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今社会遇“夺妻之恨”该怎么办?

冲动是魔鬼,打人犯法,报复证明你人品的确有问题。

在当今社会,还存在什么夺妻之恨,你的妻子能被别人夺走,你为什么不检讨自己,要么是你自己的问题。不求向上,给不了妻子想要的生活。

妻子被别人夺走,作为一个男人肯定愤恨,努气难消,悲伤,失望,更证明自己的窝囊,应该是五味杂陈。

但是现在是法制社会,用武力肯定是莽夫的行为,甚至会触范法律,所以你必须冷静下来。

搜集证据,用法律途径解决

既然你的妻子能被人夺走,不是你的问题,就是妻子人品有问题。能夺走的都不是什么好人,她没有与你共患难同富贵的心思,你强留着也没什么意思。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强扭的瓜不甜,一个心已不在你心上的人,留在身边反而是一种折磨。

找到他们在一起的证据,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让她净身出户。如果你舍不得放弃,或是妻子还愿意回头,那就看你能不能咽下这口恶气了。

婚姻是两厢情愿,捆绑不成夫妻

妻子能被别人夺走,证明你确实不够优秀,妻子不够爱你。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现实的令人无法想像。

感情总是你情我愿,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不是你妻子有心负你,别人又怎能夺,难道别人用刀架你妻子脖子上了。

所以说这样的妻子不要也罢,更别为了一个不值得的人去做什么傻事。唯一让你能做的就是,重新振作,努力地过好自己,发奋图强。

努力改变现状,要让你妻子后悔选择背弃你,只有通过不断努力,你的生活好了,人优秀了,天涯何外无芳草,自然会再遇春天。

婚姻自由,是你的别人夺不走

当今社会婚姻自由,你们只不过有一纸婚约,既然你妻子能出轨,应该跟那个男人关系不大。人家难道强行抢夺了,肯定说不过去。

证明你已经满足不了你的女人,至于哪方面,应该你知,你妻子知,不是物质,就是情感,或是身体。

其实女人很容易满足,如果你事业有成,身体健康,爱他疼他,生活无忧,她又怎么会红杏出墙。好说歹说,两人都有错,怨不了一方,你好好审视自己,是不是自己哪方面做的不够好。

最好的″报复"是让自己变的更优秀

如今网络时代,婚内出轨的例子数不胜数,有些因为夫妻无真爱而出轨,有些因为物质,″贫贱夫妻百事哀″,有些却是一时糊涂,做了错事。

不管什么原因,总之别想着有什么报复心理,既然感情不再,放过他们,也放过自己。再说法律也不允许胡来,那样社会就乱套了。

如果泄了私愤,触犯刑法,搭上自己的未来,实在是不值得。是你的别人抢不走,抢走的就不值得你留恋。

既然缘分已尽,那就痛痛快快地分手,你除了努力改变现状,别无他法。用这个恨去发奋图强,让你的妻子后悔,让别人高看自己。你若精彩,蝶自飞来,大丈夫又何愁无妻。

我是红红梦美,祝你幸福,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帮助!

在现今社会遇“夺妻之恨”该怎么办?

夺妻之恨,在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跟踪捉双,以暴治奸;二是忍辱负重,放任奸情。然而,这两种方式都不是好的选择,前者可能因伤害他人而负刑事责任,使有理变成无理,还可能遭受牢狱之苦,赔了夫人又折兵。后者可能因长期隐忍而抑郁成疾,怄气伤肝而病患不止,这样会伤害了自己,快活了别人。

对于夺妻之恨,针对不同情况应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如果你妻与你已经离婚而再嫁,这就一扯两清,过往不究,那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了,该做什么都有她的自由选择权,不要有任何报复行为。否则,你将是无理取闹,搞不好还要负法律责任。

如果你妻在与你没有离异的情况下,和别人在外以夫妻的名义公开同居,你在掌握证据的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重婚罪诉讼,使她们双双入狱,强制分离,让一对野鸳鸯尝尝违背伦理道德的惩罚滋味。

如果你妻只是长期与特定关系人偷情,这种双双婚内出轨的情况,是涉事两家庭的悲哀,相关联的夫或妻都不能容忍这种见光死的事情发生,也是党纪政纪不能放纵的道德标准。那么好了,你可以向对方妻子及家人"吹哨报警",把这种婚外恋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可以向所在地域有关部门举报,让公权力来处理涉事男人的不耻之事,严厉的行政处罚,可能使奸夫失去权力或声誉,一蹶不振的淫夫将失去魅力,不再风光,令人唾弃。

对于婚内出轨决不能姑息养奸,放任自流,你的忍让会使对方误认为你软弱可欺,肆无忌惮地偷欢会让你更加痛苦,死要面子活受罪是对自己的严重伤害,也是对家庭的极其不负责任。

延伸阅读

案例一:

2018年,被告人李某发现其妻子夏某和孙某有婚外情。

2020年1月16日16时许,李某驾驶汽车在建湖县某道路由西向东行驶,发现孙某的轿车停在道路北侧,且夏某和孙某坐在车内。

李某驾车停在孙某轿车车头处,要求孙某和夏某下车未果,遂返回车内拿出一把老虎钳将孙某轿车前挡风玻璃砸破,逼二人下车。孙某见状欲驾车离开,李某又驾驶其轿车用车头多次冲撞孙某车辆左侧,欲阻止孙某离开,后被民警当场抓获。

李某的行为致使孙某轿车多处损坏,损坏处价值人民币11070元。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对李某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提起公诉,建湖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李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案例二:

济南一35岁男子在发现妻子出轨后选择隐忍,结果妻子和其情夫变本加厉,不仅当着该男子的面打情骂俏,上床亲热,情夫还要求观看男子与妻子的“房事”表演,以寻求淫荡的精神刺激。该男子顿觉妻情夫欺人太甚,极尽羞辱人格之能事,已达到是可忍孰不可忍之地步。盛怒之下,该男子乱刀将妻子情夫刺成重伤。

之后,济南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绿帽男有期徒刑五年。

在现今社会遇“夺妻之恨”该怎么办?

夺妻之恨,在现代文明、法制社会,我们可以理解为多吃多占,贪欲过剩,移情别恋,背叛丈夫,背叛婚姻家庭,在婚内出轨,与别的男人偷情通奸。

因为她已经嫁人了,成为你的合法妻子,是你的孩子的母亲,夫妻之间的彼此忠诚,就是最基本的婚姻义务和道德约束。在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下,爱情婚姻关系都是具有排他性的,必须是专一的,一对一的。是不容忍第三者插足的。那样,无论是对于社会,还是对于婚姻家庭,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所以,一夫多妻,或者是一妻多夫,都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当然了,法律法规对于婚内的出轨偷情,确实是无能为力的。不能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就必然就会有一些胆大妄为的,有婚姻关系约束的男女铤而走险,大打擦边球。违背道德良知,违背公序良俗,寻求刺激,大胆尝试,公然地挑战现实的婚姻秩序。

其实这也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女人出轨别的男人,那个男人也许不是单身,是另外一个女人的丈夫,那个女人也很无辜,也是受害者。毫无疑问,这个女人,她就是一个不速之客,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入侵者、加害者。对于自己的丈夫而言,她就是一个无耻的婚姻背叛者。她伤害的就是两个家庭。

她出轨通奸的那个男人,对于她的合法丈夫而言,就是一个夫妻婚姻关系的破坏者,入侵者,产生了夺妻之恨的客观后果。

这种不道德的伤害行为,虽然还不至于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也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放任自流,逆来顺受,忍气吞声,必须要挺身而出,勇敢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尽力寻找、搜集他们出轨与通奸的证据。通过他们的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派出所,社会居委会对他们的丑恶行为予以揭露,进行必要的曝光,让他们受到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并为之付出代价。

然后,毫不犹豫地选择离婚的方式,长痛不如短痛。尽快结束跟她早已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因为是她的过错,在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时,她是理亏的一方,法律会更好地保护你的合法权益的。彻底地离开她,把自己头上的那一顶不光彩的绿帽子摘下来。扬眉吐气,抬起头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擦亮眼睛,鼓足勇气。吃一堑,长一智。重新去寻觅属于自己的下一段爱情婚姻。

在现今社会遇“夺妻之恨”该怎么办?

夺妻之恨,杀父之仇,世人难想,世人不忘,刻骨铭心,势不两立,多想想错在什么地方,妻子离你远走,不耍一方思想,一方原责,你说你好,它说它好,真心相处,真情对待:沒有过不去的坎!一三思而行,后果自负!

在现今社会遇“夺妻之恨”该怎么办?

多年的打工生涯,见过一单夺妻案,也见过一单夺夫之案,二件案处理手法不同,结果也是很想不到,夺夫案更显得痛快。

先说夺妻案,同一间酒店的女服务员小丽,30岁左右,已婚有2孩,她是南下打工的外省人,准确地说是山区来的打工妹,她打工,丈夫在出租专门看小孩。是典型的男内女外,女汉子形的老婆。

不知何时,小丽和一个经常在酒店吃饭的一个老头好上了,这老头是个退休医生。在大医院退下来后,又在自家的自建房内诊病,收取诊金,但不贵,平价。老头有一儿子,已在外省发展,极少回家探视父母。而老头的老婆是个瞎子,什么事都做不了,什么事想做也做不成。由于看不见任何事,所以老头才敢大胆地带小丽回家。

纸包不住火,这事让小丽老公知道后,大发雷霆之火,骂小丽衰女,小丽老公考虑再三,想出一个三全其美的办法,解决了争端,全程沒有用武力解决。

第二单是夺夫之恨,我打工的一个老板,与厂里的一个女文员眉来眼去,目送秋波。最后背着老板娘双双坠落情网,不能自拔。靓女文员肚子有变化后,老板劈腿坐实。

精明的老板娘找来一个律师,运用政策,迫使老板净身出户,财产尽归2个孩子和前妻。

老板娘念在多年夫妻情份上,网开一面,给前夫留下一台小车和一部大货车,双双手指画押,形成法律文件,至此,夺夫案处理结束,沒有发生任何暴力事件,老板娘做法值得点赞。

在现今社会遇“夺妻之恨”该怎么办?

夺妻之恨不共戴天!那是在旧社会,譬如林冲之妻被恶霸欺负,当然不能忍。那些有钱有势的人,欺男霸女,无恶不作,被众人仇视,还惹不起敢怒不敢言,也不是每个被欺负的妻子,都有林冲那样的丈夫,还能遇到鲁智深那样嫉恶如仇的侠义之人。更何况旧社会是男权社会,女人被视为男人的财产,自己的财产被侵犯,还被戴绿帽,让男人颜面扫地,所以被人们无限放大,也就和杀父之仇比肩而立了。

然而在新社会,是不能限制人身自由的,女子要是不愿意也不会被夺走了的。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离开,虽然留下不一定就是为了爱,但是既然离开了,肯定是不爱了。无论怎样的花言巧语,也改变不了离开的事实,所以,我觉得恨得毫无道理,除非像林冲之妻,被逼身亡,那就让逼她的恶霸得到法律的制裁。否则,她一边享受新的生活,一边跟你说被逼无奈,那就是笑话了。

虽说自古冲冠一怒为红颜,那也得看什么原因!从古至今冤死的傻小子也不少了,冷静对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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