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把房子平均分给儿子和女儿,儿媳生气说以后老了不伺候,你怎么看?
看得人火大啊,这个老人对这个媳妇一家已经够好了。这样的儿媳妇建议老人把房子全部给女儿吧。
成年以后已经没扶养义务,给予的都应感恩
老人对儿子又是房子,车子,带孩子,出钱又出力,而这些完全是超出扶养义务的。
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扶养义务成年以后就没了,所以父母对你成年以后所做的一切,都应该感恩,因为这都是出于对子女的爱,多赠与的。即使什么都不给你,也不违法。
财产自己的想给谁就给谁,并没规定
再说财产分割,财产既然是老人的,那么老人就有绝对的分配权利,老人想给谁就谁,全部捐了,或者送乞丐都是会被法律保护的。没有什么儿子就应该得到,孙子就应该得到。
因此作为子女应该尊重老人的决定,因为房子是老人的,他们想给谁就谁
何况一人一半之前,儿子已经有110平方米的婚房,明明儿子更占便宜。
啃老还贪得无厌,赡养老人是强制义务
一个这样的老人,其实所作所为已经很不错了,甚至明眼人可以看出来,老人算整体一直更偏心儿子。也随时在帮助着儿子很多事情。
说难听,儿子一家本来就是啃老,啃老这年头因为生活成本高,的确常见,但是这也不是多光荣的事情啊。
最过分的是,啃老还贪得无厌,不知道见好就收,就真是可恶。
另外什么老了不伺候,赡养老人是强制性义务,和你有没有得到什么没有任何关系。
所谓强制义务就是你不做,老人就可以起诉你。
个人认为明明现在还在啃老,做人就别贪得无厌了,真那么硬气,先把车子房子还过来,之前用的钱都还了啊。
老人把房子平均分给儿子和女儿,儿媳生气说以后老了不伺候,你怎么看?
看的人火大啊,这个老人对这个媳妇一家已经够好了。这样的媳妇建议老人把房子全部给女儿吧。
成年以后已经没扶养义务,给予的都应感恩老人对儿子又是房子,车子,带孩子,出钱又出力,而这些完全是超出扶养义务的。
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扶养义务成年以后就没了,所以父母对你成年以后所做的一切,都应该感恩,因为这都是出于对子女的爱,多赠与的。即使什么都不给你,也不违法。
财产自己的想给谁就给谁,并没规定再说财产分割,财产既然是老人的,那么老人就有绝对的分配权利,老人想给谁就谁,全部捐了,或者送乞丐都是会被法律保护的。没有什么儿子就应该拿,孙子就应该得到。
因此作为子女应该尊重老人的决定,因为房子是老人的,他们想给谁就谁
何况一人一半之前,儿子已经有110平方米的婚房,明明儿子更占便宜。
啃老还贪得无厌,赡养老人是强制义务一个这样的老人,其实所作所为已经很不错了,甚至明眼人可以看出来,老人算整体一直更偏心儿子。也随时在帮助着儿子很多事情。
说难听,儿子一家本来就是啃老,啃老这年头因为生活成本高,的确常见,但是这也不是多光荣的事情啊。
最过分的是,啃老还贪得无厌,不知道见好就收,就真是可恶。
另外什么老了不伺候,赡养老人是强制性义务,和你有没有得到什么没有任何关系。
所谓强制义务就是你不做,老人就可以起诉你。
个人认为明明现在还在啃老,做人就别贪得无厌了,真那么硬气,先把车子房子还过来,之前用的钱都还了啊。
老人把房子平均分给儿子和女儿,儿媳生气说以后老了不伺候,你怎么看?
因为老人把老两口住的房子平均分给了儿子和女儿,儿媳妇便生气地说,以后家公家婆老了决不伺候。
这种事情,如果是发生在我家里,我会跟家里人说,她生气让她生去吧,她生的气,值几个钱一斤?
为什么这么说?是在欺负这做媳妇的吗?
当然不是欺负家里的媳妇儿。而是因为,家里这做媳妇的,也实在是太不讲理了,太贪心不足了。
这老人名下只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结婚时已经给买了110平方米的婚房,这是完全给儿子、儿媳的,完全没有女儿份的。
这做媳妇的,为啥就不念老人的好了呢?为啥就不提出来,这110平方米的房子应该分一半给小姑子呢?
还有,这媳妇儿连生两个孩子,都是家里老人帮着带,作为儿媳妇,你自己省了多少时间、精力?又省了多少钱呢?这笔账该怎么算?这笔账你为什么不提出来要算?
现在老人只是提出把自己居住的养老的房平均分给自己的儿子、女儿而已,他们做的完全对,没有任何问题。你这作媳妇的,凭什么生气?凭什么说老人家以后老了不伺候?
明明白白地告诉你,老人做的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完全符合人情、道德要求的。作为老人们的女儿、你丈夫的亲妹妹、你的小姑子,她是完全有资格拥有这份财产的。你生气不生气、你伺候不伺候老人家都没关系,小姑子理所当然地可以拥有老人家给予的这一半房产。
至于你说老人老了你不伺候,那也没关系,如果老人的儿子、你的丈夫也跟你一样,与你同声同气的话,一方面,老人可以去告儿子、儿媳不尽赡养之责,让政府、法院来治你们夫妇俩;另一方面,老人完全可以改变原来的主意,将房子全部给女儿,让你们一个子也得不到。
所以,生气不生气,伺候不伺候,完全是你这小媳妇儿自己的事,你就白个儿定吧,没必要拿出来说,更必要以此来要挟老人。
老人这辈子很不容易,而且已经做了自己该做的,应该是不会因为你生气、因为你不伺候而改变自己的主意的。再说了,你的自私自利、你的欲豁难填,老人们心里早已清清楚楚,是不会再让你极度自私的想法和要求继续得到满足的。所以,你还是歇了吧。
老人把房子平均分给儿子和女儿,儿媳生气说以后老了不伺候,你怎么看?
老人把房子按照这种方式分配,也在情理之中,儿子和女儿都是老人的后代,将来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者三病六痛的时候,也是儿子女儿一起照料,凭什么就不应该房子平分呢?
就算儿子儿媳心有怨言,也应该体谅尊重。
而赡养老人,是为人子女应尽的义务,儿媳作为儿子的合法配偶,与丈夫一起奉养孝敬老人也是一种人情之常。
至于她说老了不伺候,但愿是一时气话,或许终有一天,等她自己也有了儿女的时候,她会明白。
如果一味地执迷不悟,我觉得这样的自私自利,称不上一个好媳妇、好妻子,也未必能够教养出好子女。
话说回来,等老人真的老到不能自理的时候,自己还是不是这家的儿媳,还说不定呢?
老人把房子平均分给儿子和女儿,儿媳生气说以后老了不伺候,你怎么看?
看了内容介绍,我觉得黄阿姨两口子做的已经是仁至义尽,够好的了。从表面上看黄阿姨两口子是把一碗水端平了,实际上还是向着儿子的。儿媳妇还觉得不够,威胁说以后老了就不伺候。要照过去,家规的杀威棒会打得她找不到北。
儿子结婚黄阿姨夫妻为儿子买了110平米的新房和外加一辆13万的小车,在经济上对老两口来说已经是竭尽了全力,生了孙子又帮带孙子又出生产的费用。一年后媳妇再怀孕,生了个女孩,还是王阿姨出生产费用,又有个老腰疼病仍然坚持带孙女。儿子媳妇要买学区房,黄阿姨夫妇又给出了5万元,有这样的父母帮着儿子媳妇在中国算是难找了。
如今黄阿姨带着大孙子,患病了媳妇以工作忙为由不来伺候,儿子也是十天半个月才能来看一次,平常日子都是女儿伺候,黄阿姨老两口就想把自己住的90平房子分给儿子和女儿,让他们各占一半。就这样儿媳妇还大发雷霆指责老两口,房产有孙子不给给女儿,老了她就不伺候。这是哪门子的刁蛮公主,中了哪门子的邪?
在这里不怪媳妇刁蛮,只怪黄阿姨没有调教好自己的儿子,都是钱把儿子媳妇给宠坏了。要是黄阿姨两口子没有钱的话,这个媳妇指不定还不进这家门。我要是黄阿姨的话,就会把剩下90平米的住房全部给女儿半点都不给儿子,看媳妇搬石头砸天去。像这种永远也填不饱从娘胎带来贪婪的儿媳妇,往后一定不会有好报的。
老人把房子平均分给儿子和女儿,儿媳生气说以后老了不伺候,你怎么看?
我的观点非常赞同这对老夫妻的作法,将全部财产(包括房产)一儿一女来分配。一人一半完全合情合理合法,当今的社会己经打破养儿防老养老模式。新的法律规定女儿也有对父母赡养的权力和义务,这个当儿媳的也不要觉得心里不平衡。因为当公婆的为什么这样作,这里有他(她)的一定考量。这也是当老人在为自己儿考虑,他们‘也不想把整个一个抚养老人的重担压在儿子一个人身上。
你们的家庭和我的家庭情况一模一样,我也是一个女儿一个儿子。而且我也和你的公婆一样,把整个家产〈包括房产)按姐弟二人一人一份分了。和你公婆不同的是在沒有分配之前,我把儿子夫妻二人和女儿夫妻二人都叫到一起。把抚养老人中的有些厉害关系说出来,让他们姐弟二人有个协商余地以便达成共识。最后姐弟二人一致同意,共同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家庭中独生子女没有办法,如果家有两三个孩子共同挑起这副担子。就轻的多了就我的家庭而言,去年九十月份和今年的七月份,我的老伴在大连的两次手术就花掉近十六万元。这要是让我儿子自己承担,这将会给他带来多大的压力。而且我老伴在住院期间,都是由儿媳和女儿共同服待的。而且他(她)们姐弟的关系十分好,这是我这个当父亲都意想不到的。
我为什么说这些,我家为什么这么安排。就因为我这一辈就我一个儿子,抚养老人的重担都在我一个人身上。一个姐姐和两个妺妹人家都没有这个义务,这里边酸甜苦辣只有我有自己知道。现在我是当老人的儿子和女儿都是我的孩子,绝对不能把这副担子压在他(她)们任何一个人身上。
因为家庭问题中国的面积这么广阔,在处理家庭问题上。南方和北方可能存在一定的差距,不管怎么说当儿媳不要只看眼前不考虑长远。我的父亲卧病在床时我承诺每月三千元,我的姐姐妹妹都不干。如果我的父亲当初象我现在一样,她们不干行吗?
这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个回答,纯属个人观点。不足之处,请大家评论。谢谢悟空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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