口万户以上的县的长官称为“县令”,不满万户的则称为“县长”。
到了南北朝时期,每个国家的疆域都很不稳定,人口也大量流失,每朝每国一般将县的最高长官统统称为“县令”。
当然,在唐朝的时候,已经出现了偶尔有县里的其他官员临时代理县令职权的情况,这时候这个官员就被称为“知县事”,这是是“知县”一词的起源。
总体来说,秦汉至隋唐,主流的称呼还是县令。
而此时,由于中原王朝作为千年东亚文明圈的宗主,县令一次也被传播到了朝鲜、日本、越南等地,称为这些地区各国的一县之长的称谓。
到了宋代,“县令”这一称谓开始出现变化。
由于唐朝后期以及五代十国时期,藩镇割据极其严重,也导致了五代十国军阀混战的严重后果,宋太祖建立宋朝之后,一方面杯酒释兵权剥夺武将们的兵权,而对于如何抑制地方官员的权力也是苦思冥想。
终于,赵匡胤从唐朝的“知县事”职位里受到启发,他索性不再正式任命地方官员,而是由中央派遣官员下去,代理地方的事务,称为“知事”,“知”谐音为“执”,也就是执掌、主持的意思,相应的,以前朝代的县令、太守、刺史等称谓也统统被相应的“知州”、“知府”、“知县”等“知”字头的名称代替。
赵匡胤通过这个办法,逐渐废除了前朝的前朝的刺史、太守、县令等职位,从此,宋代以后在名义上就没有正式的地方官了,地方事务都是由中央派遣官员署理,“县令”和“知县”一字之差,其背后是中央集权发展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如果大家有印象的话,就会发现,那些明清时代的电视剧里,府县的最高长官都是“知”字头的称呼。
不过元代县的主官改称县尹,明、清还是以知县为一县的正式长官,正七品,俗称“七品芝麻官”。
知县虽然品级不高,但是在明清时期,要当上一名知县,却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很多读书人辛苦一辈子,等了一辈子,也没当上县太爷。
在清代,一个人要坐上知县的位置,要么通过正常的科举之路,要么就走买官、举荐的他途。
在清代,一个读书人,要一路通过童生试、乡试、会试三大关口,先后取得秀才、举人、进士的功名,这才拥有成为知县的资格。这每一关都很不容易,几乎都是百里挑一的竞争激烈。
而如果要买官,在清末,捐个知县的价格需要4600两银子,这相当于130个家庭一年的生活开支,除非富贵人家,一般人家根本捐不起。
但是,不管你通过科举,还是通过买官,你都是只获得了做知县的资格而已,接下来,你就得排队候选,等待“出缺”。
清朝时期,全国有1500个知县的职位,但是每3年一次的会试会产生200多个进士,再加上6年一次的大挑考试以及不定期的恩科考试,即使在清朝前期,竞争者已经非常激烈,而到了清朝后期,买官之风流行,就把更为庞大的买官者放进了这个等待的池子里。
而只有出现在职知县死亡或者去职了,才能补上一个候选官员,一个萝卜一个坑,这个等待的时间是极其漫长的。
郑板桥44岁中进士,中二甲第八十八名,但他在京城等了一年,也没等到朝廷的分配,不得不回到家乡,5年后,他再次入京等待,刚好受到慎郡王允禧的重视,在允禧的推荐下,郑板桥才有机会去范县做知县。
郑板桥运气还算不错,有一个叫刘黎阁的人,候补了26年,很多人候补了一辈子,也没等到上任的圣旨,有个叫王竹的人,候补了20年,好不容易等到了上任荆溪知县的圣旨,却在4天后就去世了。
还有很多人,等了小半辈子,终于等来了官位,但却已经在漫长的等待中耗尽家财,而他们任职的地方往往相隔千山万水,为了赴任,他们不得不举债上任,上任后,为了还本付息,他们也只能从地方上搜刮民脂民膏了。
县令和知县有什么区别?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春秋战国时期,县令就出现了。
随着郡县制的诞生,县令自然也横空出世。
县令是一县之长,负责全县的行政工作和司法工作,责任重,权力大。
当时中国人口还不算多,所以人口超过1万人的县,就叫做县令,待遇优厚。
人口不足一万人的县,叫做县长,待遇要差一截。
虽然待遇不同,但县令和县长的工作都是一样,只是名字不同而已。
这种制度汉唐也延续,而且工作越来越多。
资料中这么写:汉代的县令(长)之职责,已经包含了治理百姓、教化劝善、惩治奸恶、平治狱讼、处决各类琐事等多项事务,关心百姓疾苦,使一方百姓不误农时,也是县令的基本职责。年终还需统计一县的户口、田亩、钱谷出入、盗贼多少,皆要造册上交郡国。这些诸如此类的工作,一方面是一县之长的职责,一方面也是郡国或者朝廷考核县官的行政能力的基本依据。
唐代县长也是如此。我们比较熟悉的《神探狄仁杰》小说里面,狄仁杰就是一个县令,直接负责今天的县公安局和法院的责任。
宋代这个制度有所改变,首先是北周时期,取消了县长,县城人口无论多少统称为县令。
宋代的这个制度变化很多,也很冗杂,这里只简单说说,省得大家看的厌烦。
宋代的特点是出现了县令和知县的区别。
所谓县令,是有宋朝中央政府任命和派遣的官员。他们的地位比较高,一般是朝廷级别较高的官员担任。
一般有县令的县,都是对于国家比较重要的大县,或者是经济发达或者军事意义重要的地方。
知县则相对较低,一些是地方推荐后朝廷任命,一些则是朝廷派遣的级别较低的官员担任。
知县的县就不一样,很多都是偏僻的地方。
但这也不是规定死的东西,具体操作有很多变化,基本都是因地制宜。
但无论县令还是知县,在宋代都是一种职务而已,和官员的级别没有必然联系。
同样都是县令,有的是正八品官,有的则是正五品。
至于明清变化也不大,但明代知县还必须兼任本地的军事工作,需要保境安民,对付辖区内的匪盗。
这里的匪盗并非是哪种偷骗的毛贼,依靠捕快就可以搞定。而主要是有一定规模的土匪、强盗和流窜匪帮!
但知县只要调动权,没有指挥权,以防止知县掌握军政,形成地方割据势力。
即便如此,知县的权力也是有史以来最大的。
当年所谓“破家县令”、“灭门的知县”,知县想要整死一个乡民是易如反掌的。
儒林外史中,昏官汤知县为了向皇上表忠心,不接受同是回族的阿訇行贿的牛肉,还将阿訇锁起来在街上示众,结果搞出人命,却不了了之。
至于周星驰的九品芝麻官里,周的权力还是很大的。
即便被方唐镜耍的团团转,但最终方唐镜也要多少行贿一些才能让他宣判。
稍后方唐镜为了救常威,随便行贿3万两银子给这个九品芝麻官,可见油水之丰厚。
县令和知县有什么区别?
县令和知县都和“县”有关,看起来似乎差不多,但是还是有许多区别的。
县令的说法来的很早,在最早的时候,是没有“县”这个说法的,后来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陆续在各个诸侯国里面出现极少数“县”。
春秋时期,郡和县就出现了,不过这时候二者不是隶属关系,郡的占地广,但是人口少,在地位上甚至比县还要低一级。但是到了战国时候,逐渐出现了以郡治县的情况,而到了秦朝的时候,这就成为了一种制度。所以在最早的时候,县令的地位是很高的,甚至比郡的长官还要高一级,但是从战国时代开始,县令的地位就降低了。
到了秦汉时期,万人以上的大的县城的长官,才叫县令。县令的权利极大,不管是县里掌管兵事的将领还是长官政务的文官,都要听命于县令。再往后,一直到了隋唐时期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就是县令的上级出现了更加精细的划分,诸如什么刺史、节度使之类的官员,都能出来管制县令。后来的朝代除了宋朝外,基本都差不多,就是地位越来越低了,到了后来的,干脆成了所谓的“芝麻官”……
宋朝有什么特殊之处呢?就是特殊在这个知县上。知,是去的意思,在宋代县令虽然有这个实际上的职位,但是却没有安排过人上任这个职位。这个时期的县令,都是由朝廷直接派官员去的,从朝廷去了县城任职,这就是叫知县,去了以后就暂时代理县令的职位,行事县令的权利,来管理一个县城。
宋朝的知县一般都是去了干文职工作的,手下有县丞之类的官员来辅助办理政务,不过有的官员也会兼任军事,但是需要朝廷任命,加领其他官职。在早期的朝代里,因为国土面积有限,人口不多,下设的县里面人口不多,县令的权利也不大。后来许多朝代疆域很广,人口筹谋,即便是一个小小的县城,里面也有很多百姓,所以他们的权利也是不小的。为了直接听到各个地方的消息,知县是有资格当面向皇帝禀报治下情况的,所以这些人的能量还是挺高的。
所以虽然是一个七品小官,但是却有很多人在争抢这个位置,而且随着科举成为了选拔人才最重要的办法,各地的考生也越来越多,最后连一个知县都有了很大的权利,能够主宰县里百姓的死活。
所以,别看别看知县是个很小的官吏,是朝廷任命的最小的一级官员,但是人家在以前的地位可是很高的,即便是在唐代,也是五品的大官,如果再往前推,到了秦汉时期,当时的官职比较简单,除了郡守,就是县令的权利大,他们稍微有点政绩,就可以直接进入中央任职。而更早的时期里,县是对那些极有地位的人的聚居地而划分的,这些人即便是失去了自己的封地,但是在县里面依然享有很多权利,那时候的县令,甚至就是一个小国的国君。
县令和知县有什么区别?
其实很多词汇在古代是两个意思,到了现代我们就已经混为一谈,不再区分了。例如古代的相国和丞相,相国是名副其实的百官之长,而丞相则是更偏向于“辅佐”,很明显前者的权利大于后者,而如今我们便不做区分了。
当然,县令和知县在古代也是有所区别的。中国从春秋战国开始,慢慢的由分封制转变到封建制度,由原来的分封诸侯到派遣地方官员治理地方。“县令”一词也逐渐登上历史的舞台,并且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实行“郡县制”后发扬光大。
在秦汉时期,中国分为三级统治制度,即中央——郡——县层层管理。一般人口超过一万的大县长官称为“县令”,人口不足一万的小县称为“县长”,此时的县令还属于地方官的范畴,太守可以直接认命,不需要经过中央同意。
而“知县”一词出现在宋代,赵匡胤建立北宋后,鉴于唐末藩镇割据,地方官员权力过大,已形成尾大不掉之势。为了加强中央集权,赵匡胤选派中央官员知任地方,称“知县事”,也就是代理管辖一县事务的意思,官员由中央直派,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地方的权力,使得权力更加集中到中央。
后世的明清两朝基本沿用了这一做法,“知府”、“知州”也是此意。从宋代开始,中央对地方拥有了绝对的掌控能力,地方再也没有实力与中央叫板,也使得中国封建王朝的集权进一步加大,从侧面来说,也是维护了社会的安宁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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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令和知县有什么区别?
县令、知县同是县的行政长官
战国时每县设令、长。
秦灭六国后,沿袭旧制,凡县民在万户以上者设令(县令),万户以下者设长(县长),均由朝廷任命,为一县的行政长官。
汉武帝时改列侯所食县的令、长为相。
王莾改制时,县令、长改称县宰。
宋代县令名存实亡,多由京朝官知县事执行其职务,称知县事。
元称县尹。
明、清称知县。县令和知县有什么区别?
“县”,很多人都知道最早在秦朝的时候就出现了“县”这个字,秦始皇统一中国,推行郡县制,把那些小乡合并为县,但是事实上,县这个字最早出现的时期并不是秦朝,而是在春秋战国时期,那个时候就已经有县这个单位了,只是后来“县”这个单位被秦始皇大力推广。
“县令”和“知县”都是一县之长的称呼,那么这两者到底有什么区别?首先,“县令”和“知县”的起源不同。
县令:《晋令》载:县千户以上,州郡治五百以上,皆为令,不满此为长。战国时三晋(魏、赵、韩)和秦称县的行政长官为“县令”或者“县长”,人口达万户以上的县的长官称县令,人口不足万户的县的长官称县长。
知县:“知县”这个官职设立于春秋时期;到了唐朝,偶尔会出现县令空置,由县里的其他正式官员代理的情况,而这些代理县令被称为佐官,也称作“知县事”(“知县”的起源);到了宋朝,赵匡胤“以史为鉴”,一方面重文轻武,一方面想方设法削弱地方实力,索性朝廷不再任命正式地方官,地方官职权由中央派遣,而由朝廷派遣到地方管理一县行政的官员代理称“县知事”,到了明清两代的时候,知县,就成为一线的正式长官,正七品,俗称“七品芝麻官”。
为什么上面没有提到元朝呢?原来元朝不是汉人王朝,没有采用汉制,一县之长既不是称为“县令”,也不是称为“知县”,而是称为“县尹”。
其次,县令,是属于在地方上任的一些官职;而知县,是朝廷上级派来管理这些县令的,如果当地有驻兵的话,知县就要兼兵马都监或监押,兼管军事。
然后,“县令”和“知县”的职责也不同县令:作为一县之长,当然是要管理自己区域里面大大小小的事物。他们的职责主要就是自命僚属,选拔推荐人才,发布政令,赏罚、司法与监察,专之权,将兵之权,掌地方财政。
知县:管理当地的县令,如果当地有驻兵,还要帮忙监管军事。
最后,“县令”和“知县”的地位也大有不同县令大多属于“正五品”官员,可以说是官职最低的一个职位,但也是历朝历代中不可或缺的一个职位,知县则是“正七品”官员。
虽然说“县令”和“知县”在字面意思上,就只有一个字的不同,但实际上这代表着的不仅仅是朝代变迁,还有统治者对权力掌控的欲望,在中央集权方面步步变强,由秦汉时期的县令县长管理当地事务,再到后来宋朝赵匡胤为了避免地方割据现象的再次出现,巩固实权,直接由中央派遣官员到地方管理,最后废除了前朝设立的刺史、太守、县令等职位,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知州”、“知府”、“知县”开始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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