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事业编给年终绩效奖,教师排除在外?
一、教师的年终一个月基本工资奖金,200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时,纳入绩效工资,不再作为年终奖单独发放。
2006年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进行改革,教师工资改革的内容较原来的工资构成变化较大,教师工资由原来的职级工资制,改革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
二、改革后教师的工资由四部分构成,既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
(一)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这是工资构成固定的部分。
2006年当年,根据教师不同的岗位职责及资格、工作年限,套入新制定的不同的岗位工资标准级别档次,以后,岗位工资随岗位变动而变动。
薪级工资,套改后,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教师,每年晋升一级薪级工资。
(二)绩效工资,主管部门根据学校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考核、事业发展、岗位设置等因素,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
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年终一次性的一个月基本工资奖金,将年终一个月基本工资奖金及地区附加津贴纳入绩效工资。
(三)津贴、补贴。
1.津贴,也可以称为工作津贴,由国家根据各省、省对各市、市对各县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发放标准,动态管理。
2.䃼贴,也可以称之为生活补贴,由国家根据各省、省对各市、市对各县的物价消费水平,核定不同的发放标准,动态管理。
教师的年终一个月基本工资奖金,进入绩效工资,不再单独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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