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前事业单位干部依照什么政策管理?
有具体政策名称吗?
2000年以前,事业单位干部实行“身份管理”,事业单位干部同党政机关的国家干部身份相同,工资福利待遇也同党政机关的国家干部一样。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地方事业单位干部一部分由所在地方党委管理或组织部门管理,多数事业单位干部由所在地方政府人事部门管理。
中直及国家部委属事业单位干部,一部分由中央或中央组织部管理,多数由部委管理或单位自管。
2009年,事业单位实行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事业单位实行“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事业单位干部的身份转为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员工;工人身份转为工勤岗位员工。
事业单位员工,可以在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之间转岗工作,聘用在什么岗位工作,享受什么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干部、工人身份成为历史,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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