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59岁亲戚是副科级干部,因贪污判五年,出来后还有退休金吗?

59岁副科级干部,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能否领取养老金,要视其工作单位性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本人的身份性质、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社保)视同缴费年限保留与否社保实际缴费年限而定。

一、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既党政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是国家公务员,参公人员。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法院判处刑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该法“第十四条 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的规定,

根据该法上述规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的,同时给予开除公职处分,按照相关规定,社保视同缴费年限清零。(视同缴费年限的重要性,在于办理退休时,与实际缴费年限起到同样作用,见附件。)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社保制度改革时的2014年10月始参加社保,至今实际缴费年限仅7年,达不到办理退休需社保缴费满15年的规定,而社保视同缴费年限因开除公职而丧失,刑满释放后,需继续缴费满15年,方可办理退休手术,领取养老金。

*(应当除外从企、事业单位调入的工作人员,这部分工作人员,可能因拥有原企、事业单位的实际缴费年限+调入机关单位后的实际缴费年限,而实际缴费年限可能已满15年。)

二、国企单位

国企单位的工作人员,可以分为普通员工、具有公职身份员工两种情形。

(一)国企普通员工

国企单位的普通员工,被法院判处刑罚,可以分为解除劳动合同、不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

1、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国企单位的普通员工,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国企单位拥有较大的人事劳动管理自主权,按照该法的规定,员工判刑后,单位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但并不是必须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自主决定。

如果法院判刑后,单位不予解除劳动合同,刑满释放后,社保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的,不影响退休领取养老金。

2、解除劳动合同的

国企单位实行社保制度改革时间较早,一般为1992年,59岁员工,既使法院判刑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社保实际缴费年限可以达到15年以上,也是不影响退休领取养老金的。

(二)国企具有公职身份员工

国企单位具有公职身份员工,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三、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分为普通员工、具有公职身份员工两种情形。

(一)事业单位普通员工

公立事业单位社保制度改革时间为2014年10月。可以分为社保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的、未满15年的两种情形。

公立事业单位普通员工判处刑罚,适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事业单位员工,判处5年有期徒刑,同时予以开除处分,按照相关规定,社保视同缴费年限清零

1、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的

事业单位员工,多已经于社保制度改革试点时,既1996年参加社保。59岁员工,虽然视同缴费年限清零,应当是社保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刑满释放后,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2、社保缴费不足15年的

事业单位员工,社保制度改革试点时的1996年未参保,而是随同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制度改革时的2014年10月,事业单位全员参保时才参保的,则社保实际缴费年限仅7年,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5年,因视同缴费年限清零,刑满释放后,需继续缴费满15年,方可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二)具有公职身份员工

公立事业单位具有公职身份员工,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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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养老金计发办法公式

养老金=(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x1%]+个人账户存额/计发月数[50岁退休195、55岁退休170、60岁退休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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