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分房子你没份,养老你就有份,如果家里这样做,合理吗?
要是按国家法律规定,儿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和责任。但是,到了实际生活中,尤其是在农村,具体的就不是这回事了。农村的习俗是,儿子是家庭香烟的继承人,赡养老人,继承家业多为儿子的事。女儿则是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一般不承担赡养老人的养老、也不参与继承分配老人的遗产等。但是,在老人生病或有什么困难时,女儿眊看、伺候(暂时性的)、或给老人买吃买喝、或给老人个钱花,这些属人情理数之礼。当兄弟们的不可要求和责难出嫁的姐妹怎么做,完全出自闺女们的自愿。
如果,兄弟们要求闺女们侍俸老人,又不允许闺女们参与分配老人的家产土地等,显然是不合理的。
如果严格按规定来,儿女都有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享有继承老人遗产的权力。兄弟们硬要求可以,但权力义务同担。你兄弟们干不干?如果同意,闺女们当然一样伺候老人。可实际生活中有几例呢?
所以,做女儿的,有法可依,有理有据。不合理的要求,有权拒绝。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分房子你没份,养老你就有份,如果家里这样做,合理吗?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分房子你没份,养老你就有份,如果家里这样做,合理吗?这句话说出了很多人的心里话,很多人都想问凭什么啊!农村人大多数人觉得,这样做没错啊!或者是大家都说这么做的啊!凭啥就你觉得不公平啊!谁让你是老人的孩子,你不养就是不孝顺,而儿子得到了房子,虽然大家都说他不孝顺,但是在物质上却得到了满足。而女儿为了不让别人说自己不孝顺,心里憋着气伺候老人,而女婿也因为没有分到一丁点好处,最后岳父母还过来找自己养老,两夫妻因为这天天吵架。
而老人也觉得自己冤枉啊!大家都是这么做的,为什么我这样做就是不对啊!财产给了儿子,可儿媳却嫌弃我,我只能去找女儿。一来是可以减轻儿子的负担,二来自己也有人给自己养老。若是自己的女儿不给自己养老,儿子又指望不上,权衡利弊之后,只能赖住自己的女儿了。若是自己的女儿不肯给自己养老,自己就说女儿不孝顺,丝毫不说儿子的过错。
可是,女儿们你们怎么不去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啊!咨询后,你才知道自己的父母根本就是一个无赖。因为儿子拿来老人的财产,所以都是儿子养老的,而自己一分钱都没拿,自己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就算这件事情让大家都知道,自己直接说自己没有拿钱,而儿子拿钱了,凭什么自己要赡养老人,儿子都去哪里了。凭什么好处儿子拿,却把应尽的责任推给一个没有拿一点好处的闺女啊!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分房子你没份,养老你就有份,当父母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自己的心都死了,父母都为自己的儿子考虑好了,却忘了自己的女儿也是自己的亲骨肉啊!别人都说,手心手背都是肉,但是肉的多少却不一样啊!大家觉得小编说的怎么样啊!喜欢的话,可以在下方留言和关注小编啊!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分房子你没份,养老你就有份,如果家里这样做,合理吗?
您好,我是陈群律师,谢谢您邀请。
我也是个女士,对题主的说法感同身受。
虽说全民普法已经进行了很多年,宣传并推行男女平等的时间更久,但是“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的观念,深入到人们的骨髓嵌入到人们的基因。
重男轻女,以儿子为主,甚至心里只有儿子、只依靠儿子,房子,家产都给儿子,这都是很久的传统。
尤其在农村,这种观念,这种理念,这种现象是非常普遍的。
我国的《宪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都规定,老年人有获得老年福利的权利,成年子女有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等等。
对于成年子女来说,赡养老年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不讲条件的,没有对价的,不不存在前因的。
也就是说,只要您是成年子女,只要您有健在的老年父母,您就应当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而不管您是儿子还是女儿、父母对儿子女儿是不是一碗水端平。
换句话说赡养老年父母既是法律的义务,又是人伦的要求,少一些计较吧,父母生养了孩子,无论他们怎么做,咱们都多尽孝心,以免留下遗憾。
再说,如果上一辈做得不怎么周全,而咱们不计较,做得合法合理,合乎道德,也是给晚辈树立了好榜样。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分房子你没份,养老你就有份,如果家里这样做,合理吗?
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儿的江山闺女的饭店,这句世代老人留下的传统风俗,足见对儿子闺女合理的见解。
闺女儿子个个亲,都是娘怀胎十月辛苦生下,有口吃的总是担心每个孩子抢不着,拿在手里分着给孩子吃,没有偏向儿子,更没有独疼闺女,试问哪位能回想起爹娘不疼的童年,咱们吃着爹娘从嘴里省下的每一口,穿着父母攒了很久的钱给买的新衣服,那时候,咱们不会体谅到老人是多么的不易,爹娘已经忘了肉的滋味,不记的白馍的清香,把好的全给了吃不够,喝不饱的儿女,老人没有重男轻女,盼的是以后儿子养老,闺女出嫁后买肉孝顺爹娘。
儿子是根,是根就得有家,房子是留给儿子的,儿子留给后辈的,有的人家四代同堂都挤在这个家里。
闺女出嫁是往外走,白养了二十多年闺女,供了二十多年的学费,还没等到一分钱的回报,就要走了,父母还要风光体面的给了陪嫁钱,这一路走来你所花的钱能买一套五十万的楼房,这可是爹娘一辈子的血汗钱。
闺女自有闺女的家,成了别人的儿媳,那是你应有的房子,你在为婆家生根留种,娘家哥嫂是亲人,年来年往常走动,要不然别人问你干啥去,你高声说着走娘《家》。这是你想爹想娘唯一回去的地方。
娘家房子拆迁分房,不会有你的一份,这是娘家哥嫂的房子,你若强要,不是无礼就是泼赖,房子的户主是娘家哥弟,你房子的主人是你男人,若争房子象婆家男人要,不过得要等到离婚的协议书那天。
爹娘只有一个,能活几天,Ta们把你拉扯二十多年,让你孝敬养老又能几年,是人要有人心,不要亏了老人可怜的晚年,生活水平提高了,吃的喝的都不缺,你只是动动手弯弯腰搀扶一下曾经为作擦屎刮尿的亲爹娘。
父母有病现在报销补贴已占百分之七十多,你花十万也不就实用了三万吗?更何况兄弟姐妹摊着,有些老人为了给儿子女儿省钱,直接回家保守治疗,若是这样了还能多活几天?
女儿也是传后人,也是养老送终人,养老有你一份子,合理合法更合心,不要忘恩,Ta们是生你养你最疼你的人,你怎能忘了最好的以前,你的每一步成长,都是父母的精心呵护,你满身的缀肉,都是父母省给你的,你胖了,父母瘦了,你已经为母了,你对自己的孩子也是这样,你已后对自己养老问题应该怎样考虑,是否也会面对这样的难题……。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分房子你没份,养老你就有份,如果家里这样做,合理吗?
我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子的,我们那儿搞拆迁,娘家的房子都归弟弟所有,目前还有一个老妈82岁,老妈和弟弟一家在我家住了六年整,没有要他一分钱的房租,在外面租房子最少都要8千至1万一年,两个月前终于分到房子各自住各自的了,但是老妈依然住在我家,弟弟和弟媳认为是应该的,老妈的养老金一个月有一千柒百元,工资款弟媳妇管着,我们有三个女孩一个男孩,我是家里老大,我老公我们两个都懒得跟他们计较,不想老妈难过,我的两个妹妹有时也会向我报怨几句,我想姊妹亲情只有今生没有再来,为了一些身外之物闹得不可开交没意思!在一个家里要做到绝对的公平是不可能的,这个时候就要看每个人对于这件事情的真实太度和想法,我想父母的财产接理说儿女都应该有份,但是财产分到了亲情也就没有了。我们几个女孩家都有房子都没有去计较这些,可是弟弟和弟媳妇还要我们给老妈养老,我们三个女孩不想多说什么?只想让老妈安度晚年!我们从一无所有开始,现在什么都有了,最后我想说的是财富不是靠争来的,而是靠自己挣来的。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分房子你没份,养老你就有份,如果家里这样做,合理吗?
经常听到人们讨论关于财产的继承和赡养老人这类话题。进入现代社会,纵观大多数家庭实际情况,从公平的角度和法律层面上来讲,嫁岀去的女儿分房子沒份,养老就有份,这是不合理的!
中国的封建传统思想最大的弊病就是重男轻女,这实际上是对女性的歧视。认为女儿嫁出去了就是别人家的人了,跟娘家关系不大,把家产全部留给儿子,没有女儿的份,认为自己将来老了有儿子赡养,即所谓养儿防老。
然而有一个事实我们必须注意到,在过去那些历史年代中,女儿嫁出去之后,确实也很少回娘家,婆家也不会轻易允许儿媳妇经常往娘家跑,更不要说照顾父母亲的生活起居、拿钱财去孝敬和赡养父母。那些年代,照顾和赡养父母亲的责任全部落在儿子身上,所以把家产全部留给儿子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但是,“嫁岀去的女儿如泼岀去的水”这句话放在现代社会则显得有些不合时宜。因为在当今社会,大多数家庭的女儿对父母亲的孝顺程度、照顾父母亲的生活起居以及赡养父母亲的举动比儿子毫不逊色。
她们甚至有可能比儿子儿媳妇做得更细心、更周到,所以从公平公正角度上来讲也好,从法律层面上来讲也好,父母亲的财产继承应该有她们一份。至于房子,有些做女儿的认为夫家有房子,为了顾及兄弟姐妹之间的情义,没必要向娘家要一间房子,这是礼让,是人情。
正因为女儿尽了孝道,履行了赡养父母亲的义务,父母亲如果有巨额存款或者房产,女儿也是应该分得的。如果女儿的户口没有迁岀,分得父母家的房屋拆迁补偿款也是理所当然。至于是否礼让、让给娘家兄弟多少,那是女儿自己决定的事。
由于封建传统思想在有些家庭还没有完全摒弃,有些人对法律上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还不是完全掌握和熟悉,所以才会出现题主所说的这种情况。我个人认为,做父母亲的应该公平对待手掌手背,兄弟姐妹之间应该顾及同胞之情,讲原则的同时还要发扬风格,这样才能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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