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垮台后欠下的巨额赔款最后还完了吗?

清朝自1840年鸦片战争签订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开始,直至灭亡,与西方列强及日本,签订了一系列的割地、赔款的条约,赔款总额达13亿两白银之多!中华民国成立后,为取得列强的承认,表示做为清朝政府的继承者,继续履行偿还赔款。

但是,实际并没有全额支付,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美国等多数国家,后来放弃赔款,并用赔款在中国资助慈善、教育、医疗等公益事业,开办保育院、育婴堂,特别是兴办燕京、协和、同济、湘雅等学校医院,传播科学文化知识。

二.只有日本,始终不放弃战争赔款,用战争赔款发展经济,研究制造大量军火,发动侵华战争,残酷屠杀中国人,犯下滔天罪行!

中国政府在1938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拒付日本赔款。

三.中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虽然没有出兵直接参战,但派出大量劳工赴欧洲战场,进行挖掘战壕、救助伤员等后勤服务,为战胜国,因而得以免除对战败国德国、奥地利的战争赔款。

四.1917年,以列宁为首的俄国布尔什维克共产党人领导的“十月革命”胜利,建立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后,宣布放弃可以继承的对俄国战争赔款。

所以,中国清政府及中华民国政府,并木有全部支付战争赔款,总计支付了赔款约半数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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