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过退休年龄依然在工作的人,工资该如何算?有何法律依据?

已过退休年龄,依然工作返人员工资待遇怎么办?

迄今为止,退休返聘人员工资待遇,似乎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

因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是对在职工作人员,也就是退休前工作人员作出的法律规定,对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待遇和,没有约束力。

那么,退休返聘人员工资待遇,怎么办呢?

退休返聘人员,多是高年资的专业技术人员,没有什么技术专长的退休人员,一般没有聘用的机遇。

单位因工作需要,有必要聘用这部分高年资专业技术人员,象征性给两个远不及高年资专业技术劳动报酬的工资,不用缴保险,解除聘用也不用给经济补偿,比投资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划算多了。

既使投资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远水不解近渴,况且,培训成熟了,翅膀硬了,远走另择高枝,鸡飞蛋打,赔了夫人又折兵,太划不来了!

退休的高年资专业技术人员,现今生活条件使人均寿命75岁左右,长寿者90岁,100岁大有人在,身体硬实着呢!闲不住,技术随身带,贡献点余热,给两钱就行,不给也行,只要认可本人还有价值就行,要不也白扔了!

一个单位愿意聘用,一个愿意贡献余热,老郑碰见何氏,正合适,一拍既合,两厢情愿,岂不妙哉!那么,剩下的,一切的一切,都好办了,怎么办?两下协议解决一切的、所有的问题,包括工资待遇问题,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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