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教师是副县级待遇,一级教师是正科级待遇”这种说法对吗?

高级教师对应副县处级,说法不正确,一级教师对应正乡科级也是不太确切的!

高级教师,为教育系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副高级职称,又可以细化分为5~7级,分别对应不同的行政级别。

一级教师,为教育系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中级职称,又可以细化分为8~10级,分别对应不同的行政级别。

一、教育系列职称

(一)高等学校教师:

高级:教授、副教授;

中级:讲师;

初级:助理讲师。

(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

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

讲师

助理讲师、教员

(三)技工学校教师:

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

讲师

助理讲师、教员

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三级实习指导教师

(四)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

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

一级教师

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二、对应行政级别

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分别对应的行政级别如下:

(一)高级教师

五级:正县处级;

六、七级:副县处级。

(二)一级教师

八、九级:正乡科级;

十级:副乡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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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教师是副县级待遇,一级教师是正科级待遇”这种说法对吗?

我觉得能不能反过来,副县长享受高级教师待遇,乡镇长、科局长享受一级教师待遇。如果这样,何愁我国教育不振兴!

“高级教师是副县级待遇,一级教师是正科级待遇”这种说法对吗?

谢谢邀请:题主是你说得吗?你简直是胡说八道,混淆视听,制造大家对人民教师不满,看似在抬高人民教师形象,其实在贬低人民教师形象,你的用心是多么的险恶,亏你想得出提这种问题。怎么时候人民教师那么值钱?题主你?是工资还是级还是权力。

我告诉你一所完全中学的校长级别才相当于科级,一所完小的校长(包括中心小学)才相当于股级干部。请你注意:是相当,而不是如你所说的高级教师相当于副县级,你应该知道副县级相当处级干部,差之千里,至于权力我就不用讲了。

劝请题主别乱比较,劝请平台对提问者的问题认真审核过关,避免混淆视听,制造不应该出现的问题。

“高级教师是副县级待遇,一级教师是正科级待遇”这种说法对吗?

不对。

应该说,高级教师享受副县级工资待遇,一级教师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只是工资待遇和相应级别的公务员相当。

严格说,高级教师的工资待遇比副县级公务员还高,因为有上浮的基本工资的10%。同理,一级教师也比科级干部工资待遇高。

我是县城一级教师,教龄20多年,大本学历,10级工资,月实发不足7000。对象是16年副科级,四级主任科员,省组部选调生,单位副职之一,大本毕业20多年,工资不足5500。

其他待遇,比如医保、车补、年终奖、死亡抚恤金等,教师的要么低,要么没有。

这个差别带有地方特色。我所在的县城地方,公务员也没有年终奖。据说市里有,有的开发区也有。

东边的开发区,前几年发年终奖,也叫绩效工资,单位领导一般15万左右。副职10万开外。科长也有8万左右。职工5万左右。我的一位朋友去了那里,工资每月比我多1000多,加上年终奖,一年比我两年挣得都多。

“高级教师是副县级待遇,一级教师是正科级待遇”这种说法对吗?

这种说法严格说起来是不对的。因为“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是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中的任职资格之一,代表的是专业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副县级”和“正科级”是公务员的行政级别,也就是官职,代表的是一个人的管理水平和从政能力。二者是不同性质的两种工作职务,其工资待遇的设定标准和晋升方式,也是不一样的。

公务员的晋升,无论是科级还是县处级,主要是靠组织推荐选拔和考察任用;教师的职称则是个人申请、学校评议推荐和评委评审,必须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公务员一旦公布行政职务,如正科级局长、副县处级的副市长等,便直接与工资标准挂钩,享受相应级别的工资待遇。同时,还规定了参加会议、阅读文件、办公室面积等政治待遇。而教师经评审获取的职称,如一级教师、高级教师等,必须等到有了正式聘任岗位之后,才能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而政治待遇方面,不管职称级别高低,几乎没有什么差别。

所谓待遇,既包括经济待遇,也包括政治待遇。因此,笼统地说“高级教师是副县级待遇、一级教师是正科级待遇”是不确切、不严谨的。

那么,是不是说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和教师的职称级别,没有任何的可比性呢?答案同样是否定的。单就工资待遇而言,就有一定的相通之处,人们也习惯于拿教师工资和公务员作比较。《教师法》明文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不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吗?

但是,教师和公务员工资标准的类比,只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是大体上的而不是精确的。如:同等工龄(教龄)、同时间晋级的教师和公务员,高级教师和副县级、一级教师和正科级的工资待遇,确实是不相上下。不管是工资标准设计者的有意为之,还是偶然巧合,都存在这个客观事实。人们之所以习惯拿教师和公务员比工资,也就容易理解了。

比较客观的说法应该是:就工资待遇来看,一级教师相当于正科级,高级教师相当于副县级。仅此而已!

“高级教师是副县级待遇,一级教师是正科级待遇”这种说法对吗?

这里说的高级教师,应该是指中学高级教师,也就是副高级职称;一级教师是指中学一级教师,即中级职称。而小学高级教师,相当于中学一级教师,小学的副高职称,习惯上称为小高高。至于中学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的待遇,只是在工资待遇上有所相当,其他待遇完全没法比较,所以本题的提法是错误的。

中学高级教师是副高级职称,也就是副教授职称。副高级职称从工资待遇上分为三档,即五、六、七3档,正高级职称工资待遇分为一、二、三、四4档。中级职称工资待遇分为八、九、十3个档次,都是根据任职年限和评聘情况进行评定。需要说明的是,在技术人员工资待遇中,一级是最高档的。而副高级职称中,五级是最高档的,中级职称中,八级是最高档的。所以,就中学高级教师来说,待遇也是不一样的;当然,中学一级教师中,工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

高级教师中,五、六、七档怎么评定?过去有个说法是,在副高级职称任上连聘6年,可以由七档晋为六档;连聘10年以上,可以晋为五档。不过这不是绝对的,因为职称评聘首先要设岗,根据技术人员数量,按百分比来划分,没有岗就没法聘。比如晏子所在的单位,只有6位专业技术人员,按岗位设定,不设置副高级。但晏子早在2002年就晋升了副高职称,即相当于中学高级教师,按说到2012年就应该晋为副高的最高档,即五档工资了。但到现在,晏子工资待遇还在六档上。

也就是说,中学高级教师工资待遇本身就不一样。而公务员的副县级,其实也根据工龄情况和担任副县级的年限情况,工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科级工资也是这样,根据工龄和任职年限不同,待遇也不尽相同。那么,为什么为出现高级教师是副县级待遇,一级教师是正科级待遇这个说法呢?

应该说,在目前的工资政策出台前,工资待遇没有这么复杂,起码在2003年工资改革之前,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和公务员的工资是有法比较的。记得当时晏子和分管我们的副县长一起吃饭,比较起工资来,晏子的工资略高于副县长的。也就是说,在当时,仅就工资待遇上来说,副高级职称的工资待遇,略高于副县级,略低于正县级,介于两者之间。而中级职称的工资待遇,确实是相当于工务员的正科级工资的。

总之,在十几年前,中学高级教师的工资待遇,略高于副县级,一级教师的工资待遇相当于正科级。而事实上,教师还有教龄补贴,还有个比公务员高10%的说法,所以实际上教师工资是相对高的。不过,就目前来说,车改以后公务员发放车补,专业技术人员没有车补,所以,以湔这个比较,就不一定好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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