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退休教师死亡的抚恤金是怎么算的?

教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抚恤金的发放、以及发放标准有统一政策规定。

退休教师死亡抚恤金,是发给逝者直系亲属中由逝者生前供养人员,也就是抚恤金的权利人,具有抚慰性质的专项资金。

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为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养老金额x20,一次性支付。

死亡抚恤金不是逝者生前财产,是逝者逝后发生的财产,所以,不是逝者遗产,因而不实行继承。

死亡抚恤金,应当由抚恤金共同权利人自行分割。

权利人对抚恤金分割有争议,则应通过调解达成分割协议后领取。

经调解达不成分割协议,则应走法律程序,以人民法院司法裁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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