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案中最重要的因素是凶器还是动机?
从法理上看,最重要的因素是动机,是判定刑名的依据,如果只想伤害对方,而不是出于杀死对方的想法,虽然可能造成对方死亡的,仍定伤害罪,以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处罚来量刑。
如果有杀人的动机,虽然没有将对方杀死,仍然要按杀人罪来定刑名的,只是没有杀死人,在量刑时酌情考虑的情节而已。
至于凶器如刀具等,只是杀人、伤害案件中的使用工具,做为案件的重要因素、证据而已,不使用刀具等任何器具,徒手也是可以伤害他人、杀死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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