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再就业,工作中受伤,算工伤吗?

退休再就业,工作中受伤,能否算工伤?

一、凡是工作中受到伤害,当然都是工伤。

退休再就业人员工作中受伤,不是算不算工伤的问题,肯定是工伤,只不过是处理解决的方式不同而已,主要是解决因工伤发生的相关费用问题。

(一)退休前在职工作时发生工伤,参加社会保险工伤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因工伤发生的相关费用。

(二)退休前在职工作时发生工伤,未参加社会保险工伤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因工伤发生的相关费用。

(三)退休再就业人员无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伤险,自然由用人单位支付因工伤发生的相关费用。

二、迄今为止,退休再就业发生工伤,如何处理,似乎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

因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是对在职工作人员,也就是退休前工作人员作出的法律规定,对退休再就业人员包括工伤在内的福利待遇等,没有约束力。

三、那么,退休再就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发生工伤,怎么办呢?

退休再就业人员,多是高年资的专业技术人员,没有什么技术专长的退休人员,一般没有再就业的机遇。单位因工作需要,有必要聘用这部分高年资专业技术人员,象征性给两个远不及高年资专业技术劳动报酬的工资,不用缴保险,解除聘用也不用给经济补偿,比投资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划算多了。

既使投资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远水不解近渴,况且,培训成熟了,翅膀硬了,远走另择高枝,鸡飞蛋打,赔了夫人又折兵,太划不来了!

退休的高年资专业技术人员,现今优越的生活条件使人均寿命75岁左右,长寿者90岁,100岁大有人在,身体硬实着呢!闲不住,技术随身带,贡献点余热,给两钱就行,不给也行,只要认可本人还有价值就行,要不也白扔了!

一个单位愿意聘用,一个愿意贡献余热,老郑碰见何氏,正合适,一拍既合,两厢情愿,岂不妙哉!那么,剩下的,一切的一切,都好办了,怎么办?两下协议解决一切的、所有的问题,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

四、所以,退休再就业人员,如果出现工伤事故,因为已经超出法定工作年限,用人单位无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工伤险,既然不在社会保险机构承保范围内,社会保险机构肯定是不管的了,不会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怎么办?只有协商解决,用人单位与退休再就业人员或家属,参照国家关于工伤事故有关政策规定协商处理,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就只能走司法程序,向法院提出诉讼,由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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