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家的路上受伤算工伤吗?

应当视受伤的具体情形而定,只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形,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二、《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免责声明: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下班回家的路上受伤算工伤吗?

下班回家路上,只有发生了交通事故,而且自己不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情况下,才算工伤。

下班回家的路上受伤算工伤吗?

工伤问答原创文章

惟愿有工伤纠纷者看到

8分钟前

下班回家的路上受伤算工伤吗

问题:

下班回家的路上受伤,算工伤吗?

回复:

您好,问题越简单,回答的难度就越大。如果您是想通过问答得到准确而有针对性的回答,最好把问题提得更清楚、更明白一些。这样既不浪费别人的时间,又能得到有针对性和精准的答案。

下班回家的路上受伤算工伤吗?

不一定。

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一、要看你是怎样受伤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14条第六款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该款规定有三个要件:

(一)、上下班途中;

(二)、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三)、非本人主要责任;

因此,下班回家的路上受伤,如果完全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二、要看你上班的单位是什么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也就是说,工伤发生在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即发生在劳动关系中。

因此,只有在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才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那么,如果下班回家路上受伤,发生在军队、国家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的团体工作人员身上,叫公伤,而不是工伤。

公伤,即因公受伤,受《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调整。公伤的认定条件要比工伤的认定条件更为严格。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