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公职人员,因给别人担保被纳入老赖名单,正在履行还款,老赖身份能消吗?
作为一个在银行工作的人,我可以告诉你的事,如果你正在履行还款义务,是可以取消老赖身份的,前提是你需要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同意后会向法院申请撤销你的老赖身份,解除你的失信被执行人身份,这样你就不是老赖了。
公职人员为别人贷款提供担保,本身就是一个严重的失误我在银行工作遇到过很多公职人员为别人提供担保,别人还不上以后,自己还得替别人还款,如果不还款银行就会找到单位,自己还要被单位的纪委约谈,甚至还会丢掉工作。
很多公职人员,包括教师、公务员等,为别人提供担保以后,别人还不上银行的贷款,而他们又无力偿还贷款,因此有的人被单位开除,有的人妻离子散。所以,公职人员不要轻易为别人提供担保,有可能会丢了工作。
公职人员还不上贷款后,银行照样会起诉,甚至会向单位施压,这个时候单位的领导和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就会一直找你谈话,这个时候你就被动了。
怎么样才能取消老赖的身份大家千万不要认为我们还款了,老赖和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就自动取消了。
我要告诉大家的是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也就是老赖的身份不会自动取消。因为把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是法院而不是银行。
因此,当我有还款能力,正在还款的时候需要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要审核,主动权在银行手里,银行同意后才会向法院提出申请,解除你的失信被执行人身份。
取消老赖身份的流程是:
1.本人申请—2.银行审核同意—3.银行向法院提出申请—4.法院解除失信被执行人身份
大家一定要谨慎为别人贷款提供担保,担保就意味着无条件替别人承担还款义务宁可不做朋友,亲戚不来往。也不要轻易为别人提供担保,在银行工作我见过太多这样的例子了,最后朋友做不成,亲戚之间对簿公堂,反目成仇。
因为我们在为别人做担保的时候只是签个字而已感觉并没有什么,但是一旦别人还不上贷款,而是让你还款几十万、上百万的时候,这个时候就已经晚了,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公职人员身份很特殊,融资、担保一定要考虑后果教师、公务员、医生和其他事业编制的人员,自己贷款或者为别人提供担保一定要量力而行。自己本人贷款还不上,被法院起诉后,很有可能会被开除,如果想保住工作就可能要卖房卖车还贷款了。
为别人提供担保就更坑了,完全是替别人还贷款,教师是这类人中最多的,往往也是因为没有经验,碍于情面为别人提供担保最后妻离子散。
因此,我建议为了自己家庭和工作考虑,公职人员谨慎为别人的贷款提供担保。
我是一名公职人员,因给别人担保被纳入老赖名单,正在履行还款,老赖身份能消吗?
什么是“老赖”?
“老赖”,即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成为“老赖”,需要人民法院决定你为别人担保,从而对债务人的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当债务人跑路或无力偿还债务时,你就应该承担还款义务,这是法定的,无可争议。
你作为一名公职人员,由于有稳定的工资收入,显然是具有履行能力的。但你对先代替债务人还款肯定不服,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实的义务,并且发生了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行为。
此时,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将你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相关证据。人民法院经核实后,确定将你列为“老赖”,会向你送达决定书。
成为“老赖”的危害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后,人民法院需要将你个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等信息上报到最高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平台,并可通过媒体曝光。
另外,人民法院也要将你的老赖决定书,通知到你的单位和社区。
当然,成为老赖后,你是要被限制坐飞机和高铁这样的高消费的;你还要定期向人民法院定期报告个人财产情况等。
一句话,你成为老赖后,你的信用基本破产了。
老赖身份能消除吗?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由此可见,你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抓紧时间还清债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让他确认履行完毕;然后,你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将你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我是一名公职人员,因给别人担保被纳入老赖名单,正在履行还款,老赖身份能消吗?
感谢邀请。
根据提问人的描述,现在提取出几个核心词:”公职人员“、”老赖“、”正在履行“。
一、何为老赖?
目前,社会上对”老赖“的理解,通常是法律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再根据提问人陈述其”正在履行还款“,由此可以判断得出,提问人曾涉诉,经法院审理已形成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因提问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而被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提问人正在履行的是和解协议的还款,那就不符合法定情形。提问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纠正。但实务中这种情形比较少见。
二、公职人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如果仍在履行还款义务,且尚未完成时,暂不能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直至提问人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另外,根据如下法律依据,即使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提问人的不良征信记录将会被保存5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第二款,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第三款,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第四款,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以上回复,仅供参考。
我是一名公职人员,因给别人担保被纳入老赖名单,正在履行还款,老赖身份能消吗?
你,
唯一的办法是:
帮助设法早日还清债务!
你是担保人,
当然也是责任人,
莫拿你是公职人员当挡箭牌,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而且,
公职人员更应维护法律,
而且还应从严惩处!
莫幻想,
加紧补救是唯一选择!
图片借自网络
我是一名公职人员,因给别人担保被纳入老赖名单,正在履行还款,老赖身份能消吗?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第四条 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我是一名公职人员,因给别人担保被纳入老赖名单,正在履行还款,老赖身份能消吗?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你担保的债权法院判决已经生效,也已经进入到强制执行阶段,每个月法院会从你的工资账号划扣走大部分钱来履行还款义务。而你也被法院列入了失信人名单,只有当你还完全部的债务,才能被法院从失信人名单中删除,否则会一直在名单中。
当然由于你的身份是担保人,并非是借款人,显然这笔钱被借款人拿去用了,而没有及时偿还,作为担保人,在履行还还款义务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这笔钱。
正在履行还款义务,可以和申请执行人协商是否能够达成执行和解,让对方申请将你从失信人名单中删除掉,毕竟,每个月还钱,都是从工资卡直接扣除,想不还也不可能。根据相关的规定,公职人员是失信人的,还需要通报给公职人员所在的单位,影响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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