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战中只有美国使用了霰弹枪?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说通俗点,美国佬是被逼出来的,完全是赶鸭子上架。
一战期间,美国介入的时候已经是战争中后期。
当时任何一个国家,都解决不了战壕战的问题。
由于防御一方的武器占优,尤其是重机枪的存在,进攻一方冲入敌人战壕时,通常兵力所剩无几。
兵力不占优,像依靠单发步枪去扫平战壕内的敌人,当然是不可能的。
你根本不会有开第二枪的机会!
冲锋枪在当年还是新玩意,装备极少。
轻机枪则太重,不能有效手持冲锋。
于是,当时美军真是急红眼了,想任何方法减少伤亡,多消灭敌人。
当时很多士兵想到一种武器,可能会胜任战壕战,就是温彻斯特1897型泵动霰弹枪。
这种霰弹枪可以装弹5发,枪膛还可以装1发,一共就有6发。
它使用12号和16号霰弹,威力很大,特别适合在战壕这种狭窄地方作战。
因为是霰弹,一枪可以覆盖一个区域,所以命中率很高。
正常来说,这6发子弹可以消灭好几个德国兵。
如果敌人聚集在一起,可能一枪打倒多个人。
温彻斯特公司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共卖了2万支M1917霰弹枪给美国政府。
由于前线对堑壕战兵器需求量很大,仅由温彻斯特公司供应已嫌不足。于是,美军将军队仓库中保存的温彻斯特1897型霰弹枪全部交给政府兵工厂按标准改制。一战中美国政府兵工厂共改制出5,000~6,000支M1917霰弹枪。
但是,这种枪的用途太单一,因为射程太近,只有几十米而已。正常来说,霰弹枪射程在25米,不能超过50米。
这么近的距离,在野战中就没用了。
除了美国人财大气粗,人命过于值钱,愿意不屑代价使用这种武器,其他列强都是不愿意的。
其实话说回来,霰弹枪也就是赶鸭子上架,救急的东西。
正常来说,解决这个问题应该是研发冲锋枪,半自动步枪之内的速射武器,而不是拿起老古董霰弹枪。
为什么一战中只有美国使用了霰弹枪?
因为美国人吃过停止力不足的苦头
1898年美菲战争中,美国人发现自己手头的.38左轮手枪对付叛乱的菲律宾土族时候没啥用,几枪都放不到这批已经嗑了high药的摩洛人。而丛林的地形又不适合克拉格约根森之类的长步枪发挥,所以美军赶忙的运了一批温切斯特M1897霰弹枪去菲律宾救急。
然后就发现1897这种喷子在视线受阻的丛林里特别好用,听到窸窸窣窣声音就一喷子过去。12号铅径+8发铅丸子过去也足够一枪放到一个嗑high的土族。
同样在1898年的美西战争中,尝到过喷子甜头的美国人也把M1897用在堑壕和攻防据点的近距离交战中
所以美军在一战期间把霰弹枪当做军用就合理了。
而且你这么想,美国就是个地广人稀的地方,野生动物也特别多,加上美国是个枪支开发的国家,霰弹枪这种不需要太多训练也能打得中猎物,防贼也特别适用的玩意本来就非常符合美国的文化地域特色。而欧洲那边前期打仗不是喜欢在开阔地排队枪毙么,枪毙时候特别讲究武器射程,长期下来就养成了打的远、打得准的固有刻板印象。
而美国人则在丛林里吃了土著苦头之后拿喷子一用,真香。
为什么一战中只有美国使用了霰弹枪?
因为好用呀。
一战的特点就是堑壕战,大量的战壕工事对于防守者有天然的优势,进攻方要越过铁丝网,越过机枪封锁。
上图是霰弹枪子弹打中凝胶的效果
霰弹枪的子弹打出去是散开的,所以在一战那种堑壕战中,美军发现霰弹枪能够打中躲藏在战壕内的敌人。加上人冲进战壕后,里面空间狭窄,步枪加刺刀的长度非常长,在战壕里施展不开,所以才有了冲锋枪,但是数量少,而且故障也多,而德军发现工兵铲铲脑袋也好用。
但是美军却发现霰弹枪又短,适合战壕内攻击,而且威力又大,还能越过工事达到后面的敌人,所以又被称为战壕铁扫帚。
当然这也与美国的霰弹枪使用传统有关,美国地广人稀,指望警察保护,怕是尸体都化白骨了,需要武器保护自己,那么霰弹枪就是很好的武器。加上还有打猎得需要,猎枪与霰弹枪其实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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