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事业缴纳了30年,改制后按企业缴纳3年然后退休,退休金按事业还是按企业待遇?
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员工,现在已经基本上全员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养老金,随着社会养老保险并轨,计发养老金办法也已经并轨,企事业单位是一样的。
企事业单位员工退休后的待遇,除外政治待遇,以及养老金,各单位可以有自定的生活福利待遇,不尽相同。
除外国家政策规定的夏季防暑降温补助费、北方地区的冬季釆暖补助费,多数单位也就没有什么福利待遇。
一、退休金
现在,企业、事业单位基本全员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退休已经基本没有“退休金”之说,退休金是没有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由单位支付的退休生活费,称为退休费,也称退休金。
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后,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养老金,作为退休生活费。
(只有2014年10月以前参加工作的,2024年10月以前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的这部分“中人”,仍然按照“限高保低”的原则,以原退休费计发办法、养老金计发办法综合计发养老金。)
二、养老保险已经并轨
2014年10月,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全员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宣告实现并轨,养老金计发办法随之实现并轨,不仅企事业单位员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一致,不存在差异。
养老金计发公式:
养老金=(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x1%]+个人账户存额/计发月数[50岁退休195、55岁退休170、60岁退休139])
免责声明: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按事业缴纳了30年,改制后按企业缴纳3年然后退休,退休金按事业还是按企业待遇?
按事业缴纳了30年,改制后按企业缴纳3年然后退休,退休金按事业还是按企业待遇?
根据2015年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2015】2号文件,从2014年10月起,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到全国性退休的统一计算标准。这个实际上和企业社保缴费没有多大差别。
【2015】2号文件同时改革了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具体是:
改革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即“新人”,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改革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即所谓的“中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为保证改革前没缴费的原参加工作人员的待遇,"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底限高。
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 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 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次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人”办法。
因此,如果属于一直有编制的,在2014年10月前是不会缴费的,那就是涉及以上所说的社保改革,退休待遇计算是先分别按老办法、新办法计算待遇,如果老办法计算的待遇高,仍按原来的标准计算退休待遇。如果新办法计算的待遇高,那么就按照10年过渡期发放待遇。如果确实一直缴纳了社保费,那应该属于无编制的合同工人,应该按企业的计算方式退休。
按事业缴纳了30年,改制后按企业缴纳3年然后退休,退休金按事业还是按企业待遇?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如果说你之前按照事业单位编制交纳了若干年的一个社保待遇,那么实际上在2014年之前,事业单位是不交纳机关养老保险的,所以说这个所谓的事业单位的机关养老保险要按照老办法来计算你的退休金,或者是按照新办法来计算退休金的同时,那么有一定的过渡性的差额的话,是要以过渡性养老金的方式补给你的,所以说事业单位之前的一个年限对你来说所获得的退休金相应的是比较高的。
那么改制以后三年,按照企业单位来缴纳这个是没有关系的,因为你之前30年都是按照事业单位交纳,那么这个30年是单独按照事业单位的方式来计算的,今后的三年按照企业单位来计算,那么这个三年都按照企业单位来计算,那么最后二者相加就得出你应当得到的一个养老金的待遇,所以说对于你本身来讲是不会受到任何影响的。
所以说你的这个退休金待遇按正常逻辑来算,那么你享受到的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一个待遇,因为你毕竟在事业单位工作了30年,那么最终可以享受到一个比较高的一个退休待遇,因为我们都知道退休人员,如果是事业单位退休下来,往往可以获得自己在职期间工资待遇的70~90%左右,那么就是这样的一个退休水平。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按事业缴纳了30年,改制后按企业缴纳3年然后退休,退休金按事业还是按企业待遇?
事业单位缴纳30年的养老保险,改制后按企业缴纳了3年,既然一直是缴纳了养老保险的,肯定就要按照缴费年限来计算退休年限,按照缴纳养老保险的待遇标准来享受养老金待遇。
第一,在事业单位缴纳了30年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的待遇是一样的。我们都知道,机关事业单位的缴纳社保,是从2014年才开始,你已经缴纳了30年,要么你是属于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或是事业单位的工人编制外人员,才有可能缴满了30年的社保,否则是不会有缴纳30年社保的事业编制人员。在四川,我知道在1996年进行过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试点,为此,当时四川各级政府专门成立了一个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局,属于人事局管理的二级局,后来由于属于单位缴纳部分,财政拿不出那么多钱来为职工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采用挂空账的方式,2000年左右试点取消,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局人员全部划归现在的社保局。
第二,你这种情况,应该按照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规定办理退休。你这种情况,虽然你是属于事业单位,但是是属于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后来改制为企业,虽然性质改变了,但是持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方式没有改变。员工的工资、养老保险都是依靠经营收入来保障的,不属于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而单位所有员工,都是按照社保法的要求,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退休的规定也是按照企业的规定来执行,员工都是以缴费年限来计算退休工龄,并没有视同缴费年限,所以也就不存在退休中人等敏感问题,应当按照企业退休的规定来办理退休。养老金还是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来组成,由于一直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五险一金,所以不存在需要计发过渡性养老金的问题,与企业不同的是,如果按照事业单位的规定,缴纳了职业年金的,养老金中比普通企业职工多了职业年金,如果没有缴纳职业年金的,完全和企业职工待遇是一致的。
总之,作为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都是按照企业的规定缴纳社保,按照缴费年限计算退休工龄,没有视同缴费年限,所以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和企业退休职工的计算方式是一致的,不存在过渡性养老金的问题。按事业缴纳了30年,改制后按企业缴纳3年然后退休,退休金按事业还是按企业待遇?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按事业单位交纳了30年的社保,那么改制以后按企业交纳三年以后退休,那么退休金按事业单位计算还是按企业单位计算呢?实际上这个问题如果说你是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那么在2014年之前是不会交纳社保待遇的,你的这个社保待遇是不用交纳的,因为事业单位人员从2014年10月以后才正式开始缴纳自己的社保。
那么如果自己曾经在事业单位工作30年以上,那么之前自己的养老保险都是按照老的办法来计算,也就是说你会有相应的一个岗位津贴,职务津贴,职称津贴等各类津贴的一个待遇,所以大多数情况下你享受到的还是事业单位的一个待遇标准。因为你毕竟在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是比较长的,而且是远远超过企业单位的一个工作年限。
到了企业单位以后,你又参加了三年的一个养老保险,这个养老保险的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因为本身的事业单位的年限和企业单位的年限都是可以合并计算的,那么之前如果说你按照老办法来计算的话,那么你享受到的养老金就是原有的一个计算办法,如果按照新办法来计算,那么肯定在这期间退休,还有一部分过渡性养老金,因为在2014年10月份以后到2024年10月份之前退休的事业单位人员是可以享受到部分过渡性养老金待遇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按事业缴纳了30年,改制后按企业缴纳3年然后退休,退休金按事业还是按企业待遇?
题主的问题有些奇怪!从企业改革时点开始算起,个人缴费至今也还不到30年呀,你按事业缴费却已经30年了,这确实有点不合逻辑!
要么你人虽在事业单位工作,或许你是改革以前,事业单位所招用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因劳动合同制人员,他们所建立个人缴费制度的时间,那是要早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时间的!
你说单位改制后,按照企业缴纳3年然后退休,询问退休金是按事业还是按企业发给待遇?可以这么说,既然单位已明令改制了,变成了地道的企业性质,你也按企业规定缴纳了3年社保,那你肯定会按企业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无疑了,这是可以肯定的一个政策取向呀!
至于你改革启动时点以前的缴费年限如何处理,是否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我看还须同所在单位进行一番沟通,也就是要对单位改革以前的缴费,拿出确定性的认定与结论才行呀!
感谢阅读、关注并点赞!欢迎广大读者和网友朋友们批评指正。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