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属于公益几类事业单位?
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在事业单位改革中的走向如何,定性为公益一类、抑或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县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在县一般设运输管理所、路政管理所等机构,而路政管理所为垂直管理单位,现皆为有行政职能、行政执法职权的事业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的意见,道路运输管理局在事业单位改革中的走向有三个。
一.保留行政职能,行政执法职能交给按照改革精神新设立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成建制的转为行政机关;这就需要增加行政机构、行政编制,在当前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的形势下,可能性不大。
二.行政职能上交,交还交通运输管理行政部门,行政执法职能交给交通综合执法机构,保留事业单位性质,主要是道路运输公益服务性质,这个可能性比较大一些。
三.至于定为公益几类事业单位,要看改革后,机构编制部门对剩余职能的界定,如果为行政部分提供支持保障和完全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则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及工资福利待遇全部财政供养,几与公务员无差别,或差别很小,最大的好处是稳定;
如果尚有经营能力,又提供社会公益服务,则定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及工资福利待遇部分来源经营收入、部分来源财政补助,视经营状况,工资福利待遇可能高于公益一类,也可能不及公益一类。
四.也有可能整合业务,合并至县交通运输部门下属其他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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