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满了15年,但人不到退休走了,钱能退吗?
问题是:社保满了15年,但人不到退休走了,钱能退吗?
作为一个人力资源工作者,十分愿意为你解答相关问题。
答案是:社保交满15年,但人未到退休不幸故去,缴纳的社保可以继承等方式退回部分钱款。
一、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保险缴费全部余额,包括本金+利息,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二、逝者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全部余额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三、逝者原工作单位如果为实行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制度的单位,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余额,包括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全部余额,本金+利息,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余额,为逝者生前缴存在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的个人资金,属于私有财产,逝者逝后转化为逝者遗产,因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依法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四、社会保险机构支付下列费用:
(一)丧葬补助金,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发放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发放标准,各地标准不同,一次性支付。
1.有的省份发给固定数额的,如北京市为5000元;
2.有的省份以当地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x一定月数发给的,如辽宁省为3个月;上海市为2个月+一次性补助6000元。
每年度的社会月平均工资不同,动态管理,逐年调整,每年数额不同。
各地的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不同,各地发给数额不同。
3.有的省份以逝者生前月工资额x规定月数发给的。
丧葬补助金,专款专用,用于逝者殡葬费用开支,由逝者家属掌握使用,超支不补,节余归己。
(二)抚恤金,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工资额x规定月数,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规定月数不同,一次性支付;绝大多数地区执行下列标准:
机关单位,为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工资额x40;
事业单位,为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工资额x20;
企业单位,为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工资额x10。
抚恤金,不是逝者生前财产,是逝者逝后发生的财产,所以,不是逝者遗产,因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实行继承。
抚恤金,是对逝者直系亲属及供养人员抚慰性的资金,逝者直系亲属及供养人员共同拥有,可以协议分割使用。
协议分割不成,可以法律程序解决,以司法裁判为准。
(三)逝者生前供养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按月支付。
1.逝者生前供养人员,配偶、父母,终生供养。
2.逝者生前供养人员,子女供养至成年;
子女虽已成年,在校学习者,供养至大学毕业。
3.及其他逝者生前供养人员。
仅供参考。
社保满了15年,但人不到退休走了,钱能退吗?
可以退,但退的只是个人账户的钱。
大家好,我是社保专家思之想之,社保已经缴费15年,但还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钱是可以退的。
不过,退还的只是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个人账户里的钱会一次性支付给死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
单位给你缴纳的社保费那部分,也就是统筹账户里的钱是不退的,这部分钱已经进入到统筹账户,会用来支付其他长寿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
有人会问了,为什么只退个人账户不退统筹账户里的钱,这就体现了社会保险风险共济共担的原则。
因为同理,如果是别的参保人员去世也是如此,他的统筹账户里的钱同样也是用来支付你我的养老金。
所以,对于参保人员来说,过早去世是很吃亏的,因为还没领取养老金,或者只领取了很短时间的养老金。
对于参保人员来说,长寿是硬道理,养老金支付终身,哪怕你活到100岁,个人账户养老金已经领完,依然可以领取养老金。
所以岁数活得越大,寿命越长,养老金领的越多,也就是越赚得多,也就越划算。
个人账户里的钱是不能提前支取的,除了死亡,还有退休,出国定居,就可以终止养老保险关系,退还个人账户里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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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满了15年,但人不到退休走了,钱能退吗?
谢谢邀请。首先明确回答:个人账户中的钱可以全部由家属继承。
如果是在职职工参保,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了个人账户。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40%计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包括本金和产生的利息,是可以由参保人的家属继承的。也就是说,这部分钱可以退还给家属。
根据各地方的规定,参保人死亡的,可以发给丧葬费和家属抚恤金,一般最少相当于十几个月的社平工资,大概几万块钱。
社保满了15年,但人不到退休走了,钱能退吗?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社保满了15年,但是人不到,退休就去世了,钱能够退吗?当然钱是能够退的,这个是没有问题的,不但是能够退出个人养老金账户部分的一个余额,还可以有一笔丧葬抚恤金,丧葬抚恤金大概是,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0个月左右的一个工资待遇!
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的就是只能够退出个人养老金账户部分的钱,那么什么是个人养老金账户部分的钱呢?因为我们所参保的社保是分为两个账户,其中一个账户是统筹账户,那么另外一个账户是个人养老金账户而交费总额的2/3左右进入到了统筹账户当中去,那么只有交费总额的1/3才会进入到个人账户当中,所以你能够退出的钱只是你交费总额的一少部分而已。
但是作为没有领取退休金,已经去世的人可以享受到这个丧葬抚恤金,丧葬抚恤金大概是10个月左右的社会平均工资,比如说你们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按照6000元来计算的话,那么10个月的话就是6万块钱,所以这个钱是可以享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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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满了15年,但人不到退休走了,钱能退吗?
这样回答;
个人参加了社保未到法定年龄就去世了,相关政策是这样的(以实际办理为准)
个人缴纳社保如果到退休年纪就过世了,钱是不会退回的,但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可以被继承,且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退休休前死亡的,养老保险和医保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申请退,没有丧葬费和抚恤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或者是工亡的才有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继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说如果有配偶或子女为第一继承人,没有的话才是父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社保满了15年,但人不到退休走了,钱能退吗?
感谢你的邀请
这种情况是可以退的。
其实社保账户主要包含两种,一个是统筹账户,另外一个是个人账户。
不过上述所说的这种社保是城镇职工社保,只有它才拥有两个账户。一般来说,统筹账户中的钱是用来后期发放养老金的,而题主所说的此人并没有退休,所以统筹账户中的钱是拿不出来的。
但是个人账户不同,个人账户中所有的钱,都可以退还给参保人的家属,职工在世参保时,每个月缴纳社保的40%费用都会进入他的个人账户中,所以家属到最后是可以提取出来的。
只要去当地社保局带好参保人及家属关系的相关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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