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退休的时候人就去世了,养老金怎么分配,配偶是不是要分一半?

不到退休的时侯人就去世了,养老金怎么分配?配偶是不是要分一半?

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去世,真的是太不幸了,自己缴费多年,却未能享受相关待遇!

逝者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及相关福利待遇可按下列处理。

一、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保险缴费全部余额,包括本金+利息,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逝者继承人共同拥有,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继承分割:

(一)逝者生前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分割;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二)逝者生前未留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分割,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并非配偶要分一半,配偶只能分得应占的份额。

二、逝者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全部余额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继承分割同上。

三、逝者原工作单位如果为实行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制度的单位,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余额,包括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全部余额,本金+利息,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继承分割同上。

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缴费、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余额,为逝者生前缴存在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的个人资金,属于私有财产,逝者逝后转化为逝者遗产,因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依法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四、社会保险机构支付下列费用:

(一)丧葬补助金,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发放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发放标准,各地标准不同,一次性支付。

1.有的省份发给固定数额的,如北京市为5000元;

2.有的省份以当地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x一定月数发给的,如上海市为2个月,辽宁省为3个月。

每年度的社会月平均工资不同,动态管理,逐年调整,每年数额不同。

各地的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不同,各地发给数额不同。

3.有的省份以逝者生前月工资额x规定月数发给的。

丧葬补助金,专款专用,用于逝者殡葬费用开支,由逝者家属掌握使用,超支不补,节余归己。

(二)抚恤金,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工资额x规定月数,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规定月数不同,一次性支付。

机关单位为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工资额x40;

事业单位为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工资额x20;

企业单位为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工资额x10。

抚恤金,不是逝者生前财产,是逝者逝后发生的财产,所以,不是逝者遗产,因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不实行继承。

抚恤金,是对逝者直系亲属及供养人员抚慰性的资金,逝者直系亲属及供养人员共同拥有,可以协议分割使用。

协议分割不成,可以法律程序解决,以司法裁判为准。

(三)逝者生前供养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按月支付。

1.逝者生前供养人员,配偶、父母,终生供养。

2.逝者生前供养人员,子女供养至成年;

子女虽已成年,在校学习者,供养至大学毕业。

3.及其他逝者生前供养人员。

仅供参考。

不到退休的时候人就去世了,养老金怎么分配,配偶是不是要分一半?

谢邀

是这样规定的:劳动者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享有以下待遇:

一、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继承。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由全部个人缴费和利息构成;在2006年事情参保的,还有用人单位缴费划入的部分。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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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的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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