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这样算不算是工伤呢?你怎么看?
员工在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能否认定为工伤?
题主描述的员工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的信息情况,不太详细,不好下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的认定有一项:
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经抢救治疗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可视同工亡处理。
★这条是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的很人性化的内容。
关健在于,员工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后续情况如何,如果48小时内死亡,认定视同工亡没有问题;否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视同工亡,享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亡同样的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工伤险的员工,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员工家属享有工亡的福利待遇及支付相关费用。
未参加社会保险工伤险的员工,由用人单位负责员工家属享有工亡的福利待遇及支付相关费用。
仅供参考。
员工在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这样算不算是工伤呢?你怎么看?
您好,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能否认定为工伤,应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政策原文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向您提到的情形,如果突发脑出血后后抢救及时,当事人并未在48小时内死亡的话,依照工伤条理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员工在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这样算不算是工伤呢?你怎么看?
一、职工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的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的具体认定标准如下:这里“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二、申报工伤的时限1、单位申报工伤的时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职工申报工伤的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前述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依据的法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员工在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这样算不算是工伤呢?你怎么看?
必要条件:1,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发病。2,从单位直接送医院。3,48小时内死亡。是视同工伤,意思是按工伤标准进行补偿,而不是认定工伤。
员工在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这样算不算是工伤呢?你怎么看?
除了职业病按职业病治疗和康复及病退,再没有哪种疾病给予治疗的工伤赔偿。但是,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突发重疾直接送医,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的,按工伤死亡处理,工伤保险所给予赔付。
但是,这个突发重疾死亡按工伤死亡的定性趋于苛刻,哪怕有一丁点不符合你就得不到赔偿,即使打官司也不一定能挽回(有案例通过几审法院都驳回)。比如,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发病可以认定,但这个人不是直接送医,而是先送回家(宿舍)后发现不妙再送医的,虽然也是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但你失去了工伤死亡的认定和赔付。再就是,工作场所、工作时间认定,直接送医也认定,但是抢救过程超过48小时而死亡的,就不能享受工伤死亡的赔偿待遇,所以有点不太人性和残忍,虽然一直对”48小时”的异议很大,但这个”48小时”一直沒变。
这个突发重疾48小时死亡可按工伤死亡赔偿,但如果抢救过来沒死,你又只能按个人疾病治疗,从医保来负担医药费,而不是工伤保险所给你的突发重疾来赔偿这个”工伤疾病”了(没有工伤疾病的讲法)。
所以你的问题只有脑梗后直接送医并在48小时内”死亡”就可以获得工伤死亡的赔付。如果不死,你就只能通过职工医保进行治疗,沒有”工伤疾病”的赔付。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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