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的医护有没有义务抬病人下楼?是不是病人家属要求太多了?

120的医护人员有没有义务抬病人下楼呢?看完真的很揪心!

看新闻报道,厦门一个破解小区,没有电梯,老太发病给120急救,但是 急救人员拒绝抬病人下楼引发新闻关注。

厦门老太发病120人员拒抬 称没义务抬病人下楼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黄老伯和陈阿婆老伴住在厦门市思明区育秀小区,148号楼7楼,这个小区是老旧小区,最高是7楼,没有电梯。

陈阿婆居住在7楼,在10号的上午突然生病,而且是重病,老伴立即打120急救电话,120车上来了4个急救人员,由于没有电梯,需要把陈阿婆抬到楼下,但是医务人员拒绝抬陈阿婆下楼,理由是没有义务抬病人下楼。

在这种紧急情况下,有2个热心的邻居帮忙跑几百米,找到4个物业保安来帮忙,才把陈阿婆抬到楼下120急救车车上,由于病情严重,陈阿婆还在医院重症室。

陈阿婆的女儿黄女士紧急从另外一个城市赶过来,看到母亲还在重症室,听说120医务人员拒绝抬母亲下楼,耽搁一些时间,就找医院投诉。

医院给出的解释是,医务人员的工作职责没有搬运病人这一项,只是负责给病人看病。

黄女士面对这样的解释不理解,认为如果因为医务人员拒绝抬病人,而病人耽搁抢救的最佳时间,这个责任是120急救人员承担吧。

黄女士打电话给新闻记者,曝光这一家医院管理有问题。

记者立即电话联系厦门市120急救部门, 分管人员解释说,这几个医务人员的做法并没有错。

因为医务人员面临7楼抬病人到楼下,他们从安全和病情这两个方面进行考量,虽然陈阿婆体重不到120斤,但是7楼比较高,抬病人走楼梯,医务人员是3个女士,1个男士,这样的力量比较薄弱,如果贸然抬病人下楼,万一出现意外,有一个人脚底打滑 ,或者体力支撑不住,导致病人摔伤加重病情,情况更加糟糕。

记者问,既然知道3个女士和1个男士力量薄弱,为什么医院还排出这样的组合呢?

分管人员解释说,急救医生、护士、司机是随机组合的,针对不同病情的病人,医务人员排班也是不同的,每天、每一次急救组合都是不一样的。当遇到抬不动病人的时候,急救人员建议家属,找邻居或者拨打110报警来求助。

这个分管人员也承认病人突发重病的时候,家属很焦虑,但是急救医务人员说出“我们没有义务抬病人下楼”这样的话是不合适的。

过了半个小时,这个分管人员回电话给记者再次解释,经过调查这几个急救医务人员,他们都不承认说过“我们没有义务抬病人下楼”这样的话,也没有拒绝抬病人的意思,而且还在现场建议家属求助邻居和拨打110报警电话来求助,他们希望家属体谅急救人员的辛苦和苦衷。

许多城市有老旧的小区,这种老旧的小区没有电梯,万一遇到紧急情况,120急救人员不敢贸然抬病人下楼,而邻居不在家,只能被动的等待110警察或者其他邻居来帮忙,这种情况会耽搁急救时间,是很危险的。

因此记者建议,120急救部门,要以此为戒,在急救人员组合上做出调整,比如针对无电梯的急救病人,要安排至少2个男性医务人员跟车。

并且对于急救人员,救死扶伤也是医生的医德,在赶往急救人员的路上,建议急救人员的家属提前打110报警电话来帮忙,也可以提前找来邻居帮忙,尽量赢得最佳的抢救时间。

无独有偶,北京的曹女士也遇到这种情况,7月9号,她父亲突发脑血栓疾病,紧急拨打120急救电话。

大约过了20分钟,2个医务人员赶到家里,为病人检查,然后要求曹女士找人抬病人下楼, 并且告诉曹女士,他们两个抬不动。

曹女士花了20分钟左右才找到一个邻居和一个保安,这4个人一起把病人抬到楼下,然后送往医院。

医院的医生告诉曹女士,她父亲错过了最佳的抢救时间,如果溶栓治疗会有生命危险,目前她父亲还在医院治疗,已经脱离生命危险。

曹女士认为120急救人员因为没有及时抬父亲下楼,耽搁20多分钟,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然后打120部门进行投诉,但是120部门解释说当时没有担架,急救人员人手不够。

急救人员是否有义务抬担架呢?

在许多人的心里中,认为急救人员抬病人是责无旁贷的事,也是急救医务人员的义务,因为家属已经支付了120急救的全部费用,这些费用里面应该包含抬病人这一项。

但是事实上,医院没有规定急救医务人员抬病人的义务,但是作为医生或者其他普通人员而言,在别人需要自己帮忙的时候,可以搭把手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急救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医生看病的职责,也就是救治和转运病人,而且医务人员是有专业证书的,而且还有一些是副主任医生。

这些医务人员和医院的医生是一样的,主要职责是现场救治病人,并且对病人进行初步的诊断,在转运的过程中,要精心监护病人的,并且平安地把病人送到医院。而搬抬担架是有专门的担架人员负责,但是实际上,不是每一次120急救车上配备担架人员。

为什么没有在每一辆急救车上配备担架和担架人员呢?120部门负责人解释,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担架人员的待遇问题,按照月发工资还是按照抬担架次数发工资呢,没有相关的标准。

2、担架人员在抬病人的时候,假如出现脚滑或者其他因素引起的意外,导致病人摔伤,这个责任比较大,而且没有这方面的法律制度来规定。

3、担架的设计标准,也没有统一的规范,万一担架出现意外,导致病人受伤,缺乏法律制度的支持。

基于以上三点困扰,医院没有在每一辆急救车上配备担架和担架人员。

写到最后,由于医院没有明文规定医务人员要抬病人,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建议做好以下事情。

1、如果自己居住的楼房没有电梯,而病人需要抬到楼下,在打120的同时,提前找邻居或者物业和保安帮忙抬病人,避免耽搁病人的最佳抢救时间。

2、如果自己居住的楼房没有电梯,而病人需要抬到楼下,在打120的同时,可以打110报警电话,告诉警察,警察会安排人员来帮忙,避免耽搁病人的最佳抢救时间。

3、如果居住小区有电梯,就不用抬病人,要等120医务人员现场抢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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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120的医护有没有义务抬病人下楼?是不是病人家属要求太多了?

现在的120基本是要收费的,既然要收费抬病人下楼就不存在义不义务,而是120职责所在,再说如果遇到的家属也是老人或是小孩,你叫人怎么抬?。

120的医护有没有义务抬病人下楼?是不是病人家属要求太多了?

即然是急救就应配套设施齐全,包括把病人如何送到救护车上。现在留守老人众多,一时半会去那儿找帮手。如果120做不到把病人抬上救护车一事,这个120急救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

120的医护有没有义务抬病人下楼?是不是病人家属要求太多了?

病人家属只有一项要求把病人抬下楼

首先病人能自己走下楼或者被别人搀扶下楼的,请勿挂120急救车,别浪费急救资源。

急救车顾名思义是病人需要紧急救治,把病人运到医院。

什么病需要急救呢?

不是所有病都需要急救。

国家原卫生和计生委有个标准

“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

啥叫急症有休克等九项

什么叫危重症?

循环系统心脏骤停等5项

呼吸系统2项,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2项,神经系统2项,意外伤害9项,外科危重症5项,妇产科危重症4项。

其次病人家属需要急救车来人把病人抬下楼,家人无人抬或者无能力抬,打电话讲清楚来车来人要抬病人,别指望家人找邻居抬病人下楼。

再次急救中心不是医院的附属机构,是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独立单位。

120急救车按照规定,必须配备司机,医生,护士,担架员。我们佳木斯市急救车是司机一人,医生一人,护士一人,担架员二人,他们称为“标配”。

有的地方以“你给开工资呀”等等奇谈怪论,“急救车坐不下担架员”为借口不配备担架员。

派孕妇医生随车,随车医护人员有用担架抬病人的义务吗?没有。

把抬病人的义务甩给病人家属。

病人家属是老头老太太的逼得找邻居,延误抢救时间。

是病人家属事多吗?

不是事多。

电话要车事先说得清楚,需要来人抬下楼。医护人员来了,就是担架员不来。

担架员为什么不来?

原因是没有派担架员。

让医护人员应付,医护人员有医护本身的职责,让医护人员代替担架员是不合适的。

另外他们也没有担架员的体力抬不动病人。

电话讲清楚需要担架员,有的急救中心不配或者不派担架员,这是一种什么行为?

这是对病人生死存亡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如果因120急救车不配或者不派担架员,有证据证明延误抢救时间导致病人死亡的,急救中心应承担民事责任。

120的医护有没有义务抬病人下楼?是不是病人家属要求太多了?

不知为何问这不是问题的问题。两年前本老儿突发疾病不能动弹了,儿子电话叫来了120,是穿白大褂的人用担架抬我下楼的。拉到医院后,儿子根据他们的收费标准默默付费就是了。这似乎不存在什么问题,是你们挑剔还是你们遇到假120了呢?

120的医护有没有义务抬病人下楼?是不是病人家属要求太多了?

我是一名120司机!在苏大附一院。搬运病人时一般是担架员,司机,护士,家属共同完成的!特殊时病人家属只有老弱时,只能医生一起搬运!但是医生和护士都是女同志时,可能只找邻居或110来帮忙了!记得有一次一个病人住富华苑六楼,病人双腿骨折,病人二百六十斤!无电梯!家里只有小孩和妇女,哪天医生,护士二名女同志,而且个子都很小!没办法只能打了110!电话就说明了情况!来了六名男同志,加上我和担架员!八人才安全的把他抬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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