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默许单身老人在不结婚的情况下搭伴一起生活,你怎么看待这类事?
这样的情况还不少,多数都是单身男人有钱有退休金的,找个稍年轻的女“保姆”,搭伙过日子,年龄大的女的不好说,谁伺候谁呢,都是年龄相差悬殊的。
办证的很少,这也好,老人去世后没有什么瓜葛纠纷事。儿女们也不亏待“保姆”的,伺候老人时每月都给于保姆的工资的,儿女们也省心能安心的工作,老人有人照顾,都挺好的。
我村有四个这样的情况呢。就有一个特殊情况的,两人同岁,女的有退休金,每月四千多元。她不花男的钱,就是为了搭伙过日子,男人是村里人,是个医生,和这个女人当年都是错里的赤脚医生,当年相恋,由于女方母亲嫌男方家条件穷,而棒打鸳鸯二人分手的,女方后来考试出去落在市里工作并成家,有一儿一女,头几年老伴去世,近两年因和儿媳关系紧张,而出来了。
我村的这个医生,前二年老伴因车祸去世了,女方自己主动来的,昔日恋人时隔50年,有情人终成眷属,二人恩恩爱爱,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子女默许单身老人在不结婚的情况下搭伴一起生活,你怎么看待这类事?
我们这里这种现象很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大多数人只同居不领证!
我亲小叔子,就是这种情况,零七年他老婆去世,他56岁,零八年经人介绍和现在的老婆认识,不几天就住在一起了,当时小叔子没退休,是下刚工人,不发工资,还有老妈要侍候,他新找的老婆,51岁,企业刚退休,家庭条件廷好,有几橦房,我小叔子脾气好,一表人才,所以两人一见面就成了,
小叔子退休后,住进了老婆家,工资卡交给老婆,两个人感情挺好,老婆只有一个儿子,单独居住,老婆给儿子带大孙女,上小学三年级了,去年又生了二胎,小叔子帮忙带小孩,接送孙女上下学,星期天回家看自己的孙女,两家关系融洽!
可直到现在,十多年过去了,也沒领证,以前还张啰着领证来,现在都也不提了!
其实证,就是个证明,我认为,又不是年轻人,只要感情好,证不证的没多大关系,这样省去将来好多麻烦事!不必太在意!
子女默许单身老人在不结婚的情况下搭伴一起生活,你怎么看待这类事?
这种现象的出现,也是一种文明的进步。应该给予正面肯定。
现在这种情况太普遍了,原因之一就是好合好散。失去一半的鳏寡老人,合伙搭伴,也算彼此有个照应。
这样做的好处是:
一、男女之间不被财产所拖累。现在是市场经济,财产成了老人们双方儿女争夺的焦点。
二、男女双方纯粹为了找个伴。现在的年轻人不可能守在父母身边,他们也有他们的事业和工作。人到老景,最怕的是孤独,有个人说说话,聊聊天,消磨已经不多的时间。
三、男女双方不用办理法律手续,好聚好散。任何一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来去自由。
四、从某种意义上讲,也算支持儿女们的工作。试想,本来是父母双亲,一个走了,一个还活着。如何安排好这个还活着的老人生活,是不少年轻人最头疼的事。
五、老人搭伙作伴,生活幸福安康,减轻政府负担。老年人不缺吃喝,就怕生病久治不愈。既浪费有限的卫生资源,又给各自儿女增添各种负担。
总之,目前老年人这种搭伙生活现象的产生,是一个全新的社会课题。虽然有悖于法律规定,但也不能因噎废食,让从事社会学、法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的开展深入的研究,提出一个既不违法,又能简单宜行的解决办法。(2019/08/06)
子女默许单身老人在不结婚的情况下搭伴一起生活,你怎么看待这类事?
子女默许老人在不结婚的情况下搭伴一起生活,这对老人来说,是有一定的风险的。
我邻村有一妇女,二子一女。丈夫去世时,那时她就是五十来岁。为了减轻孩子负担,她把房产等全部分给儿子,便出外找了个搭伙过日子的人。
搭伙人是一个退休教师,二人住在一起后,倒也恩恩爱爱,十分融洽。他除了吃穿用外,每月给她一千元的体己钱。
过了二十来年,老头去世。因为只是个搭伙人,她被继子女光屁股赶了出来。无奈,只得又返回自己家找孩子养老。
是娘不跳墙,跳墙不是娘。受这种观念的影响,一般女人再婚后,儿子女儿就不会再认这个娘了。再加上她这几年的体己钱在女儿买房时都给了女儿,所以两个儿子都拒绝她回家做母亲了。
现在,她已经七十多岁了,住在村外一个草房里,有时儿子孙子过来送点吃的,有时乡亲们送点吃的给她,艰难的度日。
如果她当时不是搭伙,而是领了结婚证的话,她的生活就不会这么尴尬。分不到遗产,最其码可以领到几百元的遗属补助,来弥补自己的生活。
子女默许单身老人在不结婚的情况下搭伴一起生活,你怎么看待这类事?
结婚,只是法定的事实婚姻,同时也受法律保护,但是,真正意实上领了结婚证的夫妻,幸福并一身相爱的又有多少,就拿当下的离婚例子来说,是,他们夫妻双方以办理了结婚手续,可最后还的直面离婚,就拿你提到的问题论亊,如果他们双方又𣎴愿意领证,而能生死相衣,这种情况也大有人在,我有一个朋友,他现在找的这个女人,并还带着一个儿子,要是给我自己,我一定坚决𣎴找,可人家并非那么认为,最起码搭伙组织家庭,还能有个互相照应的伴侣,之于说办证,他们双方也从末提及,好则双方继续,坏则随时分道扬镳,并且这种亊情双方发生矛盾还很少,原因是,正因为没有领证,必须的顾及比之的感情和脸面,俗语叫,情脸相待,这也是领证与不领证的互相利弊。
子女默许单身老人在不结婚的情况下搭伴一起生活,你怎么看待这类事?
谢邀,在双方子女默许下,两位老人生活在一起,搭伴过日子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虽属未婚同居,但他/她们在一起仅仅只是做个伴,相互抚持有个照顾,有个人说说话而已。但此类做法也可减少了双方百年后,财产继承权的矛盾。其实只要老人双方自愿,子女无权干涉老人再婚权利,履行结婚手续,只要双方婚前各自做好财产继承公证,明确继承权,合理合法同样可以达到相同目的。当否?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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