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级市和区(地级市下的区)从行政权利来说有什么区别吗?
县、县级市与区(地级市辖区)行政权力的区别?
一、行政区划、行政建制不同。
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省、县、乡三级行政区划之一,省级以下独立设置存在,行政建制名称、公开挂牌“xx省xx县人民政府”。
县级市,本为县改置。
区,不能独立设置存在,必须依存市级设置存在,行政建制名称、公开挂牌“xx市xx区人民政府”。
二、经济模式、主要产业不同。
县,经济结构为农村经济、农村建设,主要产业为第一产业----农业,农业生产、农村人口占比高,一般在70%以上,可以获得国家对农村、农业各种政策支持,如各种农业专项财政补助等。
县级市,经济结构为城市经济、城市建设,工商业、城市人口比重大于县。
区,经济结构为城市经济、城市建设,主要产业为第二、第三产业----工业、服务业,工商业、城市人口比重高,虽然域内有农村、农业生产,不能获得国家对农村、农业各项政策支持,如各种农业专项财政补助等。
三、独立性、行政权力不同。
除外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设置的区,县、县级市、区行政级别相同,同为县处级,但权限相差很大。
县,独立一级行政建制政府,独立性很大,可以有独立的规划、财政税收、人事管理等一级政府权限。
县级市与县基本相同。
区,依存市级设置存在的行政建制政府,对市级依存度强,独立性差,木有独立的规划、人事管理等权限,财政税收独立性也差,市级给多大权限,就有多大权限,基本上等于市政府派出机构。
仅供参考。

县、县级市和区(地级市下的区)从行政权利来说有什么区别吗?
县、县级市、区是一个管理级别层次的行政区。当然要排除省直管县的特例,比如湖北、海南、河南、新疆等的一些省直管县的特殊情况。
县和县级市的政权组织基本一样,机构配置较为完善,会有完整的独立性和自主权,这点和区不太一样,区政府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自主权和独立性完全没法和县级市和县相比。市政府对区的政府是派出,对县的政府是管辖,对县级市的政府是指导代管。
县级市的规划建设重点是城市化和产业化,以城市工作为主,起码从字面理解是这样。县级市的机构配置会更齐全一些,比如优先设置海关商检,交通设施也优先规划经过县级市。在财政上,县级市也有县没有的城建专项规费。
区只是城市的片区部分,自主权会少很多,机构也会精简很多。比较明显的,比如公安局是县和县级市政府的下辖组成部门,却并不是区政府的组成部门,只是市公安局的派驻机构,人民银行一般会在县和县级市设计支行,但是在区一级一般不会单独设置。还有县和县级市的规划建设是有独立性的,是以自己为主的。但是区的规划建设要服从于市的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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