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意外死亡,个人账户怎样继承?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员工或退休人员意外死亡,逝者个人账户余额,为逝者生前财产,逝后成为遗产,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依法继承。
一、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缴费(养老金)全部余额,包括本金+利息,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二、逝者原工作单位如果为实行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制度的单位,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余额,包括用人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全部余额,本金+利息,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三、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支付下列费用:
(一)丧葬补助费,由省级政府制定发放标准,一次性支付。
1.有发给固定数额的;
2.有以当地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x一定月数发给的,每年的社会月平均工资不同,动态管理;各地的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不同,各地标准不一;
3.有以逝者生前月工资(养老金)x规定月数发给的。
(二)抚恤金,逝者月工资(养老金)x规定月数,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规定月数不同,一次性支付。
(三)逝者供养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按月支付。
供养人员,配偶、父母,终生供养。
子女供养至成年;子女虽已成年,上学读书者供养至大学毕业;及其他供养人员。
仅供参考。

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意外死亡,个人账户怎样继承?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如果参保人员已经退休,那么这种情况就要看这个退休年龄是多少岁。因为一般情况下领取退休金在13年以上的,实际上这个个人账户是没有多少钱的。当然退休已经领取不到13年,实际上个人账户还是有一部分钱的。
所以说这个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是可以全额依法继承的,这个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仅仅只占有你曾经交费总额的1/3左右。所以实际上个人账户的余额并没有多少钱。
那么虽然没有多少钱,但是这部分钱可以是依法继承的,而且参保人员如果意外死亡的话,是可以得到一笔丧葬抚恤金的,大概是半年以上的一个退休金待遇。那么这笔钱也是依法可以获得一个赔偿等。
当然如果说参保人员还没有领取这个退休金待遇的话,那么实际上他的这个个人账户余额就一分钱还没有领取,当然是可以完全的一个全额继承啊,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讲这个账户余额相对来说是比较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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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意外死亡,个人账户怎样继承?
个人账户余额按继承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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