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大家,我媳妇上班途中骑车受伤骨折,如何申报工伤?

她现在记不清她怎么摔的,摔倒的地方没有监控,她摔倒近1个小时后(自己拨打120,120不知道事故地点也没出救护车)被单位领导送到医院就诊的。

谢邀!

太太在上班途中骑车受伤致骨折,真的是很不幸的事情!

欲申报工伤,首先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然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一、《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的情形:……“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关于工伤认定的要点:

(一)关于“上下班途中”的界定

上下班途中包括: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关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界定

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

(三)关于“交通事故”的界定

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

其中,“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其中,“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固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四)关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界定

交通事故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以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非本人主要责任”,包括:本人无责任、次要责任、对等责任

二、工伤申报程序

关于工伤认定程序,《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负责申报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本人、亲属等申报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

三、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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